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政府公信力

时间:2021-11-11 09:00:09 200字

篇一:《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

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个政府要保证稳健运行并让公众满意,取得公众信任至关重要。政府公信力,就是政府取得公众信任的能力。如何面对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多样化评价,是各国政府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国也把政府公信力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明确强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要求,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更是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涉及的问题很多,目前可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增强制度创新的自觉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对政府公信力具有根本性影响。制度法源明晰、构架合理,衍生的行政体制、工作程序才有说服力,政府才有公信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连续上了几个大台阶,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巨大变迁,但制度创新总体而言相对滞后。这是影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增强制度创新的自觉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别要处理好政府与人大两院、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首先,人大工作要适时“前移”。现在,在重大事项决定、预算、监督等方面,人大发挥更大作用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让人大工作适时“前移”,可以分散行政方面的压力。其次,法院、检察院工作要适度“后移”。遵循司法工作自身的规律,不宜鼓励法院、检察院过早介入经济活动,以防止公信力问题复杂化。最后,鼓励社会组织“上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为可以分担一些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信力。应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 展。变政府的“单边主义”为“双向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所谓政府的“单边主义”,就是一切由政府说了算,很少让其他主体参与到政府工作中来。这很容易导致政府的一些决策偏离公众利益,也容易导致政府工作缺乏连续性、随意性强、工作人员态度粗暴等,从而损害政府公信力。事实上,取得公众信任的公共政策、政府行为等应该是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结果,尤其是在制定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必须提高公众参与度,听取公众意见。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应该变“单边主义”为“双向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在许多时候、许多情况下,政府更多的应该是以议程设定者、重要参与者和促成公共问题解决的中间人身份发挥作用,而不应在“单边主义”思维指导下以“单边行动”方式面对社会和公众。

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问题的探讨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

政府公信力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政府的诚信程度。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品格,也是公务人员的政治品格和行政品格。对于政府来说,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能不能遵守规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决定着政府公信力的状况。

第二,政府的服务程度。政府的宗旨是执政为民,为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政府能够全面履行公共责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各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强。特别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能不能负责任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是政府公信力程度的突出体现。

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到依法行政,依据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府能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能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仅反映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政府民主化程度主要体现在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制度的健全、信息化状况、调动

基层积极性的情况,等等。

(三)、政府公信力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高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其主要原因,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由于没有很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一些地方政府还是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但政府职能尚未及时转变,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用度的主观评价降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过多地充当了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忽视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涉及面较广,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对各级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一些政府官员由于不善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和危机管理的能力较差,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失去了群众的信任。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行政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问题突出,致使政府缺乏亲和度和感召力。 三是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致使有的地方政府缺乏权威性。由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公务员责任意识淡化。上述情况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而且削弱了政府执政的基础。

(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措施

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都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

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要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

第三,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第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第五,加强政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监督。要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连续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调查,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免的依据。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改进会风、文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建设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马克思本人就提出“公仆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工具,其一切活动都围绕为人民服务而进行。在新

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对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国政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国家政务职能的组织,必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建立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为己任,才能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充满竞争的世界中,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哪里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更大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各项承诺,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随着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从以行政审批、指令计划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手段中解脱出来,建立起新的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系。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管理方式必须由指挥经济变为服务经济,管理目的在于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平、公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应通过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不断优化社会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满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需要的质优价廉的公共产品,促进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组织结构日益扁平化,中间层级政府的信息传递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冗余。随着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加快,公民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面对新的形势,政府应当具有灵活的管理体制,以对公民需求及环境变化作出及时、准确的回应。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受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办事缺乏透明度,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要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改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政府良好形象。

篇二:《如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浅谈如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摘要:政府公信力体现了政府的信用能力, 反映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公信政府是拥有较强公信力, 为公众所普便信任的政府。本文分析了我国现阶段政府公信力的现状, 解释了政府公信力缺失的一些原因并为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提出了一些措施。 关健词:地方政府;公信力

一、政府公信力的含义。

公信者,公众信赖之谓也,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获取公众信任的能力,是政府依据于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其公共行政活动中依据自身的道德状况所表现出来的与社会公众建立自愿的稳定的并能在紧急状态下外化为物质力量的信任关系的能力。这种信任关系源自于政府自身的道德状况,具体说就是政府的诚信度。只有政府诚实守信,公众才能表现出信任这种精神诉求;而当公众表现出信任时,这种精神诉求在特定场合下特别是紧急状态下又可能转化为一定的物质力量。政府具备了一定的诚信度也就具备了一定的信用能力,公众依据政府的信用能力对政府表现出相应程度的信任。公民在何种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持信任态度,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征得公众化信任就构成了政府公信力。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这是主流,应该充分肯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还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如一些政府官员缺乏民本意识,不关心群众疾苦,不顾民力和财力搞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扩大自身的收费、处罚和许可权, 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严重侵害了公民权利;有些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的现象严重;有些政府官员官僚主义严重,甚至滥用权力、贪污腐败,造成恶劣影响,致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三、当前地方政府公信力流失的原因

1.传统的官民对立理念的影响 ,造成官僚主义盛行。{如何提升政府公信力}.

中国社会从历史上看有着深厚的官本位传统,官民二元社会结构根深蒂固。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基本上都是一个官民对立的二元社会,官是统治者,民是被统治者,似乎顺理成章,不容置疑。这一思想影响到今天,造成官僚主义盛行。对人民的福祉漠然视之,对百姓的利益从不关心,惟上是从,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都是官僚主义的表现。时至今日,部分政府官员头脑中还依然存在着“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的错误认识,干部和百姓的身份划分,不把公民作为平等主体看待“,“管制统治”的思想根深蒂固都不能不说是长期的官民对立的二元社会塑造的官僚文化传统的影响。

2.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政府问责机制。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即使是民主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把权力交给政府行使,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掌握权力的政府也有可能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反过来侵害人民的利益。要使政府始终维护和捍卫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讲实话,说真话,守信用而不使其反过来愚弄人民、欺骗人民,就必须有效地约束政府权力并能及时追究责任。实际上,当前出现的诸多损害政府公信力的现象,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对政府的制约不够,对政府或其官员的失信行为问责不力所致。

3.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不可信。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公众掌握信息的渠道和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多和提高 ,传统的政府可资依靠的信息不对称相对于民众的优势正愈益削弱。时异则事异 ,事异则备变。当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恪守陈旧的思路,无视民众要求公开、透明的知情诉求,采取隐瞒和甚至欺骗手段,造成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不可信,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4.法律缺位,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现代社会理应是法治社会,现代政府也理应是法治政府。而当前的现实是,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行为的基础性法律规范还存在着较多的缺位。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循私枉法、执法犯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屡见不鲜,以罚代法,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漠失法律尊严的事例举不胜举。“法治”不足而人治有余,政府执行公务时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朝令夕改,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下降,民众无所适从,政府公信力亦受到削弱。

5.腐败现象的大量存在大大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这是当前政府公信力流失的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人民把权力交给政府 ,政府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即人民的信托为人民服务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如果政府官员利用人民委托的权力谋求私利即进行权力寻租活动则被视为公权力的腐败。公权力如果腐败就意味着掌握公权力者在愚弄人民,愚弄人民的腐败政府毫无公信力可言。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出现的腐败现象,尤其像近来频频曝光的集体腐败现象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地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目中的形象,从而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三、政府公信力的重塑

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不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利于提高国家和社会的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因此,重塑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显得极为迫切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