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怎么要补交党费

时间:2021-11-11 06:58:12 200字

篇一:《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几点说明》

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几点说明

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现按照中组部【2008】3号文规定,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关于党员缴纳党费基数的计算:

1、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说明:“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动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保密费、高温作业补贴、有毒有害等岗位补贴)以及社保类补贴、住房补贴、年工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一次性表彰奖金等,不列入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即: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基础(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绩效)-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医疗金-所得税。

2、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说明:按“全额累进制”办法计算,如党员甲和党员乙缴纳党费的基数分别为3000元和3010元,则甲缴纳党费=3000×0.5%=15元,乙缴纳党费=3010×1%=30.1元。

3、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说明: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每月领取5000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1-11月份,每月应交党费为5000×1%=50元;12月份绩效兑现时,领取薪酬为24.5万元,本月需缴纳党费为24.5万×2%=4900元

二、关于补交党费基数的计算

1、自2016年7月起,每名党员要根据自己工资单所列数值,认真核算应缴纳党费数额,每月一次自觉到所在的党小组或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员收入增减变动后,当月要及时调整缴纳党费计算基数。党支部要按月及时收取党员党费,每季度(季度末月11-20号)到人资党群部交纳一次党费。

2016年1-6月,每名党员要根据自己工资单所列数值,认真核算每月数额,足额补交。即,从2016年1月起,每名党员应每月一个计算基数。

2、2008年4月-12月,2009年度、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名党员可以取当年月度平均计算基数,补交相应金额。即在当年度,每名党员可以按照一个基数计算。

篇二:《党费缴纳制度》

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交纳党费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篇三:《合肥高新区企业党委办事指南》{合肥怎么要补交党费}.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党委办事指南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服务对象:转入转出开发区企业的中共党员

办理程序:由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后直接到区企业党委转入(出)党组织关系。转入,由企业党委按调入单位转至所属党委、总支或党支部;转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企业党委,企业党委转至区工委办,工委办转至所去单位(市外需经过市委组织部);区内调动,本人到所属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工委办直接转入或转出企业党委即可。

需要材料:正式党员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预备党员除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外,还要将入党相关材料一并转入或转出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

(二)企业党组织组建程序

服务对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区内企业

办理程序:

(1)企业向企业党委提出申请,审核后批准成立(正式党员在3至50名的,批准设置支部委员会;50至100名的,批准设置总支委员会;100名以上的,批准设置基层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及企业性质及相邻远近,组成联合党支部。

(2)基层党委经企业党委研究后报区工委审核批准;基层党支部(总支部)报企业党委审核批准。

(3)接企业党委批复,企业根据批准设置的哪一级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以投票方式或选举、推荐产生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基层委员会,提名推荐或选举产生相应的书记、副书记。

(4)党组织班子选举结果报工委或企业党委批复后,相应的组织开始工作,履行职能职责。

需要材料:企业申请报告、党员花名册、党组织班子成员简历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企业党委自接到企业报送材料之日起,需企业党委审批答复的,7个工作日完结;需区工委审批答复的,30个工作日完结。

办公地点: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619办公室,中共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传真):0551-5390865

联 系 人:杨德清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企业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企业党委备案以备组织培训,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1、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企业党委统一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2、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5人。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3、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

五、确定发展对象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企业党委或所在企业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

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资料。

3、企业党委或所在企业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1、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2、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1、企业党委统一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创先争优活动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2、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汇报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 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明应到党员数、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企业党委或所在企业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或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1、企业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审批时间。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审批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企业党委审批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特殊情况采取资料传阅至党委委员逐个签署意

见方式进行。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举行(一般由企业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培养考察

确定为预备党员后,及时到企业党委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

(一)考察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所在企业党总支审核;

7、报企业党委或所在企业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审批后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考察不合格或延长预备期

1、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

篇四:《2012年度党费缴纳情况统计表1》

2012年度党费缴纳情况公示

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第二党支部缴纳党费总额:1724元

篇五:《院组〔200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