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时间:2021-11-01 21:21:53 200字

第一篇、广东分公司08团险上半年工作回顾及2009年工作思路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第二篇、团险直销业务管理办法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泰康人寿团险直销业务系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前言

为了有效的拓展团体寿险市场推动泰康团险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泰康团险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泰康人寿团险直销

业务系列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直销业务人

员生涯规划完善直销业务系列绩效考核体系确立直销业务系列各

层级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名词解释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团体客户经理是指符合公司规定

遵守公司纪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从事团体寿险销售工作的人员团体客户经理对外的称谓在以不违反有关法规不影响社会秩序的前提下由

分公司统一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团险营业部是指从事团体寿险销售工作由一定

数量的团体客户经理组成并承担销售任务的基本团险销售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团体销售主管是指符合公司规定

接受公司任命承担团险营业部日常管理职责的人员团体销售主管对外统称团险营

业部经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团体项目经理是指达到公司的绩效考核标准能够独立系统的对既定目标进行市场开拓的由公司聘任的最高职级

的团体业务人员

第二节

第五条

分公司团险组织架构

省级机构团险组织架构

战略中心支公司团险可设立内勤管理科室第六条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团险组织架构

第三节

机构地区类别的划分

第七条本办法把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依业务规模队伍状况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竞争程度等因素划分为四类机构进行管理具体划

分每年初总公司团险部另行下文第八条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原则上

省级机构分公司团险本部与分公司机构类别相同

中心支公司在分公司所属机构类别的基础上降一级管理

第九条具有战略意义的中心支公司的机构类别由所属分公司根据具

体情况上报总公司团险部批准

第四节

产品类别的划分和标准保费

第十条本办法把团体保险产品进行分类管理按保险期限分为长期险和短期险

其中短期险按效益高低分AB

C

D四类具体划

分每年初总公司团险部另行下文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指标准保费是将各团体保险商品销售收入按如下办法折算后的保费规模标准保费概念仅适用于对团体客户经理团

体项目经理及团险营业部经理的考核标准保费折算办法如下产品分类

长险

A类短险 B类短险 C类短险 D类短险

第二章第一节

折算比例团体客户经理

团体客户经理的职责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拓展准客户

维护客户关系

建立和积累忠诚的客户群协助客户办理投保

理赔

保全等手续

按时达成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遵守公司活动管理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

服从所属团体销售主管的工作安排 培训活动

政府

同业

客户等

积极向上级主管反馈市场信息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

第十三条年龄22 本地户口

团体客户经理的招聘和试用

团体客户经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40周岁

身体及心理健康

或至少有两名本地户口人员担保

相关专业优先

大专以上学历 品行端正

无违法行为纪录

第十四条符合团体客户经理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泰康人寿员工招聘登记表并参加分公司组织的招聘测试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能办

理入司试用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团体客户经理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未达到转正考核指标的40%者予以劝退达到者经本人书面申请分公司团险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在满六个月时累计业绩应

达到转正指标

好参加分公司员工转正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泰

康人寿员工转正申请表准后

可以转正

经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团险负责人批

职级为一级团体客户经理

第十七条对于入司前具有丰富团险业务经验的人员分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直接授予五级含以下团体客户经理职级授予职级者需带职试用六个月

底薪按70%计发

试用期内达到相应职级的标准后

可正式转入相应职级同时补发30%

底薪

第三节

第十八条

团体客户经理职级的设定

如下图所示

团体客户经理的职级分为四阶九级

第三篇、2013 年大中城市分公司团险渠道业务发展座谈发言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2013年大中城市分公司团险渠道业务发展

座谈发言

2013年,哈尔滨分公司团险渠道全力贯彻落实总省公司关于团险渠道业务发展指导思想,瞄准“打造价值成长型公司”的总体目标、围绕“价值可持续增长,提高创费创薪能力”的核心、确保完成“提价值、增效益、防风险、稳增长”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价值成长型公司建设。以“阶段推进,专项考核,重点分明,突出效能”为推动原则,巩固原有学平险、建工险、女性安康、团体绿洲系列等渠道、版块业务,狠抓小额信贷保险、公旅险等专项业务,多渠道、多元化的拓宽业务发展方式,实现了全年开好局、起好步,为顺利达成年度预算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1-4月团险渠道业务情况

截止4月30日,全辖短期险保费收入2753.41万元,同比负增长7.81%。其中,意外险保费收入1786.96万元,同比增长22.4%;短期健康险保费收入966.45万元,同比负增长36.70%。团体长期险保费收入711.8万元,已完成全年计划105.45%。

1-4月短期意外险呈高速增长态势,在短险规模保费中占比64.90%,险种结构优良。但短期险规模保费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黑龙江省工行系统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费规模757万元)根据其工总行要求转为保险承包商招投标方式,

现正在进行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预计在二季度完成此项工作。

在业务拓展上,哈尔滨分公司注意统筹好存量与增量两个市场,在巩固好存量市场的基础上,把竞争的着力点放在了增量市场上,确保业务增长点。具体来说就是: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1、坚守阵地,绝不放弃建工险业务。

2013年建工险业务发展面临房地产市场萎缩,新开建筑工程急剧下滑的不利因素,市公司采取向同业抢,向空白点拓展等多种策略,确保全年这一重点板块业务规模不调头,有增长。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上下不等不靠,主动收集市场信息,通过直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流,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建工险业务,共实现保费收入533.91万元。

2、大力发展女性安康业务,提高经营效益。

女性安康保险一直是哈分公司一个十分重要的口子业务,但经营效益一直不佳。公司决定,一是将女性安康保险费率调整为标准费率(40元调整至60元);二是降低直接销售成本(下降3%);三是在扩大保险覆盖面上下功夫。截止4月30日,共收取保费587.41万元,较上年增长了61.6%,经济效益取得了大幅度的提升。

3、巩固已开办网点,公旅险业务稳中有升。

在去年良好合作的基础上,今年初我们对全市各客运站又采取有效的“大拜访活动”,保证了公旅险销售的技术平

台的稳定可靠、各关系的良好协调。各基层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公旅险业务,每天对销售网点进行巡视及辅导。在激励上,举办公旅险销售竞赛,制定企划方案,明确销售目标,充分调动了网点销售人员的销售积极性,截止4月30日,公旅险实现保费收入303.84万元,同比增长34.52%。

4、层层负责,全力拓展小额信贷保险。

小额信贷保险业务一直以来就是各家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业务,市公司对小额贷款保险专项推动业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层层负责。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公关协调与各渠道主管领导的沟通,主管经理负责各渠道网点协调沟通,各渠道代理销售网点由公司销售人员以及团险客户服务专员专人负责。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业务的长足发展,截止4月30日,小额信贷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394.8万元,现有三家支公司保费超过50万元,全市同比增长63.48%。

5、紧盯总省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团险新长险市场。 2013年总省公司确立了以康福系列产品为主,金泰等其它长险产品为辅的新长险业务发展目标,哈分公司迅速启动团险新长险的销售,多次组织业务培训。在全省的团险销售首卖日竞赛活动中,以康福系列产品保费收入92万元位居全省第一位。同时仅用四个月就完成了全年长险目标,共实现长险保费收入711.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5.45%。

二、1-4月哈尔滨地区市场特点及竞争形势分析

在哈尔滨地区现有产寿险公司4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19家,寿险公司22家,主体多,竞争日益激烈,很难出现“黑马”,所以同业公司在团险渠道上都加大了拓展力度,哈尔滨地区团险市场从2013年初就硝烟弥漫,在很多项目上都会面对面地直接搏杀。1月哈分公司市场份额(含团体长期险)为28.5%,2月为31.7%,3月上升至40.94%,经过公司上下不懈的努力,最终甩开了对手。

目前,哈尔滨地区公旅险是由国寿独家承保;在建工险、学平险、计生保险市场上国寿拥有绝对份额;女性安康保险取得了市场70%以上的份额;在员工福利计划上,省中行、建行、工行、农信社等大型金融系统均在国寿投保。

从今年的发展情况来看,因为团体长期险在哈尔滨地区已停止销售多年,同业公司在团险长期险上,领先我们很多。但在短期险市场上,在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渠道内涵价值的提升上,哈分公司凭借稳健经营、开拓进取,确保了领先地位,捍卫了国寿荣誉。

三、贯彻《大中城市分公司团险渠道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举措

实施大中城市业务发展战略必须与加快开拓城市保险市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城市发展战略框架,从而快速抢占保险市场。哈分公司牢牢把握总省公司团险渠道固基强体、快速发展的脉络,从政策体系、大项目支持、业务

创新、队伍建设、精细化服务等几个方面形成工作实效。

1、以各项费用政策激发基层销售热情。

在年初制定公司的发展目标、订立业务推动方案时,将费用向基层公司、一线员工倾斜。经公司总经理室讨论决定,对完成全年预算的基层公司,给予创造费用超出预算部分的60%的费用支持,良好的激励政策有效激发了基层公司创费创利的热情。

2、加大对大项目的投入,业务取得高效拓展。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哈尔滨地区聚集了很多全省性的大系统及大中型法人客户,针对这一特点,哈分公司制定了大项目工作机制,大项目全部由市公司团险部牵头负责,自上而下,形成联动,在项目选取、业务洽谈、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客户服务几个方面加大投入。哈尔滨地区各大项目保险招投标中,哈分公司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黑龙江省中行、建行、工行、农信社等金融系统,哈电集团等大型企业都在哈分公司承保,年收取短期险保费在千万以上。

今年,省政府确定哈尔滨为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试点地区,为此,根据省公司工作安排,哈分公司专门成立了大病医疗工作小组,抽调专人进行各项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预计将在二季度取得工作实效。

3、创新业务领域,创新发展举措,整合资源、统筹兼顾、赢得市场。

第四篇、团险营销管理工作的定位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第五篇、团险业务中的合规法律问题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第六篇、2016年年度团险二阶段工作方案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第七篇、2008年广东分公司团险各险种业务提奖及手续费标准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

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文件

泰康穗团发[2008]第006号

关于下发《2008年广东分公司团险各险种业务

提奖及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分公司团险各部、各机构:

根据泰康财发[2008]第00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公司2008年团险业务发展策略,经研究,特制定《2008年广东分公司团险各险种业务提奖及手续费标准》,现将该文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泰康穗团发[2007]第00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一、《2008年广东分公司团险各险种业务提奖及手续费标

准》

二、《2008年度广东分公司团体短期险提奖标准》 三、《2008年度广东分公司团体长期险业务提奖标准》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下发 团险 提奖 手续费 标准 通知

内部报送:总经理室 计划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拟稿:林少娟 核稿:薛振斌 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 2008年4月7日印发

(共印:3份)

附件一

2008年广东分公司团险各险种

业务提奖及手续费标准

一、团险各险种业务提奖及手续费比例设计的基本原则 1、结合业务特点,分渠道设计提奖比例。直销渠道不允许发生手续费,发生手续费既视同中介业务,中介业务按净保费(剔除手续费)计算提奖;交叉销售原则上不允许发生手续费,但确为个险代理人通过中介资源而获取的业务,业务统计可计入交叉销售渠道,但需按照净保费(剔除手续费)计算提奖。

2、调整短险提奖比例,促进业务发展。提高C类险提奖比例,增设套餐提奖比例,促进“员工福利计划”业务快速发展;提高交叉销售A类险提奖比例,促进交叉销售业务快速发展。

3、调整提奖结构,单独设立管理津贴、浮动辅导津贴及年终奖金项目(不再包含于业务提奖比例中),通过薪资结构的调整,增强队伍稳定性,推动队伍发展。

4、规范手续费与业务提奖支付流程,统一按分公司相关格式上报审核。

二、2008年团险手续费与业务提奖支付管理办法 (一)手续费与业务提奖的确定

1、各渠道业务提奖比例应严格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2、发生手续费的业务按照净保费计算提奖(剔除手续费); 3、AB类短险手续费与预计赔付率之和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65%,凡超过此标准的业务,均需上报员工福利计划事业部销售

管理部审批;

(二)手续费与业务提奖的支付 1、数据记录与上报

各机构团险需详细记录当月应发生的分渠道、分业务员、分客户、分险种的手续费与业务提奖台帐,每月月初将上月应发生的手续费与业务提奖台帐提交机构财务及分公司团险审核后方可支付。

2、特殊业务申报流程

(1)各机构应严格执行本文件之规定,当手续费与业务提奖支付超出规定标准时,需及时上报分公司团险市场部审核;

(2)分公司团险市场部应在收到呈批件3个工作日内回复各机构;

(3)分公司团险市场部回复批准的,应及时进行承保操作,并将分公司回复的呈批件存档;未予批准的,机构团险应与客户协商沟通,重新上报审批。

五、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开始执行,《2007年广东分公司团险业务提奖规定》(泰康穗团发[2007]第00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二

2008年度广东分公司团体短期险提奖标准

附加团体医疗保险的业务提奖与承保客户当年该险种的赔付情况挂勾,分两次发放,首次业务提奖于业务承保后一个月正常发放,比例为2%(即2008年1月25日承保的业务,首次业务提奖发放的日期为2008年3月1日)。

附加团体医疗保险第一次业务提奖计提比例

附加团体医疗保险第二次业务提奖于次年第一次业务提奖发放日后两个月发放(即第二次业务提奖发放日期为2009年5月1日),发放的比例与当年该险种赔付情况挂勾(赔付率由团险运营部于2009年4月10日前提供),计提标准如下:

附加团体医疗保险第二次业务提奖计提比例

备注:

1、套餐业务不允许发生手续费,套餐提奖比例视同A类险。 2、如果交叉销售发生手续费,业务提奖基数为净保费(保费收入-手续费)。

3、津贴及年终奖金不包含在提奖比例中,另行发放,发放额度根据《泰康人寿团险直销人员管理办法(2008)》及《泰康人寿团个交叉销售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08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4、2008年各险种类别划分如下:

第八篇、2008年团险业务小结及2009年开门红宣导

团险业务一直是分公司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