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14 00:00:00 节日庆典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苯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中,导致松花江水体遭受严重污染,危及我省沿江数百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挥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指导和积极支持下,全省千余名环保工作者沉着应对、科学应对、有序应对,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协同作战,筑就了一道抵御污染的坚固长城,以快速、准确、科学的监测数据和预测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稳定和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为夺取松花江重大污染防控战役最终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检验了全省环保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一、勇于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污染防控的重任

(一)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机制。一是迅速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11月18日中午,吉林省环保局将有关信息通报了我局。李维祥局长迅速做出紧急部署,启动省环保局应急监测预案,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迅速投入紧急工作状态,要求省监测中心站、肇源监测站即刻在省界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掌握污染物流抵我省的第一时间和变化特征曲线;通知哈尔滨市环保局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监测准备,并通过该局向哈尔滨市政府汇报情况;紧急排查沿江市县采用松花江作为饮用水源情况;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和通报工作,随时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污染带行进和苯、硝基苯浓度变化情况,部署沿江各市县做好环保防控准备工作。

11月18日16时,在吉、黑两省省界我省第一个监测断面肇源监测站(距哈尔滨市四方台水源约180公里)报出第一组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苯和硝基苯未检出,为我省及时应对水污染危机赢得了时间和主动。当日下班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传真过来的情况通报转至我局,其内容与吉林省环保局电话通报情况完全相同。

11月19日,肇源监测站开展加密监测,哈尔滨、大庆等地按省局要求紧急排查饮用水源取水口。11月20日7时,肇源监测断面硝基苯开始检出,表明污染带前锋已抵达我省,我局紧急汇总整理相关情况形成快报于当日呈送省政府,为省领导及时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同日,我局下发通知对哈尔滨市做好污染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建议。11月21日上午,紧急召开污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应对水污染事件,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本着“监测、监督、指导、协调”的原则,加强监测和预测,集中精力处理好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报告情况。

二是及时调整全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运转模式。准确把握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实施了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运转模式,统一调度所有人力、物力、财力,整合全省环保系统内的仪器设备、技术力量,形成合力。

打破原有局领导和各处室职能分工的常规,摒弃按部就班的工作惯性,简化了日常性的审批、审核程序。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充实了局水污染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局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主管领导为常务副总指挥,关联性不强的职能部门、单位被调整出领导小组,组成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指挥系统,下设综合技术组、协调督办组、新闻通报组、对俄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确定了一把手带班、其他局领导轮流值班的工作制度,充分体现了工作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机构设置的应急性。从11月18日至去年底,召开局长专题办公会或应急领导小组会议9次,落实省政府布置任务700余件次,向下游通报有关情况40余次,做到了应对敏捷、组织有序、成效显著,切实起到了运转迅速、掌控全局、应急指挥的中枢作用。

三是建立起国家、省、市三级应急监测指挥系统。1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应我省之邀及时派出专家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协助我省开展水质监测、技术分析和污染带行进预测等工作。

11月28日傍晚,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率领以生态司万本太司长为组长的4人应急监测前线协调组抵达哈尔滨市,并与省环保局会商确定了哈尔滨下游江段的监测点位,随即星夜兼程于次日凌晨到达木兰县正式开展工作。哈尔滨市环保局于11月18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明确了采样程序和标准、监测分析技术规范、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断面等技术要求,成立了采样、检测、数据分析、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

佳木斯市在哈尔滨市紧急应对水污染事故时,已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环境监测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机构,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环保系统松花江污染防控指挥部工作规程》,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大庆、鹤岗等地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部署开展了污染带流经区域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