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0篇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1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对比新老版本条例可见,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个条款,整合2个条款,修改多达65处。新修条例对党员干部要求更严格,堪称“最严”党纪处分条例。

新《条例》既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贯彻,又是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精准研判,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感到十分振奋。“新《条例》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处分不是目的,目的是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给我们每名党员、各级党组织树立一面镜子,要时时对照检査,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纪律约東自己,只有不违反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时时以党章的要求约束和警醒自己,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2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与原先相比,《条例》增添了许多新亮点。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条例》修订的基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回答了新的时代命题、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服从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提供纪律保证。

“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条例》第二条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把“两个坚决维护”写进《条例》,使其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体现了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要发挥纪律的严肃性,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条例》第三条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四个意识”为纪律审查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要求纪律审查必须始终聚焦“四个意识”,深入监督检查同“四个意识”不相符的违纪违规行为,为确保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供指引。

“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将纪律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实践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治本功能。“四种形态”坚持用纪律的尺子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真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使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作为党员干部,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条例》,理应第一时间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争做学习《条例》、敬畏《条例》、严守《条例》、捍卫《条例》的表率。这也是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的题中应有之义。

争做学习《条例》的表率。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长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学《条例》、不知《条例》、不懂《条例》,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天天学、日日想,铭记于心,自觉遵循。

争做敬畏《条例》的表率。作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必须要敬畏纪律规矩,必须对《条例》心有所惧、行有所矩。心中有纪律规矩,必能成为思想高尚、行动自觉的合格党员干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把敬畏《条例》作为修身操守,时刻警醒自己,处处心无旁鹜,自然会“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争做严守《条例》的表率。《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严守《条例》底线,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触雷、不踩线,让严守《条例》成为日常习惯。

争做捍卫《条例》的表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自身模范带头学守《条例》,还要坚决捍卫《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树牢“四个意识”,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遇到违反《条例》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与之进行坚决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绝对威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4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本次《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则中明确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四个意识”纳入其中。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条例》,加强廉政教育,提升思想认识;并通过参观廉洁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促进思想警醒、认识提高、观念转变,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深入落实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制度,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掌握、谈话提醒,将工作做实在日常、问题化解在平时。

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新修《条例》扎根于党员干部心中,呈现于各项工作行动当中。以《条例》为准则,以中央八项规定细则为底线,全面查摆党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优化制度,理清思路,不断整改完善党内建设,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勇于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新版《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党的不断强大建设。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5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

塔镇党委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培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熟悉掌握、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刻汲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支部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6

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深化“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效,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把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确保将铁的纪律转换为日常习惯和行为遵循。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增写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以上率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认识不足、落实不力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纪律要求。节前向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发送提醒短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提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变相隐匿在企业食堂吃喝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十个严禁”要求,划定“高压线”、念好“紧箍咒”,严防“节日腐败”。

强化监督问责。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聚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节前督促职能部门把好关口,节日期间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公开通报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不断强化震慑效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的发布可以说是与当前形势紧密相连,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明确了广大党员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细化了对党员8小时内外的“负面清单”,也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共产党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更是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要求的具体体现。对此需要我们广大党员认真学习!

首先,我们要学习新要求和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树立“德”的标杆,自觉做到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

其次,我们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长期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思想作风涣散,在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八项规定”上面打折扣等问题。《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类规定中,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当即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没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里、放在阳光下。

最后,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自觉接受监督。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学习中,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学习,牢记党的纪律底线,决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是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自觉把《条例》转化为做人干事的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弘扬优良传统作风,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同于普通公民,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全面把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8

随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我深入的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入了解了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更是永葆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致胜法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分为三编:第一编为总则,第二编为分则,第三编为附则;其中第一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写进《条例》,第二编增加了一系列处分规定,第三编附则一共增加到一百四十二条,并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和形象。增加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条款,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坚定党员信念。

作为一名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就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9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一准则和这一条例从“德”和“治”两个方面,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树立了一个标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笔者认为:先决条件就是要能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从自身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增强自身党性,提高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带头践行准则条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们共产党人都肩负着神圣使命,比普通群众要多一份义务和责任,入了党,就要对党忠诚,坚决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以保持一名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己任。

新《条例》的颁布,是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是坚定理想和信念的制度保障。新《条例》要求我们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纪律意识,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在平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敢于喊向我看齐,要求自己牢记各项规章制度,始终把纪律和制度放在前面,把忠诚和敬业放在心里,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实到行动中,做到入脑入心。切实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该讲原则的问题必须讲原则,该按规矩办的事情必须按规矩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10

随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我深入的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入了解了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更是永葆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致胜法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分为三编:第一编为总则,第二编为分则,第三编为附则;其中第一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写进《条例》,第二编增加了一系列处分规定,第三编附则一共增加到一百四十二条,并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和形象。增加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条款,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坚定党员信念。

作为新进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就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作为一名纪检检查人员还要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紧盯“145”层面、亏损项目和“七项权力”运行,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工程招投标、改制改组和产权变更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而推动六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六公司风清气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中建集团顺利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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