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_区建设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共江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江组发〔2006〕52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工作方案》(江海组通〔2007〕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推行党务公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密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党的先进性建设,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利动作的监督和制约,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我局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在试点中不断巩固、提高。二、党务公开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党务公开的对象是区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原则上公开涉及面较广或比较敏感,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不涉及秘密的内容。固定公开内容:1、党员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定期公开内容:4、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6、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7、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8、党费收缴情况;随时公开内容:9、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10、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11、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12、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13、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三、公开的形式和时间1、党内公开召开党务公开会议;印发党内公开通报;在区建设局网站或公共场所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公开。2、社会公开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公开;在区建设局网站公开;在公共场所党务公开栏公开。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每季度末更新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公开,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的办理及落实结果跟踪公开。四、党务公开的程序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方案包括公开内容、形式与时限。2、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决定。3、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结果对公开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送领导小组审核盖章。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方案实施公开。五、公开的监督与保障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地向领导小组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实行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凡属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是否公开。六、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组长:陈全学(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马连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支部书记),成员:许永安(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委员)、余秋敏(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