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时间:2021-10-01 00:00:00 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市xx区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府办发[XX]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北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电[XX]59号)精神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xx”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城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部署

    按照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XX年4月底安排部署,XX年4月底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XX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督促检查,XX年12月下旬至XX年1月中旬进行总结提高。各社区、村要在5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并在每季度结束前2日报送季度工作总结,XX年1月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各社区、村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同步规划。接到安委会按照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和例会,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执行安生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并由此引起重大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街道农业生产、水利、农机、建设、交通、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监督作用,把XX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跟踪督促,抓好落实。

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