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上半年有多少天_2018年上半年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2018年上半年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1

我县河长制方面最近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和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我县“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暨清河清湖、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县入河排污口总共24个,其中规模以上10,规模以下14,符合登记条件的10处,要求补充审批手续的14处,目前为止,全部登记和审批完成,全部纳入县域污水处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其中4处完成封堵、截污,另外6处将倒排工期,确保2018年底按要求完成。本次6个项目全部纳入凤阳县县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目前发改委该项、环保审查意见已经具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

二、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县从去年11月底开始就开展了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结合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我县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有:

(1)对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向水域、滩地、提防及护堤地倾倒垃圾、弃置废土废渣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

(3)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等,集中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加强河湖日常管理。河湖及河岸保持干净、清洁,

有人员进行清理,做到到“四个无”堤身无杂树高草、滩地

无乱垦乱种、河面无漂浮物、河滩河岸无垃圾。

(5)杜绝乱采乱占现象。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清理河湖管理范围逋章堆放砂石杂物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6)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对禁养区要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反弹;对限养区、可养区的养殖企业(户)加强监管指导

目前我县清运处理河道垃圾约26吨,清理较大规模垃圾堆放点1处,完成了禁养区内35家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完成任务的100%。

三、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县重点河湖综合治理项目有三个,分别是:

(一)濠河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凤阳县濠河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方案,拟实施7项工程,具体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老城区排水体制改造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清淤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生态浮床工程、人工湿地工程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二)淮河干流凤阳段风光带建设:结合淮干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将我县境内的41.6公里淮河堤防堤顶硬化,并铺设沥青路面,在合适的位置建设观光区。项目由淮委建管局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约5公里,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濠河治理三期工程: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和设计院专家评审,拟实施三项工程:

(1)河道清扩。清扩河道断面,对弯曲严重的河段边滩进行适当切除。

(2)治理段岸坡防护。对河道两侧岸陡弯急且冲刷严重岸坡进行固基护岸,对跨河建筑物上、下游进行护坡处理。

(3)建筑物加固:拆除重建两座自排涵;拆除重建2座漫水桥;拆除重建3座滚水坝,加固1座拦河坝。

2018年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 2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自2017年2月份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河长办的支持指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直接指挥调度、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相互配合、21个乡镇通力协作下,我县河长制工作成效初步显现。现将全县河长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我县是新安江、富春江和钱塘江的正源,境内“一源两水三百河,七十水库五千塘”。全县共有大小河流237条,水库74座(其中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70座),大小山塘 5455处,全县水资源总量有35.981亿立方米。

二、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后,在我县《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与我县已出台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守护碧水”行动实施方案》所提出的目标、指标充分衔接,力求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又符合我县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7年5月15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正式印发了《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办字〔2017〕12号)。6月中旬我县21个乡镇全面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6月底,全县15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河长制工作方案(工作清单)。

二是立足县情,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

我县河长制实施范围覆盖全县全部河湖,实行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河长体系。县级设立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我县境内率水、横江、新岭水(颜公河)、夹溪河(休宁河)4条主要河流设立县级河长,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全县已明确县、乡(镇)级总河长34人、副总河长12人、河长74人,行政村级河长203人。

三是突出实效,制定河长制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责任意识,强化河长履职担当,确保河长制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我县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验收、巡查等7项制度,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全县已制作或更新243块河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河长手机号码、河长姓名、职务、责任人、工作职责以及环保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因河制宜,编制一河一策

在开展休宁县河湖(库)分级(段)名录调查工作、砂石企业大排查活动基础上,2017年7月底编制完成设县级河长的率水、横江、夹溪河(休宁河)、新岭水(颜公河)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初稿);乡镇、村级编制工作由县河长办编制乡镇、村级“一河一策”模板,采用打捆方法编制,全县21个乡镇153个行政村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于8月中旬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提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解决今后河道监管、治理“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我县对四条设县级河长的率水、横江、夹溪河(休宁河)、新岭水(颜公河)建立了档案,对沿岸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同时委托设计单位对4条河的“一河一策”(初稿)进行了补充完善。今年元月份县级4条河的“一河一策”印发实施。

五是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今年我县创新生态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生态保护工作中系统性、协同性、集约型问题,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护青山”“守护碧水”等六大行动,创新建立符合休宁实际的河长制、林长制有机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工作机制、责任落实、考核奖惩等方面入手,着力形成组织架构共建、山水林田共治、资源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格局。6月12日,印发了《关于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7月12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六是综合治理,开展“守护碧水”行动

我县河长制工作启动后,结合我县出台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开展“守护碧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及土地流转大户,统一配送使用农药和化肥,减少了面源污染。出台了《休宁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排查整治,完成了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立牌工作,对其中的6个入河排污口完善了审批手续。县城区污水(含万安镇区)接入黄山市第二污水厂管道工程污水管网已全部贯通,泵站已建成,正在进行后期复土、绿化等扫尾工作,今年11月份可以并网运行。为了进一步摸清入河排污口动态变化,今年7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入河排放口大排查,初步共排查出入河排放口169个,目前县水务局和环保局正在对入河排放口进行甄别。龙田乡桃林村、万安镇万新村等13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积极推进农村污水PPP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全县已关停养殖场87家,共处置生猪19098头、羊30只、家禽30400羽,关闭养殖圈舍面积47508.67平方米。我县新安江源头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建设45个,已完工37个,全县4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因地制宜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新安江源头流口镇首创“垃圾兑换超市”,以垃圾换物的做法,唤起群众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目前,全县已建成垃圾兑换超市15个。

(二)加大水政综合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2018年,县级河长开展巡河193次,乡镇级河长巡河2692次,村级河长巡河35468余次,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都得到及时的处置(龙田乡龙田河倾倒弃渣、万安横江边建筑垃圾污染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34家非法砂石加工场进行依法查封关停,对11起非法采砂、装运砂石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资金10.1万元。对东临溪镇程某等非法采砂案进行刑事侦查,已批准逮捕3人。

(三)积极推进电毒鱼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行为。县畜牧兽医局开展了春季增殖放流工作,投放冬片10万尾,放生水生物5000多尾。在横江、率水等重点河段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推进电毒鱼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共清理地笼网282条,电瓶153个,鱼网318副,扣押渔船一艘。全县共成立了54支护渔队,板桥、汪村、岭南、蓝田、白际、流口等乡镇在重点河域安装了监控探头,运用互联网建立监控网络。

(四)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监督。2017年11月7日,我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并回答了社会关注的有关河长制工作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热情。2018年7月18日 “休宁县河长制” 微信公众号已正式上线运行,为我县开展河湖保护科普教育、全面了解河湖保护管理状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推进河长制信息共享、群众积极参与水生态管理管理提供了有效载体。

(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情况。2017年全县总用水量0.792亿立方米,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用水计划0.87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9.77m3/万元,比2016年下降11%。万元GDP用水量为94.29 m3/万元,比2016年下降12.4%。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高于黄山市平均控制指标(0.54)。境内5个水功能区河流水质一直比较好且稳定,都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各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饮用水源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各乡镇以及会议成员单位存在着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水治理体系工作的一个创新,有部分乡镇、会议成员单位对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识淡化、认识不到位、档案材料收集不及时,方案不规范等,全县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二是社会参与度不高。虽然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营造了较好了社会氛围,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达到全民知晓和全民参与,还没有真正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河长管理内容比较单薄。目前我县河长管理内容只针对入河排污、河道生态保洁、河道采砂管理、河道违章侵占等方面,部分工作只治标不治本,没有涉及河湖管理深层次问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河长制向纵深推进,为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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