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治党,首先要把纪律

时间:2021-10-27 02:30:31 节日作文

篇一:《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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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指出“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管党治党要靠党内规则、严明纪律,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我们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合格的答卷。

要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必须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律是刚性约束,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据。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标准。纪律建设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党的历史使命越艰巨、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越要加强纪律建设。

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全面意识”、“从严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触碰的底线。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为加强纪委监督检查作用,晋宁县自2015年开始向各乡镇选派纪委书记,专抓纪委工作,以前纪委书记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为了让纪检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晋宁县二街镇于5月已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各村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助理,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尤其是强化“三资管理”制度,确保“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到实处。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篇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课题调研汇报提纲》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

党的纪律建设”课题调研汇报提纲

(2015年5月 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前提和坚强保证。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襄州区也于4月16日—17日集中开展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结合这次活动,针对当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对于落实全面治党战略方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襄州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情况

襄州区始终坚持把推进从严治党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首要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落实管党责任,严把领导责任、组织纪律、惩治腐败、干部管理四道关口,把“从严治党”既作为政治态度和管党决心,又作为工作措施和管党方法,不断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

(一)抓“一把手”管党责任,严把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领导关。把从严治党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责、明责、督责,把党建与经济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第一政治”责任。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分层次、分类别硬化细化考评指标,全面考核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落实情况。明确提出,对不会抓、抓不好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该调的调、该换的换,决不姑息迁就。推行“一线工作法”,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到问题最集中、群众最期盼的地方收集民意,倒查作风问题。坚持党组织“一把手”党内政治生活牵头负责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健全“书记抓难题、书记破难题、书记点难题”分工协作制,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二)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严把党的建设纪律关。突出抓常抓细抓长,纠正“四风”形成新常态。在抓“常”上,继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当前作风建设重点,从严督查、从重追责,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0多次,对暗访中发现的区工商局2名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区国土资源分局3名党员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彩”打牌、区民政局、区水利局3辆公车违规停放、张家集镇副科级干部黄兴明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等问题立案调查,给予7名责任人党政纪

处分并在全区公开通报。在抓“细”上,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针对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公车私用、公款团拜、宴请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区发改局违规购买茶叶、区政府办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乘坐软卧等问题。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纠正各单位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发生的违规公款吃请、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努力实现监督检查到位、整改纠正到位、严肃处理到位,教育警示到位的目标。在抓“长”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起草印发《襄州区党政机关落实“八项规定”责任清单》,将全区落实“八项规定”34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14个责任单位,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把违纪违法案件的惩治关。区委对惩治腐败高度重视,旗臶鲜明,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切实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搞下不为例。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秉公执纪执法,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壮胆,排忧解难,为纪委当好坚强的后盾。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59件,大要案6件。对张湾街道朱庄社区党支部书记朱有社、

联防队员费小货严重违纪问题采取“两规”措施予以查处,在全区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

(四)抓干部使用、培养与管理,严把党管干部的管理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坚决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以鲜明的导向选人用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结合襄州干部队伍实际,着眼“三个注重”选好用好干部,即注重用目标引领干部、注重在工作中识别干部、注重凭实绩选拔干部,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对于不称职的干部,区委态度明确,坚决予以调整,在全区形成了在岗干事、干事干好的导向。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方法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把好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酝酿沟通关、集体决策关,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强化干部监督,对拟提拔任用人选,一律书面征求区执纪执法部门和“一票否决”单位意见。健全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受理体系,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坚持敢于碰硬、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二、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思想言论上任性,随意乱评妄议,犯“小毛病”。

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是积极支持和拥护,而是乱评妄议,口无遮掩,随波逐流,搞自由主义,当“政治逃兵”。更有甚者,“不信马列信鬼神”,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信仰出了问题,丧失了一名合格党员的起码要求。这些问题似乎只是个人言行上的一些“小毛病”,也没有酿成严重后果,但社会影响很坏,实质是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在党性原则方面出了“大问题”。

二是在执行政策上任性,随意变动走样,打“小算盘”。 一些单位和地方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时,往往以考虑地方实际、鉴于特殊情况等为理由,不听号令、阳奉阴违,“心中装着小九九”,搞本位主义,导致政令不畅,政策变形。有的“守着规矩不办事,抛开规矩就乱来”,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之心,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毫无顾忌。

三是在选人用人上任性,随意亲亲疏疏,建“小圈子”。少数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权力稳固,搞“左膀右臂”,自以为是高超的领导艺术,实质上是不遵循党内政治生活原则的表现,把党内关系由正常淳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帮派关系或者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唯我独尊,排斥异己,喜欢阿谀奉承,没有五湖四海意识,只有帮派作风,在提拔任用、经济待遇等方面给“自己人”特殊政策,多方关照,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冷了大多数作风正派干部的心。

篇四:《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22 22:00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他所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等,都是从当前现象和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如果我们8700万党员的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怎么能够带领13亿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奋斗目标?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

位。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也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比如把有的干部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这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就是对抗组织调查。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也只有这样才叫名正言顺。

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中

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纪律审查也要服务于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跟上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篇五:《齐卫平:严明纪律为依规治党所必须》

齐卫平:严明纪律为依规治党所必须

2015年11月16日09:04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严明纪律为依规治党所必须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以涵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细则规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成为依规治党的重要路径依赖。《条例》传递出一个强烈的讯号:严明纪律为依规治党所必须。{依规治党,首先要把纪律}.

守纪律与讲规矩{依规治党,首先要把纪律}.

纪律和规矩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纪律表示集团组织行为遵循的条文规定,规矩表示个人或组织做事的准则要求。对政党组织来说,纪律和规矩的共同性表现为两者都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条例》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就把纪律与规矩统一起来,两者内在的关系就是:守纪律一定要讲规矩,违反纪律就是破坏规矩;讲规矩一定要守纪律,破坏规矩就是违反纪律。 纪律是一种约束。纪律的规范性构件是双向的,即规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党的历史实践中,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包含必须和不准两个规范性构件。《条例》是不准的规范性构件,它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党员干部和党员作出约束性的规定。

党的纪律处分是一种惩罚,从守住底线看,是以消极手段来保证正能量的发挥。因此,必须以积极态度对待《条例》一系列高标准严要求的规定。《条例》透现的精神包括,对党的形象的维护,对党员主体性权利的维护,对领导干部政治安全的维护。遵守这些规定是政党担当的体现,是党员干部和党员思想的自觉。 讲规矩就是讲守纪律的规矩,守纪律就是守讲规矩的纪律。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本质,任何有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言行举止,都为纪律和规矩所不容。《条例》从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构建的纪律体系和规矩准则,既有鲜明的原则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全面覆盖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一系列纪律规定,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本质的一贯宗旨,而且也聚焦党风不实不廉不正的现实问题。如对违纪获{依规治党,首先要把纪律}.

取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如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都必须受到严厉的处分。这既是纪律的要求,又是规矩的准则。

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

当代世界,国家与政党有紧密的关系,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执政党建设更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然而,政党和国家毕竟不同。政党是一部分人基于共同旨意聚集成立的政治组织,国家是基于全体民众利益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因此,国家和政党有各自的治理之道。治国依法,治党依规,国法和党纪不能混为一谈。

国法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党员干部和党员在内的全体公民,国法维护社会的共同利益,保护所有人的公民权利。因此,国法设定的底线是任何人都不能超越的。依法治国就是把法律作为国家治理强有力的工具,维系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国法针对的不是政治身份,而是社会关系。党员干部和党员作为公民的一分子,严格遵守法律只是公民行为准则的要求,作为政治组织的成员,身份角色决定其行为准则必须另有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先锋就是表率,就是楷模。党的先锋作用和表率角色不是说党员干部和党员比一般公民高明,更不是高人一等,而是表明其特殊的政治身份必须具有相匹配的行为准则。如果党员干部和党员停留在一般公民的底线上,先锋和表率就无从谈起,先进性也就徒有虚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党纪严于国法。

依规治党中的“规”比依法治国中的“法”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覆盖更全、规定更细。《条例》的一系列规定表明,在许多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上,党纪管治的范围国法不管治。换句话说,党员干部和党员受到的约束比一般公民更多,有的事情在一般公民那里是个人道德的品质问题,而在具有政治身份的党员干部和党员这里就是组织纪律的政治问题。党纪严于国法,决定了依规治党的严肃性。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党纪和国法的关系说,这是对党执政合法性基础和来源的强调,不能理解为依法治党的意思。管党治党不是依法,而是依规。

党纪与国法不同,但又不是截然分离的。在严明纪律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有一种错误认识必须坚决防止,即把违纪和违法看成性质不同的两回事,认为违法的事不可做,违纪的事免不了。这样的想法千万要不得。当然,违法与违纪确实性质不同,违法必定违纪,而违纪可能不违法。但现实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和党员触犯法律底线往往从违纪开始,违纪与违法只是一步之遥。因此,依规治党必须坚持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严守党纪意识的松懈就是触犯国法底线的开始。

严明纪律与全面从严治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有目标、有使命、有担当的政治组织,纪律维系党的健康运转,严明纪律是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开展活动的有力保证,也是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明党纪,管党治党必须管到位上,严到份上,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严和实是中国共产党成功的两个秘诀,对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而言,管党治党永远不存在过严的问题,需要警觉的倒是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懒懒散散管不住党,松松垮垮治不好党,纪律松弛是党的生命共同体面临的严重危险。

严相对宽而言,紧相对松而言。纪律具有弹性的特点,纪律要求包括哪些范围、纪律规定传递什么导向、纪律处分确定怎样的尺度,往往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严明纪律要求根据情况变化,不断增强纪律约束的针对性。《条例》从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出发,对原有的纪律规定进行重新修订,突出了一个“严”字,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以规矩定纪律,以纪律树规矩,严格把一切违背党的宗旨、损害党的形象、玷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言行举止,防堵在党的纪律和规矩之外。

从严也是规矩。作为准则,规矩就是指针,严格规矩才能严明纪律。从形式看,《条例》的规定是一种他律,讲规矩的重要意义在于坚守一定的准则,使党员干部和党员的他律转化成为自律。管党治党以从严为规矩,不仅要严明纪律,而且必须加强纪律执行力。过去有句话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当下,严明纪律,事业才可成。

篇六:《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要突出纪律“挺在前”。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之重器。全面从严治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关键要靠党内规则、严明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是党的纪律松弛、规矩不彰的问题。规矩纪律一旦被破坏,党员干部拉帮结派,结成团团伙伙,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必然导致监督失灵、政令不畅、政治生态受损,从而削弱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