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内容]丰台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精神,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 (试行)》和《关于规范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区体育局党组决定实施党务公开制度。为使区体育局党务公开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体育局党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区体育局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区的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丰台区体育事业发展大局,充分调动体育战线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丰台区体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党员干部的争先创优能力。 (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五)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结合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 三、目标及重点: 通过党务公开使体育局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增强在对体育工作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在推进党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体育局政务公开,确保党务公开效果。 四、组织领导: 成立体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靖生副 组 长:吕保现成 员:梁静亚 钱志勇 魏秀荣 芮红涛 齐正仁 曹凤英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体育局党办。 五、工作制度: (一)责任分工制度。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党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制度。各党支部设立专门的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由支部组织委员兼)。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三)信息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办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四)资料归档制度。对区体育局党组党务公开内容,由体育局党办负责收集,年底按档案管理有关程序进行归档。 六、党务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思想建设 1、体育局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体育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 3、体育局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4、体育局各支部党员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 (二)组织建设 5、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及工作分工。 6、体育局职能部门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责。 7、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三)作风建设 8、体育局领导干部收入情况。 9、体育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10、体育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11、体育局评选党员先进典型情况 12、协助区有关部门调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党员违纪案件情况。 (四)制度建设 13、体育局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 14、体育局《党支部工作年度评估制度》 15、体育局思想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重点工作 16、为贯彻上级党组织决定,区体育局党组做出的决策、决定、决议。 17、区体育局党组任期目标、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 18、竞技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如市青少年运动会成绩等) (六)干部管理 19、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培养情况。 20、干部评先、奖励、处分情况。 (七)为民服务 21、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 22、群众体育工作开展情况。 23、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八)党务工作 24、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安排、计划及落实情况。 25、党员发展,包括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26、党费收缴情况 27、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七、公开形式、程序、范围和时限 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体育局外网站),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审批程序。由体育局党办提出预公开事项,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单,经党组书记审批或经党组会审批后公开,特别重大的,应报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二)执行程序。体育局党办将审核批准后的公开事项,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公开事项应在审核批准后24小时内完成公开程序。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区体育局党组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三)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体育局党办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将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党组副书记和党组书记,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四)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体育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再公开。(五)党务公开向基层支部延伸,根据局党组党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限,基层党支部利用党员大会和单位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每月、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