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10篇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计划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10篇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1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2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今年秋季学期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特殊时期。科学谋划、部署安排秋季开学和秋冬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国教育系统最重要的任务。教育部要求确保安全开学、正常开学、全面开学。

  各地和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本校实际,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把教育教学秩序恢复到正常的课程安排、正常的课堂学习、正常的校园生活;在满足开学条件的前提下,各个地区、各类学校、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全面”“正常”是教育部部署此次特殊时期开学的几个关键词。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意味着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而不能因疫情防控影响开学,以及开学后的正常教育教学安排。

  这一要求是有针对性的。过去几个月,疫情对各地学校教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停学停课是根据当时的疫情形势采取的必要举措。而现在,我国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社会生产生活已逐步恢复疫前秩序,而全面复课也是恢复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可以说,学校全面恢复教学,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但当前还有一些地方,以从严防控为名,不愿意让幼儿园以及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开学,这并非真的“从严”,而是推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要紧绷疫情防控的弦,这没有错,但是,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发展非常重要。长期的居家学习,对孩子的成长并不利。需要照顾在家的孩子,也让一些双职工家庭头疼。

  另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一直关门,已经导致部分机构破产倒闭,一些员工失业。学校教育的全面恢复正常,是社会经济发展恢复正常的重要方面。

  部分高校也存在准备让部分年级开学后不到校学习的想法,理由是要减少校园人群密度,对这些学生进行在线教育。虽然在线教育具有补充线下教育的作用,但毕竟不能替代校园学习生活。长期进行在线教育,尤其是需要实验的课程教学采取在线学习方式,会影响教学质量。再说,我国的疫情防控环境,已让学校有安全开学的条件,学校没有理由还不开学。

  而开学后如何做到疫情防控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平衡,对学校的管理、教学也是挑战。

  当前,有一些地方要求开学后中小学生都必须戴口罩,幼儿园、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些措施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此前,在4月份进行开学复课时,浙江就明确学生在校园里可不戴口罩,只要求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戴口罩,在校期间备好口罩。理由是,“由于浙江省对每个学校的开学条件建立了逐项确认制度,加上严格实行健康码+测体温校园准入,还有每日健康监测的一整套机制。所以在教室保持适当通风的条件下,总体说来,学生可以不用戴口罩。”

  必须承认,全天戴口罩,对学生来说,要做到是比较辛苦的,也会一定程度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因此,是否要求戴口罩,需要科学论证。

  实行封闭式管理,也是如此,幼儿园由于人少,实行封闭管理问题不大,只需对教职工加强管理即可。而高校则师生员工众多,怎样实行封闭管理?实行封闭管理会否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

  教育部今天也对部分高校一刀切“封闭管理”进行回应,表示新版《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严格做好校门管控,二是学生非必要不外出。“这既不是封闭式管理,也不是不准出来。同时,高校教职工要与学生同等管理,一视同仁。此外,对于十一假期学生能否外出离校,需要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反对一刀切。”

  其实,更有效的管理方式,是纳入社区管理,社区实行怎样的管理方式,学校就进行怎样的管理方式。否则,学生在校园外不戴口罩,进校园戴口罩,教师可进出校园,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会让疫情防控陷入形式主义。

  笔者注意到,有的学校为应对防控检查,主要是告诉教师和学生在上级部门来检查时注意配合,而非一直坚持某些防控措施,因为坚持这些措施,确实会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

  开学后疫情防控,不在于形式,更重要的在于提高教师、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比如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注意如厕卫生等。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把疫情防控融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中,成为全面育人内容之一。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3

  广大师生: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2020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4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 14 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5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 14 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6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全校师生健康平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请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益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教学楼栋、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投入专门的垃圾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两次)。坚持自主适当运动,暂不集中组织晨跑晨练。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遵守国家法律和网络道德规范,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4.按规定认真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辅导员,不得隐瞒。积极配合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治疗等。

  5.保持心理健康。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等报告。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积极开展朋辈帮扶,确保身心健康。

  6.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外出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核发通行证。

  7.已获批准通学的学生,凭学校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学校,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8.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严禁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必须向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并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9.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到食堂错峰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入学生公寓,一律禁止点外卖。

  10.每位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楼务必刷校园卡,在公寓内不得相互串门、聚会。进入宿舍后先洗手消毒,宿舍常通风,保持清洁,提倡在学生公寓自主有序开展晚自习。每栋公寓楼一楼门卫室为临时观察室,配备消毒剂、手套、体温枪等器具,门卫要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二、违反基本要求的处分办法

  对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不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1.不按规定配合体温检测;

  2.不按规定佩戴口罩;

  3.强行进入学生公寓;

  4.不按规定进行“日报告”“零报告”,随意填报;

  5.不带垃圾下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不服从校园封闭管理规定,试图强行闯关离开学校;

  2.强行翻越围墙、故意损坏围墙以及其它方式私自离开校园;3.不按规定申报,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

  4.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5.点外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隐瞒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不及时报告;

  2.疫情防控期间恶意造谣传谣。

  疫情防控期间,《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补充规定相辅相成,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对于未涉及到的其他违纪情况,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疫情防控期间有效。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7

  1.学校进出管理实施专管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

  2.学校进出管理制度,张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确保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3.学校门卫保安确保双人在岗,规范佩戴口罩和疫情防控红袖标,熟练掌握“津门战疫”扫码系统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出入口测温、登记。

  4.学校门卫室备齐配足测温仪器(红外线测温仪2-5支、水银体温计2-5支)和消毒用品(酒精、消毒棉球、含氯消毒液)等。

  5.学校门口设置消毒地垫,定期喷洒含氯消毒液。

  6.学校教职工进出校门时均须严格执行“津门战疫”扫码进出。

  7.学校开学后,校门口要分别设置教职工自己扫码专门通道,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为师生提供扫码服务,尽量减少扫码排队时间,避免出现因扫码产生新的聚集。

  8.学校在开学前原则上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一律关闭。开学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放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必须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防疫设施设备,确保工作标准同一,工作流程统一。

  9.学校在开学前及开学后均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如遇确需进入校园的,门卫保安人员应首先确认来访人身份并问清来访原因,第一时间通知专管责任人,在征询专管领导同意后对接相关受访部门和受访人员,核实无误后,门卫保安人员履行相关扫码、测温、登记手续,确认来访人员符合防疫要求后,通知受访人员到校门口进行接待。来访人员离开校园后,门卫保安要第一时间向专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10.绝不允许车辆进入校园。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8

 一、就餐原则

  (一)盒式分餐制:

  1、采取盒饭形式送餐,食堂将提供一次性不可回用餐具,禁止餐具重复使用。

  2、制造系统分线分班组分时段由班线长至食堂领餐,由生产总厂按线体、班组(包括品质部、材料仓一线人员)统一编排时间段,需在12点前完成。营销、研发、职能部门自12点起依序间隔10分钟时段至食堂领餐。(总经理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3、领餐时不刷卡不交餐票,由各领餐人员统计名单及数量,自当月餐补或餐券数中扣除;

  4、劳务工早晚餐在新工业园食堂,用餐人员少且不集中,用餐方式要求劳务工自带餐具用餐;

  (二)报餐人数。各部门指定专人上报用餐人数,每天下午4点前上报次日午餐人数,以备食堂采购食品和餐具(总经理办公室 蒋玥负责);

  (三)独立进餐。避免聚集用餐,建议在各自工位用餐,用餐完毕自行打扫卫生,并将使用后的餐具放至指定地点,生产总厂负责车间内的餐具指定存放定点,职能部门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餐具存放地点。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总经理办公室监管,供餐单位负责)

  (一)如下人员不得到岗工作:

  1、1月24日后曾前往湖北疫情严重地区的;

  2、1月24号后接触过湖北籍人员的;

  3、1月24号后经过湖北的;

  4、1月24日后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患者的;

  5、自我感觉身体不适的;

  6、所在小区有疫情的。

  (二)做好食堂作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作业人员每天晨检记录建档,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要保持佩戴口罩、手套,每天按规定及时更换。

  (四)自觉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

  (五)注重个人卫生。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上班之前、回家后、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每天做好健康状况记录。

  三、食堂各环节监管要求(总经理办公室监管,供餐单位负责)

  (一)采购要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采购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类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二)操作要求。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生熟食之间加工要先洗手;加工熟食的员工要确保正确佩戴口罩、手套;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三)环境要求。每次使用餐具、烹饪用具前须消毒,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楼梯等空间进行消毒。操作间等必要环节须进行酒精消毒;食堂环境每日消毒2次(上下午各一次),餐桌椅使用后须消毒;要打开食堂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四)物资保障。保障充足的口罩、手套、帽子、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保障一次性饭盒、餐具质量(提供四眼透明饭盒及独立包装的筷子)等物资充足。

  (五)食品留样。每日餐前取每样食品不少于100g样品留样。

  (六)监督检查。总经办每天进行食堂检查一次。

  四、食堂管理责任人及电话

  疫情期间食堂管理制度最新

  为避免师生聚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疫情期间食堂用餐制度:

  1、食堂供餐时间延长。

  早餐:6:40--9:00;中餐:11:00--13:00;晚餐:16:30--19:00。

  2、学生实行错峰用餐。学校调整各年级、专业下课时间,使学生分批下课就餐,避免人员聚集。

  3、师生自带餐具,食堂不提供餐具。

  4、师生在食堂购餐后即行离开食堂,分散用餐,不得在食堂集中用餐。

  5、师生进入食堂须佩戴口罩。

  6、师生排队间距大于1米。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9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厕所管理制度篇10

  规定为了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关于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以下校园管理规定。

  1.严格管控进入校园人员和车辆,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严格检查车上人员、随车物品。教职工(含开车进入校园)凭校园一卡通,通学生凭学工部和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产业部门人员凭工作证,后勤保障人员凭基建后勤处和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出入校门。所有人员进入校园须测量体温。无关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含送学生返校的车辆)。发现体温异常人员一律报学校防控办甄别处理。

  2.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学工部审批。

  3.学校封闭期间,关闭东、西门,人员可从南、北门出入,车辆从南门出入,开放时间为:上午7:00至晚上22:00,22:00后关闭校门,无特殊情况车辆人员不得出入。

  4.学校封闭期间,快递、外卖等服务人员严禁进入校园,师生严禁点外卖。

  5.学生报到日7:30-17:30,除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车辆外,其他车辆(含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

  6.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发现学生提前返校、翻越损坏围墙、聚集活动等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院和单位领导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