昆明市2016公租房申请时间

时间:2021-11-10 19:30:57 300字

篇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出炉 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出炉 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月收入在33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群体可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一个三口之家的低保家庭,一个月可领取720元的租房补贴。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在郑州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即3300元】、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货币化补贴(记者注:2016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未来,郑州保障房将以货币化补贴为主。 郑州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有一个严格的计算公式,即“补贴额度计算公式:货币化补贴额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申请人口×补贴系数”。

根据新政策,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目前补贴标准为1人1个月12元/平方米。

补贴系数根据收入不同也不相同: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

持有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至2.5倍(含)【即1100元到1375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9;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5至4倍(含)【即1375元到2200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

0.5;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4至6倍(含)【即2200元到3300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

0.3。

此外,补贴面积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按30平方米/人。

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三口之家都是低保计算,可以领取720元的租房补贴。另外,单个家庭每月领取货币化补贴低于200元的,其货币化补贴额度统一按每个家庭每月200元发放。

申请

两类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申请条件不一样

“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但是申请条件不一样。”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具体情况如下。

A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B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单个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同时,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另外,从申请到审核,需要哪些流程?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最快需要44个工作日。

发钱

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优先发放货币化补贴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新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与选择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对象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额度、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形等内容,自次月起发放补贴。换言之,老百姓新取得公租房资格证,次月就能领钱。 此外,已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本通知规定程序进行申请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货币化补贴。

据介绍,对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其提出的书面申请,按标准重新核定货币化补贴额度,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自次月起发放补贴。

这个钱咋支付?上述负责人说,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将本辖区符合货币化补贴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住房保障卡”,委托银行支付。

“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在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

他说,除了每年都会进行资格年审外,郑州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还将会同民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户籍等进行复核与抽查。对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及时处理。

篇二:《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 1

第三章 建筑间距 ................................................................ 6

第四章 建筑退让 ................................................................ 9

第五章 建筑高度与景观控制 .......................................... 16

第六章 道路交通与停车设臵 .......................................... 18

第七章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 23

第八章 市政工程 .............................................................. 26

第九章 乡村规划建设 ...................................................... 35

第十章 附则 ...................................................................... 38

附录一 名词解释 .............................................................. 39

附录二 计算规则 .............................................................. 42

附录三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则 ...................................... 45

附录四 道路红线切角示意 .............................................. 53

附图 城市规划区各类范围线示意图 ............................... 54

附表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 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加强规划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其他各县(市、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在城市功能和发展有特殊要求的地段或区域,应当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中作出特别说明,并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执行。

第三条 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各项建设和规划管理应当以批准的保护规划为依据。

第四条 编制各项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采用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统一的独立坐标系与高程体系。

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五条 本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执行。 — 1 —

城市建设用地应当遵循“整体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集约利用,完善功能,改善环境”的原则合理布局。

第六条 建设用地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使用性质,其适建范围应当符合附表《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调整中,可将使用性质互补、环境要求相容且相互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混合设臵。各种使用性质的地上建筑面积应当按用地的混合比例分别计算。

具有多种用途的用地应当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建筑性质作为归类的依据。

第七条 地块开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规划道路红线围合的街坊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对不能成街坊整体开发的用地,原则上在同一街坊内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统一开发建设。

(二)不能成街坊整体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地块面积不得小于6700平方米。非住宅项目建设地块面积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涉及高层建筑开发项目的建设地块面积不得小于3000平方米。

(三)不能被整合,且地块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或地块宽度(进深)小于30米的畸零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单独开发,原则上用于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的建设。

— 2 —

第八条 涉及分期实施、分期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当先行编制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总体建设控制要求后方可分期实施。

第九条 地块开发强度主要指标应当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地块开发强度主要指标表

注: 1.物流仓储、工业等有工艺流程要求的建设项目,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2.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福利、交通、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的主要控制指标,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定、建筑设计规范等执行。

3.绿化面积可以折算为绿地面积,折算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10%。

第十条 居住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的同时,还应当满足表2-2 规定的指标要求。 — 3 —

表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注:1.地块内配建的地上商业配套、服务建筑面积,商品住房项目不得 — 4 —

篇三:《昆明地区怎么申请公租房》

昆明地区怎么申请公租房

一、符合申请公共租凭住房条件的情形:

在本市工作、创业,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人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凭住房:

1、具有当地城镇户籍;

2、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租凭住房补贴,或未享受实物配租;

3、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年工作满一年及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

4、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符合申请公共租凭住房条件的情形:申

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凭住房:

1、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有转让私有产权住房;

2、擅自转让直管公房或转让直管公房租凭权;

3、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4、财产超过一定限额;

三、申请公共租凭住房所需资料:

1、《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一份;

2、在昆明务工的非当地户籍申请人,申请办理由居住地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共同申请人已办理居住证的一并提交,没有办理的无须提交;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

4、已婚的人土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5、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无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填写《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无业或者灵活就业的,按照诚信申报原则如实在申请书中填写;

6、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由单位在《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中填写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或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的,由所属社保部门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已经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的、或已经参保农村养老保险的,提供医证或缴费养老保险费用的存折;

7、所有申请人中有私有产权住房或非住宅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有车辆的,提交车辆登记证和购车发票;

8、其他情形:申请人是劳动模范提供《劳模证书》;残疾人土提供《残疾人证》;见义勇为者提供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提供《立功证书》;残疾军人提供《残疾军人证书》;残属提供《革命烈土证明书》;全国英模提供相关证书

或证明材料;“两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失独”家庭提供独生子女死亡证明;

9、申请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资料收件回执单;

10、安居卡申请表;

注:1、上述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属于复印件需由申请人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按手印;

2、《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资料收件回执单》《安居卡申请表》等表格到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领取,或在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办事服务栏下;

3、外来务工人员只要交纳了社会保险,无论是在昆明交纳还是在户籍地交纳,只要有证明就符合条件;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八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人均财产不超过10万元。

四、资料审核

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提交资料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半月,审核完成后,将在昆明市住房保障局“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注:短信不是唯一的通知方式,请随时关注昆明市住房保障

局信息。

五、户型确认,选择小区地段、户型

1、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登记,发放轮候登记号码,按照“困难优先”原则及综合评分依次轮候;

2、“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表”、“户型确认委托书”、“代选房委托书”等资料到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领取,或在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办事服务栏下。

六、摇号

1、申请人在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会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项目户型和优先情况,分类建立摇号库,组织摇号,并将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2、地址: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

七、选房入住,签订合同。

1、摇号结束后,进入到选房阶段。根据摇号结果,各项目运营单位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选房方案,并对选房工作进行适时公布。过程中,会通过短信等多种方式与保障人群取得联系;

2、申请人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昆明公共租凭房屋租赁合同》后,办理入住手续。

八、价格

1、每套租金价格=基准价*楼层、朝向等系数,最终房租将因为楼层、朝向等系数的不同而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在10%左右;

2、条件好、朝向好的房屋,租金就会高一些;相对的,条件差一些、朝向差一些的户型租金就会低点。租金基准价为13元/平方米左右/月,楼层、朝向等系数核算之后,租金价格大概在15元/平方米/月-19元/平方米/月。

从2016年开始,昆明不在新建公共租凭住房,还没有买房的或买不起房的童鞋们、小伙伴们赶快去申请公租房吧,特别适合大学毕业生,单身人士,或创业人群。

篇四:《昆明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昆明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昆明公租房申请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申请昆明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昆明市2016公租房申请时间}.

(一)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且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和用工合同满5年;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地税部门完税证明2年;

(三)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四)在本市无住房或低于本市住房保障标准以下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居民达到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晚婚年龄,可独立申请。

昆明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矩形标注: 交验材料目录:

①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具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签字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承诺书;

③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或证明;

④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或出租)证明;

⑤属于本办法规定予以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⑥申请家庭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材料; ⑦其它相关材料。

篇五:《2016年菏泽公租房申请条件》

菏泽公租房7月15日开始申请 看看需要哪些申请条件吧!

7 月11日,山东省菏泽市住建部门公布了《关于2016年度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通告》,从通知了解到2016年度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从7月15日开始。房源分别来自交通家园、龙田名郡、康馨雅苑、滨河新城、和谐家园5个小区。

有需要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可以准备资料去申请啦!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菏泽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以及最新的菏泽公租房政策。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8333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

(二)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

(三)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提交材料

1、城镇居民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

(3)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新就业职工和来菏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昆明市2016公租房申请时间}.

三、供应房源:

1、交通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永昌路以北、八一路以南、武昌路以西,共计3套房屋;

2、龙田名郡公租房项目:位于北城中学西龙田名郡商品房小区,共计14套房屋;

3、康馨雅苑公租房项目:位于菏泽一佳中学东临,共计17套房屋。

4、滨河新城公租房项目:位于牡丹路以西,恒盛大市场西门对过,期房,计划10月份交付使用。

5、和谐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广州路以西,北外环南,期房,计划年底前交付使用。

四、申请时间:前3个项目申请时间是2016年7月15日至8月5日,后两个项目申请时间是自2016年7月15日起。

五、申请地点: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

六、租金标准:经市物价、财政部门核定,交通家园、龙田名郡项目、康馨雅苑公租房主房租金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

滨河新城、和谐家园公租房项目租赁价格由市物价、财政部门核价后公布。

总而言之,菏泽市公租房是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这也是国家对困难家庭的一种帮扶政策,所以要想申请公租房的朋友们,一定要仔细了解菏泽公租房申请条件以及公租房政策,才能办好这个公租房的申请。

篇六:《潍坊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与流程》

潍坊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与流程

近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潍坊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明白纸》,详细解读潍坊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快来看看吧!

保障方式

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集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体出租,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群体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保障对象

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心城区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申请条件

(一)实物配租的条件

1、低收入家庭{昆明市2016公租房申请时间}.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60元,低收入标准线为26401元。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实物配租。

3、新就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未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

无私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上述规定的35周岁及以上外来单身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实物配租。

5、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或在潍坊市区开办企业。

6、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

无私有住房;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内(限5年租住期限)。

(二)租赁补贴的条件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租赁补贴。

2015年住房困难标准线为人均20.75平方米。

提报材料{昆明市2016公租房申请时间}.

(一)低收入家庭(单身)

1、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其他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

2、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需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4、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

租住直管公房的对象申请实物配租,须提供与直管公房产权单位签订的在实物配租后腾退直管公房的协议。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除不提供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外,其他材料与低收入家庭相同。

(三)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1、所在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所在单位出具担保书;

3、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4、工作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可出具由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5、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

(四)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1、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的人员

(1)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厂立项文件、购置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置的且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开办企业的外来人员

(1)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企业职工由企业统一提供身份证、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

1、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单位出具的工作关系及现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昆明市2016公租房申请时间}.

4、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申请时间

1、实物配租:常态化受理,在有空置房源的情况下,每季度第三个月或下季度第一个月为本季度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配租房源,无房源时,纳入轮候。

2、租赁补贴:每季度首月1-15日。

申请审查程序

(一)领取选房顺序号

申请对象到房源单位潍坊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潍城区北宫西街与怡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8215025)领取顺序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也可到潍坊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驻市住建局窗口(高新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 东南角阳光大厦14楼东区住房保障科座区,电话:8096931)领取顺序号。

(二)申请材料的审查

1、低收入家庭(单身)

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最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公示后发放资格证明,享受保障。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