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在上海落户

时间:2021-11-10 14:19:35 100字

篇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流程》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流程 每年落户分为两批,第一批针对3月份毕业的应届研究生,第二批主要针对6月份7月份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当然没赶上第一批毕业的研究生也可以在第二批申请)。

方法/步骤

1. 前提条件:与在上海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成立至少满1年的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四联单”等)。服务行业的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和外服中智签合同原则上都是不允许落户的。

2. 第一步:准备申请落户材料

1、《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原件(需要正反面打印),学生事务中心官网有下载的;

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中一联,即“三方协议”;

4、成绩单(大学所有学期所有科目),必须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盖章;

5、外语证书复印件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必须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6、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原件审核后返还),荣誉称号证书为: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7、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原件审核后返还),该类证件为: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8、专利、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等证书;

9、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注意:

①、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同类奖励取最高分;

②、上述第1~8项材料由学生准备,第9项材料由企业人事准备; ③、人事提交落户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地点为冠生园路401号; ④、以上材料的准备流程可以关注学生事务中心官方网站,或咨询辅导员、学生事务中心老师。

3. 第二步:坐等打分结果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第一批落户申请进行打分,并在公布第一批落户毕业生名单的通知同时公布《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平台”查询本单位申报的已获准落户的毕业生名单。一般在出结果后一周内会有书面形式的《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批复寄到单位人事。人事会通知并给予“通知”的白联和黄联。

这个阶段只能坐等,耐心等待结果的公布。同时,

同学之间多沟通沟通,及时了解落户情况。

备注:每年的评分标准都差不多,一般71分能落户。《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下载地址:.cn/newattention/6034.jhtml?_d=1

4. 第三步: 办理档案委托管理和落户集体户口手续

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以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和落户集体户口手续,可参照收到“通知”时附带的《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说明书。

1、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告知高校转移档案至中心。

2、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后,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3、办理落户手续。经查询档案已到达中心者,可携带12项所需材料办理手续(届时刻参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5. 第四步:居民身份证办理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人员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换发新身份证者(上海高校办理身份证的同学可以不用办理,但也必须照片采集)在拍照后保留好《身份证领取回执》,在领取新证时必须携带此《回执》。 备注:网上可查询身份证办理状态可在网上查询。

6. 第五步:办理社会保障卡

当拿到《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即“小白卡”),查询档案状态为“存档”后就可以去办理社会保障卡了。

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可到上海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办理前可先致电962222,或者登陆.cn 中心办公地址:冠生园路401号

篇二:《上海应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流程》

户口办理流程

1、5月31号前签好三方协议后(自己留下粉色一联,有一联要交学校的,白色联是给公司的),把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六级证书及复印件交给公司人事,其余材料人事会要求准备,这一部重点是签约,最好早些签,这样材料交的早,后面审批通过也会比较早的。

其次就是把自己能加分的材料准备好。一般研究生加分的项目有六级英语,发明专利证书,已发表的文章,各种奖状,自己可以百度查询打分政策中的加分项目。

户籍保留协议跟学校签的时候尽量把时间写到12月31号,那是交第二批材料的deadline。 户籍保留协议自己留着就行。

2、7月初第一批审核通过的通知会寄到公司人事,自己勤快些去询问,拿到通知了之后,注意,一共有4联的,白联留下,黄联用来给学校换报到证的,但是有些学校是不用交可以直接拿报到证的,记得黄联要先复印学校盖章(落户后办劳动手册要用到的)。

3、拿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办理的应该是房屋租赁证明,这个是到所租房子所在区的服务中心要带上身份证还有复印件和房东一起带上房东的身份证和复印件还有房本以及房本上有盖章的那页,一起到服务中心去开证明(周末都上班的)。如果房东愿意办亲友居住的话只需要到小区的居委会去开个证明,这个证明需要民警,协警签字还有小区的居委会盖章才有用的。要问清楚他们是不是在一个地方,周几会上班,很多地方这三个人不是天天都在的。

4、拿到住房的证明了,就要到学校去开一个办户籍证明的单子,拿着这个单子到派出所去开户籍证明,开户籍证明的时候记得问他们要一张申请落户的单子还有办理落户所需材料的清单。拿着清单,现在需要跟人事要一张户籍申请的单子,这是需要公司人事盖章的,要收原件,自己不能从网上下载打印,格式不对的。

5、其余的把那些要收原件的,清单上会写原件二字,其余都是要验原件,收复印件的。按上面准备好其余材料交给派出所,办理完成。派出所会给一张受理单的。

6、等待30个工作日后,拿着户籍保留协议/那张受理单/啥也不拿,这得看学校,一般这个都很松,去学校武保处拿一张户籍迁出的单子,一式两份,自己拿一份,学校会留一份。拿着迁出的单子还有身份证和复印件、去户籍所在原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带着户籍迁移证以及身份和复印件(多复印些,开户籍证明的时候,开一张户籍证明,需要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去落户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顺便开几张户籍证明,主要是办社保,交给公司,办理就业失业手册用的。每张户籍证明只有一个自然月的有效期。

7,拿到户口的下一步就是去办理就业失业手册,也就是传说中的劳动手册,这本册子是交给公司用来办理录用手续的,所以一定得去办。需要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落户的通知单的复印件最好盖了章的(我是之前拿通知交给学校换报到证的时候让学校帮复印盖章的)。还有2寸照片一张,报到证和复印件,最重要的是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放证明一般是你档案存放的地方给开的,如果刚好你去的社区中心和档案存放是一个地方,那么他们可以查到你的资料,那就不用开了,会省很多事。这个周末也可办理的。 最后就是社保卡了,这个其实有些公司是人事去办理的,自己去办也行,不过公司办理录用后自然也会办社保,自己去办也就是拿张卡而已,而且这个还是得户口落下后大约20天后才能办理的,20块钱和身份证就能办,也在社区服务中心。这个要现场拍照的,想拍的美美的记得要准备下哦。至于医保其实和社保是一张卡,只是有个本子而已,理论上讲是在拿到社保卡4个小时之后能拿到医保的本子,前提是你公司已经帮你开通的医保的账户,这样才能拿到本子的。

最后,祝大家都能顺利的办理。

篇三:《2014 2015 2016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凡是总分达72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在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凡是总分达71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1年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27分

硕士 24分

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担任董事 2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 5分

(二)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依据《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及“十一五”期间人才需求调查结果制定,见附件三)毕业生 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见附件三)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 3分

(三)重大项目要素 最高不超过10分 承担国家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

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2007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

以及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在上海落户}.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篇四:《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4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5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