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时间:2021-11-10 23:05:37 200字

篇一:《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户籍政策,2009年12月16日 安徽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皖公通[2009]54号)中规定: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凡不满1周岁的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另一方须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直接办理。 这么看来,就应该是到男方/女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过我家小孩上户口的时候,好像没有开过这种东西。出生证上有一个副联就是办理户口用的,派出所就把它撕下来了,这样出生证就不能再去办理落户了埃奇怪,不知道这些鬼部门之间哪里又出问题了。折腾大家。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户口在四川广汉市(集体户口),我老婆的户口在湖南临湘,现在我老婆去湖南给我女儿上户口,那边派出所非要我这边派出所出具女儿未在我户口所在地上过户口的证明,其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都准备齐全了,就是非要我这边的证明才给我女儿上户口,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也打电话咨询过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说四川现在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了,所以不给我开具这种证明。他们说出生医学证明上有两页,如果上过户口肯定会撕掉一页的,没撕就证明之前没上过户口,所以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 我也电话咨询过湖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湖南省没有这项规定啊,意思就是说不需要开具未上户证明。但是为什么当地派出所非要证明呢?是他们相关法规没学好?还是故意刁难老百姓?我老婆去了都半个月了却迟迟不给我女儿上户口,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这样执行的吗?尤其是对于我们这种异地结婚人来说,办这些证明很费劲的,因为我现在还不是在户口所在地上班,我在广东上班。这样折腾我们真是不能理解,何况我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 我想相关部门尽快给我答复,非常着急,因为我的是集体户口,开的是户籍证明,再不上户口户籍证明就过期了(4月7日过期),又要重新开具户籍证明,这样真是折腾死老百姓。 我的联系电话是:*********28,希望尽快得到答复。

我没听说过要这种证明,我们也是异地的,上户口时就带了你说的那几样,其实主要就是出生证明,上了就会撕掉一半的.现在的公仆就是这样抓住你不在老家生活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不放,我们办准生证时是这样的,不过后来找的人,不行你让你老婆在家找找人吧,上了就安心了,老百姓伤不起啊,争论来争论去都是他们的理.

新生儿出生后,应持出生记录卡,到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证明》,然后持双方户口、结婚证、出生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然后持双方户口、《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和《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篇二:《新生婴儿、子女未落户证明(格式文本)》

新生婴儿、子女未落户证明

×××,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查,该户籍未有其子女入户。

×××公安局×××派出所年 月 日

篇三:《新生儿未入户证明书范本》

新生儿未入户证明书范本1:

兹有我辖区居民: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该人属于我辖区居民,经查_____的小孩,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地_____医院,出生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号,未随_____在我所落户。

特此证明

_____省_____公安局_____派出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生儿未入户证明书范本2:

兹有我辖区居民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之子(女),男(女),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证编号__________ ,出生地:_____省_____市_____区,出生证签发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接生机构名称: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人民医院。

经查,新生儿_____在我辖区尚未入户。

篇四:《小孩未落户证明》

小孩未落户证明如果要在山东给小孩开具未落户口证明,可以由父(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证据,到山东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我的户口在石家庄,我媳妇户口在新乐农村,现在小孩要上户口,需要开女方派出所的小孩未落户证明,不知道需要哪些证件派出所才能给开未落户证明,有人知道吗?

有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的话,只要女方所在的市,镇,乡或村出具的证明就可以了。 私自伪造公文是属于违法事件,如果你一定要的话。那么我可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首先派出所开的未落户证明无非就是以下形式:兹证明某某并非我辖区内户籍,然后盖一个派出所的章子就OK了,这个盖户籍专用章最好,派出所的章也没问题的,两个都可以。落户证明也跟未落户证明一样的格式开出即可。

“各类证件都全了,就缺这张薄薄的证明。”最近,肥西严店乡的朱先生比较郁闷,孩子要上户口,需要一份妻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跑了几次,对方却不给开。朱先生手里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和他们夫妻俩的户口本满脸困惑地说,没这份证明,女儿上不了户口,就成“黑户”了,以后上幼儿园、上学该怎么办啊?

朱先生的孩子今年3岁,是独生女,他们夫妻俩一直在外打工,把孩子落户的事给耽搁了,眼看着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朱先生这才想起了给女儿上户口。由于其妻子挂户在双岗的一亲戚家,按规定,需要一份当地派出所开的孩子未落户的证明材料,但朱先生跑了两三次,工作人员就是不愿开,“他们说,现在都是联网的,有没有落户,上网一查就知道了,不需要开证明。我把情况跟这边的派出所说了,但没用,说这是硬性规定,没文字证明,就不能上户口。”一个不给开,一个非要开,开份证明咋就这么难?朱先生很是沮丧。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双岗派出所户籍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开入户证明,不能开“户籍不在”的证明,这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严店乡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朱先生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要落户朱先生的名下,必须有他妻子户籍所在地出的一份孩子未上户口的证明,主要是怕重复上户口。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篇五:《新生儿入户证明》

新生儿入户证明

_________镇派出所:

现有我村村民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性别:___,于____年__月__日与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结婚,并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生一子/女,名为 ________。现特申请贵所办理________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证明。

________镇 ______村委会

计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篇六:《新生儿上户证明》

新生儿上户证明证明

某某的新生女儿未在本派出所登记户口·

哪出的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看女方单位是村里还是县级·女方户口是在村里那就得上乡里开证明·在县级的话·得去县派出所开证明·

带上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一)政策内出生婴儿入户

政策内出生婴儿是指依法领榷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后生育的孩子。该对象申请入户时必须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手续为:持节育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出生婴儿医学证明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请打佣育龄妇女信息卡》,方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0元

(二)政策外出生婴儿入户{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政策外出生婴儿是指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不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小孩或符合政策条件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结婚证》或《生育证》生育的小孩。该对象申请入户时必须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手续为:

1、按《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标准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2、持征收收据、户口本到县计生局办理上户证明。

3、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0元

新生儿户口是要随女方吧.那就去男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打证明

大概就是 写你丈夫的户籍资料 新生儿名字 注明新生儿未上户口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盖章生效. 然后带证明去女方办理上户,

新生儿户口随女方反之 办理一样

材料:1、父母双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和结婚证

2、医学出生证明

3、上户申请表

过程:1、拿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孩子出生证原件和 ?? 复印件先到居委会开一个出生证明;

??2、拿着上面开的证明然后到街道办换另外一个证明,上面复印内容街道办也要留 ?? 一份,反正多复印一些就是了

??3、拿着街道办开的证明和所有证件到派出所,这里的复印可就关键了,一定要用A4纸竖向复 印,跟随迁一样,严格得很.之后就是在派出所填表,完事后几分钟就打印好户口本了 去派出所之前,得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办理新生儿出生入户计生证明。格式跟生孩子给医 院那张一样,只不过是给派出所的。需要准备的资料好象是计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 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派出所要填新版《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需要准备的资料好象是计生证、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生儿出生入户计生证明原件。出生证副本需撕下贴在《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上。

篇七:《新生儿落户证明》

新生儿落户证明你好!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4、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怎么补发?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

5、居民出生日期有误的如何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对确属公安机关工作造成出生日期错误而需更正的,要填写《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呈批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持有效原始依据及本人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签署意见,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派出所予以更正。四县的由主管分局长审批。

6、居民需更改民族成份如何办理?

凡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须向县(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一式四份,然后带户口簿、身份证逐级上报市(地)和省民委审批。经省民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7、公民要求变更更名的审批程序?

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并带本人人事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随父随母姓的由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持本人申请书、父母同意更改姓氏的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公民收养、认领的未成年儿童变更姓名,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8、什么是“农转非” 农转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申报程序:(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办理程序:(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9、什么是非落非户口?非落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由甲地迁往乙地,原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性质不变的户口是非落非户口。

申报程序:

(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办理程序: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0、什么是农落农户口?农落农户口的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由甲地迁往乙地,原农业户口性质不变的是农落农户口。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填表后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派出所,由派出所发函并逐级呈报。 办理程序:{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分(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年满十六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1、办理农落农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迁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超生子女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提供全部子女的证明情况、病残证明、死亡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什么是“三投靠”落户?“三投靠”落户审批时限有何规定?

夫妻相互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为“三投靠”落户。

派出所接到居民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

13、办理收养子女落户具备的条件及所需的证明材料?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4)年满三十周岁;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县(团)级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3)收养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4)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生育能力诊断书复印件。

14、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应具备哪些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对已在大庆市(县)内投靠配偶并共同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准予在我市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1)夫妻均系初婚,夫妻双方户口簿、书面申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双方户口簿、书面申请、结婚证、前妻或前夫死亡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抚养子女的还要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15、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应具备的条件及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大庆市(县)内投靠子女的公民可办理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或子女户口簿、离、退休证,病残证明,独生子女证。子女若系二胎以上的,须持县团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16、干部、工人调动户口办理程序?

(1)持劳动局或人事局调令,市区的带大庆市《调入职工情况登记表》到市(县)公安局办理准迁手续。

(2)迁回后属四县的带原籍户粮关系、准迁证(第三联)到县公安局签批,市区的还应带调入职工情况登记表和指标卡到市公安局签批。

(3)市(县)公安局签批后,分别到市(县)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满16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住房证、结婚证及身份证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7、回国留学人员、因公(私)出国(境)回国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凭本市(县)原户口簿、护照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县)公安局户籍室签批。然后到市(县)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8、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办理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凭市(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粮关系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粮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到市(县)公安局户籍室签批。

(2)凭以上证件到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9、退学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凭本市(县)原户口簿、学校退学证明(两份)、户粮关系到市(县)公安局签批。然后持以上证件到市(县)粮食局办理粮食关系。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0、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落户办理程序?

持市(县)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粮关系证明、人事部门出具的该人自然概况证明、部队粮食关系到市(县)公安局办理签批。然后再持以上证明及结婚证、住房证,满16周岁的带三张近期照片及家属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1、复员、退伍军人落户办理程序?

(1)市(县)内复员退伍人员需凭市(县)安置办落户手续及原注销户口簿、部队粮食关系到市(县)公安局签批。

(2)异地安置人员退伍落户的,凭被投靠人本市(县)户口簿、结婚证及安置办落户手续到市(县)公安局签批。

(3)市(县)公安局批后再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及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2、刑满释放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持刑满释放证明,先到市(县)公安局填写《刑满解教人员落户申请表》一式四份,再带原注销户口簿、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到市(县)公安局办理签批。

办完以上手续后,到市(县)粮食局办理粮食关系,持近期八张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应持出生记录卡,到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证明》,然后持双方户口、结婚证、出生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然后持双方户口、《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和《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呵呵,让你老公单位给开个证明,然后让老公单位的领导找老公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给写上情况属实,然后加盖个户籍专用章就是

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没迁在一起,新生儿要上到男方的户籍上,就要先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小孩没有在随女方入户。

2、然后到女方单位开出符合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如果没有单位则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再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加盖公章,证明是计划内生育的,没有违反有关规定。

3、再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计生办用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证明去换张入户通知书回来。

4、接着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张申请表,如果上面写要居委会盖章,则需要去所在地的居委会(收费,但可以讲价),如果申请表上写着只要单位盖章则好办多了。

5、最后去到需要入户的派出所找辖区户警,请他在申请表上签个字再找所长签个字就大功告成了。

办理以上证明时,务必带齐新生儿的出生证、准生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上环证(也可与单位签协议书)的原件,因为去任何地方开证明或办手续,都要验明全部证件。最后在派出所入户时,还要带上复印件。

篇八:《新生儿同意落户证明》

新生儿同意落户证明具体有两个办法 :

1、你可以在工作单位附近租一间房,注意:要租有房照的房,要写租期在2年以上,这就可以视为常驻人口了。只要你属于常驻人口就可以在此立户的。具体程序是:凭租房协议和单位开具的你们在本地有正式工作但因无房暂在集体户的证明和你们的结婚证书,请住所地社区开一份同意落户的介绍信,到信所所在地派出所申办一个户口准迁证,凭这准迁证从你们各自的集体户迁出,再到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有了这户口本,你们的孩子就可以上户口了。

2、再简单一点儿,就是直接把孩子的户口上到他妈妈的集体户的户口上,再母-子一同迁出集体户,另立一户口本。

另外,如果当地有亲戚朋友,直接以他们的地址,是说是你们用他们的房,只要社区同意,也可能办成。

小孩入户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书;(属于迁移的)

2、小孩出生证复印件;

3、父母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曾入户证明;

4、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好像没有相关法律或法规规定:小集体户口不能让小孩入户。如果对方说不能,那你问:我们的小孩该到什么地方入户?

新生儿出生后,应持出生记录卡,到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证明》,然后持双方户口、结婚证、出生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然后持双方户口、《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和《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儿随父落户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女方节育措施证明;

3、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家长随父落申请;

5、男方单位出具同意新生儿随父落户证明(母亲系外地户口,提供一式两份);

6、男方所在单位计生办落户证明;

7、万庄计生办落户证明;

8、生育证在万庄计生办盖章后复印1份;

9、新生儿未随母落户证明(女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加盖户籍专用章);

10、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11、万庄派出所落户。

注:男方户口是指万庄派出所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户籍政策,2009年12月16日 安徽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皖公通[2009]54号)中规定: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凡不满1周岁的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另一方须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直接办理。

这么看来,就应该是到男方/女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过我家小孩上户口的时候,好像没有开过这种东西。出生证上有一个副联就是办理户口用的,派出所就把它撕下来了,这样出生证就不能再去办理落户了埃奇怪,不知道这些鬼部门之间哪里又出问题了。折腾大家。

篇九:《新生儿入户证明》

新生儿入户证明证明

某某的新生女儿未在本派出所登记户口·

哪出的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看女方单位是村里还是县级·女方户口是在村里那就得上乡里开证明·在县级的话·得去县派出所开证明·

带上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一)政策内出生婴儿入户

政策内出生婴儿是指依法领榷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后生育的孩子。该对象申请入户时必须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手续为:持节育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出生婴儿医学证明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请打佣育龄妇女信息卡》,方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0元

(二)政策外出生婴儿入户

政策外出生婴儿是指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不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小孩或符合政策条件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结婚证》或《生育证》生育的小孩。该对象申请入户时必须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手续为:

1、按《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标准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2、持征收收据、户口本到县计生局办理上户证明。

3、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0元

新生儿户口是要随女方吧.那就去男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打证明

大概就是 写你丈夫的户籍资料 新生儿名字 注明新生儿未上户口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盖章生效. 然后带证明去女方办理上户,

新生儿户口随女方反之 办理一样

材料:1、父母双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和结婚证

2、医学出生证明

3、上户申请表

过程:1、拿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孩子出生证原件和 ?? 复印件先到居委会开一个出生证明;

??2、拿着上面开的证明然后到街道办换另外一个证明,上面复印内容街道办也要留 ?? 一份,反正多复印一些就是了

??3、拿着街道办开的证明和所有证件到派出所,这里的复印可就关键了,一定要用A4纸竖向复 印,跟随迁一样,严格得很.之后就是在派出所填表,完事后几分钟就打印好户口本了 去派出所之前,得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办理新生儿出生入户计生证明。格式跟生孩子给医 院那张一样,只不过是给派出所的。需要准备的资料好象是计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 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派出所要填新版《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需要准备的资料好象是计生证、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生儿出生入户计生证明原件。出生证副本需撕下贴在《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上。

篇十:《新生儿落户单位证明》

新生儿落户单位证明你好!{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4、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怎么补发?{新生儿未上户口证明}.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

5、居民出生日期有误的如何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对确属公安机关工作造成出生日期错误而需更正的,要填写《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呈批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持有效原始依据及本人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签署意见,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派出所予以更正。四县的由主管分局长审批。

6、居民需更改民族成份如何办理?

凡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须向县(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一式四份,然后带户口簿、身份证逐级上报市(地)和省民委审批。经省民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7、公民要求变更更名的审批程序?

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并带本人人事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随父随母姓的由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持本人申请书、父母同意更改姓氏的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公民收养、认领的未成年儿童变更姓名,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8、什么是“农转非” 农转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