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格言100条】法律格言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1、团体的专制比一个人的专制更可恶。

2、为了自由,我们作了法的奴隶。

3、法是君主拥有的最大遗产,因为没有法就不会有君主和遗产。

4、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5、如果没有千千万万其道德情操比现有的法律更好的人,法律就永远得不到改进。

6、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7、多嘴的法官没脑子。

8、公正或正义的规则完全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特定国家和环境,而这些规则的产生和存在归结于效用,正是通过一贯严格遵守这些规则而产生了社会。

9、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10、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11、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12、温驯怠慢的民族只能培养专制政府。

13、最重要的教育方法总是鼓励学生去实际行动。

14、面部是洞观灵魂之本,是灵魂深处的一面镜子。

15、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全面增进社会幸福;为此,首先要尽量排除一切有可能损害那种幸福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排除造成损害的人。

16、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17、坏人的智慧或理智常常使人更为害怕。

18、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19、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任何价值。

20、人被谁制服,就是谁的奴隶。

法律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