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时间:2021-10-26 23:51:53 节日作文

篇一:《关于聘请外聘教师的规定》

关于聘请外聘教师的规定

(华航校发〔2010〕99号,2010年11月17日印发)

为规范我校聘请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经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制定本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聘请学校退休教师或校外人员(简称外聘教师)担任教学任务:

(一)因教师数量不足,不聘请外聘教师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 (二)因教学活动的特殊需要,必须聘请外聘教师的。

二、教学任务责任单位(简称责任单位)在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聘请外聘教师申请,填写《聘请外聘教师申请表》,由教务处批准、人事处审核备案后聘用,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三、外聘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高;

(三)在拟承担教学任务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或实践经验;

(四)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并自愿接受聘请。

四、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保证教学质量。

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务处和责任单位要加强质量监控。

一旦发现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较差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提出解聘意见并经教务处、人事处核准后予以解聘。

外聘教师发生教学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责任单位提出并经教务处、人事处核准给予扣发酬金或解聘处理。

五、责任单位应在外聘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对其进行评估,写出报告交教务处、人事处备案,作为是否再次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外聘教师的教学酬金由学校统一支付,支付标准每年核定一次,学时计算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执行,其应缴纳的个人收入调节税由个人负担。

七、本规定未涉及事项,由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与外聘教师协商处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外聘教师授课的有关规定》(华航院字[2003]07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外聘教师申请表

聘请外聘教师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各一份;

2.聘用校外教师,须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篇二:《增加外聘人员相关津贴的请示-毕》

校医院关于增加外聘人员津贴的请示

校行政:

一直以来,校医院就存在着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且以外聘人员为主的现象。特别是近四年,在没有进医疗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又有6位专业技术人员相继退休。目前,校医院两校区的人员情况是: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共有29人,其中,正式职工7人、人事代理3人、外聘19人。由此数据可以看出,校医院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靠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维持。

但是,与其他高校和社会医院相比,我们学校外聘医务技术人员的工资最低。现在,校医院外聘人员工资收入是:初级职称为1170元/月;中级职称为1430元/月;副高职称为1560元/月,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津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物价不断地上涨,这一收入很难维持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开支。因此,导致了引人、用人、留人等方面的问题:(一)无法再聘到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二)现有的外聘人员工作强度和压力较大。随着我校师生人数不断增加,我校医疗技术人员只有超负荷工作才能满足校医院的日常诊疗、24小时值班和学生体检工作;(三)这一两年内,外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难以安心在校医院工作,不断陆续跳槽;(四)校医院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陷入困境,且难以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为解决上述困难,调动外聘人员工作积极性和维护全校师生切身利益,恳请校行政对校医院增加外聘人员津贴给予帮助。根据《西南政法大学部门创收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全校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校医院现申请将校医院的门诊收入、药品利润和学生体检费用的总额,在扣除学校规定的成本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部作为校医院的创收基金进行管理。我们计划把创收基金主要用于医院职工的工作补贴,其中一部资金用于外聘人员的津贴,比如,岗位津贴、创收劳务费、加班费、夜班费等。关于外聘人员津贴的发放,我们将严格{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按照医疗制度进行考核,根据其职称、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给予相应的报酬津贴,并接受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监督。

以上妥否,请指示。

西南政法大学医院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篇三:《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 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三) 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的课程对口或相近;

(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原则上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五)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教学岗位的特殊条件,按实际聘用岗位另作决定。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和审批程序

(一)聘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教师到 xxx部门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并附上拟聘教师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如拟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

(二)外聘教师填写审批表后,对第一次来校上课及新开课教师,由聘用部门组织试讲,参加试讲评审的专家不少于5名,且至少有2名专业相同或相近、教学经验丰富教师参加,听课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试讲通过;

(三) 试讲通过的拟聘外聘教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由聘用部门将附有聘用教师有关证书复印件的“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聘用部门,一份交教务办,一份交学校办公室备案,由聘用部门发给外聘教师聘书,签署聘用协议书;

(五)外聘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续聘教师只需填写“外聘教师兼课申请表”,并续签聘用协议书。聘用部门将该学期聘请的外聘教师名单汇总,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聘用部门,一份交教务科,一份交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外聘教师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我校“教学基本要求”,携带导学案、PPT上课,用普通话讲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允许随意缺课或私自调课,因事请假须提前两天向教学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并获准等;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教务办相关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把握好教学进度,掌握好重点和难点,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三)了解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目标,把握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技能的培养;

(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不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向所在教研室报告,提出建议; (五)按课程要求布置、批改、评讲作业,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等工作,并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成绩,做到及时上交;

(六)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

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

(一) 外聘教师每周兼课不得超过20课时,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每周兼课不得超过16课

时;

(二)教务系列教师课时费发放按职称高低分档:初级职称xx元/课时(含在读硕士研究生兼课);中级职称(含在读博士研究生兼课)xx元/课时;副高级职称xx元/课时;正高级职称xx元/课时;专家讲座原则上xxx元/课时。每月按当月实际上课时数发放课时费; (三)实验系列教师课时费发放按职称高低分档:初级职称以下(含初级)xx元/实验课时;中级职称xx元/实验课时;副高级职称xx元/实验课时;正高级职称xx元/实验课时。 (四) 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务系列及实验系列外聘教师的课时费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加5元/课时,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来我校担任教学工作,其课时费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加5元/课时;{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五) 我校对外聘教师不另外提供交通补贴,外聘教师可以免费乘坐我校交通车。

五、外聘教师课酬发放

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所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对照相应的标准计算外聘教师课酬,报送学校办公室审核。

六、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外聘教师实行合约管理,聘期为一个学期;

(二)聘用部门要按照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的教学要求,切实负担起对外聘教师的指导责任;

教务科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督等;

(三)外聘教师由聘用部门进行日常管理,自觉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教务科将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学校聘用部门,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之一。学期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四)各教学管理部门均应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库,对完成一个教学周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外聘人员,列入档案库,作为续聘的资源。

(五) 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者; 2.传播不法或非科学信息者; 3. 道德败坏者;

4.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5.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者;

6.故意损害同事关系,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影响团结者; 7.因教学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教学事故者; 8.旷教四学时以上者;

9.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应强烈,经教务科听课确认。

被解除任课资格者,不得担任我校任何课程的教学工作。 本规定自2012-2013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2013-06-10{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外聘教师审批表{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外聘教师兼课申请表

篇四:《外聘教师申请表》

外聘教师申请表

篇五:《4-关于调整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决定》

津轻职院 教字〔2015〕4号 李云梅签发

关于调整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决定

为了更好的调动校内、外教师的任课积极性,吸引优秀教师特别是来自企业一线技术人员来我院任教,经调研并参考园区高职院校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决定修订调整我院校内教师超课时课时费和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外聘教师课时费调整办法

1.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制订的《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及考核等工作。{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2.每学期期末召开教师座谈会,对表现突出的外聘教师予以表彰,并使此制度常态化。

3.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

(1)校外兼课教师(来自其他高职院校)

①初次来校第一次聘任并签订协议:按35元/课时;

②上一次任教(若不是连续在本校任教的,上一次任教应在三年以内)综合评教90分及以上(学生评教+教研室评教),再次聘任的初级职称40元/课时、中级职称45元/课时、副高及以上职称50元/课时。(以开学初审验职称材料为准)

(2)校外兼职教师(来自企业一线):50元/课时

4.本校退休教师可按照②执行。

5.如遇聘请特定行业专家或技能能手等特殊情况,需由聘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出课时费标准,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6.以上各课时费标准均含交通补助。

二、校内教师课时费调整办法

1.本校专任教师学期课时数在200(不含200)~400学时(含400)的部分,上浮课时费标准,按40元/课时计算;

2. 本校专任教师学期课时数在200学时及以内、400学时以上(不含400学时)执行基本课时费标准25元/课时。

三、合班课系数的调整办法

以40人/班为标准教学班容量,合班教学课时费系数按上课人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附件一。{外聘教师增加课时费申请}.

四、补充说明

凡任技能型本科班课程的校内外教师仍按《天津轻工职业技

术学院教师工作量统计办法》规定工作量按高职1.5倍计算,课时费标准按此次调整后标准执行。

五、此办法自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2015年4月1日

篇六:《外聘教师课节费调整方案》

外聘教师课节费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尽快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师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拓宽吸纳优质教师资源渠道,激励青年教师爱岗敬业,发挥骨干教师带头作用,提高教师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特制订此方案。

二、外聘教师基础课节费

1、具有中职学历的教师,经学校聘用后,当年基础课节费每节18元,以后每续聘一年,每节课增加1元。

2、具有大专学历的教师,经学校聘用后,当年基础课节费每节20元,以后每续聘一年,每节课增加1元。

3、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经学校聘用后,当年基础课节费每节22元(获学士学位者基础课节费每节23元),以后每续聘一年,每节课增加1元.。

4、获得中级职称的教师,经学校聘用后,当年基础课节费每节25元,以后每续聘一年,每节课增加1元.。获得研究生学历者同上。

5、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经学校聘用后,当年基础课节费每

节28元,以后每续聘一年,每节课增加1元.。获得研究生硕士学位者同上。

6、经国家认定的学科专家或特殊学科紧缺教师被聘请者,其课节费另定。

三、课节费发放办法

1、外聘教师课节费每月一结,根据‘学校教师量化考评方案’考核结果分等级发放。即一、三等分别上浮或下调百分之五,二等发放基础课节费。

2、对在教学中做出特殊贡献者另行奖励;发现若不适应教学工作或在教学中有重大失误者,即时解聘。

3、本方案自2015 春期开始执行。

唐河县科技中等职业学校

2014年12月

篇七:《自聘教师申请报告》

关于***中心学校自聘教师工资

的申请报告

** ***管理委员会:

***中心学校2013年9月份开学以来,1—6年级学生增加近500人,且开始招收7年级新生,学生及班级的增多,使得学校教师严重不足,教育局通过协调从其他学校调入9名在编教师,但仍然不能满足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因此***中心校又自聘小学部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聘期一年,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合计72000元。由于我校义保经费资金有限,无力承担此项费用。以上自聘教师工资请***管理委员会给予解决,为盼。

***中心学校

2013-9-24

篇八:《外聘及专家讲师课时费领用表》

篇九:《外聘教师授课申请表》

外聘教师授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