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1-11-02 20:30:41 200字

第一篇、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分析_黄戟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研究 2009年第12期(总第182期)

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其解决对策分析

黄  戟

  摘 要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三项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基层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工作第一线,

应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正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采

取工作措施,切实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流程、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改

善执法环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公安机关  三项建设  执法规范化关键词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在回顾总结“三基”工程建设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当前公安执法工作现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任务,是确保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期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如何正确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找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全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规范执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期待着法治秩序的建立,中国的发展更加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作为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保障。早在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作为治国基本方略被正式写进宪法,对依法治国予以了宪法上的确认。法治,概括而言,包括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其核心问题是依法办事。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重于立法。“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如果法没有得到正确的行使,执法机关就失去了公信力,法律只是纸上的法律,公民对法的信赖、尊重和服从也将荡然无存。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公安机关作为一支数量最庞大的执法队伍,可以说,其执法规范性对公众的法律信仰影响最为广泛,对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影响最为深刻。

(二)规范执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全党、全国的一项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在联系实际,具体到公安执法工作,就是要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在各项执法工作中,真正把人民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

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分析

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

(三)规范执法是适应执法环境的迫切要求

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整个社会对公权力的制约明显加大,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执法监督机制日趋完善,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公安执法直接面向基层、面对广大群众,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媒体炒作、群众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不仅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声誉,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大力解决公安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已刻不容缓。

(四)规范执法是实现警民和谐的重要基础

和谐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警民关系还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从人民群众对警察工作的不满意、不理解、不支持到发生直接冲突,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直接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究其根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客观来看,内因多于外因,特别是公安机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过程不透明、执法方式不文明、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效率不高甚至执法不公等执法问题,是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关键在警,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规范执法是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

公安机关从组建之初、从被赋予执法权伊始,就没有停止过对执法规范化的追求,规范执法行为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近年来,公安法制建设力度空前加大,公安部先后推出多项举措加强公安执法。2003年,公安部组织开展了“学习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同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明确提出了执法为民的思想。2004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中,各级公安机关突出抓了法制练兵,基层民警规范执法能力显著提高。200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周永康同志明确指出,要让“三基”工程建设成果体现在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上。为此,公安部先后派出多批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更是将法制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头戏全力加强。2008年9月,公安部在南京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部署开展“三项建设”,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归根结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客观需求。

二、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理念滞后化

1.部分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一些基层单位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民警存在学习年年搞、年年老一套的走过场心理。表现为对法治理念理解不深,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部分民警执法思想保守。表现为重实体轻程序,人治大于法治等惯性思维作怪,只注重破案和抓人,无视法律程序和保障人权;有的对先进执法理念抵触,甚至认为人性化执法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权威。

3.部分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误解,存在认识偏差。有的认为抓执法规范化重质量轻效率,规范了执法程序,失去了执法效率;有的认为抓执法规范化重服务轻专政,是追求以人为

公安研究 2009年第12期(总第182期)

本、以和为贵,弱化了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有的认为抓执法规范化重对外轻对内,对外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对内却束缚了民警的手脚。如此种种,反映出基层部分民警执法理念没有根本转变,执法观念问题仍然是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障碍。

(二)执法制度形式化

1.粗而不细,缺乏可操作性。上级公安机关出台某一执法制度后,基层公安机关往往直接套用,层层转发,未能对该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不善于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细则或具体操作规范,导致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2.多而不精,缺乏制度体系。基层公安机关为解决执法实践中某些突出问题,不断出台相应的制度,各项制度日积月累越来越多、越来越杂,缺乏制度体系,有的内容重复甚至相互矛盾,导致基层执法办案民警无所适从。

3.有令不行,缺乏执行力。对于执法制度建设,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往往召开一次会议、下发一个文件即完成一项制度的制定;许多单位在执法监督上普遍乏力,有奖惩措施,有责任追究办法,但都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一些基层领导不愿自我揭短,碰到问题习惯于捂着、盖着,导致执法监督制度形同虚设。

(三)执法方式机械化

1.重实体轻程序。重实体轻程序意识在一些基层办案民警甚至办案领导思想中根深蒂固,主要表现为:接警、处警制度不落实,路面执勤盘查不规范,案件办理手续不齐备,审核审批制度不严格,财物扣押和处理时效性不强,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单位由于警力不足,单人办案甚至办团伙案件的情况突出。

2.重口供轻证据。一些基层办案民警仍秉承无供不定案的唯口供主义,不善于运用信息化、网络等科技手段寻找证据,侦查过程基本上都是围绕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进行,以口供为线索收集其他证据,一旦审讯受阻,动辄采用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手段逼取口供。

3.重处罚轻教育。许多地方在绩效考核导向上长期存在偏差,重打击轻保护,重处罚轻教育,重管理轻服务。一些民警没有很好地把握宽严相济的司法精神,实践中一味追求打击处理,不注重对行为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过多地适用人身羁押措施。

4.重结果轻效果。侦查手段习惯于拉网式摸底排查、满天飞抓人、长时间高强度审讯的“三板斧”,只要能破案,不惜高成本、扰民式执法甚至侵犯人权;破案专著于破大要案,小案不重视、不勘查、不立案,甚至敷衍群众;结案局限于移送起诉,追赃不积极,退赃不及时,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执法过程简单化

1.自由裁量自由化。一些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仍停留在粗放式执法阶段,不注重细节,执法过程简单化;一些民警甚至法制员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有的不论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有的同类案件不同处罚尺度,同等责任的行为人给予不同的处罚结果。

2.执法过程神秘化。有的民警习惯以管人者自居,执法过程缺乏透明度,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不按规定通知家属,该公开的不依法公开,人为将执法过程神秘化,引起群众猜疑甚至投诉。

3.执法效率低效化。有的民警办案拖拖拉拉,查处违法不积极,接处警行动缓慢,窗口办事推诿,引起当事人不满。

4.执法态度生硬化。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用语不文明,言行不规范,阐述法理不清楚,遇当事人质疑后态度粗暴,甚至出言不逊。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表面化

1.不注重形成合力,法制部门单打独斗。一些地方没有理顺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组织领导比较松散,工作措施不深入、不落实,没有调动各部门、各警种的积极性,没有形成全警参

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分析

与、齐抓共管的局面。有的地方简单地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归口法制部门,缺乏广泛动员和全警参与,收效甚微。

2.不注重以人为本,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不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后,有的基层单位忙于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形式化、走过场氛围浓厚,务虚的多务实的少,没有动真格、出实招,不注重研究本地实际、查找问题根源、抓住问题关键,不注重民警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执法能力的培训,不注重监督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许多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没有触及。

3.不注重统筹兼顾,执法规范化建设后劲不足。客观分析,民警办案不规范,折射出基层工作量大、办案人员不足等问题;民警态度不好,折射出案件、警情多,加班加点而精神疲惫的现状;民警执法能力不强,折射出培训不到位、培训机制滞后等问题。一些地方对此认识不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认识不足,搞短期突击,没有从改革警务体制、完善勤务机制、调整警务战略等角度来保障、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

1.抓好思想灌输。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理念、以人为本理念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不断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要使教育活动长期化、制度化、经常化,确保每位民警都能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先进执法理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2.抓好思想纠偏。要以召开研判例会的形式经常性查找民警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及时纠正民警错误的执法思想;要结合当前公安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及时引导民警摒弃陈旧的执法观念。

3.抓好警示教育。要选取一些因执法不规范而造成的涉法信访案、冤假错案作为反面教材,深刻剖析,让广大民警切身感受到不规范执法的后果和危害,做到警钟长鸣。

4.抓好典型示范。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选树一批执法示范所队和执法示范岗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促进先进执法理念深入警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流程

1.在梳理制定制度上下功夫。认真清理现有执法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及时清理操作性不强、时效性不强、重复甚至矛盾冲突的制度,抓紧修改粗而不细、脱离本地实际的制度。按照实用性、简易性、规范性、稳定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一系列执法制度,着重在领导执法责任制、民警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协作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2.在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从每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入手,细化完善各项执法工作的裁量标准、程序规定、考评考核、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规范,形成健全完备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要借鉴深圳市公安局《警察通令》,研究制定110接处警、巡逻盘查、案件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群体性事件处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动态条件下执法执勤规范体系。

3.在执行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坚持制定与执行两手抓,重点抓好执行力。要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经济待遇等挂钩。要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追究力度,形成人人尊重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局面。

公安研究 2009年第12期(总第182期)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1.充实培训内容。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师资力量。根据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执法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素质基础民警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要突出实战性,紧贴现实斗争和执法实际需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多下功夫,突出实战技能,注重技能培养,使理论真正融入到实战之中,发挥出实际效用。

2.扩大培训对象。在重点培训一线执法民警的基础上,实行全警培训,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轮训,着力提升全体民警的执法素质,做到人人懂法、会执法、能执好法。要将执法培训向治安辅助人员、文职人员延伸,通过组织开展大轮训,培养治安辅助人员和文职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制意识、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治安辅助工作效能。

3.丰富培训形式。根据基层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随岗培训、庭审旁听、案卷考评、岗位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开展培训,最大限度培养民警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学习效果。

4.创新培训机制。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积极推行网上学法、在线法律咨询、案件视频点评等。要按照“大练兵”模式,适时组织法律考试、技能比武,以考促学,以考促练。要抓好典型培育和示范推广工作,狠抓执法示范所队、优秀法制员、优秀执法民警的培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化执法。把执法工作纳入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执法中,要力求公开、公平、公正,重程序、重证据、重人权保护,做到程序规范、言行规范、文书规范。

2.透明化执法。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从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深化警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安执法工作透明度。

3.高效化执法。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活动的效率。要通过整合外部资源、挖掘内部潜力、完善警务机制,力争以最小的执法成本获取最大的执法效能。

4.科技化执法。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监督。要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高盘查、缉捕、取证、审讯等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5.人性化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正确把握从轻、从重、不予、免于处罚以及同责同罚等原则的适用,正确运用教育、调解、引导等手段,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更多关注民生案件,积极推行便民执法。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

1.完善监督机制。基层公安机关要健全执法监督组织体系,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法制、督察、纪检、政工、信访等多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督体系,形成监督整体合力。监督的重点要从案件监督、案卷审核向执法过程监督转变,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监督的对象要从一线执法民警向科所队长延伸,落实领导干部执法责任;监督的环节要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移,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监督的方式要从传统模式向网上监督、视频监督发展,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监督。

2.广辟监督渠道。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广辟外部监督途径。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执法工作例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行政监察等机关的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服务热线等,畅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渠道,主动接受举报、投诉和建议。要通过查处涉法信访、倒查案件、回访当事人,发现执法问题,堵塞执法漏洞。

3.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执法问题不纠正不放过、原因查找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主体不明确不放过、执法责任不追究不放

第二篇、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论文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论文

摘要:对新分配到边防派出所工作的民警,要系统培训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知识,使其具备初步执法基础;对边防派出所领导,要在如何审核把关、如何确保案件质量上多“开导”;对一般执法民警,要侧重加强如何办案、如何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

执法工作关系公安边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执法工作的优劣不仅反映边防官兵综合素质的高低,更体现整个边防工作的水平,关系到边防工作的成败。

一、当前基层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在执法理念上存在功利倾向。个别单位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执法中存在功利化执法倾向。有的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得到领导赏识和认可,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关系案、人情案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完全杜绝。

2.在执法行为上存在推诿倾向。个别单位把执法工作作为一种负担,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复杂问题,因怕处理不当引起上访隐患等,在工作中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从而引起群众的不理解,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3.在执法标准上存在应付倾向。个别单位对执法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倾向。由于过多强求破案率,在立案中存在不如实立案的倾向,更有的单位把规范执法的中心放在规范执法台账上,而不是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上。

4.在执法客体上存在畏惧倾向。部分单位担心自身安全和因执法

第三篇、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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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聂伟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3年第11期

摘要:边防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综合战斗实体,肩负着维护辖区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使命,其核心是依法履行职责,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通过狠抓教育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民警的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提升。但是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种种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笔者就当前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普遍性的制约因素进行探讨。

关键词:规范化执法 监督 考评

一、制约当前边防派出所执法不规范的原因

一是工作任务量大与民警数量紧缺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当前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仅今年上半年全国边防辖区受理治安案件同比增加6.8%。边防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总量呈上升态势,特别是执行土地划分、拆迁、选举、计生等任务调动使用警力次数多、人数多。然而从全国范围看,在基层警力配置上普遍存在派出所民警人员少,案件多,任务重的情况。加之社会承诺的宽泛性,使民警还要履行许多非警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法资源的浪费。基层派出所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多,很多又要求新规定、新内容、新形式,使得边防派出所应接不暇,被动应付,客观上对派出所正常工作形成一定的冲击,导致工作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公安职能部门对派出所工作的指导、检查、考评不够严密科学,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使得派出所在工作布置上重点不突出,民警在工作中主责不明确。加之一些民警缺乏责任感和事业心,对现状不满意,不喊不到,不推不动,作风漂浮,工作应付。

二是面对客观存在相对较为复杂的执法环境,民警必须具有更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但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理念陈旧、不按规定程序执法、执法简单化、机械化,仍用粗旷的方式执法,在日常工作中,喜欢没有财物保管、电子监控、录相录音的约束,在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态度淡漠的现象,这些极易成为群众信访、上访的导火索。

三是有的领导决策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少民警认为:业务工作有依据,队伍建设无止境;一届班子一个思路,一任领导一套做法;想方设法找抓手,一门心思出亮点。民警开始是穷于应付,后来就懒于应付。这种恶性循环导致,民警工作积极性越来越低。

四是部分民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偏低,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单一,适应不了新形势下派出所“一警多能,一岗多责”的工作要求。例如有些民警在调查取证上不注重细节,存在漏洞。或者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一些实体与程序上的细节问题屡讲屡犯,甚至认为是自己办案

第四篇、对派出所规范化执法建设的思考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对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内容摘要:随着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推进,基层派出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加强推进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分析当前基层民警执法的缺点出发,加强培育基层民警执法素质,完善统一规范化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特别是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关键词: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 2009年公安部 “三项建设”的开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也成为基层派出所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必经之路。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最前沿的执法主体,是执法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和执法效果的体现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窗口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途径,是密切警民关系、取得群众支持的必由之路。

一、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

第一,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看,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忠实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发展的规模、速度、效益都要受影响,更谈不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当前经济要快速增长、社会发展转型要加快的大趋势,而又面临世界金融风暴所带来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影响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负面因素将大量存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又尚未成熟。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一方面,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基层民警执法来落实的,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取决于我们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窗口单位,执法不规范,不仅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而且极易引发和扩大事端,引起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基层派出所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能力。 第二,从公安事业发展全局来看,加强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

关适应形势任务要求、推进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对基层民警执法工作的评价能力进一步提高,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从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布局来看,经过近年来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走访”和“三基”工程建设,特别是2009年公安部又提出开展“三项建设”工作,一些制约公安工作的体制性、保障性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和即将得到解决,公安事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提高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水平,不仅具备了内在的必要性、必然性,也具备了外在的可能性、可行性;不仅为进一步解决公安执法问题提供了难得机遇,也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公安事业发展提出了重要的突破方向。因此,基层派出所必须顺应形势,把握机遇,认真贯彻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水平和公信力。

二、当前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一)执法不严 ,随意性较大。一是以罚代处,降格处理。部分民警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解决办案、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一些办案民警在查处治安案件时,对当事人以高额罚款代替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经济犯罪案件,很大一部分仅以追回赃款告终,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二是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正。有的对犯罪嫌疑人同责不同罚;有的处罚一刀切,特别是治安拘留处罚,无论违法程度轻重,普遍顶格处理;有的对治安案件不坚持依法调解,机械执法、偏听偏信、以势压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二)执法粗暴、特权思想依然存在。一是执法粗暴,如2008年孟连“胶农”、上海“杨佳”事件,2010年湖北省的“厅级官员太太被打”事件等都给公安民警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也证实了部分民警的执法有欠妥当;二是刑讯逼供。部分派出所和民警在办案中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滥用强制措施。一些基层派出所和民警在办案中滥用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随意扩大派出所临时关押人员范围现象,在基层办案中也比较突出。一些办案单位不分对象、事由,把当事人传到派出所就是一天一宿,将其变成了短期拘留和变相处罚。三是特权思想严重。有的民警思想不端正、作风不正,群众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没有转变服务人民的工作理念,说话办事态度蛮横,动辄训斥、打骂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

(三)执法主体理论知识不足。笔者通过公安网发帖对宝安区近200余办案民警进行调查发现:近40%成的刑事办案民警一般是受理案件后再进行查阅相关法条或咨询局法制部门,对具体的案件定性没能充分的吃透。导致一些交叉罪名案件的定性不准确,最后导致定性主观化。部分案件的定性太牵强近,50%成民警对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执法要求没有切实贯彻,近60%民警没有参见公安部、公安厅的开展的执法理论知识讲座,派出所领导讲座不够重视,多数只是处于应付,对《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的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力度不够。

(四)公安法律文书制作欠规范。现在主要是在警综系统进行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和填写,主要表现在有些民警没有正确选择有关公安专用词条,对词条的理解不透;特别是警情的简介和审批表的警情简介出现抓不住重点,缺三少四的现象;同时在询问、讯问笔录制作不够全面,经常导致重复传唤当事人到派出

所进行再次问话。

(四)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当前的执法工作中,对民警的执法监督不健全,日常对基层办案民警执法监督的除了内部监督的上级公安机关的纪委、督察部门,还有外部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行风办、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但是大都是监督不到位。对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少数民警的违规执法,大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大不了是单位去财消灾,对违法民警严格追究的少;对民警规范执法的保护更是缺乏,正常执法行为也经常遭遇到恶意投诉和暴力抗法,我们的民警经常是流血又流泪。长久以来,使得广大民警形成了错误的认识,认为违规执法没什么大不了,也不要付出什么很大的成本,规范执法也不能给个人提供有力的保障,使得治安随意性加大。

三、当前执法不规范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民警的工作的压力过大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人口众多的移民城市,特别是近年来,各种犯罪活动一直处于高发态势。在我国社会治安复杂、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15小时,一个民警一年的工作量达3000多小时,是同级政府部门公务员工作量的两倍半,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1](第51-57页)。据调查,深圳市派出所每天平均要接处警近100次、受理刑事治安案件至少10几起,每个派出所还有积案数起,同时每个办案民警有自己的业绩指标,比如每月每人至少办理10名治拘、1名刑拘、1名网逃等,而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执法程序也要求越来越高,执法变数大,导致一些基层一线民警对执法存在恐惧心理,导致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案件搞的越多,存在的执法问题就越多,不敢放手执法。来自专项行动的压力。比如“禁摩行动”、“扫黄”、“查车”等专项行动,基层民警普遍反映,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过多,专项行动一个接一个,有时好几个专项行动一起搞,同时每组织开展一项活动,下达的任务指标往往层层加码,基层相当一部分的精力用在应付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上,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严重影响了民警的心理健康,以至于在工作极易变得粗暴,对当事人或者嫌疑人进行辱骂等现象。

(二)公安业务素质不强的原因。很多的刑事办案民警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等的有关规定熟悉不够,导致对很多案件的定性不够准确,在接处警是没有法律的知识,就失去了执法的理由,也就不能合理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特别是在行政、刑事调解时,很多民警出现反被当事人诘问的地步,着就直接导致很多的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警力不足的原因。当前,几乎每个都存在派出所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真正能办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民警更是十分紧缺,而派出所还要维护好社会治安,民警不得不加班加点来完成工作任务。所以直接导致办案程序的规范和质量以及巡逻处警的执法公正;同时由于派出所民警要从事大量的非警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了警察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不允许越权从事非警务活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现实警察承担了大量的非警务活动,这种越权行为,无法律承诺让警察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负担。”[2](第90页),民间有种说法:有困难找警察,一些本该其他部门做的事结果也被公安机关“抢”过来了,本该由社区居委会等基层治保、调解干部做的事公安机关也“揽”过来了;再加上市民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值很高,给基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民警不足直接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以至于许多市民反映民警办案不公平或者说民警办案不规范。

(四)来自家庭生活的原因。民警的付出与回报失衡,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工

作性质使民警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来解决家庭问题,基层民警加班多,在家时间少,与家人沟通少,由此产生婚恋危机;以至于部分民警将家庭的不良情绪带进公安执法工作来,可能导致对嫌疑人的态度蛮横,动辄训斥、打骂等现象。

四、对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实行政治建警,树立执法规范化意识。切实解决民警的执法规范化认识问题,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实践,树立执法规范化意识。通过深入持久地学习教育,让民警真正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打牢“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为民,即执法为民,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人民警察与其他警察本质特征,是人民警察始终不遇的价值追求。”[3](第4页),从内心深处树立起依法办案、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思想观念,自觉地将执法规范化意识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宽严相济,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其罪,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执法过程中要讲求执法策略。不能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否则即使证据再确凿、适用法律再准确、法定程序再严格,也难以取得好的社会效果。要严防因执法问题影响稳定,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很容易成为矛盾集中的爆发点、不满情绪的宣泄点、舆论炒作的聚焦点,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当时的环境、执法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融法、理、情于一体,坚决防止因执法活动不规范而引发、激化矛盾。

(二)完善执法规范制度。上级公安机关针对派出所民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各个执法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完善基层执法规范制度。一是针对受理立案、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处罚审批、取保候审、释放和治安处罚审批等关键环节,设置严格把关程序,健全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加强案件源头控制。努力把民警的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杜绝执法随意性,二是要完善执法档案制度,及时完善电子执法档案,对各类案件卷宗和社区执法等档案建立电子档案;三是要建立执法流程控制体系,充分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将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加以固化,实现网上流转、网上考核。实现对基层民警办案的实时监控。

(三)实行素质建警,提升全警执法队伍素质。实行素质强警,打造一支能战斗的执法队伍。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政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法队伍的成绩要充分肯定,但对突出问题,也务必抓紧解决.”[4](第211页)。要强化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民警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水平,彻底解决少数民警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大力开展全警法律练兵大比武,比如:每月的对派出所的全部民警进行法律考试,并对执法理论优秀者进行物质奖励,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培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要以“三项建设”中的执法规范化活动为重要载体,使全体执法民警都熟悉本职岗位常用法律、法规,做到熟练、正确运用,提高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基本的执法办案能力。

(三)实行文化育警

要打造一支健康高雅的执法队伍。要重视警营文化建设,落实派出所的练身房和娱乐室,在队伍中开展读书和有益的文化活动,实行文化育警,使得广大民警培养健康文明的兴趣和爱好,保持高雅的精神追求,使民警们8小时之外不再流连于茶楼酒馆和歌厅舞厅,以文化的力量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关心民警的家庭生活,加强对民警家属的照顾,可以建立长久的关爱执法民警生活的工作机制,所领导要按时对派出所民警家庭进行走访关心。

(四)实行执法不规范责任追究制度

要实行执法流程的考评制度,强化执法不规范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执法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及实体问题的考评力度,一要逗硬执法不规范行为惩罚制度,针对民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订立严格明确的惩罚措施,为各类重大不规范行划定禁区。二是通过对各类重大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如对群众报警求助态度冷漠问题,与民争利、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戒、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生严重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民警和责任领导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发生。三是将执法能力考核考试结果和民警晋职晋级挂钩,对长时间达不到执法能力最低标准要求的,原则上要调离执法岗位,直至调离公安队伍。

(五)完善执法规范化监督机制

强化执法主体内部执法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一是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派出所的执法监督,不要让督察只是一种形式,切实落实执法行为的撤销、变更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快捷有效,二是加强派出所内部民警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比如:对执法队伍进行分队,让各队之间形成竞争、比拼,并都硬奖惩制度,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机制,构筑内部坚固、有力的执法监督防线。三是加强纪检、政工部门对派出所民警的督察,对重大或复杂的执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加强外部执法监督,特别是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推行阳光执法,完善执法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比如:在公示栏上公布执法个人质量情况,让群众进行民主投票选举“规范化执法民警”、“优秀人民警察”,并对其进行奖励,以此在公安队伍中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参考文献】:

[1]操青,胡学让,胡文灿,警察群体身心健康状况调查引发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报(自然科学版)2006,(1).

[2]郑友军,论警察的职业幸福[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1).

[3]陈立川,论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4).

[4]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第五篇、公安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正司法建设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抓规范 强保障 促公正

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正司法建设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抓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为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狠抓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能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一)扎实组织民警网上学法活动。要求全体公安民警,无论是各级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民警,都要以本职岗位为依托,围绕学法内容,做到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全市民警网上学法人均积已连续二年位居全省第一名。

(二)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参加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棺—考试,确保所有执法岗位民警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目前,全市有477 3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2370名民警获得中级执法资格,165名民警获得高级执法资格。

(三)切实改进执法培训工作。立足围绕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与执法技能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据不完全统计,201 3年全市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120余场次,受训人数11000余人次。

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一)深化警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同时,市局纪委、督察等部门不定期地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督察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效果。

(二)落实执法工作内控机制。对接处警、查办案件的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处理、执行、监管等重点办案环节,各类公安行政管理的许可、审批、管理等重点执法环节,全市公安机关已制定并全面实行执法权力内控机制和执法办案责任制,全面落实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和监督、考核部门的责任,并采取督查、制定奖惩办法等措施认真执行。2010年以来,我局在重点办案、重点执法环节中,未出现任何执法错误。

(三)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了执法质量与打处绩效相结合、考核与评估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法制与警种相结合、阅卷与走访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同时,依托“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工作,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实时考评。今年6月,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考评项目流程和计分办法的通知》,对执法质量考评项目流程进一步规范。

(四)加强执法责任追究。市局制定了《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记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建设切实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个案实行公开问责,坚决杜绝“发现问题不指出,指出问题不落实”、“法过错追究落实难,责任落实到领导难”等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省厅、市局部署要求,全面应用“大平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同时明确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必须将案件进展和网上流程保持同步,对没有网上流转的案件法制部门不予审核,分管领导不予审批,真正实现

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生成。今年7月,下发《关于实行执法办案网上“单轨制”运行的通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执法办案网上“单轨制”运行。

(二)规范使用信息化执法装备。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已为每个一线执法单位至少配备一部照相机和摄像机,2010年以来,在已为一线执法单位配备信息化装备基础上,全市公安机关多方筹措资金,为一线执法民警具备录音、录像、拍照三位一体功能的胸卡式执法记录仪,便于全程记录现场情况和处臵过程。同时,加强对一线民警专门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信息化装备的使用方法,为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提供保障。

(三)建立重点执法事项和执法场所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全市公安机关通过高标准的硬件建设, 已能够通过“大平台”和“督察系统”实现对讯(询)问、继续盘问、羁押等执法活动和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等实时监督。全市所有讯问室、提讯室和派出所户证大厅、车管所办牌办证窗口、出入境办证大厅及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均已安装监控设备,并具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数据储存功能,实时监督和事后群众投诉核查。

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执法过错,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能力明显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增强,整体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显著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有理涉警投诉和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实现“零增长”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败诉率、国家赔偿案件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数、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数实现“零增长”,民警执法违法违纪案件数和被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人数实现“零增长”,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四、当前公正司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主体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需要严格的专业态度和崇高的职业精神,更需要坚定的信心和坚强的决心。一些地方和警种部门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松懈,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和连贯性,有的地方和警种部门没有真正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上应有的位臵,没有作为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

(二)硬件建设保障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警种部门执法场所建设仍然达不到省厅规定要求,各县、分局普遍存在迎接省厅检查的单位执法场所建设程度好一点,未接受检查的单位执法场所建设程度差的现状。尤其是证物室不配备电脑连接公安内网,办案区询问室、讯问室单个监控探头,办案区走廊无监控探头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存在执法办案场所建

第六篇、对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对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河凤桥派出所 李福林

随着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推进,派出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加强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分析当前派出所民警执法的缺点出发,加强培育民派出所警执法素质完善统一规范化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特别是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下面是本人对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 实行政治建警,树立执法规范化意识

切实解决民警的执法规范化认识问题,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实践,树立执法规范化意识。通过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让民警真正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打牢“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为民,即执法为民,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过人民警察与其他警察的本质特征,是人民警察始终不愈的价值追求。从内心深处树立起依法办案、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思想观念,自觉地将执法规范化意识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执法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其罪,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执法过程中要讲求执法策略。不能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否则即使证据再确凿、使用法律再准确、法定程序再严格,也难以取得好的社会效果。要严防因执法问题影响稳定,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很容易成为矛盾集中的爆发点、不满情绪的宣泄点、舆论炒作的聚焦点,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当时的环境、执法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融法、理、情于一体,坚决防止因执法活动不规范而引发、激化矛盾。

二 完善执法规范制度

上级公安机关针对派出所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各个执法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完善执法规范制度。一是针对受理立案、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处罚审批、取保候审、释放和治安处罚审批等关键环节,设置严格把关程序,健全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加强案件源头控制。努力把民警的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杜绝执法随意性。二是要完善执法执法档案制度,及时完善电子执法档案,对各类案件卷中建立电子档案。三是要建立执法流程控制体系,充分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将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加以固化,实现网上流转、网上考核。实现对派出所民警办案的实时控制。

三 实行素质建警,提升全警执法队伍素质

实行素质强警,打造一支能战斗的执法队伍。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政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法队伍的成绩要充分肯定但对突出问题,也务必抓紧解决”要强化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民警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水平,彻底解决少数民警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大力开展全警法律练兵大比武。

四 实行文化育警

要打造一支健康高雅的执法队伍。要重视警营文化建设,落实派出所的健身房和娱乐房,在队伍中开展读书和有益的文化活动,实行文化育警,是让广大民警培养健康文

明的兴趣爱好,保持高雅的精神追求,使民警们8小时之外不再流连于茶楼酒馆和歌厅舞厅,以文化的力量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关心民警的家庭生活,加强对派出所民警家属的照顾,可以建立长久的关爱执法民警生活的工作制度,所领导要按时对派出所民警家属进行走访关心。

五 实行执法不规范责任追究制度

要实行执法流程的考评制度,强化执法不规范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执法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及实体问题的考评力度,一要逗硬执法不规范行为惩罚制度,针对派出所民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订立严格明确的惩罚措施,为各类重大不规范行为划定禁区。二是通过对各类重大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梳理,如对群众报警求助态度冷漠问题,与民争利、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等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生严重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民警甚至执法领导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将执法能力考核考试结果和民警晋级晋职挂钩,对长时间达不到执法能力最低标准要求的,原则上要调离执法岗位,直至调离公安队伍。

六 完善执法规范化监督机制

强化执法主体内部执法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一是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派出所的执法监督,不要让督察只是一种形式,切实落实执法行为的撤销、变更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快捷有效,二是加强派出所内部民警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比如对执法队伍进行分队,让各队之间形成竞争、比拼,并要硬奖惩制度,形成严密的执法机制,构筑内部坚固、有力的执法监督防线。三是加强纪检、政工部门对派出所民警的督察,对重大或复杂的执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加强外部执法监督,特别是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推行阳光执法,完善执法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比如在公示栏上公布执法个人执法个人质量情况,让群众进行民主投票选举“规范化执法民警”、“优秀人民警察”,并对其进行奖励,以此在公安队伍中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综上所述,派出所作为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窗口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时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提提高执法效率的终于搜途径,是密切警民关系、取得群众支持的必由之路。

第七篇、设的 全警执法规范化 规范执法全警化 勇当执法规范化建设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新闻热线:0531-85123268

12年1月220日

星期一

重读噪实绩

全警执法规范化

规范执法全警化

设的明显进步。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队伍的执法素质得到了提高。深入开展“民警违法违纪、涉警有理投诉、有责信访案件”三个零增长和“无执法过错、无赴省进京上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科所队”创建活动。

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得到了增强。从接处警一开始,都按时间要求、程序规定和行为规范开展工作。通过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行为方式,带动了警务机制改革,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加严密;通过做实做强基层一线执法单位,全省有7万民警在基层一线执法和服务,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

公安工作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先后出台了一大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措施。坚持“民本警务”,在车管所等窗口执法单位实行了一站式、一卡式服务,使老百姓办事更加便捷便利。全面建立“公安服务在线”,共有98项公安业务在互联网上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在线服务,构建了“警民和谐一家亲”的新型警民关系,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人民满意工程”。

勇当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

∮突破创新┮

自2008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三项建

设”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科学务实、全警全力、强势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打造,精细管理,精益求精,努力实现“规范执法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普遍持续发展,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水平。

省公安厅党委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班子成员齐力抓的领导工作机制,按照“高点定位、跳而可得、力求最优,组织全覆盖、建设全警化”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0—2012年)》等14个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设定了“全面深化”、“巩固提高”、“创新发展”三条年度主线,细化了民警违法违纪率、涉警有理投诉、有责涉法信访案件“三个零增长”目标管理体系。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形成了“党政领导、内外联动、上下协调、全警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了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信心和保障,在全省掀起了大抓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高潮,形成了“上下互动、警种联动、法制推动、全警行动”的工作责任机制。

出发,着力创建“主体、标准、管理、信息、公信”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系统工程:

强化常态长效的执法主体建设。通过实施“百千万人才战略”和探索建立以“一网、双考、三级”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资格认证升级管理机制,使广大民警强化正确的执法理念,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建立系统完善的执法标准。相继制定了有利于提高执法质量、效率的执法标准文件99件,实现了执法管理的实时化、动态化和经常化。

健全标本兼治的执法管理体系。强力推进执法场所功能区建设,全省全面实现了基层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管理;创新建立“三员”队伍,全面加强了派出所兼职技术员、专兼职法制员和法制督导员队伍建设。

推进集约高效的网上执法机制。形成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执法绩效网上考核”的集约高效的网上执法管理模式。

推行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在全省公安机关响亮提出“让阳光执法普照齐鲁大地”,坚持执法办案公开化、调解优先化和执法监督社会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考察热潮┮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召开后,我省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引起全国公安机关的广泛关注,许多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组织不同规模的考察团来我省考察交流工作,省内各市、县级公安机关也分别到济南、潍坊、德州等地进行考察学习。

截至2011年12月份,全国相继有2000余批次、3万余人次来我省各地学习经验。各地考察团普遍反映,山东抓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实在、可看、可信、可学,“五位一体”的山东模式确实值得借鉴学习,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确实当之无愧。各地公安机关表示将充分学习借鉴山东经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展。

≌成效明显┮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强力推动,促进了“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

≡五位一体┮

全省公安机关从实战、实用、实效

信息化建设如虎添翼

2009年6月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工

作会议后,全省公安机关以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逐步走出一条具有山东公安特色的信息化建设发展道路。

高起点规划,整体推进,大抓信息化的格局全面形成。厅党委对公安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建设意见,做出明确规划,绘制了宏伟蓝图。

高标准建设,强力实施,信息化“航母”下水启航。按照领导、规划、标准、建设、管理“五统一”的原则,全面推进警综、情报、地理等“六大平台”建设,为公安工作发展打造了一艘“数据丰富、功能强大、高效共享、操作便捷、安全保密”的信息化“航母”。

高效率应用,认真实践,信息化助推公安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的作用日益彰显。坚持高效共享整合,强力整合各类公安和社会数据资源,大力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预警、信息促防、信息导侦等“六大应用”,为各项警务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撑平台”。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公安信息化工作,通过建设“六大平台”、推进“六大应用”、完善“六大机制”、实施“六个一体化”,开创了具有山东特色的建设应用模式,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喜人态势。

公安信息化助推警务资源整合、警务流程改造、警务模式创新和警务效能提高的强大作用日益凸显,有效保持了社会治安平稳。

信息预警取得新成效。公安机关预

知、预警、预防能力显著提高。以2011年为例,全省每月比对发布预警指令170万次,利用预警信息日均抓获逃犯45名,居全国第一位。

信息促防取得新成效。推进社区警务创新,利用图像信息资源延伸公安机关触角,做到“信息走到预防前、预防走到发案前,警务跟着警情走、防控随着信息转”。全省八类主要案件近三年年均下降10%左右。

信息导侦取得新成效。全省百名民警使用警综平台工作日日均访问量达到85.89次,全警规模应用取得突破,有力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合成作战的能力。

信息促管成效明显。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创建“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新平台,并建好用好山东公安微博群,实现警民良性互动、网络问政、网络行政;建成开通网上“在线评警”系统,群众评价公安执法服务工作由面对面延伸到点对点。

信息促建取得新成效。全省公安机关实行了网上全员绩效考核日常化,完善了网上法律法规查询、业务指南、训练考核,利用网络开展“公安大讲堂”、远程教学,提高了民警队伍整体素质。

信息促评取得新成效。对各个执法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控制,利用平台完整、全面、实时地呈现每一个执法行为,使各项监督措施与网上办案流程紧密衔接,同步进行,实现了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规范化,提升了执法质量和水平。

经侦

我省公安经侦部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着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在深入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九项措施》,积极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为经

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年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000余起,挽回损失近8亿元。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不断推动警务前移,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经济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营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治安

深化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环鲁治安检查站建设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黄赌、打假等专项行动,有力净化了社会环境。全面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和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群防群治工作,探

索建立警务室“一警为主,多警联动”的运行机制。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立法为重点,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危爆物品、场所行业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有效提高了社会面治安管控水平。全面加强重点单位、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围绕中心,着力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作为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拓展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融入发展、助推发展,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培育示范典型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得

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到了明显提高。

不断推出新举措,打造新亮点。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形式,提升管理质量。全省17市全部开通运行“网上车管所”建设,推出网

1/3的相关业务量实现上服务项目44个,

了“足不出户,办结业务”;有15个市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深化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圆满完成了国家道路交通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建设任务。

交通

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000万辆,位居全国第一,城市道路交通日益拥堵,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我省交警部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协调各部门联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以巩固提高为主线,围绕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完善

消防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中心,不断规范火灾隐患举报、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持续抓好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

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的基础

上巩固建设成果,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向一般单位拓展;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全省连续10年没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第八篇、XXX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事迹材料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XXX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事迹材料

一年来,XXX派出所在分局领导及法制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学习创新、开拓奋进、忠诚为民、公正清廉、警民和谐”的工作思路,以“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为主线,以开展“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活动为契机,以“创人民满意窗口文明单位”为平台,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手段,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强化执法责任,坚持执法执勤标准化,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改革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加强“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演绎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实现了无冤假错案、无立案不实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无存在严重执法问题、无存在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作目标。

一、深化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

XXX派出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全所民警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统一执法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认识问题。同时注重培养和增强民警法制观念、养成法律思维,引导民警养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的习

惯,培养用法律方法判断、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将文明执法理念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体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1、队伍建设既是根本,又是保证。

XXX派出所始终致力于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把队伍建设置于本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才能创出一流的业绩。所以若想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就首先从班子抓起,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喊响“以我为准,向我看齐”的口号,率先垂范,争当表率。无论是所长或班长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带动全体民警,努力将班子建设成为“勤政、廉政、优政”的一流班子。其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岗位职责,坚持以制度来管人管事。我们从队伍管理的一点一滴抓起,从最基本的动作抓起,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政法委“约法三章”,严是爱,松是害,防微杜渐,使民警切身体会到从严治警是从优待警最高层次的体现。年内,派出所民警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加强政治学习,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本所抓住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

活动一系列契机,组织全体民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各级领导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上级公安机关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了“大走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全体民警结合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转变了执法观念,摒弃了“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三种观念,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3、加强业务学习,打牢执法为民的工作基础。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是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周周学、月月练”的练兵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学习。固定了“每周学法日”、“每月一考日”等理论培训,确保民警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并开展笔录制作、案卷整理、执法典型案例评析等实践活动,总结好经验,对争议的问题相互讨论学习,起到点评一个案件,培训一批民警的效果,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技能。

首先,狠抓民警法制学习和培训,一是采取邀请法制部门领导共同执法办案、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灵活多样的方法,面对面传授法律知识,帮助我们基层民警解决执法问题;二是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专题讲座、警校业余自学和分局组织“战训合一、

轮值轮训”等形式,开展了基层民警全员执法培训、户籍业务培训、治安民警派综系统、网上办公培训、刑侦查缉战术培训,强化了技能,提高了素质,规范了行为,推进了工作;并组织民警系统地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派出所执勤执法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民警在执法执勤工作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办案程序合法、执法行为规范;三是组织全体民警赴XXX公安局X派出所等地公安机关参观学习,学习他们如何对基层民警执法指导、案件怎样审核把关、执法质量如何提高、日常执法如何考核、基础台帐如何规范、如何进行网上监督、网上办案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解放了思想,拓宽了视野,增强了规范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年来,集中组织举办法制学习班16期,培训民警320人次,发放各类专业学习资料280余份。其次,认真组织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和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以检验民警政治与业务学习的效果,并借以推动我所执法能力、执法质量的提高。一年来,组织民警进行法律测试5次,每次平均得分均在90分以上,从而提高了民警的法律素质,打牢了民警执法为民的工作基础。年内派出所民警没有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没有出现因执法不当出现举报和投诉问题。

二、健全执法制度,提高执法质量

1、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实现警力下沉,保障执法水平。

派出所的工作较其他部门自有其特殊性,按照以前按部就班的工作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执法形势发展的需要,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此本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建了“两队一室”,即“执法办案队”、“社区民警队”、“内勤工作室”。同时制定了负责人、民警的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使每名民警的执法岗位任务明确,职责清晰,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行为规范。

2、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民警执法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为了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质量。本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既遵守实体,又注重程序,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明确案件办理由案件主办人、领导审核把关,从程序上、时限上确保办案高质量、高水准,层层落实监督,逐一明确责任;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和环节,以执法质量跟踪管理为抓手,不断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规范,逐步规范民警在执法中的言行,减少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并根据工作实际,真正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落实办案责任制,根据辖区实际,划分了两个治安责任区,责任到人,完善办案民警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规范了民警执法办案。并抓住执法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接处警、受案立案、案件执法规范等管理规定,使民警在执法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案。二是确定专、兼职法制员,挑选了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民警担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