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时间:2021-10-27 10:29:44 节日作文

篇一:《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想XX申请宅基地一处,特此申请,敬望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其实不用特别在意申请,只要有实际的需求,都是会批准的。向镇国土资源所要要相关表格,填好依次找大队,乡镇盖章就可以了。

当然,大队的关系疏通好是最重要,因为大队是基层管理者,也是最重要的一关。还有就是申请书没有必然的格式,阐述清楚情况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可以,可以把情况写的困难点。

回答者: 恶毒白 | 十二级 | 2011-3-6 19:52

给你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下面的是申请程序: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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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以上是相关的申请宅基地的法规条文。申请宅基地是不用自己找“样本”的,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去村里找相关村干部。他们有一个表格,有些是你自己填写的,有些是村里填写的(本人经历过)。弄完了再送到乡里,需要2000元左右的钱;经过乡里同意,县里核准备案,这事就算成了——其实,只要乡里通过就已经没有问题了。

办这件事,有认识的人最好了。或者交给村书记,“和谐”一下(你懂的),让人家去办,不难的。假如你在“上面”有人,让他给村书记打个电话,“关照”一下更好办。

祝你顺利

篇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书》{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申 请

尊敬的大村村委会领导:

我是九溪镇大村(一村)村委会村民,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大村新农村审批建房,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审批宅基地建房:

一、因现住房屋位置处于山腰上,与村坝子水平线落差近800米,交通相当不便利,无道路硬化,大半都是土路,最窄处只有60公分。到现在全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这个时代,我家交通基本靠走,连六七十年代最实用的交通工具——单车在这里都不能通行,更别说现在村中比较实用的摩托车、三轮车、微耕机、小货车等。严重影响了家中的农业生产,给家中经济收入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大村村容村貌。

我家现有住房宅基地背靠着山,属于农村地质灾害住房。每年到雨季总会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出现,况且房屋还是以前父辈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30年。地基土层属于土窑泥,干的时候收缩干裂,雨天潮湿时还会从地板上津出好些水。墙壁开裂比较严重,地板的瓷砖都被撕裂了好多。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墙壁、地基裂纹),修修补补既难解决其根本问题,严重影响安全,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有必要从新选择宅基地建新房。

二、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现有地基建房而要另外申请新农村审批建房或申请其他宅基地建房。1、原来住房交通不便利,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的安全隐患。2、现住房地基土层属于土窑泥,干的时候收缩干裂,雨天潮湿时还会从地板上津出好些水。墙壁开裂比较严重,地板的瓷砖会被撕裂了。从建筑学上讲根本不适宜农村建筑用地。3、重新拆了旧房建新房需要一笔很大的拆迁费用,将给家庭

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是家庭富裕的拦路虎,有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4、拆迁出来的砖瓦已经无多大的作用,满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质要求,属于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志。因而从新选择宅基地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为响应国家小康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及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加之我们农民现在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因此,我家申请大村新农村审批建房,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审批宅基地建房。

特此申请,敬请村委会及乡镇领导核实情况,审批为盼! 此致敬谢

附:住房地址地基照片、交通状况照片、房屋受损照片

申请人:

2013年 08月09日

篇三:《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申 请 书》

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申 请 书

富阳市国土局:

青云区土地所:

我是唐家坞村村民 ,全家现有 口人,因唐家坞村2005年百千工程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 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面积总计 平方米,现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 年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书记 (签字)

村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小组长 (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

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篇四:《关于农村建房用宅基地的申请报告》

关于农村建房用宅基地的申请报告

我叫李佑泉,家住宁乡县道林镇奇石村罗汉寺组,尊敬的道林镇国土所领导: 家庭人口三人,长期与父母兄弟共住一院,三代同堂,居住条件非常拥挤,现因兄弟分居,需另申请一处宅基地建房,申请土地性质属本组空闲地,面积是 平方米,具体位置:

特此申请,望领导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4-04-11

篇五:《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对 乡(镇) 村 申请住宅用地公告如下:

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拟建房位置 ,占地类别 ,用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村民对申请人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1、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将原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申请人拟建房的位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如有上述情况,请在公告期限内到:

电话 电话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联系人

电话

3、公告期限:月日至年

4、公告期满无异议,村民委员会交申请人建房住宅用地申请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市政府审批。

村民委员会 二○ 年 月 日

篇六:《农村个人建房宅基地申请》{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农村个人建房宅基地申请

中川镇人民政府、赖家坡村民委员会:

兹有赖家坡村一社社员胡建英,家庭人口三人,长期与公婆兄弟共住一院,现因弟兄分居,另申请一处宅基地建房,申请土地性质属空闲地,面积是70平方米,具体位置:赖家坡村一社,北至张成宝宅基地,南至张成贵宅基地,西至张成强园地,东至公路。请镇政府、村委会予以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审批及村审核应注意事项》

农村村民建房申报审批及村审核应注意事项

村民凭审核到位的《村民住房建设申请表》再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应注意事项

一、农民建房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条款严格按五政规(2013)2号文的通知执行。

二、看清楚《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后面的说明内容。{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三、申请建房和审核签意见应注意以下要件。

(一)不能提供86年房屋土地使用证的问题。首先由建房户原户主写出土地使用证丢失说明,再由村国土信息员实地测验原房面积,并公示30天后报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核定盖章后,才能作为该户原房的权属来源;若在国土所查到依据,将依据复印即可。

(二)不能提供92年以后核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建房者,其本人写出此证丢失说明,再到国土所或由国土所到局查出登记资料复印后才能作为原房权属来源。

(三)原房登记户主身故的,若其证丢失的,也要1、2的要求处理,而且其配偶及子女(不管有证无证)需提供涉房权属的处置协议。

(四)原登记证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问题,由村委会写出证明即可。

(五)分户建房的处理: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才能分户,而且分户者必须达到18周岁以上;符合分户条件的,双方要签订分户协议,协议内容:明确甲方保留面积,乙方分得多少和未分面积,还要明确其他家人无异议,此协议双方要签字打指印(此协议要3份,国土部门要原件)。

(六)建房占耕地问题:占耕地建房户要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计划,先由国土所审核其选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若是基本农田是禁止占用的,若占用属一般耕地,就由县国土部门向市政府申请审批农转用计划,获得批文后,县国土部门才能审批。审批时,建房者必须交纳每平方米10元的耕地占用税,村委会还要向国土局签订《村民建房耕地占补平衡承诺书》。若属移基占耕地建成房者,就要依据原房拆除还田面积来界定是否交耕地占用税,即:拆房还田面积大于或等于新占耕地面积的不交耕地占用税,若拆房还田面积小于新占耕地面积的,其差额交纳耕地占用税。属拆房还田的,村委会都要与建房者签订《拆房还田协议》(此协议在审批用地手续时交国土部门1份)。

(七)关于未批先建补办用地手续的处理:对于未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已建成房,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农宅基地前置许可条件的,经申请准予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建住宅的,应当依法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超过法定面积标准的,应当限期拆除在超占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依法责令退还超占的土地;若超法定面积的住宅结构不宜拆除或收回后不易重新调整使用的超占部分,按照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处理后补办手续。

(八)所有资料除报表外均一式两份。

(九)身份证是正反两面复印。

(十)部分村未提交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显示(农业人口)。

(十一)涉及买卖过户的,有过户申请、买卖合同、完税凭证、原权利人证书。 (十二)原证遗失的,要么登报作废,要么本人写遗失声明(买卖必须登报,建房只需声明且村委会盖章),另须在国土所查到权属来源。

(十三)涉及分户以及继承的须家庭成员认可(分户协议,继承协议所有将成员,尤其是兄弟姐妹均要签字按手印,且有村盖章证明)。

(十四)规划表(建房申请表)须提交原件。 (十五)新建(无房户)一定要附有前住房情况说明,须提供前住房的原证来证明从哪里分出来的。

(十六)不要写明保留部分,我们只确保审批的面积,图上也不要体现。

(十七)图一定一套标注比例尺,四至要明确,有固定(长期)参照物。

(十八)一定要有批前照片,集中报国土所。

(十九)实际上是未利用地的或者不确定具体是什么地类的不要写未利用地,新占的写空闲地及闲散地。

篇八:《农村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向当地村委提出申请,同意后到国土局去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篇九:《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条件

坚持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按每户不超过期300平方米标准的执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规划控制区内危房改造、原址拆旧建新,宅基地面积按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标准执行。

凡年满18周岁的农牧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村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

1、具有本嘎查村户籍、且无住宅的;

2、因国家或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原住宅需要拆迁的;

3、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原住宅需要拆迁的;

4、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

5、因腾优占劣将原址复耕复植,需搬迁的;

6、达到婚龄,确需建住宅的;

7、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下列情况,不予批准宅基地:

1、单独立户的夫妻双方,一方已有宅基地的;

2、出卖、出租住房或出卖宅基地后再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