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补贴

时间:2021-11-10 18:38:06 意向书

篇一:《2016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75元-600元分五个层次》

2016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75元-600元分五个层次

4月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按照年龄分为75元、150元、180元、350元、600元五档。这一标准较此前的草案有所提高。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以现金形式发放,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预计上海年财政投入超过45亿元。

【发布会主要内容】

一、着力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能力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6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其中农村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直接报销80%,6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0%,7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继续给予全额补助。

在住房保障方面,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提出申请实物配租的,还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筹资水平较低的现状,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将是本市社会保障方面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本市正在研究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系统性方案,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

二、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增进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去年12月初,在前期反复研究的基础上,上海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初步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媒体、网络、热线等渠道以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制度方案进行了完善,目前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起同步实施。

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发放方式

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

发放标准

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

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如何发放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居(村)委办理。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居(村)委集中接受老年人咨询、申请、办理和领取“上海市敬老卡”;6月底,第一笔津贴会在统一时间发放入卡。今后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老年综合津贴事宜。

有关部门特别提醒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市民,集中办理时间自4月11日起持续到5月底,请大家按照各居(村)委的统一安排有序申请,错峰办理。

三、全面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要建立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这是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旨在通过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派单、统一监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和需求的公平有效对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对重点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定。截至2015年末,全市累计建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42家,为1.5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健文体、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累计建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点634个,为7.3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助餐服务。 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要求。这也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呼声比较强烈、迫切要求突破的内容。近期,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出台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养老服务业企业分类登记,降低登记门槛,促进注册便利化,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力量设置护理站,参与社区居家护理服务。

篇二:《2016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75元-600元分五个层次》

2016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75元-600元分五个层次

4月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按照年龄分为75元、150元、180元、350元、600元五档。这一标准较此前的草案有所提高。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以现金形式发放,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预计上海年财政投入超过45亿元。

【发布会主要内容】

一、着力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能力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6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其中农村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直接报销80%,6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0%,7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继续给予全额补助。{上海市老年补贴}.

在住房保障方面,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提出申请实物配租的,还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筹资水平较低的现状,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将是本市社会保障方面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本市正在研究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系统性方案,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

二、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增进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去年12月初,在前期反复研究的基础上,上海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初步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媒体、网络、热线等渠道以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制度方案进行了完善,目前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起同步实施。{上海市老年补贴}.

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发放方式

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

发放标准

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

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上海市老年补贴}.

如何发放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居(村)委办理。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居(村)委集中接受老年人咨询、申请、办理和领取“上海市敬老卡”;6月底,第一笔津贴会在统一时间发放入卡。今后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老年综合津贴事宜。

有关部门特别提醒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市民,集中办理时间自4月11日起持续到5月底,请大家按照各居(村)委的统一安排有序申请,错峰办理。

三、全面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要建立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这是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旨在通过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派单、统一监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和需求的公平有效对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对重点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定。截至2015年末,全市累计建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42家,为1.5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健文体、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累计建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点634个,为7.3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助餐服务。 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要求。这也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呼声比较强烈、迫切要求突破的内容。近期,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出台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养老服务业企业分类登记,降低登记门槛,促进注册便利化,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力量设置护理站,参与社区居家护理服务。

篇三:《2016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75元-600元分五个层次》

2016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75元-600

元分五个层次

4月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按照年龄分为75元、150元、180 元、 350元、600元五档。这一标准较此前的草案有所提高。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以现金形式发放,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预计上 海年财政投入超过45亿元。

【发布会主要内容】

一、着力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能力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6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其中农村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直接报销80%,6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0%,7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继续给予全额补助。

在住房保障方面,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提出申请实物配租的,还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筹资水平较低的现状,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将是本市社会保障方面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本市 正在研究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

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系统性方案, 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

二、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增进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去年12月初,在前期反复研究的基础上,上海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初步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媒体、网络、热线等渠道以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 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制度方案进行了完善,目前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起同步 实施。

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发放方式

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

发放标准

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如何发放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居(村)委办理。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居(村)委集中接受老年人咨询、申请、办理和领取“上海市敬老卡”;6月底,第一笔津贴会在统一时间发放入卡。今后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老年综合津贴事宜。

有关部门特别提醒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市民,集中办理时间自4月11日起持续到5月底,请大家按照各居(村)委的统一安排有序申请,错峰办理。

三、全面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要建立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这是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旨在通过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派单、统一监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和需求的公平有效对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对重点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定。截至2015年末,全市累计建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42家,为1.5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健文体、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累计建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点634个,为7.3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助餐服务。

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要求。这也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呼声比较强烈、迫切要求突破的内容。近期,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 出台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养老服务业企业分类登记,降低登记门槛,促进注册便利化,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出台政策,支 持社会力量设置护理站,参与社区居家护理服务。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篇四:《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

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 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护等级对应的服务时数分别为30小时/月、40小时/月、50小时 /月,服务单价为18元/小时、18元/小时、20元/小时。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贴,其余三类老人享受比例不同。

补贴对象及梯度

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试点区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有照护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享受相应待遇: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的养老服务补贴。

(二)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老年人,享受80%的养老服务补贴。

(三)80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享受50%的养老服务补贴。

(四)上述(二)、(三)两类对象中,无子女或90周岁及以上高龄的老年人,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再叠加享受20%的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确定,由服务时数及服务单价构成。 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分别对应试点区采用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的,月服务时数分别为30小时单位、40小时单位、50小时单位。

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服务单价逐步实行统一单价,以当年度本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准,并随全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增长逐年同步调整。 2015年,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的服务单价为18元/小时,重度的服务单价为20元/小时。

经济状况核定标准

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按照当年度发布实施的相应标准执行。

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标准,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网()上发布的数据为准。

使用范围

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服务券(卡)”形式,用于兑换各类养老服务,包括:助老服务社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及其他项目化服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伙食费除外)等。

养老服务补贴用于兑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除低保家庭以外的其他对象,需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用。

养老服务补贴用于兑换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后不足部分的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资金保障养老服务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出资承担一定额度,其余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2015年市、区县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各承担6000万元。

实施时间

上述补贴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篇五:《上海外来人员三十年后你的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将能领到6000》

近段时间没事做认真的研究了一下上海外来人员医保卡的用处,情到深处内牛满面。 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能够提供哪些保障(注意划线部分)

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三项待遇:老年补贴、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待遇。2005年4月1日起,又增加了日常药费补贴。

老年补贴:

2005年4月1日起,三年内缴费累计满12个月,可以领取一份老年补贴凭证,额度为每一缴费月份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7%之和。例:2010年公司为员工A缴纳了1年(共计12个月)综合保险,2009年上海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则A可得到的老年补贴为:3566*60%*7%*12(月)=1797元。等到规定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可以凭补贴凭证兑现老年补贴。若老年补贴凭证遗失或毁损,可凭本人身份证向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申请挂失补发。

另外,据我所知,每一年打进老年补贴凭证里的钱,会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的,按照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来计算的,然后就是利滚利,你别小看了这个利率,虽然现在没多少钱,但这样滚个30年,你一份补贴凭证到你领的时候可以达到补贴凭证上金额的三到四倍。也就是假如你补贴凭证上有1797元,那么到30年后领的时候将是6000到7000元。这个三到四倍还是按照现在的利率来计算的,大家都知道现在是金融危机,等世界走出金融危机那么银行同期利率将肯定会增加。那么到时候领到的将不止三到四倍。

工伤保险:{上海市老年补贴}.

对认定为工伤以及工伤死亡的外来从业人员,由相关保险公司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住院医疗补贴:

在参保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部分的,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最高享受额根据单位连续缴费的月份数确定。起付线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日常药费补贴:

2005年4月1日,只要单位按月缴纳综合保险费,缴费期间就可以获得每人每月20元的日常药费补贴,并发放“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凭卡可到有综合保险卡标识的药房购药。初始密码是你的生日(年月日)。比如你是1988年09月01日出生那么密码就是880901,你也可以自己拨打12333修改密码,同时还可以查询余额和相关信息。

如何享受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金一次性支付。

如何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 用人单位缴费满三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2009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2792元){上海市老年补贴}.

假设2010年一次医疗费用花了10000元,然后你已经连续缴满12个月的保险,按照2009年上海市年平均工资42792元来算,起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