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水位公_海事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促进党内各项制度体系的完善,逐步使党的工作步入科学、民主、经常、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党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构建和谐海事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党务公开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纪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 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㈡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党组织负责人分工情况。㈢党组织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情况。㈣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推荐和表彰情况。 ㈥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的换届改选情况、党务干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推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及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情况等。 ㈦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 ㈧党内事务中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干部职工热切关注以及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重要事项等。㈨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四、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 ㈠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要多样、方便、明了、实用。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做到形式与内容有机结合。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局网站等渠道公开。各党支部在党务公开实践中,还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更好地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加强监督。 ㈡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局党委审核。公开前,要填制党务公开登记表,经党组织负责人签批后与公开内容一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㈢党务公开的时间 各党支部要注重党务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做到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要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其中组织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分工、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党员民主评议等内容一年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参加党内活动、“三会一课”等工作一月(季)一公开;党员发展、干部提拔及党组织重大决策等时间上不确定的内容,一般即时公开。 五、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㈠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张开友书记任组长,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副组长:王幼峰;成员:丰雷、张宏强、王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 ㈡局工会、办公室要做好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统筹协调,负责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要事项的公开。 ㈢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局党委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策、规定和党务工作制度情况,局党委自身建设情况的公开。负责领导干部述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公开。 ㈣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受理党员群众举报、信访情况等内容的公开。 六、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 ㈠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检查遵循“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工作的资料是否保存完整等。 ㈡检查情况纳入单位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检查中发现党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时限不及时,以及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被检查单位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对各单位党务公开的检查情况,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 七、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㈠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对推行党务公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理解和认识,使之成为各党支部的应尽职责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㈡结合实际,以落实好党务公开扎实推动创建“和谐海事”、争创行政执法一面旗活动的深入开展。注意从海事、港航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从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出发,确立党务公开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通过推行党务公开,使党组织的内外关系更加和谐,使党组织更加受到干部群众的信赖,党员队伍的精神面貌明显变化,党建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努力达到基层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效果。 ㈢要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防止党务公开流于形式,使党员群众察党情、明党事、知党务、能监督。对党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并责令及时纠正。要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统筹安排,通过党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通过运用政务公开的成果促进党务公开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