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时间:2021-11-02 05:43:14 200字

第一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2017医院行风建设承诺书》

医院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切实转变医疗服务态度,提升医疗服务效率,迅速摆脱我院在县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中落后的局面,经过仔细剖析,认真反思,特别是针对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特作如下承诺:

一、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加强日常管理,严禁上班干私活,玩游戏,严禁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脱岗,违者将作书面检查并处以罚金。

二、优化就诊流程,搞好便民服务。门诊设立一站式服务台,开展医前导医导诊咨询服务。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周末及重大节假日诊疗科室门诊照常坐诊,门诊主要窗口科室照常服务。

三、检验科静脉抽血窗口每天早晨提前上班,准时为病人抽血,缩短空腹病人等候的时间;采集病员血液,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纸;采血平均等候时间≤15分钟;血、尿、粪常规检验在30~60分钟内发出报告,急诊项目在30分钟内发出报告。放射科x片检查,一般病人2小时内出片出报告,急症病人随时出片;ct检查,一般病人3小时后出片出报告,急症病人随时出片(夜间急诊第二天出报告)。

四、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标准,规范医疗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坚持医务公开、价格公开、收费公开,切实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方便患者及时就诊,主要收费窗口提前10分钟上班,实行划价收费一站式服务。收费平均等候时间≤15分钟。

五、医院医护人员做到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凡有病人或家属投诉(非无理取闹),按医院规章制度向病人或家属赔礼道歉并处以罚金。医务人员将根据患者病情,尊重患者意愿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加强院内泊车规划等措施,建立“堵”、“疏”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快院内及医院周边车辆流转率,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为来院患者及家属提供轻松、便捷的就医环境

七、医务人员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严禁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物品,违者一经查实按1:10罚款。

八、医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和举报院内收受“红包”“物品”“回扣”等不正当行为,对实名举报的,经核查属实,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和保护。对群众举报,医院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我院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6—2811127(县卫生局),0556—2811452(中医院)。

邮箱:#url#

枞阳县中医院

2017年10月18日

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社会和相对人满意我们的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卫生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四、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接到申请书后在1周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五、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在发生重大中毒事故时,在接报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校长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医院职工创建市文明单位行风建设承诺书

作为一所公立医院,一所政府办的医院,让政府放心,让患者满意,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医院是我的“家”,院荣我荣。为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自身的发展,爱岗敬业是我的职责使命。为此,我承诺: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1、认真学习院纪院规和各项规范操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岗位职责。

2、严格遵守各项服务规范要求,不讲脏话、忌语,不用生、冷、硬、顶、推的态度怠慢、推诿病人,注意维护医院的形象和自身形象。

3、严格执行首诊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把“尊重人、关爱人、方便人、服务人”始终贯穿于一切工作中。

4、严格遵守行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决不收受“红包”、“回扣”,自觉接受监督。

5、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有关规章制度,不重复使用。

6、严格要求自己挂牌上岗,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多收费、乱收费,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7、严格遵守执行医院创建市文明单位、行风建设要求,规范服务。不断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水平,更好为病人服务。

8、主动参与志愿者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投身创建市文明单位活动,为医院争光添色。

9.从自身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以“八荣八耻”作为标准,时刻影响、规范自己。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以上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慎重签字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遵守科室和院部的监督,如触犯有关创建市文明单位、行风建设规定,认真整改,并接受批评教育与处罚。

附:本创建市文明单位、行风建设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院部,一份自己保存。

科室:承诺人:

20xx年月日

利川市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根据我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行业新风,规范执业行为。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廉洁行医“八项严禁”。

三、绝不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变相回扣、提成。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 不多收费、乱收费。

四、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践行“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核心价值观,提高服务质量。

五、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卫生厅50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七、牢记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弘扬文明,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

八、不参与“三违”,不以各种喜庆事宜收敛财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行活动。

九、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开拓创新、务实为民。

第二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2016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实施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2.广泛宣传,完全覆盖。通过印制学习卡、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3.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4.紧扣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政严惩。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本局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公示社会。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5.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根据上级要求给予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创新载体,弘扬新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托“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强服务、正医德,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医德医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局领导成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点上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加强医疗卫生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医疗卫生单位各负责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第三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2016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报告》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28个,实有职工555人,正式职工490人,人事聘用65人。其中,正式职工中本科学历77人、大专学历286人、中专及以下127人。专业技术人员39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66人、初级职称220人、未聘人员98人。作为公共服务行业,近年来,全县卫生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上苦下功夫,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现将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为了切实加强卫生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监督和奖惩机制。今年,卫生局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卫生局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巡回检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促进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落实工作措施,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

(一)、简化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为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办事程序与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卫生行政许可和审批在县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对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进行公开,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的群众。

(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全面实行新农合单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切实降低住院患者自付费用;落实对五保户、计生两户、残疾人、军烈属、高龄老人等特殊人群住院报(励志 )销取消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的优惠政策;2016年,全县参合农民107399人,参合率为97.5%。1-7月份共计报销医药费1264.96万元,其中为4437人报销住院医药费1212.91万元(包括为六种特殊人群206人,报销65.43万元);为404名正常分娩产妇定额补偿14.67万元;为13242人(次)报销门诊医药费37.38万元。县内实际补偿比达到67.5%,县内及时结报率达100%。二是在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开设济困病床12张,为233贫困患者减免住院费用104837元。三是实施降价惠民工程。对阑尾炎等17个疾病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四是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7月底,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7467人份,电子健康档案92509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9.71%,管理高血压患者2155人,管理糖尿病患者388人,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5320人,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73人。五是扎实开展妇女病普查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共完成妇女普查18984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963对。六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和药品网上采购制度。止目前,零差率销售药品价值2319.68万元,为患者让利296.13万元。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把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抓,经常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每月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向王万青等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5.12护士节”开展了先进卫生者表彰、庆祝活动。在7.1建党节组织卫生系统新入党员到南梁宣誓,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践行“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行业风尚,树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制定完善医德医风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五)、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各医疗单位落实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将医院的重大活动进行公开。二是公示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按照《庆阳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的服务价格和内容提供服务。各医疗单位都在显着位置公布常用药物和诊疗项目价格,不准自立分解项目或提高标准加收诊疗费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群众免费查询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让病人就医安心,交费放心,有效地遏制乱收费行为。

(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大医疗服务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治理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严格查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问题,全面落实医务人员“五个排队”、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和22项核心制度,开展抗菌素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等措施。

(七)、抓好便民服务措施。全县医疗单位推行无假日门诊,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在门诊大厅设置科室分布图;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缩短服务时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开设“绿色通道”。

(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卫生人才推进规划》,组织开展高学历、高职称帮扶带教制度,大力开展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采取继续教育、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等措施,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目前已派出进修培训106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总投资1.2亿元的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已完成室内外装修、道路、院坪、绿化和部分设备的安装任务,计划10月底实施整体搬迁。南梁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实施,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三、开展专项活动,促进政风行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活动和效能风暴行动,制定印发了《XX县卫生系统“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实施方案》和《XX县卫生系统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各界发放意见征求表,征求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对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责任分解,限其整改,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针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全县医疗卫生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通过外出考察学习、进修培训,招录医学院校毕业生等方式,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卫生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缓解。在查纠整改过程中,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查处新农合违纪违规一起,违反财经纪律管理问题一起,责令本人限期整改,并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调离原工作岗位1人,为悦乐卫生院充实副院长1人,调整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岗位工作人员4人,有力促进了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总之,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总体要求,健全各项制度,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为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第四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盱二院(2008)7号

关于成立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为加强全县卫生系统 行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使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规 范扎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院委会研究,成立盱眙县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干文武

副组长:朱建祥

成员: 赵钧 黄成鼎 翟晓君 赵兵

盱二院(2010)16号

关于调整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为加强全县卫生系统 行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使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规 范扎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院委会研究,调整盱眙县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干文武

副组长:朱建祥

成员: 赵钧 黄成鼎 翟晓君 赵兵 杨连方

第五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考核细则》

2015年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考核细则

检查单位:

第六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

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不准开单提成;

不准违规收费;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不准收受回扣;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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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