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家长学法律

时间:2021-11-11 04:49:06 200字

篇一:《龙初我与家长同学法法律法规测试(二)答案》

龙岩初级中学“我与家长同学法”法律法规测试卷(二)答案

一、 填空题

1、 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

2、 义勇军进行曲,田汉,聂耳

3、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4、 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

6、 2009年5月1日

7、 杆顶,使国旗落地

8、 初起、发展、猛烈、下降、熄灭

9、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0、 显著

11、 寒假、暑假、星期日

二、 问答题

1、 什么是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目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

3、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1、报警

一旦发生火灾,尽快报警,赢得火势蔓延前最为宝贵的分秒。

2、 灭火

(1)隔离法

将着火地方货物件与周围可燃物隔离或移走,没有可燃物,燃烧就会中止。{我与家长学法律}.

A. 将燃烧点附近可能造成火势蔓延的可燃物迅速搬走;

B. 关闭有关阀门,切断电源,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

C. 打开有关阀门,将已经燃烧的容器或受到或是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物质通过管道转移到安全地带;

(2)冷却法

冷却的主要办法就是喷水或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

(3)窒息法

这是一种简易常用的灭火应急方法。实际运用时,如用湿棉毯、湿棉被等一时不易燃烧的物质迅速覆盖在燃烧物上。

4、国旗含义是什么?请简述

国国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星呈黄色,表示中华民族为黄色人种。五颗五角星互相联缀、疏密相间,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每颗小星各有一个尖角正对大星中心点,表示人民对党的向心之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

5、宿舍防火应注意哪几个方面?

1、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因为电线和插头、插座多冲连接,容易导致接触不良,接触不良容易产生火花,如遇可燃物,就会引起失火。

2、尽量不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例如不准在宿舍内焚烧信件、杂物等,因为若使用不慎或疏忽,易酿成火灾,造成严重的后果。

3、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没熄灭的烟头。

4、睡觉之前或离开宿舍之前应关闭电器,熄灭火源。

5、以蚊香熏蚊虫,如不慎易引起火灾,务必小心处理。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在校升国旗应注意事项?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7、发生火宅后,我们应做的十点?

【1】、与上级,同事进行联系,传递火警情报。【2】、确定起火地点。【3】、初起火灾的扑救。【4】、向消防机关报警。【5】、开启应急事故广播。【6】、在有顾客的情况下进行安全疏散引导。【7】、确定其防火门的关闭。【8】、排烟口及进风口开启。【9】、物殊物品、贵重物品的撤出。【10】、向已到现场的消防人员,急救人员进行火灾情况说明。

篇二:《龙初我与家长同学法答案》

龙岩初级中学“我与家长同学法”法律法规测试试卷(一)答案

一、填空题

1、,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2、12、16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4、校外法律辅导员。

5、我们青少年争做一个21世纪的环保卫士,应该从 小 做起、从 现在 做起、从 身边 做起。

6、青少年要树立起"三自"意识,即。 自我教育 、 自我管理 、 自我服务 意识。

7、、《未成人保护法》的第一条提出:要把未成年人培养成"四有"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四有"是指:有 理想 、有 道德 、有 文化 、有 纪律 。

8、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9、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拆

10、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11、人身、财产(此题有误,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06年修订,此题答案还出自修订前法条)

12、14

二、问答题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什么?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有哪几种保护措施?

答: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3、什么是法?近期以来,我国制定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答五种)?广大青少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答:法是掌握了国家政权的阶级在国家强制力作为根本保障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颁布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统一的社会规范。《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几种?为什么要这样提出?

答:主要有(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我与家长学法律}.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5、监护人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有哪些方面的职责?

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篇三:《《我与父母同学法》》

《我与父母同学法》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是当今社会的大问题,我们都为一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要慎重交友,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这节课给了我们许多的启发,也对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所以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少年,将来做个好公民。

篇四:《“我与父母共学法”回执单》

“我与父母共学法”告家长书{我与家长学法律}.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为了提高大家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更好的用法律来维护孩子和自己的根本利益,我校紧紧围绕“我与父母共学法”这一主题,同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希望与家长互助合作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一、首先要明确本次活动的主题:以“我与父母共学法”为主题,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教师及家长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学校与社会相互衔接的法制环境。

二、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主要侧重宣传家长和学生共同关注的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等。

三、希望家长与孩子在平日的生活中多收看诸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法律讲堂》等法律专栏节目,增强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达到对孩子的教育目的、

四、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到不打架,不骂人,不在教室、走廊、楼梯、操场追逐打闹,不在楼梯拐角、楼洞门口滞留,不故意拥挤,不做不安全游戏,不翻越围墙进校,不带道具入校。

五、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章庄铺中学 2013年9月30日

(由此线剪下)

告家长书回执单

我已阅读《“我与父母共学法”告家长书》愿意配合学校的安排

学生姓名: 年级: 家长签名: 日期: 联系电话:

2013年9月30日

篇五:《演讲稿《学习法律,从我做起》》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来自XX中学的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法律,从我做起》。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就将失控;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会混乱;没有了规矩,又怎能成就这优美的方圆?

伴随着21世纪的钟声,我们中学生走在了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了一份狂妄,一份叛逆。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我们的身边有着太多太多鲜活的例子,我们的朋友也一步一步的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也许,他们此时此刻正在懊悔的火海中苦苦挣扎;也许,他们的亲人正在孤独无望中艰难生存。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吗?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吗?不!我们正处花季,我们正在拥有的是一段单纯而又复杂的人生,站在十字路口上,我们必须明确方向,在法律的引导下,奋勇直前!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真正做到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年轻人!

可是,我们做到了吗?当你过马路时,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当你借别人东西的时候,你有没有记着要及时归还呢?你说过脏话吗?你无故旷课过吗?你在无监护人看管的条件下去过网吧或游戏厅吗?同学们,不要小看这些琐碎小事,他们都是不道德的、违纪的甚至违法的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因此,我们也要多学一些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同时也积极制止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决不能允许那些不良行为来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这颗炽热的心啊!同学们,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不要再让药家鑫事件重演,不要再让我们的社会受到任何不良行为的威胁。{我与家长学法律}.

同学们,当你看到花园里的花绽放的无比鲜艳时,请不要忘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当同学之间因误会发生争吵时,请千万不要让他扩大成校园暴力事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小人之过也必文”,当我们不小心犯了过错时,请不要加以掩饰,不要撒谎隐瞒;“过而不改,是为过矣”,当我们犯了过错时,就让我们积极承认错误,认真改正错误。同时,“法源于理”,再守法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提高自身素质。我们可以去敬老院,看看那些孤寡老人,他们需要倾诉,他们需要关爱;我们可以组织去做公益事业,去种树,去清除路边小广告,不要小看这些小事情,他对我们的生活却有着巨大的影响。

那么,就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健全我们的法制知识。只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也只有学会法律知识,才能明遍是非,才能遵纪守法,才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同学们,努力吧!掌握今天,把握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加入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篇六:《法律与我同行》

法律故事伴我行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

下面我讲个故事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小达同学是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10元零花钱给他,小达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小达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还把老太太推倒在地。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违法了法律,这是多么可怕啊!为此,电子游戏厅也受到了处罚。

现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

篇七:《603我与身边的法律故事》

作者:刘宝秀 组别:小学组

学校:阳光学校六年3班 指导老师:林燕璇

学校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护堤路金凤桥旁下岐路阳光学校

指导老师电话:18948016990

我与身边的法律故事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在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青年人名叫阿牛,他一直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阿牛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夫妻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牛哪里受得了。

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自从学会麻将、上网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去上网、渐渐的觉得小的打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父母怕孩子受委屈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他又回来要钱,家人就没给他。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年寒假里绑架了他的小表弟,成了丧智的人了。

过年寒假,阿牛在外面和表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的差不多了,阿牛就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牛把他带到雪地上,在绑架的边程中,年仅11岁的表弟被他那罪恶的双手捂死了。就这样夺走了一条生命。

第三天上午,阿牛打给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人那8000元来赎人,小文家报了警,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正在网吧里玩。

青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年后,一颗子弹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玩的东西都要付出的代价很大,不要玩到无法自拔的阶段,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另一方面告诉我们,学校的法律教育少不了,因为现在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就提醒老师们要组织好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一次次小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

篇八:《贺方为-我是如何学习法律的》{我与家长学法律}.

今天能受到团委和法学社的邀请,来做这次迎新讲座,我觉得非常荣幸。每年能够迎接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与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四年,可以说是大学教师生活最有乐趣的方面之一。

我曾经在一本书里说自己很幸运,生在中国的一个有大学的年代。我们的大学是一百多年前从西方借鉴过来的一种制度,中国古代是没有大学的,只有私塾和书院。书院并不是一种大学,它不分科系;而大学是分科系的,这是西方文明的一个创造。

有大学的时代使得有一些既不擅长当官又不愿意种地的人可以一辈子以一种闲散的风格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我小时侯有一个梦想就是从事这样一种职业,这种职业是一辈子读书,又有人发工资(笑)。

我最后在大学里找到了,既能读书又有人发工资,而且发得还不低。按照江青的说法,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们居然可以享受如此待遇。

但在中国古代,像我这样既不适合做官,又做不了生意,还不喜欢种地的人,真的没有地方可去。所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都参加科举考试,成功了去做官,无论适合不适合。其实有许多人根本不适合做官。

例如蒲松龄老先生,他天生就应当到中文系学习,或者到新闻系,毕业之后在中文系教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业余时间写点小说(笑)。 可是没有大学,他只好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想去做官。这个老贡生是个范进似的人物,一次一次都失败了,最后,算了,老子不干了,写小说去。

所以,中国古代没有真正职业的小说家,都是科举考试不成功,没办法了,做一点小说家流。这样一个社会真是不好。而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不同了,有大学是我们时代最让人欢喜的一个特点。 大家都是新生。现在法律专业学生中男女生比例似乎有些失调。我听说00级本科生里的女生占了将近三分之二,特别吃惊。我22年前上大学——西南政法学院——时,法律专业中的女生只占七分之一,所以女生格外受青睐,地位特别高,本来嘛,资源稀缺,物以稀为贵。 经济学上的规律叫供求关系,供应量太少,而需求量太大,追求的人一定会很多,价格就必然上涨。现在女生多了,对女生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过,对男生却是一件好事(笑)。

当然,对未来法律的发展可能也是件好事。

因为两千多年来,法律一直反映了男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是法律发展——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主旋律,就象科举考试一样,女人是不允许参加的,只有男人才能去做官,能够在大堂上一拍板子,高喊“大胆”的没有一次是女声。{我与家长学法律}.

西方法律发展史也是如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你们知道,过去一直由九个老男人执掌着;现在有了两个老女人,七个老男人加两个老女人主宰了这个国家的法制(笑)。但是男人仍然占多数。

美国的法学院里女生通常占1/3左右。我们这儿可不得了。近代以来,我们在妇女解放方面向来不落人后。当然,几千年来妇女一直受到欺压。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的一对夫妻吵架,男人气冲冲地说: “按照周礼,你这样的人我早就休了!”

太太说:“请问我的老公,周礼是何人制定?”丈夫不无自豪地说:“当然是周公所制。”太太回答:“是啊,如果是周婆制定的话,是我休了你!”(笑)

也许法律的发展,女性能够有更多机会在法律里表达自己的声音,我觉得,从事法律职业的女同学越来越多是一个重要因素。当然现在的比例已足够了,再多的话,以后的法律发展史就是一部男人受欺压的历史了(笑)。

一你应该怎样学法律

以上是一些题外话。今天的时间比较从容,我想和大家做点交流,谈一谈作为一个新入学的学生,作为一个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应当怎样去学习法律,怎样能够在毕业之后不觉得自己这四年没有白过。 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什么经验,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一个单科大学的毕业生,不像你们。你们太幸运了,高中毕业后考入这样一个伟大的综合性大学,我当年就没这么幸运了。

当时只有几个学校招法律系的学生: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学院 ——后来改名西南政法大学。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报考法律,我当时并没有报法律,报的是山东师范学院的中文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当个作家。

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学院当年第一届招生,宣传力度不够,结果在我们那里报考者上线的人数还没有招的人多,很幸运,我的考分超过了重点线,就被作为重点院校的西南政法学院抓过去了。

人生的命运真是很难捉摸。如果当时真到了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

业以后很可能到一个中学里当老师,我相信我会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语文老师,经常在本地的报屁股上发表一些小资情调的散文(笑),大约不可能有今天。

当然你们也许能驾驭自己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所以毫不犹豫就报考了北大而且是法学院,最终又金榜题名,这是你们最大的幸福。不同的不仅是学校;我读书时所学的东西也跟今天大不相同了。

我们当时上法理课,老师推荐一本教材,是工农兵大学生编的,教材里经常提到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不断灌输的是这些东西,真正的知识学不到。

我从大三开始才省悟到不能陷在教科书里,应该多读些有价值的书。于是,在一个好心的图书管理员的关照下,大三时读了许多好书,也引发了对西方法律、西方历史的兴趣。后来考的是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研究生。

大家知道,佳能公司的商标是canon,这实际上是西方历史上的一种法律,叫canon law,是天主教会制定出的法律,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那个。最近几年才转为对中国现实制度的研究。大学的第一年需要不断观察、不断了解,不必过分地去记忆,什么东西都要搞清楚。

几年前,我面对着与你们一样刚从高中毕业、有人戏称为高四的97级同学时,觉得给他们讲法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法律这门学科涉

及到许多问题,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社会科学。

中学教育已给大家灌输了许多真理性的东西,都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对一个大学生来说,一切都要去重新理解,而不是去背诵。当然,法律专业所学的许多东西对于刚刚从高中毕业的人们来说是不容易理解的。

比如说,婚姻法里规定离婚的条件时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问同学们,什么叫“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跟你们一样,读大学时不理解婚姻法,实习时偏偏派我去处理婚姻纠纷。

可以想象,那真是一场灾难——对我是一场灾难,对当事人更是一场灾难。我耐心地听夫妻俩讲他们的生活,讲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不懂,只朦朦胧胧意识到一点,但是不深刻。只有人在相当成熟、有了婚姻经验并且对婚姻有相当的观察之后,才能理解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所以,你们会发现,在美国,就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法律系学生,因为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读法律,必须有一张大学文凭才能上法学院。 可以想象,有许多人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再读法律时,对人生的幸福、社会制度的设计等的理解力就会强得多。对我们这样的大一学生来说,有许多问题的确比较难以理解。有同学曾经对我说,老师你推荐给我们读的书每个字我都认识,每句话我也读得下来,但整句话什么意思我不知道。

这种情况显示了什么呢?这是一个知识背景的问题。要读懂一本书,必须理解书背后的一种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的积累甚至经历了上千

篇九:《法律与我同行》

法律故事伴我行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

下面我讲个故事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小达同学是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10元零花钱给他,小达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小达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还把老太太推倒在地。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违法了法律,这是多么可怕啊!为此,电子游戏厅也受到了处罚。

现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