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时间:2021-11-11 05:35:59 200字

篇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常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业务流程2012.3.2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日常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业务流程

2012-03-21

一、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23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章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2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63号)

二、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条件)

2004年1月1日后由扣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其扣缴单位在各区县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明细申报或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且扣缴申报总额与缴款入库信息核对正确。

(二)时限

三、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纳税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提交资料

1.纳税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4.《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四、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五、受理机关

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持有二代身份证的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二代身份证的委托人)可以在各区县局、分局设置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窗口办理;持有非二代身份证的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非二代身份证的委托人)可在申请人所属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窗口办理。

如您在办理购房、购车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以下方式办理:

1.因代扣代缴单位录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时错误录入了个人的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导致个人无法通过申请小客车(房)指标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因代扣代缴单位录入明细申报的信息(如身份证、姓名)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况,24个月内的错误信息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到主管税务所提供错误申报证明,主管税务所审核无误后,经所在区县局向市局提出申请,可以修改系统数据。如果超过24个月内的错误信息,请纳税人持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复核:

(1)购车(房)申请人连续五年完税证明(应一年开一张);

(2)购车(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姓名申报错误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网上打印的 “审核未通过”通知书;

(5)购车(房)申请人联系方式。

2.因二代身份证不正常升位而导致个人申请小客车(房)指标审核不通过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目前,您可持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复核:

(1)购车(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2)购车(房)申请人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复印件;

(3)新旧身份证对应的过去连续五年完税证明(应一年开一张);

(4)单位说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错误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网上打印的 “审核未通过”通知书;

(6)购车(房)申请人联系方式。

篇二:《北京个税完税证明首次发到个人手中》

千龙网3月31日讯 今天上午,千龙网编辑李易收到了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证明上“感谢您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的贡献”的字样特别引人注目,并落下了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的签名。

在完税证明上,清楚的记录了2005年纳税人的工资新金所得实际缴纳税款的数目,签发日期是2006年3月8日。李易说,这是他第一次收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据了解,给纳税者印发完税证明,这在我国从1980年立法开征个税以来还是首次。 完税证明由市地税局统一印制,但不通过邮局邮寄,而是由各单位财务人员统一领取后分发给个人。只要在北京缴纳过个人所得税,都会有一份相应的完税证明。记者从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了解到,完税证明每年印发一次,纳税人在一年里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总额形式记录在次年印发的完税证明上。

地税局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作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将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出国、贷款、求学、购房、保险理赔、个人信用证明等都需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为了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北京市地税局为纳税人开具的是带有防伪标志的信封式完税证明,完税证号、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等内容被密封在信封内。

据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如果纳税人需要2004年以来任何一个月份、任何一个时段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是工薪收入范围之外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也就是说,原有的取得完税证明的两个渠道依然不变,纳税人既可以通过单位财务人员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开具完税证明。

◎ 链接:完税证明格式

完税证明在印刷上采用了蓝白相间的格调,正上方是北京地税的标志,有黑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证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纳税项目、税款所属期(2005年度)、实缴税款等条目,每个条目的下方还印有英文。记者注意到,“纳税项目”一栏填写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在完税证明的背面,有一行字特别醒目——感谢您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的贡献!下面印有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的签名。

篇三:《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所:

本人系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公司的计算机代

码为06670940。因办理 需要,现申请开具自年月至年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一份。{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特此申请,恳请贵所在百忙中予以办理!!

申请人:

日 期:

办理地址:

请到西四环外招商大厦一层右侧科技园地税所,找到办事窗口中含有李闻江(不一定为办事人员)字样的窗口,报上公司的代码06670940和提交申请书,出示身份证,即可以开具。

篇四:《开具个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说明:

1、表格信息由纳税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应在申请表上标注完税证明字轨号码。

2、完税证明字轨号码是指完税证明右上角红色7位号码。

3、此申请表一式一份,开具完税证明之后由税务机关留存。

篇五:《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六:《北京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如何查询?》

北京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如何查询?

1、带上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去任何一个地税局都可以查询,如果工作人员不给查直接打12366

投诉。

2、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一代查不了。

3、或者是登陆

个税缴纳可在网上查询

你能够随时知道自己每个月上缴多少个税吗?近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现在开始,纳税人可先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实名认证手续(即申领注册码),地税机关会根据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由系统自动产生一个网上操作注册码,这样纳税人就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

以前缴纳个税,大多是单位会计代扣代缴,个人只在工资单上看到代扣数额,其他都是糊里糊涂的。但为了方便纳税人快捷地了解自身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省地税局开发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系统,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据介绍,通过这个系统,对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浙江地税网站查询本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缴纳情况。{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已领取网上操作注册码并已注册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可直接使用,无需再次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而办理实名认证手续申请后,就可以利用浙江地税开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系统”,像查询电话费详单一样,通过浙江地税网站查询本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缴纳情况,诸如日常明细申报(含限售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12万元自行申报、查补税等数据,以及所得项目、 申报收入额、 所得所属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已缴纳税款、税款缴纳日期、扣缴义务人、征收机关等情况一目了然,还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仅供纳税人查询、了解本人纳税情况,不作为法定证明使用。地税部门不再通过邮局打印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需法定格式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完税证明。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让纳税人尽快掌握这一查询业务,我市地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

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网上查询业务窗口(或导税台),配备熟悉业务的地税干部,负责纳税人注册码申领、业务咨询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还对纳税人众多的单位实行上门集中办理,以最优服务、最短时间为纳税人办理注册码申领手续,确保纳税人能快捷、准确、完整地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信息,让纳税人对自己所缴纳的个税情况更加明白。

篇七:《日常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事项》

日常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事项

NZMGR002

一、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23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章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2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个〔2009〕2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63号)

二、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条件)

2004年1月1日后由扣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其扣缴单位在各区县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明细申报或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且扣缴申报总额与缴款入库信息核对正确。

(二)时限

三、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纳税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提交资料

1.纳税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4.《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四、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五、受理机关

西城区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所。(受理岗位){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持有二代身份证的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二代身份证的委托人)可以在各区县局、分局设置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窗口办理;持有非二代身份证的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非二

代身份证的委托人)可在申请人所属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窗口办理。

篇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txt45想洗澡吗?不要到外面等待下雨;想成功吗?不要空等机遇的到来。摘下的一瓣花能美丽多久?一时的放纵又能快乐多久?有志者要为一生的目标孜孜以求。少年自有少年狂,藐昆仑,笑吕梁;磨剑数年,今将试锋芒。自命不凡不可取,妄自菲薄更不宜。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6〕239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依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北京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第三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为纳税人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自行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是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与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作用。

第四条 完税证明的样式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制定。

第五条 税务机关使用三种方式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一)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纳税人需要完税证明的,可执本人身份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确认其身份及在一定期间内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后,为其开具完税证明。

(二)税务机关可为单位职工特殊需要集中开具完税证明

代扣代缴单位所属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完税证明的,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后,为该代扣代缴单位所属职工按其在一定期间内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批量开具完税证明。

(三)税务机关年终一次性开具完税证明

税务机关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汇总纳税人全年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并经核实后,主动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

第六条 批量开具的完税证明,由市局负责统一印制,并发送给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由其负责接收、发放。

(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应建立严格的接收和保管制度,使用专用的房间或空间保存完税证明,在接收完税证明时必须登记台账,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应通过代扣代缴单位把完税证明发放给纳税人,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发放完税证明的制度和手续,在发放时必须登记台账。

(三)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接收到完税证明后,必须负责把完税证明发放给纳税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发放的,应把完税证明退还给税务机关,并说明原因。税务机关有责任对代扣代缴义务人发放完税证明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四)经查确实无法发放的完税证明可以登记销毁清册,需报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领导批准后,由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负责销毁。

第七条 税务机关在开具、保管、发放完税证明的各个环节对纳税人的纳税资料保密。

第八条 税务机关应保存开具完税证明的记录,以备查询。

第九条 税务机关根据代扣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数额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税务机关不予开具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税务机关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2003〕590号)中印发的《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九:《代办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委托书(模板)》

代办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委托书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现特委托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为办理本人 年 月至 年 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