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千人计划文件

时间:2021-11-10 16:23:48 200字

篇一:《2014年浙江省第七批“千人计划”入围人选名单》

2014年浙江省第七批“千人计划”入围人选名单

篇二:《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名单公示》

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名单公示

自2008年12月起,为推动国家工业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地区各类型技术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各省市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通过引进并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前不久,2015年浙江省“千人计划”甄选工作刚刚结束,大批企业将得到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扶持,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有了政府的支持政策,各企业无不欢欣鼓舞,积极响应,尤以各大外资企业最为积极。如湖州市德系企业沃克斯电梯公司,入选浙江省“千人计划”之后,在引进外来技术人才方面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自德国聘请了大量专家,成为沃克斯为“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对企业发展大有助益。

当然,一个企业的发展也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没有过人的技术也是赢得市场的认可和同行的尊敬的。正如“千人计划”所崇尚的内涵一样,沃克斯人也明白“人才支撑”对于一个公司、企业和百年品牌所具备的重要组成意义。近年来,沃克斯电梯不断开发团队创新能力,一直都在积极汲取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及管理理念,正是对国外先进技术人才长期以来的关注,沃克斯才能在最好的时刻抓住机遇,一举入围浙江省“千人计划”,并马上显现出惊人的效果。

篇三:《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附件材料_13504》

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附件材料

(创新人才 长期项目){2014浙江千人计划文件}.

申 报 人(中文) (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专业领域 ( 从8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 专业方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制

篇四:《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

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14〕34号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近日,中组部对2014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引进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倾斜。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

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在1年以上5年以下。

(四)“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工作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以上5类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 1000plan.org)查询。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2014浙江千人计划文件}.

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试点期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知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技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2014浙江千人计划文件}.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相关牵头单位审核。其中“青年千人计划”材料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还要将申报材料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 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省属科研机构申报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省属高校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省属国有企业申报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组织,省属国有金融机构申报工作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省属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申报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由省外专局牵头组织,各市申报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牵头单位审核把关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才办。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篇五:《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

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及部门: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27号)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231号)的通知,现就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引进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倾斜。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申报人的专业背景应在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涉及的重点领域,并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或在海外承担过重大研发或科学项目的专家学者。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2014浙江千人计划文件}.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时间。

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5.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及高校的艺术学院。试点期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

(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外专千人项目

(1)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2)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按《“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组通字〔2010〕29号)享受相应待遇。国家外国专家局按《“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长期项目工薪补助办法(暂行)》(外专发〔2012〕46号)提供相应工薪补助。

(3)申报人在申报“外专千人计划”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须有外文合同),承诺入选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2014年度申报计算年龄、工作年限、回国时间等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及部门按照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按需引进”原则,认真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各相关院系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创新人才长期项

3

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推荐理由由院系填写,支持条件参见固定格式。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推荐理由、工作安排由院系填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时间与合同一致),配套条件和考核方式参见固定格式。青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一栏,推荐理由、本单位该学科领域的现有基础由院系填写,支持条件参见固定格式。文化艺术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一栏,推荐理由、本单位该学科领域的现有基础由院系填写,支持条件参见固定格式。外专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推荐理由由院系填写,支持条件参见固定格式。

四、申报程序

各院系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之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相应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千人计划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准备评审演示PPT,个人陈述视频资料,个人证件照(2寸、蓝底)。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外专千人项目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3.材料报送要求:请先将申报表电子版提交审核,待人才办确定无误后再做纸质版材料

(1)纸质材料要求:每位申报人的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使用150g白色平面纸作封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另附。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底部贴上纸条,纸条上打印以下内容:学校、姓名、申报专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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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直接用汇总表上的相应数字编号代替)、长期或短期或青千或文化艺术人才、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

外专千人项目需要提供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三个独立的档案袋装好,并贴上档案袋封面(内容同申报书封面),在档案袋底部贴上纸条,纸条上打印以下内容:学校、姓名(英文全名,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申报专业领域(加汇总表上的相应数字编号)。

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提交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

(2)电子文档要求: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X申报书.doc”、“XXX附件.pdf”(合并为1个PDF文件)、“XXX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doc”三个文件。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提交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申报汇总表(长期项

目).xls”、“XX学院申报汇总表(短期项目).xls”、“XX学院申报汇总表(青千).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