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政部

时间:2021-11-11 03:23:04 200字

篇一:《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11.12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财企[2009]242号

【实施日期】2009.11.12

【唯一标志】123778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六、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七、企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予以披露。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金融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篇二:《国资委管辖的117家中央企业+财政部管辖的23家中央金融机构名单》

截止2012年9月11日,国资委管辖的117家中央企业+财政部管辖的23家中央金融机构名单——供师弟师妹们参考

又到一年毕业季,看到朋友们分享的一些资料,整理了一下,希望对今年即将找工作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国资委管辖的117家中央企业 财政部管辖的23家中央金融机构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8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9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4 国家电网公司

1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8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9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0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2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6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8 东风汽车公司

2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0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1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32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3 鞍钢集团公司

34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5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1

三大政策性银行

2 3 4 5

五大国有银行

6 7 8 9 三大保险集团

10 11

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

12

中再由于股权结构特殊性暂

不是副部级单位

13

14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15 16 17 两家综合金融集团

18 19 20 其他中央金融机构

21 22 23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信集团公司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

公司]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中国盐业总公司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组中)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丝集团公司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珠海振戎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公司财政部}.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5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106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107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108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09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110 彩虹集团公司

111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12 华侨城集团公司 113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114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115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116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7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备注:

1,以上名单的排列顺序与当前企业效益、员工待遇没有必然联系,只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约定的排序罢了~

2,由于知识面有限,此名单可能没能包括全部的中央企业,如:中国邮政集团是由财

政部管辖的非金融性中央企业,但由于其特殊性,没在以上两类名单中。朋友们如果有更新的信息,欢迎随时补充,给其他XDJM提供参考。

3,以上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下属的部分一级子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指标貌似是直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取,而不受北京市人保局的限制,所以一般都是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二级、三级子公司就不好说了。(只是个人的了解,不一定完全准确)

4,至于这些企业的薪酬待遇问题,网上已经有很多信息,不过建议朋友们拿到offer之后,在比较筛选时,还是联系一下在这些企业的师兄师姐们再具体了解。(因为偶尔看到一些网上所谓的薪酬比较信息,发现和自己所知道的部分企业真实情况差别还是挺大的,容易被误导)

祝:师弟师妹以及今年博士毕业的几位兄弟都能顺利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篇三:《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文件

财企[2009]242号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2009年11月26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

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

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六、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七、企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予以披露。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金融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

篇四:《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财企【2009】年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