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的案例

时间:2021-11-10 12:08:19 100字

篇一:《明星吸毒案例分析》

明星“房祖名、柯震东吸毒被抓”事件

一、事件概述

2014年8月14日,经群众举报,北京警方在北京市东城区将艺人房祖名、柯震东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房祖名、柯震东对吸食大麻供认不讳。警方随后在房祖名北京一住所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4天。8月17日,事件在网络曝光。8月19日晚,CCTV《焦点访谈》节目中,房祖名称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而柯震东则有2年吸毒史。8月28日,柯震东被释放。8月18日,两人公司发表声明。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房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批捕。9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捕。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提起公诉。2015年01月09日上午,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二、媒体报道情况

三、案例点评

自房祖名、柯震东吸毒事件被曝光以来,明星吸毒事件引发了人们的热议。近些年,各种明星吸毒被抓的新闻,几乎一直没有间断过。从好声音学员李代沫,到鬼才编剧宁财神,再到如今的当红小鲜肉柯震东、演员房祖名。当一个又一个名人明星成为被毒品控制的“阶下囚”时,人们不禁要问:明星为什么总和毒品纠缠不清?这样的纠缠何时才能停止?

为什么明星容易沾染毒品?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一是他们经济实力雄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购买毒品,可以维持他们吸毒所需;二是他们日程紧凑、工作压力大,精神生活极度空虚,需要排解心理压力,寻找精神寄托,最终选择了毒品;三是明星身边的人鱼龙混杂,很多名人明星正是在一些具有不轨之心的人的蛊惑和影响之下,才走上吸毒之路的。

但是,不管什么原因导致明星走上吸毒之路,吸毒给明星带来的都是毁灭性的结果。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吸毒不仅会遭受法律的制裁,更会受到来自社会大众、媒体的舆论批评,会从人们眼中的男神女神沦为社会败类。不但先前努力树立起来的社会良好形象,而且苦心会完全颠覆,经营多年的事业也会发生巨大滑坡。影视合约没有了,商业代言没有了,加上北京市演艺机构签订“拒绝涉毒明星”承诺书,明星涉毒后的前途可谓是一片黑暗。

然而,最令人担忧的就是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有很多支持者。特别像柯震东这种偶像明星,支持者以青少年为主。而青少年心智发育不健全,无法完全的认识到是非对错。他们喜欢模仿偶像的衣服、发型,可能连吸毒的行为也会模仿,或者认为吸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这样,本该传递正能量的明星就会给社会带来危害,给社会风气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所以,社会各界都应该对明星吸毒采取严厉的惩罚,不仅从法律、社会监督等各个方面约束明星,各大娱乐公司也应该严格约束、监管本公司艺人。明星也应该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远离毒品,不仅要严格约束自己,也要监督他人,充分发挥自身的影响力,积极传递正能量。

篇二:《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6月26日新闻发布会材料二

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

目 录

1、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2、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3、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案

4、石超故意杀人案

5、宁钢抢劫案

案例1

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纠集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子尔火,男,彝族,1974年5月20日出生,无业。

2011年1月15日凌晨,被告人孙子尔火邀约比么日惹、刘付荣、初布色聪(均系同案被告人),从云南省勐海县西定乡携带毒品分乘两辆摩托车前往云南省景洪市。当日2时25分,孙子尔火一行四人行驶至西定乡旧过村委会勐安查缉点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海洛因6287克、“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91克。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子尔火运输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孙子尔火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孙子尔火提起犯意并纠集他人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孙子尔火判处并核准死刑。另对同案被告人比么日惹、刘付荣、初布色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罪犯孙子尔火已于2013年6月2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

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黄红中系累犯,王玉在涉嫌贩卖毒品被采取强制措

施期间继续贩卖毒品,均罪行极其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红中,男,汉族,1970年9月21日出生,农民。1998年7月13日因犯抢劫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6年9月3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王玉,男,汉族,1980年8月4日出生,无业。 2010年5月26日,被告人黄红中在广东省东莞市雇请车辆,指使王桂军(已另案判刑)乘车将所获毒品带至辽宁省大连市,自己另乘飞机返回大连市。王桂军将毒品运至大连市后据为己有,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62克。同月31日,王桂军准备再次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从王桂军的房间搜出甲基苯丙胺894.34克、“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140.6克。同年8月9日,黄红中在大连市一饭店门前向他人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43.22克、“麻古”0.4克、海洛因21.28克。

被告人王玉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09年12月被抓获,2010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6月10日被监视居住。2010年上半年,王玉在大连市先后2次从被告人黄红中处购买共计370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后王玉通过吴小利(同案被告人)结识了王辉明、廖友全(均系同案被告人)。同年7月,王玉、吴小利与廖友全、王辉明商议合作买卖甲基苯丙胺,由王玉出资,王辉明被留在大连市作人质,廖友全到四川省购买甲基苯丙胺运至大连市卖给王玉。同月28日,廖友全携带甲基苯丙胺乘车到达大连市与王玉交接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廖友全处搜出甲基苯丙胺317.5克,从王玉处搜出“麻古”14.61克。

综上,被告人黄红中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类毒品1610.56克、海洛因21.28克,被告人王玉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702.11克。

此外,2010年7月,被告人黄红中在大连市将自己所有的

手枪1支、子弹1发交给被告人王玉,王玉又将该手枪和子弹交给赵军善(已另案判刑),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红中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王玉贩卖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黄红中、王玉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又均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黄红中贩卖、运输毒品次数多,数量大,社会危害大,在与王桂军共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系主犯,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王玉贩卖毒品次数多,数量大,社会危害大,在与吴小利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系主犯,且其在涉嫌贩卖毒品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继续贩卖毒品,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黄红中、王玉所犯数罪,均应依法并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黄红中、王玉均判处并核准死刑。另对同案被告人吴小利、王辉明、廖友全均判处无期徒刑。

罪犯黄红中、王玉已于2013年1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3{吸食毒品的案例}.

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案

——二人共同出资去外地贩运毒品,均系毒品再犯,

孙弘还系累犯,均依法严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俞彬,男,汉族,1971年7月29日出生,无业。1988年10月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10月26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孙弘,男,汉族,1966年11月25日出生,无业。1986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1年9月因

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1996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4年10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07年6月8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1年7月中旬,被告人俞彬、孙弘商议共同出资前往湖北省武汉市购买毒品运回浙江省杭州市贩卖。同月21日,孙弘租车,俞彬乘飞机,分别从杭州市前往武汉市。俞彬与他人联系购得毒品后,孙弘携带所购毒品返回杭州市。同月23日16时许,孙弘在携带所购毒品前往俞彬住处的途中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195.85克、海洛因99.86克、咖啡因20.36克,另从俞彬的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1.22克、美沙酮99.78克、巴比妥6.93克、四氢大麻酚1.18克。{吸食毒品的案例}.

此外,2011年六七月间,被告人孙弘在杭州市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次,共计5克。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彬、孙弘以贩卖为目的购买、运输毒品,孙弘还贩卖毒品,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且二人均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均系毒品再犯,孙弘还系累犯,二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均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俞彬、孙弘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例4

石超故意杀人案

——吸食毒品后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

罪行极其严重

篇三:《《毒品的危害》案例》

《毒品的危害》案例

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了解有关毒品的知识。

2.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片,教育和引导学生远离毒品,提高拒毒防毒意识。

3.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防微杜渐,远离毒品,珍爱自己的生命。

教学重点:

1、认识几种常见的毒品,了解其危害性

2、培养学生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

3、让学生明确生命宝贵,懂得珍爱生命

教学难点及突破方法:

1、通过毒品知识抢答,认识毒品及其危害

2、结合问题和图片分析,引导学生自由发言,增强毒品的防范意识{吸食毒品的案例}.

3、感受毒品的危害、生命的宝贵,珍爱生命

教学形式:师生互动,讨论、交流。

教学过程:

一、展示《禁毒图片》,猜猜图中毒害我们生命的是什么?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如今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它与恐怖主义、艾滋病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以此导入新课。

二、毒品知识知多少?

(一)毒品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辅助材料:

1.鸦片:鸦片取自罂粟花落之后结出的果,割开罂粟果,从中流出的白色浆液在空气中氧化分干,就是鸦片,鸦片中有20种生物碱,其中吗啡的含量约10%,长期吸食会使人消瘦,体质下降,免疫力下降,感染各种疾病。

2.海洛因:俗称白粉,是吗啡和其它化学物品混合加热合成的。极易上瘾,长期吸食或注射海洛因,会使人身体消瘦,瞳孔缩小,免疫功能下降,易感染病毒性肝炎,肺脓肿及艾滋病,极难戒除。

3.冰毒:学名是去氧麻黄碱或甲基安非他明。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它是无臭、带苦味的半透明晶体。吸食冰毒将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极强的刺激作用,长期使用会导致大脑机能损坏。吸食者常发生精神分裂而自杀、自残。

4.吗啡:是从鸦片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白色针状结晶。它对呼吸中枢有叫强的抑制作用,用量过大可致呼吸缓慢,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这通常是吗啡中毒死亡的直接原因。吗啡比鸦片更易上瘾。

5.摇头丸:学名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长期服用,会严重损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偏瘫,也很容易使吸食者的行为失控而发生以外。

6.可卡因:化学名为苯甲基芽子碱,是最强的天然中枢兴奋剂,小剂量的可卡因能导致心律减缓:剂量增大后则心律增快,呼吸急促,可出现呕吐、震颤、痉挛、惊厥等现象:如果大计量。则可导致死亡。

(二)毒品的危害:(学生自己讨论,老师归纳小结){吸食毒品的案例}.

1.毒品毁人毁健康

2.毒品令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3.吸毒导致堕落、犯罪

4.吸毒危害社会,成为世界公害

三.青少年已成为毒品的主要受害者

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的吸毒者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全部吸毒者的85.1%。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复杂多样,如不健康心理、好奇、同伴和朋友的劝诱、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等。但对毒品无知,是他们误入毒海的一个最常见的原因。此外,还有医源性因素等。

(1)对毒品无知、好奇

有一个初三年级的学生,为考个好高中,每天学习、复习到很晚,感觉很疲劳。这时,有人拿来一点“白粉”,告诉他:“吸了这个就能精神百倍。”孩子信以为真就吸了。结果,没有几天便染上了毒瘾,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身体也全跨了,最后他没有走进理想的中学,而是进了戒毒所。

有一名年轻的医生,接触了很多吸毒者,对他们既憎恨又不解,他认为:凡事都能戒断,戒不成是因为没有毅力。他要以身试毒,为他人作出“榜样”。没想到,他吸食毒品后,同样戒不了,成了海洛因的俘虏。最后,他自杀了,留下一句话:“别学我!”

(2)经受不住他人、特别是“朋友”的劝诱,青少年易受群体影响,盲目结成“哥们儿”或“姐们儿”关系,相互效仿。吸毒亦是如此,许多吸毒的青少年都说:“我是看见别人吸,自己才吸的。”或:“他们吸都没事,我就尝一点,以为不会出问题的。”

(3)寻求刺激

原重庆市号称“百万富姐”的李某,为寻求刺激,追求不良时尚而染上毒瘾,吸光了全部家产。昔日重庆市家喻户晓的“第一火锅女”,如今流浪街头,一无所有。

(4)不健康的逆反心理 有的孩子对老师、家长的告诫置若罔闻,越说毒品不能沾,他就越要去尝尝,最后是自食其果。

(5)家庭成员的不良影响 父母吸毒的不良环境使子女吸毒者明显增加,小小年纪便对 生活失去信心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6)寻求解脱 有些人因承受不住环境的压力,便想用毒品来麻醉自己,结果落进万丈深渊不能自拔。被告人刘付成,男,汉族,1969年1月4日出生,农民。

案例1:2001年12月至2007年1月,被告人刘付成单独或伙同他人组织多人(其中多数为艾滋病人)到云南省芒市、瑞丽市,采用人体藏毒等方式向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地运输海洛因9次,每次运输海洛因50克到976克不等,共计运输海洛因2666.62克。

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被告人刘付成在广州市向童纬明(已另案判刑)贩卖海洛因1次92.1克,向王金花(另案处理)贩卖海洛因1次10克,在郑州市向苏西京(同案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贩卖海洛因10次共889.7克,共计贩卖海洛因12次991.8克。其中,刘付成直接与购毒人员交易海洛因4次,指使他人与购毒人员交易8次(其中3次系指使同一名未成年人与购毒人员交易)。

罪犯刘付成于2012年3月3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被告人忽彪武,男,回族,1947年2月1日出生,农民。1992年3月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10月13日被假释,2009年12月12日假释考验期满。

2010年12月29日,被告人忽彪武在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购得2块海洛因,准备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中市贩卖。次日,忽彪武携带所购海洛因从云南省大理市下

关镇乘坐长途汽车,当车行至云南省南华县南永公路南华收费站时,公安人员当场从汽车行李厢中忽彪武的旅行包内查获海洛因700克。

罪犯忽彪武于2012年6月2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事例3:李亚琼故意杀人案

——吸食毒品后产生错误认识,持刀杀死一人,罪行极其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亚琼,女,汉族,1986年12月8日出生,夜总会服务员。

2009年12月31日5时许,被告人李亚琼吸食氯胺酮后给朋友林伟(男)打电话、发信息,林未回复,李又与同事华丽华(被害人,女,殁年21岁)联系,得知华在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一酒吧包房与人饮酒。李亚琼怀疑华丽华与林伟在一起,认为华欲勾引林,遂产生杀死华丽华之念。李亚琼携带菜刀来到华丽华所在的酒吧包房,将华骗至卫生间,持菜刀向华的头、肩、臂等部位砍击100余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亚琼作案后用菜刀砍伤自己的左手腕,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罪犯李亚琼于2012年6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四.讨论,交流体会

了解了有关毒品的知识以及危害性,请同学们谈谈远离毒品的打算。

(1)认清毒品的危害,坚定禁毒决心,积极参加禁毒斗争。

(2)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规范日常行为。

(3)从日常小事做起,杜绝吸烟、泡吧等不良行为习惯,自觉抵制毒品侵蚀。

【承转】:当有人向你提供毒品时,你会怎样做?(学生发言。)

五.教你几招:防毒的几种办法

1、直截了当法——坚定直接地拒绝引诱:“吸毒会上瘾的,害人害己别害我。

2、金蝉脱壳法——情况若不许可。或者受到威逼利诱,可以借口婉转拒绝:“我,我肚子痛,我要去厕所。”然后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