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劳务纠纷证明

时间:2021-10-26 21:16:38 节日作文

篇一:《l劳务纠纷基本情况》

根据密码电报《关于我区部分回族农民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务工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通报 》情况,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 ,主要领导均做出了批示,分管领导就抓好具体落实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作出具体安排 。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查实。县委、政府要求公安、劳动及涉及乡镇对涉及人员要跟踪寻访,就事件发生的起因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分析原因进行谈话教育,形成强大的思想转化攻势,引导其合法务工、文明务工、诚信务工。据查,通报中涉及的同心籍农民工有四人:

1 、冶正祥,男,37岁(身份证号:642127197208061012),同心县预旺镇郭阳洼村人。2009年4月,冶正祥组织带领十七名农民工通过中介人到华宇名门工地承包粉刷工程三万平方米(口头协议),每平方工资3元,干了九天粉刷墙面3500平方米,用工方发现是回民农民工就断水断电强制驱赶我县务工人员,至此中介人也已无法找到,双方僵持了三天,后经派出所介入协调处理:本应支付工资3500㎡×3=10500元,实际支付工资9000元;另支付路费及吃住1万元,共计:支付1.9万元,迫使务工人员离开承包工地。现冶正祥仍在内蒙呼市薛家湾务工。

2 、马自国,男,31岁(身份证号:642127197804101033),同心县预旺镇土蜂村人。2009年3月,马自国组织带领一百零几人承包鄂托克前旗绿园绿化有限公司铁路边压沙柳条

工程。当事双方协议工程总额20万元,干了一个月,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发生劳务纠纷,通过区政府及公安部门协调处理共支付工资等费用15.4万元,劳务纠纷基本化解。现马自国在石嘴山惠农区水利工程家属搂务工。

3、马生林,男,35岁(身份证号:642127197412052236),通报中是河西镇人根据身份证查为河西镇李家村人,现无法联系。

4、马云,男,通报中只说是河西镇人,据查目前河西镇有马云52 人(仅李家村就有3 人,身份证号分别为:642127197705142219 、640324198505062438、642127196205102494),现无法联系。

二是进一步加大管理教育工作力度。应该说我县的劳务输出整体态势在去年经历了一个低谷后,今年有所回升,无论是劳务经纪人还是其它普通务工人员,对个别人借机敲诈钱财行为深恶痛绝,对自己的在外务工的处境也有了深层次的认识,加之业务部门的宣传教育及政策法规培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与去年同期相比,劳务纠纷总体呈下降趋势。就目前的现状和通报中涉及的问题和现象,县就业局会同司法局将派出工作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务工人员集中地或务工纠纷多发地进行政策法律及法规宣传教育或咨询,进一步规范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行为,重塑同心务工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进一步加大联系协调工作力度。通过多年劳务输出经验总结,我们认为协调工作不仅要横向协调,而且要纵

向协调,不仅要内外协调而且还要内内协调,劳务输出工作不单是业务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情,我县农民工文化低 、技能差,相对来说素质较低,加之民族生活习惯不同,难免发生一些劳务纠纷,但其本质是好的。据调查,我县在外务工人员在外地用工单位,普遍影响还是好地,他们能吃苦,不分脏活累活重活,只要工资待遇适度,就能不分昼夜地保质保量完成工期任务,深受用工单位欢迎。也有极个别用工单位,因个别人过去的不文明,不诚信务工现象的发生,导致对我县务工人员整体抱有偏见,不使用回族农民工或不设立回族清真灶,导致部分回族务工人员不满。因此,劳务纠纷时有发生。我们认为因民族问题而发生的劳务纠纷双方都有责任,诚恳希望用工单位本着民族大团结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对待回族农民工,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农民工,尊重农民工,真正为广大农民工创造一个平等、有序地务工环境,让他们为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还要形成各部门、各乡镇村齐抓共管,内外联合,上下联合,共同管理服务的工作格局,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去向,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交流沟通。发现纠纷矛头及时化解协调,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出现,公安、就业部门要加强横向协调,就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协调沟通及对接处理,消除误解共同查找问题的症结,严厉打击以农民工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同时采用异地联动工作机制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追查和惩治。

四是进一步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建议抽调公安 、司法、

工会、劳动就业及劳动监察有关工作人员,实行巡访制和电话联系制,深入务工纠纷地现场答疑,配合劳务输入地客观公正地帮助解决一些纠纷,对重点的人或事区别情况进行处理或教育。对因吃饭问题引起的纠纷进行协调,对因工资引起的纠纷区别对待,对因借机闹事、敲诈钱财的要坚决打击。

篇二:《劳务纠纷处理》

文件分发清单

1.0 目的

为规范配送部劳务工与劳务公司的劳务纠纷,创建和谐的合作关系,商务有限公司(“我司”或“本公司”)配送部BPO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配送部所有劳务工。

3.0 定义

3.1 劳务工: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隶属劳务公司,为我司配送部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2劳务公司:根据我司配送部的要求,为配送部BPO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的劳务公司。 3.3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3.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3.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的司法机构。 3.6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 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3.7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关,就劳动争议事项提出劳动仲裁诉讼的主体。 3.8被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诉讼的被诉主体。

4.0 职责

4.1配送部BPO:协调、处理解决劳务工、劳务公司、公司部门之间因劳动争议问题,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2劳务公司:协调、主导处理解决劳务工的劳动争议。

4.3业务部门:合理、合法使用劳务工,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

5.0 审批政策

6.0 程序内容 6.1劳动纠纷

6.1.1劳动争议的范围

6.1.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1.1.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6.1.1.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6.1.1.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1.1.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1.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6.1.2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6.1.2.1劳务工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以口头或

书面形式向劳务公司提出申诉。劳务公司应该在收到劳务工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配送部BPO报备。

6.1.2.2劳务公司接到申诉后应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征询当事人意见,作好记录,并在

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问题。

6.1.2.3劳务公司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仍未答复问题的,劳务工可向配送部BPO进行投

诉。配送部BPO将视情节,将劳务公司表现纳入考核中,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劳务公司承担。

6.1.2.4申诉应优先以调解形式解决,调解时劳务公司应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及要求,

并作好详细记录。同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6.1.2.5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调解未达成协议的,

也应由调解人记录在案。劳务公司应将申诉结果报备配送部BPO。

6.2劳动争议仲裁

6.2.1适用范围同上述第6.1.1条。 6.2.2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6.2.2.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务工或劳务公司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2.2.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应当在劳务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提出劳动仲裁申

请。

6.2.2.3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为准)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

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2.2.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

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3劳动仲裁处理流程

6.2.3.1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6.2.3.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应当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签发的起诉书后,应在1个

工作日内向配送部BPO提交备案;

6.2.3.3我司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配送部BPO将仲裁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举证

材料、申请人证据材料要扫描件上报到法务及相关部门。

6.2.3.4配送部BPO根据法务部门要求,配合处理庭审后续相关事宜。

6.2.3.5法务部门将仲裁裁决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通知配送部BPO,配送部BPO根

据法务部门反馈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报业务部门知晓。

6.3劳动争议诉讼

6.3.1适用范围同上述第6.1.1条。 6.3.2劳动争议申请程序

6.3.2.1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但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6.3.2.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

(1)《起诉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6.3.2.3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6.3.3劳动争议诉讼流程

6.3.3.1劳务工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各用工单位注册地或劳动

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6.3.3.2劳务公司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签发的起诉书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配送部

BPO提交备案。

6.3.3.3我司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配送部BPO将起诉书及开庭通知书、举证材料、申

请人证据材料要扫描件上报到法务及相关部门。

6.3.3.4配送部BPO根据法务部门要求,配合处理庭审后续相关事宜。

6.3.3.5法务部门将判决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通知配送部BPO,配送部BPO根据法

务部门反馈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报业务部门知晓。

6.4劳动争议二审诉讼

6.4.1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4.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

6.4.2.1上诉书。

6.4.2.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4.2.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6.4.2.4一审批法院判决书。 6.4.2二审程序详见6.3.3。

6.5终审处理

6.5.1 接到终审文书(终审仲裁裁决书/终审判决书),费用支付按照裁决书或判决书规

定,如判决需要我司支付或者我司与劳务公司共同支付费用,则需走下面支付流程流程。

6.5.2 我司支付费用流程:

6.5.2.1请款人在Portal内发起预付款请款流程,上报业务部门审批。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循环到业务部门二级负责人审批、一级负责人审批。 6.5.2.3一级负责人审批后流转到财务部门审批(费用会计、财务分析、财务总监/财务

副总裁、资金专员)并支付费用。

6.5.2.4请款人与对方确认是否收到我司支付的费用。

6.5.2.5 2-3个工作日内,请款人凭打印的纸质Portal内审批流程单和终审文书复印

件两份材料,进行财务销账。

6.5.3.劳务公司支付费用流程:劳务公司根据终审文书规定向支付劳务工费用,并支付凭证报BPO备案。

6.5.4按照判决及劳务公司在诉讼处理过程中表现, 配送部BPO将视情节及产生结果,将劳务公司表现纳入考核中,有重大过错或给我司造成严重后果者,我司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关系,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劳务公司承担。

7.0 流程图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篇三:《劳务派遣纠纷案例》

劳务派遣纠纷明年将集中爆发 人大建议完善制度 2008-12-26 03:30:1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点击查看评论 共 101 条 黑马推荐  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是本轮金融危机形势下暴露出的新问题,而此类纠纷“可能会在缓冲期后集中出现,有可能成为案件数量整体增长的主要方面”。

从今年1月1日实施至今将近一年的《劳动合同法》,昨日接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阅”,检查认为成效积极。但是,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不规范在内的问题,也被指出应尽快解决。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他指出,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华建敏建议,尽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要按照到2009年底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尽早做到省内劳动者异地就业的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接续,并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基本部分全国统筹。同时,要抓紧制定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 劳动争议案激增

华建敏在报告中指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等。{l劳务纠纷证明}.

在今年正式检查之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组织调研组到6个省区市进行了前期调研,并会同全国总工会对部分省市100多家企业的3万多名劳动者进行了问卷调查。

9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机构及最高人民法院等实施该法的情况汇报。

随后,检查组分3个小组,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赴山东、福建、江苏、辽宁、陕西和广东进行了实地检查。其间,检查组到18个城市30多个不同类型的企业实地调查,召开了近20次有职工、企业家、工会和基层执法人员参加的各类座谈会。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法律实施进展不平衡和相关配套法规、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华建敏在报告中指出。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凸显了几大问题,一是部分行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二是劳务派遣用工中不规范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三是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四是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够。

报告显示,10月份以来,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面临一些新情况和问题。检查中,有的地方对《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文的具体适用提出了一些问题,华建敏说,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司法解释。

其实部分问题已经在一些基层法院引起关注。北京市一位区法院的法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今年由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增长了100%,“明年应该还会增长,因为实体经济受金融危机影响会有一个缓冲期。”

劳务派遣受关注

上述法官表示,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是本轮金融危机形势下暴露出的新问题,而此类纠纷“可能会在缓冲期后集中出现,有可能成为案件数量整体增长的主要方面”。

之前不久一直受各界高度关注的“可口可乐非法用工事件”涉及的焦点问题之一,就在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全国总工会社会保障部部长李守镇在回应该事件时表示,对此也在密切关注中。

上述法官认为,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不甚清晰,导致现实中劳务派遣相关制度缺失,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缺少足够的应对策略和方法。“加之这类案件在正常经济状态下很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刚接近一年”,因此,该法院目前的工作重心之一就是研究劳务派遣纠纷案的审理对策。

就劳务派遣问题,华建敏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继续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研究,“提出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又避免用人单位借以规避法定职责,损害被派遣人员权益的具体办法。”

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对劳务派遣公司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