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时间:2021-11-02 18:35:18 200字

第一篇、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问题的分析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关于反映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问题的分析

彭泽县纪委自2006年换届以来,信访室受理群众检

举控告各级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分别

为:2006年共61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问题12件,

占检举控告信的19.7%;2007年共63件,其中反映农村

干部的信访问题19件,占检举控告信的30%,与06年相

比上升41.1%;2008年共58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

访问题16件,占检举控告信的27.4%,与07年相比下降

12.5%。2008年反映农村干部信访件的问题性质分别是

经济类7件、违反强农惠农政策问题的2件,私分土地补

偿款的1件,受贿类1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件,其

它检控类2件,申诉类1件。反映村干部问题集中表现为

违反中央“三农”政策,用非法手段骗取国家强农惠资

金,私分集体土地征地款,在村级换届中贿选,违反计

生政策及申诉等问题,从而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影

响了社会稳定,引发了农村信访问题的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一)套取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随着中央对

“三农”工作的重视,强农惠农资金逐年增多,有些村

干部胆大妄为,套取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私分。如去年11

月,县纪委查处了黃花镇峨丰村干部四人冒名私分国家

粮食直补资金6万元,挪用农村改水工程资金2万余元的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问题,给予三人党纪处分。

(二)私分集体资金的问题。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加强,征用集体土地逐渐增多,有些村干部欺上瞒下,

私分征地资金。去年10月,县纪委查处了定山镇东光村

书记、村长采用隐瞒手段,私分征地补偿款6万余元,

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在村级换届中矛盾突出。去年底至今年初,

随着村级换届工作的开展,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逐渐增

多,主要反映部分村干部候选人,受到过查处,也有些

人在此之前出现的问题没有受到举报,一旦作为“村官”

候选人,群众对其问题进行举报,另外有一些反映村级

选举中利用宗族势力拉票、贿选的问题。

(四)反映村务、财务未公开的问题。在受理的群

众举报中,反映某些农村干部工作风单一,村务、财务

不公开,涉及山林出卖、土地、水面承包中未履行相关

程序,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给集体造成损失,财务

未及时张榜公布,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对村集体资产处 置,农村低保等问题上优亲厚友,造成群众上访。

(五)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有所上

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投入的加大,惠农资金的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增多,有些农村干部为集体公益事业截留国家资金。去

年12月,县纪委查处了天红镇武山村截留民政救灾资

金,用于村级公路的维护,损害了群众利益,给予相关

责任人相应的党纪处分。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基层党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党员

的作用。一是村级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过党组织生

活,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充分利用党组织生活,加

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二是以廉政文化建设

为平台,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进村活动,用先进的思想引

导人、用优秀的事迹鼓舞人、用典型的案例警醒人,在

广大农村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文化氛围;三是结合农村

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

采取乡镇轮训与村级巡回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

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增强教育的效果,从源头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签定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触角延伸到村级,要对村级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年终严格考核,将其结果作为村干部业绩评定和工作奖惩的依据,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执行责任制规定,发生重大案件,给群众带来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健全制度,建立制度规范约束机制,并严格执行。一是完善村委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建设项目、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要工作,需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还需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的选举办法,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三是健全完善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是村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村干部为政不廉的源头。要以此为重点,加强村资金、资产、资源的跟踪管

理和跟踪监督。

(四)强化监督,通过监督制约违纪违法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村级要严格按目录内容和公开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公开,必要时还可以实行点题公开。二是要加强对村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离任、换届或免职时,对其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或减少集体经济损失。三是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四是强化党风监督,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五是把纪检监察信访诉求网络延伸到了基层,在村级建立信访诉求中心,起到“观察哨”、“责任岗”的作用。

(五)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并对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第二篇、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经验做法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关于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化解矛盾

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考

(绥化市信访局)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基层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信访诱因不断增多,造成农村基层信访居高不下。据统计,当前我市受理农村信访案件数量占受理总量的49%。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有效整合信访资源,着力解决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已经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问题。我局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我市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的特点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新形势下“整合资源着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农村基层信访的特点

近年来,我市农村信访形势总体趋好,在化解疑难信访问题,控制越级上访,特别是控制老户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正日益显现,利益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农村群众在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自身遵纪守法和依法信访的观念还相对比较滞后。同时,一些基层干部文化素质虽有提高,但解决问题依然用老经验

老办法,致使群众诉求难以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都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群众上访的新诱因,新形势下农村基层信访也不断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从信访反映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近年来,我市农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损害群众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和惠民政策不到位三个方面。一是损害农民物质利益方面。主要是反映少数村干部擅自将耕地、农田高价卖给村民建房或作其它用途;非法租地和变相买卖土地牟利;征用土地手续不合法、程序不到位,补偿费发放不公开、不及时;不经法定程序违规转让山林,甚至公然出售公共林地;擅自处臵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参与本村工程建设,在工程中捞取好处,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等。二是损害农民民主权利方面。主要是反映少数村干部干预和操纵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土地流传、山林承包、修桥铺路、集体财物处臵等重大事项时不经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个人说了算;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名存实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公务开支回避公开,村民雾里看花,怨声载道。三是惠民政策不到位方面。主要反映少数村干部在研究确定危房改造、低保户、低收入户、扶贫结对户等受惠对象时带有私心或处理不公;贪污、挪用、截留、骗取、克扣补助资金、土地征用补助款等上级补助资金。

(二)从信访群众心态上看,存在三种极端失衡表现。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村基层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

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信访群众对自己的信访行为期望值过高,一旦对反映问题的处理答复结果不满,就容易产生心态失衡。具体讲,少数信访群众存在三种极端失衡的表现。一是“仇权仇富”型信访心态。少数农村群众思想观念僵化,不患贫而患不均,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对两极分化抵触情绪大,出现“仇权仇富”型信访心态。在这种心态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属亲身经历的、有道听途说的、有路见不平而写信相助的、有存在不平衡心理报复人的、甚至是别有用心,捏造事实,制造混乱,陷害他人或故意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情况较为复杂。二是“越级有理”型信访心态。部分信访群众存在认识误区,对基层党组织缺乏最起码的信任,认为只有进京进省问题才能得到公正、公平解决,产生“越级有理”型信访心态。在这种心态下,信访举报人对基层直接查办的信访件,不管查办结果如何, 只要是本乡本土调查的,一律表示怀疑和不信任, 少数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认为只有越级上访,才能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问题。甚至还有极少数上访人不顾客观实际和现实情况,一味纠缠,抱着“斗气解恨”的心态进行信访。三是“借机谋利”型信访心态。一些群众认为信访能“包治百病”,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向上级信访而不做其他考虑;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在各信访工作部门答复不一时钻空子,抓“把柄”,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超出法律和政策之外的过份要求,导致问题复杂化,极少数上访者在要求不能满足时,不断上访,打“持久战”。

(三)从信访问题处理上看,存在“三难”处境。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由于各种因素干扰和影响,造成“查证难、量纪难、处理落实难”。一是信访问题查证难。由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表述不清、线索模糊,或凭臆想猜测、听人传言,或任意编造、随意夸大,加上被举报人消极对待和抵制调查,或订立攻守同盟,或销毁有关证据材料设臵障碍,造成信访部门调查取证时难以获取直接或间接证据,致使所反映的问题难以查清。二是信访内容定性量纪难。有些举报经调查核实发现被反映人确实存在问题,但因村集体经济帐目混乱、白纸条抵库入帐比较普遍,加上一些政策界线不清、违规违纪性质难以认定等因素,造成对违纪者定性量纪困难的问题。三是信访问题处理落实难。一些信访问题违纪事实查清后,基层组织过份顾及“关系”,对有“背景”的违纪者处理轻描淡写;一些领导对违纪者有好感,大事化小、小而化了变通处理;个别领导与违纪者关系纠缠不清,千方百计帮违纪者开脱;特别是对村干部违纪经济上处理缺乏力度、落实难以到位。

二、办理信访的力量和资源方面存在的不足

面对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呈现的新特点新形势,办理信访问题的力量相对还不足,资源未能得到科学有效的整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层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农村基层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处理难度日益增加的形势相比,我市基层工作力量总体

还比较偏弱,信访稳控工作压力较大。一是县级信访工作部门力量不足。县本级办信办访力量比之信访群众“逢信访必亲查”的要求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承担起大量涉及村级组织、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的查办任务,多数信访只能靠下转督办。同时,受信访工作自身特点、规定、原则等限制,以及对反映的问题角度、性质、严重程度看法不同,也会造成群众举报与解决信访问题时间上的差距,使群众不理解。二是乡镇部门信访工作人单力薄。我市所属乡镇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大多是分管的工作比较多,不能集中时间和精力处理辖区的群众信访问题。大部分乡镇的信访工作人员,也未能达到专职配备的要求,一般均还分管或兼任其他工作,时间和精力不能保证,办理信访的力量还不足。部分县属涉农部门中只有分管领导,未设信访机构,而将信访业务并在其他科室,且信访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工作热情不高,队伍不够稳定。三是基层信访队伍能力有待加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流动快、成份新,工作经验缺乏、业务能力较弱。加上受管辖区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困扰, 信访调查不及时、不深入、不细致,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结。有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漠,解决问题能力较差,个别基层干部对群众信访绕道走,不搭理,致使简单问题激化成大矛盾。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对上级转办的信访问题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是以向上级“报结”为前题,玩文字材料游戏。

(二)信访资源有效整合不够。信访机构的多样化为公民表

第三篇、村干部信访培训课2件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第四篇、浅析农村信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浅析农村信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信访,它象社会万花筒中的一个窗口,从中可以掌握社会脉搏的跳动;它象“温度计”,能准确体现某种社会动向发展速度,它又象“多棱镜”,能折射出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配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必然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道路拓宽及各种惠农政策的不断增多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利益的再调整。加之,农民法治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当感觉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一部分人开始运用手中的权力捍卫自己的利益,但由于受“权大于法”思想的影响,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而是一味的上访,造成了目前农村信访量居高不下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目前这种现象的形势、原因、影响及对策。

一、当前农村信访的形势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分配格局日见雏形,农村信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信访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信访范围不断扩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纠缠上访不断增多,其形式主要表现为“八个转变”。

(一)信访原因由矛盾类型向纠纷类型转变。过去农村的信访主要是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涉法矛盾纠纷占主流,其范围包括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一是农村新老宅基地的更换,邻里之间房屋的滴水、出路,新建房屋私抬地平面、地块买卖与占地等纠纷是一个永远有内容的话题。并且当前农村中存在的“空心村”现象越来越突出,且有连年上升的趋势,一些老宅院常年闲置无用,给子女盖房再要宅基地,不断向村边、村外扩展,这样耕地和宅基地“争嘴”现象愈来愈突出。二是医患矛盾。医生和患者的矛盾日渐上升,愈演愈烈,双方协商无果,或根本就不去协商,于是患者或其家属便放弃走司法程序,而是堵住政府或医院门口,大造声势,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要求尽快解决问题。三是涉法案件。个别上访人员自认为一些涉法案件处理不公,但又嫌起诉麻烦,怕耽误时间,于是为达个人目的,不走司法程序,而是集体上访。四是干群矛盾。一些村干部素质低,处理问题不当、不公,不能一碗水端平,坐偏车。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恶化了干群关系,上访者有不把其推下台誓不罢休的气势。五是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后遗症。自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农民可以投上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官。但是在选举中,个别投机取巧者,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拉票、贿票,最终当上了村官,结果引起群众不满;也有个别人因为在选举中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恶意寻事的;还有因为选举不符合程序,群众质疑的。因村官选举而引起的上访事件,在近几年的上访事件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六是占地拆迁。因企业占地、公路占地或拆迁未得到赔偿,或过高赔偿要求未被满足而引起的上访事件,近年来有增多的趋势。

(二)信访总量由少向多转变。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农村信访总量呈持续上升趋势,根据目前态势,预计今后数年信访量还将有持续上升的趋势。

(三)信访主体由个体向群体转变。“群”访越来越多,上访主体多元化、联合化、组织化倾向明显,往往群众受“法不责众”、“民意难违”等心理因素的影响,抱着人越多越有理、问题就越容易解决的想法,利用集体的名义,有组织、有目的地上访,使要解决处理的问题更趋复杂化,有时甚至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四)信访行为由“文”访向“武”访转变。现在“武”访的人呈上升趋势,部分上访人员选择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领导人巡视等时机采取静坐、下跪、打标语等过激方式,有意制造不良影响,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少数上访群众情绪失控、行为越轨,出现堵塞交通要道、冲击党政机关等行为。

(五)信访层次由逐级向越级转变。群众多数存在“唯大”、“唯上”的错误思想,存在“基层没用、上级有用、上上级更有用”的错误观念,认为有问题所找的机关越大越好,所反映的问题就越容易解决,从而使上访群众有了问题不是逐级反映,而是采取越级上访的办法,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加压力。

(六)信访调处难度由易向难转变。过去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单一,所涉及的部门较少,现在许多的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有时要牵扯到多个部门,调处结果又往往很难让群众满意,这在客观上又把信访案件交给了基层党委政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紧张。

(七)信访途径由部门向领导转变。群众觉得通过“人治”途径解决问题比“法治”途径解决问题效果好,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纠纷问题,就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也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往往是上访人绕过责任单位、司法部门和信访部门向各级党政领导反映问题,存在找的领导官越大解决问题的效果越好,越能达到目的的错误观念。

(八)信访态度由稳重型向轻易型转变。过去群众遇到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是向责任部门反映困难和问题,在处理结果不公平时再上访。现在有的群众遇到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不向责任部门反映问题,就急于到政府上访,有时越级上访,在群众的思想中认为上访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二、产生的原因

(一)经济发展和尚欠发达带来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不断调整、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问题所引发的上访成为目前上访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必然涉及到赔偿问题,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紧张,赔偿标准达不到群众的期望值,一些村民就开始上访。如某县为解决日益拥挤的交通状况,决定拓宽并延长一条旧路,在延长的时候,涉及到占用该县某村土地,该村一村民以赔偿标准低为由,开始上访。政府职能部门不得已决定绕开该村,但该村民又以不利其通行为由,继续上访。当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些村民不是以大局为重,而是只看重眼前的利益,百般阻扰。甚至鼓动一些村民和其一起上访,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信访问题,不仅造成了严重影响,还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二)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遗留问题。由于制度不健全或不按制度办事而引发的上访问题也构成近几年信访不断增多的原因之一。一是由于几千年封建社会思想的影响,遇到问题不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而是通过拉关系、找熟人等方法来解决,往往引发不公,留下了隐患;二是各种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为某些人找到了可乘之机。如某县某村一村民为在县城行医方面,便托关系将户口挂靠在了该县一城中村。20年以后,要求承包户口所在村的农用田。该村召开村民大会表决否决他的要求后,便一直上访。不仅给该村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他本人也因忙于上访而无暇顾及工作,生活陷入贫困。三是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矛盾。各种制度落实不到位,如该收回、该销毁的凭证不及时收回、销毁引发的矛盾,某村村民拿着民国时期颁发的土地证要求村集体归还其宅基地,被告知该证已作废后,便不断上访。因宅基地使用证填写不规范引发的上访也时有发生,为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一部分村民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这方面的典型表现就是“权大于法”思想在村民心中根深蒂固。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寻求法律救援,而是层层上访。认为级别越高权力越大的领导说话越是管用、威力越大,甚至通过越级访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动不动就以赴省进京告状为由,要挟基层政府,,一旦得到一点“指示”便可以作为“尚方宝剑”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明明是涉法涉诉案件,非要基层政府予以解决,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如某村相邻两家张某和朱某因道路通行产生纠纷,张某将道路堵住,朱某就开始上访,多次到省到京上访。张某因怕朱某上访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也开始上访。原本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到最后变成当事双方都上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二是诉讼成本过高及某些执法者自身素质不高,不能公平、公正判案也是引发上访的原因之一,担心其反映的机关和人员与其上级机关和 领导 有直接工作关系,对问题解决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一些人认为打官司既费时费力也费财,不如上访告状来的快,只要能够引起上一级领导的重视,一声令下,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既省时又省财。三是部分群众受“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以为别人都能上访告状我也能,因此一遇到问题就纠集一些亲戚朋友组成庞大的上访团上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四是现代通讯和交通高度发达,为农民越级上访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五是有权解决和处理问题的部门相互推诿,群众反映无门,就要到上级部门上访。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是一些干部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处理问题能力不强、工作作风粗暴,当发生矛盾纠纷时,不仅不能很好的处理,有些时候反而会起到一些负面的作用,矛盾越积越深,最后发展到上访。二是由于农村关系错综复杂、沾亲带故,村干部以权谋私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村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转而向上级政府寻求帮助。三是某些干部出于私人目的,在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积极地引导矛盾双方走法律程序,而是极力鼓动其上访,最后问题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三、农村信访造成的社会影响

(一)在农民上访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群众思想不统一,群众内部矛盾更加突出,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影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上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往往存在村社集体组织班子不团结,战斗力不强,甚至有的村社干部本身就参与了上访。由于村社干部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处理农民上访问题上,无心发展生产,经济发展缓慢。

(三)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在一些具有招商引资项目的乡镇、村社,部分群众由于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赔付不到位,或在一小部分别有用心的人的挑拨下,寻找种种借口刁难业主以满足其无理要求,甚至阻挠业主的正常经营活动,伤害了业主的利益和感情。其直接后果是:想来的不敢来,已落户的想迁走。某乡镇就因农民的上访阻工造成当地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本想在本地继续投资上千万搞扩大再生产的这家企业,因这里的人“不好惹”到别的地方投资去了。

四、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没有稳定就无从发展,不改革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但发展是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稳定的程度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关键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如何协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为了稳定放弃改革、放弃发展,也不能为了发展而放弃稳定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也考虑村民的接受能力,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使经济在平稳中较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在村民中形成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经过近些年的普法教育,村民的法律意识有所加强,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再无动于衷、不再忍气吞声,而是开始寻求帮助。但往往选择的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部门,导致了许多集体访、越级访的发生。要想改变群众的这种思维定势,一是要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当发生矛盾纠纷时首先想到得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找律师上法院打官司。二是引导村民正确用法。一些人自认为法律学得比较精通,当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便断章取义,甚至歪曲法律的原意,只看到自己的权利,不考虑应承担的义务,当要求其承担义务时,便认为是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要引导村民正确用法,既要大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三是消除群众“权大于法”及“法不责众”的思想认识误区。不论人多人少,不论何事何故,只要违反法律规定,触犯法律,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坚决打击“法不责众”思想的蔓延和盛行。

(三)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要不断加强村干部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修养,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其处理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问题和紧急问题的反应能力,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二是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和“甘当人民公仆”的为民意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解决问题不徇私、不枉法,争当廉洁的表率,在群众中树立公正严明的形象。三是提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能力。贯彻落实规章制

度不弄虚不作假,坚决到位,不该执行的坚决不执行,不该通融的坚决不通融,不留隐患。四是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村干部不专断、不独行,每项重大决策都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

(四)健全乡、村两级组织,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首先,乡镇要组建一支懂政策、业务强的信访干部队伍,这支干部队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政治坚定,有干事创业和无私奉献精神。二是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对党的农村政策非常了解。三是具备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四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水平,能处理和化解农村各种矛盾。五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六是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能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村级信访组织,应由村支书牵头,由村中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组成,他们在村中有一定的威望,诚信度高,群众相信他们,愿意向他们反映情况,依靠他们。有了他们,农民就会觉得在村中就有说理的地方,不必舍近求远。这样可以做到小事不出村。

(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一是很多信访问题的发生,都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带来的后遗症。虽然我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地加快,但是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每一部法律都不可能万能的,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不断充实。因此,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坚决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处理信访问题的时候,要区别对待,对那些确有冤情的上访人,要积极地帮助其解决,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要热情为期指出负责的部门。对那些无理访、缠访行为要坚决的予以打击。《信访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如有违法,严格按照第四十七条和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定期排查、超前化解应作为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方法。乡村干部要经常扎在群众堆里,对村民的思想动态要清楚,做到听民情之声、了民情之意、做民情所想、解决民情所需。要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做到早预测、早预防。要组织人员定期排查,见微知著,对可能发生的越级或集体上访,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将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针对突发事件要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上级政府部门有明确意见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安排分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化整为零,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就地化解,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有不稳定苗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控制,实行日报制,掌握最新动态并及时地让上级了解情况,确保防控到位。不断定期排查,建立“工作日志”,通过日汇报、月座谈、季总结,不断挖掘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七)发展经济、加强学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俗话说,闲则生事,乡村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村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闯出适合本村发展的新路子。让村民人人有活干,视时间如财富,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文化和发展经济上。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构

第五篇、浅议如何做好农村信访举报工作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浅议如何做好农村信访举报工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正确认识和分析农村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以及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农村信访举报工作集中体现以下特点:一是多发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等,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必然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这使得农村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多发性特点。二是复杂性:农村信访举报问题,往往涉及到多年以前的事情。由于时间跨度长,很难找经办人、当事人了解情况;档案资料以及手续不全的,也很难再调查取证,这给信访问题的查处带来很大难度;有的信访人,尽管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同,但由于处理意见与他们的心理期望值相差太远,就继续上访;由于许多农村信访问题的处理要牵扯到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调处结果往往很难让群众满意;有些信访问题,涉及到现实的农村矛盾,无法很好解决,如:过去承包的果园、荒地,承包人向集体交纳承包费较低,现在群众要求提高承包费,但承包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存在着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问题;部分村民在信访过程中,只强调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尽《信访条例》规定的义务,只愿意做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也是造成基层工作难做,一些社会

矛盾难以调处的重要原因。三是重要性:农村信访举报问题常常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当,往往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农村信访举报涉及最多的问题及原因:农村信访举报涉及最多的问题主要是:一是集体资产(土地、公房、果园、鱼塘、机动田地等)的出租、转让、拍卖,工程项目的承包。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走民主程序,个人说了算,或搞假民主来代替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不到位。二是财务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坐收坐支,搞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乱开支,久拖不结账,寅吃卯粮,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等。

原因: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财务公开不细、不具体,群众看不懂;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不走民主程序,或者民主听证会走过场;最根本的一条是村干部老好人思想严重,才是制度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原因所在。

做好农村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路:仅从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而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深入村组走访调查,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上访和主动下访有机的结合起来,摸清镇情、村情、组情。二是端正态度,热情接待。一把椅子,一杯水,一支烟,抚平上访群众的情绪,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广开言路。采取上访、信访、电话举报、下访等多种途径为信访举报工作提供线索。四是及时、客观、公正办理信访案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不冤不枉,杜绝久拖不办,悬

而不查的现象发生。五是严守保密纪律。本着对举报人负责的原则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不该公开的一律不公开。六是讲究办案方法和措施。办案既要严格办案程序,又要讲究方法和策略,尽可能的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社会的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农村信访举报工作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端正态度、畅通渠道、严守纪律、讲究方法、及时办理,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才能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六篇、基层干部如何处理信访工作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基层干部如何处理信访工作

当前农村稳定问题已经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一件重要工作,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农村信访问题发表以下我的个人见解。

一、信访的类型:从农村信访反映的问题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信访:民告官,民告民,个人或群体诉求。在这三类案件中,民告官案件是大头也是难点、重点。民告民案件因为大部分属于民间纠纷和涉法案件,如果办案人依法和依据有关政策细致耐心的工作,大部分也会很好解决。个人诉求和群体诉求案件中,群体诉求只要高度重视,解决的快,处理的到位,也会较好的解决。

二、信访产生的原因:

民告官案件

1、干部自身原因:主要是一些干部特别是村街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个人生活不检点,甚至存在侵占集体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在群众中失去民心,老百姓认为这样的干部不称职而上访;

2、信访人自身原因:村街工作虽然很公平合理,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和拥护。但是由于这些工作触犯了个别人的利益,这些人为了个人利益不受损失而上访。

3、工作原因:主要是重大决策不民主,村务财务不公开,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造成有的事情群众对决策不同意,对财务支出有怀疑,对工作执行过程有看法,为了弄个明白或者讨个说法而上访。

4、班子不团结原因。由于班子内部矛盾突出,班子成员之间意见相左,战斗堡垒不牢固,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甚至随意调整干部分工或上下人,使台上干部为了争夺班子内部权利,在下边拨弄是非鼓动上访,下台干部为了发泄私欲早日翻身上台带头上访。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5、其他原因:如由于历史积怨或者家族、派性的利益,认为当权者不称心,为了争夺权利,发泄没有当权的怨恨,只要达不到目的,谁干都让你干不好,不管事情做的对和错就找茬,小问题说成大问题,有的甚至无事生非而上访

民告民案件:

这类案件主要因为村民和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后,由于解决不及时,一方或双方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求各级政府给予及时公正的解决而发生的信访。个人或集体诉求案件:是因为个人或集体为了达到某种自身要求或目的而引起的信访。

三、基层干部如何处理信访

一旦出现民告官的信访问题或隐患,村街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一定要做到稳定情绪不激化,立即上报不隐瞒,主动工作不回避,抓紧解决不拖延,尽快纠正不顶撞。首先要稳定情绪不激化,一旦得知村街已经出现

或者正在酝酿有人针对自己的信访事情,大部分村街干部都会出现情绪激动,心情复杂的情况,这很正常。但是切记不要冲动,要及时冷静调整心态,正确对待反映问题,认真反思自己是非,切不要头脑一热,找上门去或者站在大街上,甚至打开高音喇叭大骂,有的还大打出手,这样势必造成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容易解决的问题困难加大,将信访人逼上不把你告倒不罢休的上访路,也有可能把个体访激化成集体访;第二要做到立即上报不隐瞒,村街干部在详细了解此类信访发生的原由,参与人员的情况,反映问题的实质后,要第一时间报告乡镇党委政府,镇村合力分析问题想办法,把握好政策找突破口,因为毕竟镇党委政府懂得政策,处理问题有丰富的经验积累,这样对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合理彻底的解决至关重要;第三要主动工作不回避。一些村街干部总认为既然反映的问题针对的是自己,自己还是回避好,其实不尽然,我认为信访问题由村干部亲自解决利大于弊。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针对的是你,也就是只有你才能把问题解释清楚,只有和你把事情说开才能把矛盾彻底化解,所以村街干部对大部分信访问题还是应该亲自解决好;第四要尽快解决不拖延。信访问题解决的越早越快越容易,越拖问题越复杂,解决难度越大。实践证明,大部分民告官集体访都是因为解决不及时拖出来的,可见解决信访问题必须快;最后要尽快纠正不顶撞。针对反映自己的问题村街干部必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反思,客观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能够立即纠正的必须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拿出解决方案和措施与信访人沟通协调,对他们反映错的问题要用确凿的事实予以澄清,从而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在处理民告官信访问题上,最忌讳村街干部耍牛气,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不但不纠正,而且顶着干,越反越干,越错越做,摆出一幅看你把我到底怎么样的毫不在乎的架势,这样很容易引发群体访,把解决信访的途径几乎堵死,困难重重。可见,针对村街出现的民告官信访,村街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一定要沉着应对,方法得当,切不要乱了阵脚,这样就会把很多民告官案件解决在萌芽解决在村街,保住自己的政权,维护了村街稳定。 对民告民信访案件,村街干部只要主动参与,积极协调,作好引导,稳控到位就可以。也就是说,村街干部不能袖手旁观,要主动帮助他们积极协调解决,村街切实解决不了的要引导他们到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予以解决,引导他们放弃信访路,走依法解决路。

对个人或集体诉求的信访案件,村街干部要积极帮助他们到有关部门协调,对反映的诉求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要协调相关部门抓紧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也要帮助他们协调有关部门解释明白,最终达到他们息诉罢访的目的。

第七篇、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与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社会生活加速向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随之快速发展,紧随而来的是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当前农村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并且明显呈现出集体违纪违法的趋势。2013年宛城区纪委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件,占全区查办案件总量的43.3%。农村基层村干部违纪违法不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

一、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现状

1、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农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出租和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想尽办法侵占集体利益,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

2、个别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村财乡管”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仍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再

加上财务管理混乱和不公开,没有透明度,群众意见很大,容易引发了一些信访举报案件的发生。

3、少数农村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漂浮。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好,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不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张皮”,搞内讧和“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监督不到位。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俨然一个“土皇帝”,工作中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权力太集中,监督难到位。

5、制度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没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粗枝大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导致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不满意,乃至产生误解和猜疑,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和团结。

(二)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1、队伍不强,业务不精。农村基层纪检干部多是半路出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兼职,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由于基层工作的不确定性,经常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造成纪检工作的脱节。加之农村各基层党组织无纪检工作机构,使得基层纪检工作队伍不同程度存在着业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2、监督不力、约束不强。从目前我区农村来看,个别村还存在着村民自治我说了算、办事优亲厚友、随意施政等现象。就其原因,一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农村的推广落实,镇纪委的监督对象村干部逐级演变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身份多数是农民,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条条框框,大都对他们不管用。加之目前基层政府的职能正由管理型到服务型、指导型的转变,基层政府干部纷纷抱怨村干部不好管理,同样纪检监督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可以说建立完善基层农村权力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3、教育不深、宣传不广。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内容单一,教育形式陈旧,加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都是村级干部,本身知识水平有限,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

流于形式,很难形成良好的效果,长此下去,教育的基础地位得不到加强,使一些干部很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甚至有的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一触即溃,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亟待扭正。

4、制度不全,落实不力。目前,我区大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手段均不够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在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个别村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账实不符、土地转让不按游戏规则办等问题,在债权债务上存在个别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在收支方面存在收支混乱、公款私存等问题,这些由于制度未跟上形势发展所产生违法违纪现象,严重制约了村集体经济新一轮的更好更快发展。

5、环境不优,势单力薄。现阶段,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压力大,部分乡党委政府对抓纪委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纪检监察工作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所以对农村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尤其是在案件调查不是很积极,从而产生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等现象。同时,在农村基层组

织中,纪检组织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同其他业务部门一起做好其他如拆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而这些工作量之大,甚至可以占到所有工作量的80%以上,而哪一样干不好,基层纪检人员都要受到批评,这从另一角度来说,客观上削弱了纪检人员查办案件的战斗力。

二、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三个重点人”是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财务人员,村干部违纪涉案主体往往以这“三个重点人”为主,他们往往相互勾结,以权谋私、合伙违反财经纪律、非法转让土地、违法收取费用、贪污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例如,2006年经宛城区汉冶街道钓鱼台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常某、会计常某恒、民兵连长兼任出纳余某、妇女主任袁某等人的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对本社区的超计划生育户,除由办事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社区另外再收取每户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协调费。2006年至2013年,由常某经手,该社区共违规收取计生协调费10.63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该社区办公经费等方面开支,其中余某经手收取6.68万元;1998年以来,经由钓鱼台社区支部书记常某、原社区主任邢某同意,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集体资金15.373万元借给部分困难群众,其中,常某恒经手借出公款14.773万元,社区原出纳余某经手借出6000元,但借款止今未能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