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时间:2021-11-10 19:01:50 意向书

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由原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五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三项。

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这次调整,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新修订的《党费收缴规定》,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调整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作这样的调整,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

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广大党员对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的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日益迫切。《党费收缴规定》明确提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要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二是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作为代党委管理党费的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三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教育,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健全党费工作制度,合理使用党费,充分发挥党费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新的《党费收缴规定》施行后,各地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检查监督,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把党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篇二:《党费计算基数和交纳比例》

业 务 通 知

司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为方便各单位收缴党费,公司党委组织部特对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计算基数:

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失业金+所得税)

二、交纳比例:

1、基数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按0.5%;

2、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按1%;

3、基数在5000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者,按1.5%;

4、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按2%。

三、其他情况:

1、待岗(下岗)党员每月2元;实习生专科每月4元;实习生本科每月6元。

2、党费按当月基数计算收缴,从角四舍五入到元。工资收入发生变化,按当月新工资标准计算基数。

3、对工资标准经常变化的单位,可按照党员本人上年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4、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照上年总收入(扣税和四金后)的月平均数为计算基数。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篇三:《党费缴纳基数统计表》

党费缴纳基数统计表

注:应扣津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乡镇教龄补贴两项。

缴纳比例:缴纳基数3000—5000元按1%缴纳,5000元以上— 10000元按1.5%缴纳。

篇四:《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

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主要指什么?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

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基本薪酬每月领取5000元,属于月收入3000-5000元的档次,1-11月份应按1%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50元;12月份兑现与绩效挂钩那部分薪酬时领取的薪酬和按月领取的薪酬之和为24.5万元,属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档次,应按2%交纳党费,本月需交纳党费4900元(24.5万元×2%)。

6、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答: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确定。

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答: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的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篇五:《关于重新核定党费上缴基数的通知》

关于重新核定党费上缴基数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体现义务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全县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党(工)委的党费上缴基数进行重新核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交纳的比例和基数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8、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见附)。

二、核定党费工作安排

1、党支部登记造册。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新的党费收缴标准,根据每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算出缴纳党费数额,并认真填写《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见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要同时报送2011年7月份上级人事或工资主管部门确认的实发工资标准材料或工资表复印件。

2、党(工)委审核汇总。各基层党(工)委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支部的《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进行审核。对没有按规定核定党员党费的,要及时纠正,对纠正后仍不执行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组织部审查核定。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对各基层党(工)委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查核定,并确定各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基数。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工作,要把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纪律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党(工)委书记要亲自过问,加强督促。各基层党(工)委要召开会议,对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工作进行具体布置。组织委员、人秘科长(办公室主任)要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专题讲解,确保所辖党组织领会文件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对未如实进行党费基数核定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醒并予以改正,确保党费基数核准、核实。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党费上缴基数审核时间安排》(见附),将相关材料按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党委年度

党费上缴基数核定表(汇总一)、(汇总二)

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3、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

4、党费上缴基数审核时间安排{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中共FY县委组织部{交纳党费7元的基数}.

2011年8月10日

篇六:《党费收缴计算基数 2》

党费收缴计算基数、比例及计算方法

一、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下面就如何确定党费计算基数予以明确。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其中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有:

1、工资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全年绩效工资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计算)”3项;机关工人有“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2项。

2、津贴补贴部分。包括“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5项。(①不含个别人有的津贴,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津贴;②不含临时性津贴;③不含岗位特殊津贴;④不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⑤不含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1、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3部分。

2、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统筹外养老金”。

二、党费交纳比例(新标准)

(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党费计算方法

1、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按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7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7项收入之和要减去该党

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是用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这个基数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所得税)×相应比例=党费。

2、事业单位党员按规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8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8项收入之和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相应比例=党费。

篇七:《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1]》

附2-1: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2-2: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附2-3: 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