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住建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现代农业大县、新兴工业强县、旅游商贸名县和宜居魅力武功”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科学规范。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按照发布范围和层次,先党内、后党外,及时、如实公开。

2、发扬民主,保障权利。尊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广泛听取党员建议和意愿,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党务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特点和个性要求,使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多样、简便、实用,便于监督。

4、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推进党务公开,要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坚持以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做到与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结合。

三、党务公开内容

凡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凡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都要主动公开;凡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书面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1、党组织决议、决策及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的重要活动、制定的重要文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党组织审定的涉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等重大事项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2、思想和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党建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情况。

4、干部人事工作情况。干部轮岗、调动和任免情况;培养选拔干部情况(包括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党内各类评比表彰情况。干部及公务员(含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职称评定等)。

5、党内制度建设情况。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关心、帮扶困难党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情况;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7、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的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四、党务公开形式

1、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根据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方式。党务公开分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

党内公开的形式:党内会议、党员代表列席党委会、党内文件、党内通报、党(支部)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以及局域网等。

社会公开的形式: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广播、报纸、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设置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2、局机关党务公开应以政府网站为基本公开形式,对不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可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将必须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应在单位显要位置以办事指南为基本公开形式,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设置公示栏、工作简报和宣传手册等有效载体进行公开。

3、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全面整合公共资源,利用党建工作平台、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

五、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和公开的内容要相适应,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公开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个月。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有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原则上每月或每季度更换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民生实事项目、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考核表彰等内容,应当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六、党务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总体上按照制定目录、提交审核、实施公开、处理反馈、归档管理五个程序进行。

1、制定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提交审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提出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按规定报审。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处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设立接待室、开通举报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整改落实、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处理反馈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档备查。

七、党务公开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住建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委书记、各支部的支部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党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营造环境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制作标语、宣传牌、设立专栏等多种形式,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传媒平台,大力宣传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动态,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确保党内信息渠道上下畅通无阻;逐步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旁听、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加强监督考核。把党务公开工作列为各基层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并认真进行核实、反馈。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或搞开式主义、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武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