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嫖妓合法吗

时间:2021-11-10 20:14:38 200字

篇一:《柬埔寨王国关于外国人在柬埔寨王国就业的规定》

关于外国人在柬埔寨王国就业的规定

柬埔寨王国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于2002年1月18日颁布了关于雇用外国人在柬埔寨王国就业的申请办法及相关规定。条文如下:

第一条

本公告规定了柬埔寨王国劳工法所界定的企业申请外国人来柬就业谋取工资的办法。

本条所谓来柬埔寨就业谋取工资的外国人不包括外国使节、国际机构的职员、非政府组织的职员、王国政府或部门的顾问或专家及在外国使节投资条约下的投资者和与王国政府有协议的人道主义组织。

本条规定的外国人和雇用外国人的企业主应严格按柬埔寨王国劳动法第21条和第261-265条执行。

第二条

上述第一条所规定的外国人应拥有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颁发的劳工许可证和雇佣卡才能在柬埔寨王国境内工作。

自即日起劳动法第一条所界定的企业在需要招聘外国人来柬工作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应说明外国人的人数、技术专业和外国人的国籍及在雇佣合同中说明雇用条件。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将对企业主申请的候选人来源研究考虑和作出批准。

第三条

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将根据申请颁发许可证,准许私人公司作为代理,负责输入外国人来柬埔寨企业工作。

各个柬埔寨的代理机构应与各外国人的原籍国的代理机构合作,以审查外国人的身份证件、技能和外国人法律证件。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根据审查的结果,决定批准输入柬埔寨各企业工作的各类申请。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委派各代理公司依照协商一致的雇用条件安排外国人与企业主签订雇用合同。

如果企业主提供候选人的来源,企业主可以亲自向外国人本人国家内的代理联系,以便规定有关雇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在外国人输入来柬埔寨之前,外国人所在国的代理机构应与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的代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劳职部的代理公司应保证所有输入来柬埔寨王国工作的外国人全都具备如下条件:

--有足够的适应企业需要的技能;

--有符合劳法法的法律文件;

--在进入工作之前或开始首次工作的时候应接受不少于8个星期的关于柬埔寨的法律、传统风俗习惯和柬语的培训。

--应保障外国人在柬埔寨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对于无专门私人代理公司负责的外国人,劳职部将亲自对企业申请输入外国人来柬就业进行审查和决定。在此情况下,用人企业必须与外国人签订合同并在外国人来到柬埔寨时立即办理外国人劳工许可证和雇佣卡。职工流动(职工输入)情况通报须符合柬埔寨王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

第五条

外国人的工作合同每次期限不超过两年。工作合同可以用外国文,但也应附有一份柬文。工作合同应明确规定符合劳动法的主要雇用条件。外国人要在柬埔寨王国继续工作应重新报批。

第六条

每个来柬埔寨就业获得工资报酬的外国人应:

1.合法进入柬埔寨王国

2.有合法的护照

3.有合法的居留证

4.有外国人本国有关机构或其他国家颁发的文凭或合格的专业技术证明。

5.有柬埔寨王国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的劳动医疗局或外国人本国的有关机构或

外国人居留过的有关机构颁发的本人健康证明书或文件,证明外国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要从事职业及没有某种传染病。

第七条

从即日起,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不准许企业未经本部批准输入外国人来柬埔寨工作。

本公告公布之前已在柬埔寨境内工作但还没有劳工许可证和雇佣卡的外国人,应在2002年3月底之前办理劳工许可证和雇佣卡申请手续。

本公告公布之前已接受外国人工作但还没有办理职工流动报告的柬埔寨企业,应在2002年2月15日前办理通知职工流动的报告。如果还没有签订雇主与外国人之间雇佣合同应同时签订雇佣合同。

第八条

在签订雇佣合同或合同期满、停职或合同终止时,企业主应以书面报告接受外国人工作的职工流动情况。关于职工流动情况的报告书应在录取雇用后或停职后最迟不超过15天内送交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以便登记入册。金边市的企业应将职工流动书送交就业和劳工局,各省市的企业应将职工流动书送交各省市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局。

第九条

此公告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篇二:《柬埔寨投资环境以及政策》

柬埔寨投资环境及政策

一、柬投资环境中的主要优势

1、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化。2003年某国际组织对170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自由度进行排名,柬埔寨排第35位,与日本同一名次,远高于周边国家;

2、美、欧、日等28个国家给予柬普惠制待遇(GSP);对于自柬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美国给予较宽松的配额和减免增收进口关税、欧盟不设限、加拿大给予免征进口关税等优惠措施,吸引了以中国(含港、澳、台)为首的纺织服装出口受限国家和地区来柬投资。在柬的20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中,80%以上来自中国(含港、澳、台);

3、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吴哥古迹等旅游风景区,每年吸引着数十万的外国游客,同时也吸引着具有国际管理经验的外商投资其酒店等旅游产业。

二、柬投资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1、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较差。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差,相关成本费用高,工人工资水平相比周边的越南、孟加拉等纺织服装竞争对手较高且劳动力素质和效率较低。柬制衣工人法定月最低工资为45美元,实际人均月工资约80美元。

2、吸引投资的软环境较差。主要体现在:

一是柬官员腐败现象严重,社会普遍存在“外资是来挣柬人钱”的片面认识,人民对“外国资本家”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工会组织繁多且罢工、示威等活动十分频繁,时常威胁企业正常经营甚至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市场、经营秩序混乱,法制不健全。法律、司法对外资的保护不力,无经济法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钱大于法”的现象比较普遍。柬法院法官素质普遍不高,贪赃枉法的现象时有出现。目前,广大投资者迫切要求柬尽快建立商业法庭。 三是柬经济发展主要依赖外援和外资,但柬在二者发生冲突时则常会“重援而轻资”,造成在许多投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受到“外援”的左右。如:柬政府迫于来自国际援助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关于保护环境的压力,单方面终止原与所有投资商签订的森林开发和木材加工的长期合作协议,造成在此领域投资的企业经营活动全面停滞;再如:柬政府迫于美国和国际劳工组织对劳工权力问题的压力,其制定的劳工政策和在处理劳资纠纷的过程中,往往重劳工权益的保护而轻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柬有关投资政策规定

柬无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其吸收外资的法规政策主要体现在“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中,主要有:

(一)投资保障

1、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除柬宪法中有关土地所有权(只允许柬籍公民和法人购买)的规定外,所有的投资者,不分国籍和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基本实现国民待遇)

2、柬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

3、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柬政府不对其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制。

4、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转往国外,用以清算其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财政债务。

(二)投资鼓励和优惠

鼓励外商投资农业、旅游业、环保、高科技、劳动密集型工业、出口型工业、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重要领域。

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免税期后按税法交纳税率为9%的所得税;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所得税;分配红利不征税;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目前,柬对私人投资企业所征收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增殖税10%、营业税2%。

(三)柬现行中的税收政策

柬埔寨目前主要有以下的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或20%、增殖税10%、营业税2%。另,主要商品的进口关税及特殊税详见贸易指南篇的“柬埔寨主要商品关税及有关税收一览表”。

(四)土地的使用

外国投资者可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最长租期为99年,期满可申请续租。投资者对项目土地上的不动产和个人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

(五)商业组织形式

在柬进行经济贸易活动比较宽松,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注册,且注册资本标准较低。在柬从事进出口贸易,不受{柬埔寨嫖妓合法吗}.

国籍限制。

(六)新投资法的变化

新的《投资法》草案已经柬政府通过,待国会通过、参议院和国王批准后将予颁布实施。该法对投资项目的申报手续、CDC的审批程序和项目的优惠待遇都做了部分调整。总体来说,程序更透明(如取消免税期打分制、实行分行业确定免税期、减少人为因素),但优惠将减少(在所得税、免税期、股息征税等问题上减少政府的让利)。

项目名称:西哈努克港海滨花园游艇俱乐部

一、项目简介:

(一)地理位置和条件:

西哈努克海滨花园、游艇俱乐部(简称:西港花园)位于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市市区,地理位置优越,面朝大海,距国际海港码头3公里,距西港国际机场10公里,距首都金边市230公里,交通方便。

柬埔寨国家地图

(二)占地面积和规划:

总占地面积80公顷为山坡地,坡势平缓。总体规划成一个高级城区,包括博彩建筑设施、四星和五星级酒店、渡假别墅、高级公寓、购物中心、娱乐场所、高级俱乐部等。

(三)开发游艇码头计划:

西港花园离沙滩50米,沙滩呈银白色,无污染,计划开发成一个自然游泳海滩,同时,开发一个游艇码头俱乐部,届时将集众多柬埔寨富人和世界各国富人来度假,休闲,居住于此。

篇三:《红灯区该不该合法化》

 默许其存在的现状,保持其非法的地位,大意如此。我今天就拿红灯区(色情业)来说

事,合法化了又如何?

一、色情业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价值。前些日子《南方周末》刊登了一篇好文章,调查民工的性需要问题,这是一个很尖锐很现实而且被忽视的一件事情,揭示了一个状况——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社会性需求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到解决,民工的生存状态被边缘化的同时,他们的性需求也被边缘化了。色情业(主要是低价的色情服务)对这部分需求起到了疏导作用,这对社会的稳定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二、色情业的取缔在现阶段是不可能的。历史经验证明, *** 易和赌博是打不死的,严厉打击可以得逞于一时,不能见效于长久,少有松懈,便会死灰复燃。而且即使在严打的时期,色情业作为一个行业被取缔,但 *** 易在地下依然频繁发生。

三、保持现状不是最优选择。默许其在非法的状态下存在可能是不得以或着说是很聪明的选择,考虑了根本取缔的非理性,也顾及到宣告合法对社会观念的冲击,但是恰恰忽略了政府的公信力问题。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暗示公众,政府是可以说一套做一套,可以表里不一的,政府的法令公众可以阳奉阴违,甚至置若罔闻,因为政府是没有信用的。如今社会诚信的匮乏和政府行政能力的下降,不能说与这样和类似这样的现象有关。政府应该爱惜自己信用的羽毛,不应该时时处处地耍小聪明。

四、合法化是有前提的。合法化的政策可以简单表述为:允许其存在,限制其规模,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使其逐步消亡。其实目前允许色情业存在的国家和地区都对其有严格的控制,不至于泛滥成灾,之所以称之为“红灯区”就是为其指定地点的做法。

五、色情业有控制的合法化不会形成社会总体道德观的崩塌。合法化是政府基于行政理性采取的务实选择,并不代表对卖淫嫖娼的鼓励,色情业的合法化不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否定。这是有经验依据的,美国的一些地区有红灯区,但美国的社会总体道德水平未致于沦丧;古代中国的达官贵人更是和青楼存在公开的私通关系,也没有导致封建主义精神文明的崩溃。

六、合法化有利于对色情业的控制,降低了行政成本,拓宽了税收来源。大陆色情业半掩琵琶的状况,使得政府对色情行业从业人员整体上疏于控制,性病的泛滥,艾滋的传播,或多或少与之有关。在完全取缔行不通的情况下,通过合法化的途径加以控制不失为一种选择,何况还可以增加税收呢?

基于以上理由,我是赞成有限制的合法化政策的

 从经济学角度,您赞同红灯区合法化么?

赞同

474 票:77.4% 2.

不赞同

76 票:12.4%

3.

不好说

20 票:

3.2%.

无所谓

2 票:

0.3%.

坚决反对(强于不赞同)

40 票:6.5%

这是一个匿名投票结果, 不赞同的比例为19%,如果将中间派简单地分成一半支持一半可能反对的话,不赞成比例稍微超过20%.

也就是说,如果让大家投票,多数人会支持红灯区合法化.

也有人认为,这个问题不能只从经济学角度考虑, 也许吧,但我非常不赞成从道德说教的角度进行判断,我们必须进行取舍,当面对数千万半文盲的年轻妇女就业和基本生活问题时,我们必须客观冷静地找出应对办法,而不是简单地进行道德批判或者说教.{柬埔寨嫖妓合法吗}.

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而首先是严肃的政治社会学问题.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现实的性从业队伍人数以千万计;极其巨大的市场需求;以人为本的政策取向;事实失控的艾滋,性病的蔓延;几十年“扫黄”行动的事与愿违及因此滋生的执法腐败......至于对动辄挥舞道德棍棒以君子自称的好心人们,请问:您能担保您的配偶未有拈花惹草或红杏出墙(不论现在或将来)?

有人总认为娼妓是肮脏的行当,嫖娼是丑陋的行为,社会主义不应该存在娼妓.其实,就性服务业涉及的实质内容而言,却是与每一个社会人与生俱来的本能需求并无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性服务的双方有金钱的付受!人类同样的性行为,怎么在不同的对象间发生,就有神圣和肮脏丑陋天壤之别呢?难道比比皆是的

未婚性行为当事人之间就没有馈赠或酬劳吗?难道色情业客观存在,就不是社会主义了吗?

 红灯区。也就是*院集中区 。

现在你不让它合法,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1.大量的现金交易发生,国家收不到税收

2.交易呈秘密状态,性病蔓延得不到有效控制

3.警察抓嫖*时有违法罚没款去向不明

4.无配偶者的性饥渴得不到解决而产恶性*杀事件

……

如果让其合法化,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1.*院领取执照,正当经营,上交税收

2.*女定期体检,即保证了自身的健康也保证了嫖客及嫖客配偶不被传染上性病

3.警察无理由去搅扰正常经营,也就不会现借假扫黄而发生的腐败了

4.无配偶者可以用一定的金钱合法的解决临时的性饥渴,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

有人耽心,*女职业合法化会让社会道德沦丧。其实大可不必为此耽心

首先,这种职业,不是每个女性都能、都愿意从事的,所以,从此业者的人数必然不会多

其次,传统的道德观也会约束大多数。

再次,*院合法化后,暗*就必然无藏身之地,事实会减少了从业的人数。

最后,也使得少数违法警察没了违法的特权。

综上,*女职业合法化,于国于民,利远远大于弊!

 楼主,因为小女子是你的忠实读者,看到你的文章里提小名之网名还有切磋之词,如果

小女不说上两句可能是对自己不负责,所以想多嘴说说个人对红灯区色情业的一点看法,有不足之处还请你多多见谅哦~~~!2+;[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2X,v,

(原创) 论是否给色情业合法地位 谈到是否给色情业合法地位,这是一个敏感问题,首先声明,这篇文章只是对是否给色情合法地位的一个讨论,纯属一家之言。根据宪法每个公民对现行法律和制度都有在理论上探讨和批评的权利,这有利于国家对法律的修正。(DEwIr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nO"

(一),我国在社会上“三陪,卖淫嫖娼”色情服务现状。#<|lS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7-QYi5

色情行业虽称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行业之一,我国十几年来尽管政府在立法上禁止“卖淫嫖娼”的行为,并对公民进行大量的宣传和教肓,并支用了很大警力和精力,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了严厉的罚款,拘留,劳动教养,但从几年社会效果看,这股“卖淫嫖娼”的浊流不但没有堵住,而且有泛滥之势,不可否认卖春女越来越多,文化层次逐渐提高,女大学生作“三陪”之司空见惯,甚至有些地方还出现“男妓”。“三陪,卖

淫嫖娼“活动人员逐年增加,遍及舞厅,洒家,洒吧,茶馆,宾馆,浴室,理发室,泳池,路边店„„,公安机关堵不胜堵。<@Xo2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

现在大城市的高级娱乐场所,对“卖淫嫖娼“活动保持默认态度,如某县人民政府,公然规定本县的几个宾馆,各所在地的派出所干警不能进去抓嫖抓堵,如果要清查由局长批准,再派治字科去清查,事实上取了一种默认和放纵的态度。也可以是有一部分地方官员已认识到”卖淫,三陪“虽不光彩,但不是对别人有危害的犯罪,有的干部和群众公然认为公安机关抓嫖娼是多管闲事,或者是为了公安局自己创改罚款。"B!i4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h8R

(二),国外色情业现状。 "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6>/:

当前,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已经把色情来合法或正在考虑将色情业合法化,“色情合法化”成为西方国家的一个新趋势。以德国为例,越来越多的德国人同意色情业合法有助于国家对色情业的管理,有助于减少性犯罪。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条件也可得到保障,德社会正在讨论一项立法,向性工作者征税,并同时给予色情业与其它行业相同的各种国家福利,这种立法已经在荷兰实行,荷兰的性工作据统计有两万五千多人,在荷兰,性行业完全由国家管理,国家的卫生官员,随时会对妓进行抽查,保证所有的色情场所有卫生的环境,充足的避孕套,以给合格的盥洗设备。a+[g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_Au{Ys

在西方国家色情业逐步合法化的同时,一些每世界的国家,却由于贫困和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而造成色情业失控,柬埔寨和泰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儿童被迫卖淫和艾滋病传染的中心,除了东南亚国家之外,东欧与东南国家的妇女儿童也为生活所迫,流浪他乡,并被黑社会控制,论为性奴隶。P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

(三),色情业合法化理由。q,LTf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

我这所以先赞成色情业合法化,其理由:是基于社会管理的角度。色情业对社会最大的危害乃是围绕该行业而滋生的其他非法活动,特别是警察腐败和黑社会组织形成,色情业若不能合法,其滋养黑社会的危害就更大。在中国,现实情况是,色情业的绝大部分从业者为女性,即妓女。女性生理和心理条件,本来就使得她们处于弱势,由于该行来的敏感性,她们多数是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工作,于是益发脆弱。她们极其容易受到各种暴力和右暴力的侵害,在身份不合法的条件下,她们又不能求助于执法机构,其结果往往只剩下两种:(1)求助于某个腐败警察或政府官员保护。(2)或者求助于黑社会的保护。举例说明:假若一个妓女被强奸了,她若去报案,虽然有可能使对方受到惩罚,但自己也是可被送去劳教,又或者某个嫖客见嫖,资不认账,那么妓妇报案的结果,该嫖客可能被罚一笔款,但该妓女也是能收回欠资;,相么连她以前的卖淫心入都可能被当成“非法所得”没收掉,这种情况下,妓妇理性的选择,当然是找大哥出面摆平。gWM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a.j,

非法妓女与黑社会的关系,是相养育的关系,任何一个黑社会组织真正成型,真正达到对社会有相当严重危害的程度,(例如9—18事变72周年之际,数百日本人在珠海一五星级酒店大肆买春,“买春”丑案一夜“成交”30万,珠海公安局长受处分,日本人珠海集体嫖娼案件12月12日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不公开)。这以涉及到民族的耻辱与国家的尊严。oj^P2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Nixy

如果一帮家伙靠公开敲诈勒索,在已经明目张胆抢钱过日子,那只能叫流亡团伙或强盗集团,根本不叫黑社会。所以在一个发达的地下经济是黑社会成长的前提,毒品交易是一种。由于中国的毒品交易还并非特别发达,非法色情业便是最理想的地下经济体。黑社会往住是与警察腐败共生的,非法色情业不但可造就腐败的警察,而且地下妓妇是警察和黑社会成员之间最好的联结渠道。(例如9—18事变72周年之际,数百日本人在珠海一五星级酒店大肆买春,“买春”丑案一夜“成交”30万,珠海公安局长受处分,日本人珠海集体嫖娼案件12月12日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不公开)。这以涉及到民族的耻辱与国家的尊严。DF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n4y`

有一种从经济角度为色情业的辩护,就是色情业在中国目前国情下,能增加底层人群的收入。其实,色情业使穷人快速致福是个假象,它可能使人失去学习工作台技能的兴趣,整体上更加不利于她们脱贫。这就象很多卖血致富的地区从长期看更加贫困一样。其次也是上面说过的,在一些贫困区色情业其实抽走了其他行业的资金。)XA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000;

色情业是经济不发达的果,而不是因,消灭两极分化,能够有效地抑制色情业,只要色情业滋生的经济温床不消灭,亦即两极分化得不到解决,两性间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得不到解决,色情业就不会真正被消灭,什么严打,什么明查暗访,都是做样子,表面文章。今一讲严打的官员,执行严打的执法者或警察,昨天或者明天可能就是色情业的消费者。j.*Y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2L|2

(四),我国政府对色情业应用塥汉水的疏导方法。<^3^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t/

现在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法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实行汉安拘留,劳动教养,高额罚款也是一种对社会上“卖淫嫖娼“活动的抑制,这本质上是一种方法。同时这种管理手段,是建立在缺乏对”卖淫嫖娼“群体起码人格尊得的基础上,是一种带有仇恨心理,暴力倾向的一种简单堵绝,其结果便这个群体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并进入“地下”活动,使公安机关堵不胜堵。他们不是从社会的实际出发,而是人良好的理想观念出发。作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既然发现政府用宣传达室,教育,罚款,拘留,劳教仍不能堵住“三陪,卖淫嫖娼”用性病泛滥的浊流,就应该进行反思,就应该转变观念,坦率承认我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商品经济社会。在商品经济社会必存在着“三陪,卖淫嫖娼”的诸种根源,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这一浊流。众所周知,因为异性美貌的商品化,性机利的商品化,确实迎合了社会一部分性道德比较低下的人群的需要。我们不能漠视这部分人的存在和欲望。如果政府禁止“卖春,买春”,堵绝这部分人的低级欲望,就象漂亮的皇宫中堵绝了阴沟,将使皇宫塞满污物而臭气弥漫。社会问题的产生,存在发展有其一定的规律,不是以我们的良好愿望而转移。in?@a% ©凤城论坛 -- 我的凤城论坛,我的天地 E* /

国外有些性文化研究专家,社会学研究专家提出:人们对食欲,性欲的满足,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的安定,“卖淫嫖娼”有利于泄放部分人的性精力过剩;有利于减少“性暴力”案件的发生;有利于减少婚外情人的产生;有利于一夫一妻制度的巩固。以上观点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国情,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其有某些合理成份,对我们有一定借鉴作用。Y,q;

综上,色情业的合法化,有助于国家对色情业的管理,有助于减少性犯罪,性工作台者

篇四:《柬埔寨王国劳工法》

柬埔寨王国劳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劳动法的任务

劳动法的任务是改善劳动关系,调动一切劳动力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提高社会工作的效率和产量,使劳动者的生活得到改善。

第二条 用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互利原则

不分种族、性别、宗教、政治和社会地位,国家一律实行保护用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互利原则。劳动者要遵守劳动制度并执行各项劳动规章。

用工者要保证发给劳动者公平的工资,保证有各种安全劳动的条件并履行社会保险。

本法所称的“劳动者”,是指在用工者管理和监护下,为换取法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或劳动报酬、利益和各种福利而从事劳动的个人。

“用工者”是指按法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或劳动报酬、利益和各种福利,为自己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报酬的个人或法人。

第三条 成立和参加群众和社会组织的权利

劳动者和用工者有权成立和参加合法的群众和社会组织。

上述群众和社会组织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选举代表,自行管理,开展活动。同时有权参加国内的劳动协会活劳动联盟。

上述组织成立规定、职能和活动章程将另作专门制定。

第四条 禁止强迫性使用劳力

禁止用工者强迫使用劳工

强迫使用劳工,是指违背合同规定,指使劳动者去做其不愿做的工作的用工方式。

不属于强迫使用劳力的情况如下:

依法使用劳力或依法征兵;

某些紧急情况使用劳力,例如:战争、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等等;

根据法院的判决,在政府官员的管理监护下,从事某项工作。

此类人员将不为某一个人、法人或劳动单位的利益进行工作;

按自己所在地基层行政单位和自己为其成员的机关、协会的决定,进行某项工作。该工作必须是为了国家共同利益,而且是具有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的性质的工作。

在上述情况下使用劳力只有国家有此权力。禁止任何个人、法人或劳动单位直接或间接地采取手段使用劳力为某个人或某集团工作。

第五条 劳动法的使用范围

本劳动法适用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各社会经济部门,即“劳动单位”内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和用工者。 本劳动法不适用于在国家管理、技术部门内工作的职员以及国防和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劳动者的招聘

用工者有权根据自己劳动单位的需要招工,但须优先考虑老挝公民。

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基础上,招工时,用工者与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外国员工的招聘

如老挝缺乏专业技术员工,各经济部门的劳动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招聘外国员工。招聘外国员工到老挝工作必须对名额和时间作出限制,并须制定传授技术给老挝员工的详细计划,以便当外国员工在老挝工作期限结束后替补。

每一个外国员工到老挝进行短期或长期工作,都须经过劳务管理机关的事先批准方可输入。

外国和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按专门规定执行。

国家不批准外国员工到老挝开展或从事认为有必要保留只让老挝公民做的工作或职业。上述职业将另行专门规定。

第八条 劳动者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每个用工者有直接责任对自己管辖的老挝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以使他们逐步从熟练工人转变为专业技术工人。

各社会经济部门的劳动单位都要拟定计划并规定每年的固定资金,以用于为自己工作的老挝员工国内和国外的短、中、长期的培训和专业技术的提高。

第九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管理{柬埔寨嫖妓合法吗}.

用工者必须对自己管辖的各个劳动单位的劳动者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管理负直接的责任。

用工者可以将自己的全部管理权交给某个个人。其须代替用工者对上述工作负责。

对劳动者的内部管理,必须制定内部劳动规章。

第十条 国家对劳动者的管理

劳动管理机关有下列职责:

正确管理、督促、检查和使用劳工;

制定管理和使用劳工的规章;

指导和检查执行上述规章的情况;

培训和提高劳动技能;

为求职者研究和安排就业。

劳动管理机关的组织和具体活动将专门规定。

用工者有义务执行劳动管理机关公布的劳动管理措施,如招工、劳动登记、劳动统计规定等。

第十一条 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的职能

各劳动单位应按有关部门的专门规定成立工会。尚未成立工会的单位要有劳动者代表代替。

劳动单位的工会和劳动者的代表有责任团结、教育和动员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单位制定的生产计划,提醒或要求用工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