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调研报告]县政府扶贫到户调研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扶贫到户是实施《湖北农村扶贫条例》,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惠农政策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它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民间行为,还有贫困农户的主体行为,各种行为交织在一起。如何将各方力量、各类扶持资金项目等扶贫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漏斗向下直达贫困户,使贫困户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能动地而不是被动地受益?竹溪县扶贫办结合山区贫困状况和自身实际,组建专班紧紧围绕专项扶贫到户、行业扶贫到户、党员干部帮扶到户、扶贫到户投入保障机制、扶贫到户运行组织机制等五个部分16个内容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先后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和相关行业部门中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对现行的扶贫到户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扩充、细化,现将调研报告如下,仅供参考。

一、专项扶贫到户政策研究

(一)产业扶贫到户政策

对贫困户的支持首先是资金筹措渠道问题,我们建议:

1、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年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中,应有20-30%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在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切实保证50%以上的资金用于重点村产业建设,其中应有20%的资金用于扶贫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

2、通过信贷扶贫扶持贫困户民展种、养、加项目。特别是要加强改进小额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省里要加大小额到户贴息资金额度,改进项目管理办法,简化工作程序,以尽可能地满足贫困户发展的资金需求、服务需求。

3、建立帮扶机制。引导开展对口帮扶的单位、企业在对口帮扶的村中选择具备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帮扶,重点发展种、养、加项目。

4、发挥龙头企业的拉动作用。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使贫困户种、养、加项目与骨干产业、龙头企业联姻,通过其拉动,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

其次是扶持标准:发展种植业、发展养殖业,视规模按每户2000-4000元进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视规模按每户1-2万元进行扶持。

最后是到户途径:实行扶持资金直达。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申报、扶贫部门考察论证能否扶持并确定扶持标准、立项的程序,确定每年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对立项扶持的农户,项目完成经验收后,扶持资金直达该农户。

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我们认为:

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加快产业化扶贫进程、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竹溪是边远贫困山区县,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在成长和逐步壮大的过程中,其效益和带动作用已经凸显。但就目前来看,由于龙头企业自身还在成长,还需要支持,对贫困户的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的带动和贫困户的利益分享等方面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因此,要有效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必须坚持:

1、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强化产业扶贫的基础地位、广泛开展产业协作等途径,为龙头企业搭建发展壮大的平台,促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加大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力度。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好的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加大力度,更好地实施。每年应增加贴息资金的总量,满足扶贫龙头企业的巨大需求。应倾斜边远贫困山区,缓解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应简化工作程序,下放审核权限,把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指标下到县,由县级扶贫部门具体进行组织,解决现行的县级只能申报,能否扶持不能给企业一个明确结论的尴尬。

3、具体细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责任。对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要积极吸纳贫困户从业,对相关联产业的从业贫困户进行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帮扶,实行利益分享。申报扶持项目过程中,要明确申报上述内容的规划和效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