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作文1000字

时间:2021-11-01 18:21:14 1000字

篇一:《谈谈对青少年犯罪的看法》

我对青少年犯罪的看法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注目的大事,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犯罪手段凶残,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犯罪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我认为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全社会都应该引起关注,关爱青少年的成长。

从一些媒体上我了解到,很多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 青少年的犯罪从主观上讲是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观察社会的意识,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 客观上一是受到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二是家庭的因素,有些家长过分溺爱子女,有的任意打骂孩子,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有的家长很少过问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缺乏对孩子的关心,造成孩子心灵上的寂寞,为寻求安慰和刺激而走上犯罪道路。当然也有学校的原因,学校只注重基础知识的教育,缺乏法律常识,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一个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甚至不愿管理个别教师由于素质较低,教育时不顾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伤害其自尊心,甚至打骂学生,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 针对上述社会、家庭、学校等方面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应该预防或排除产生犯罪的因素,重视青少年犯罪的巨大危害性,抓住青少年的心理特点,社会、家庭、学校齐抓共

管,积极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学习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其次,学校要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新人,对差生多给予指导,要看到他们的长处,教师要经常性地给他们讲理想、讲人生、讲奉献,不能对他们讽刺、挖苦,更不能一发现错误就将他们赶出校门,把隐患留给社会。第三,家庭要担负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责任,常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或许就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总之,我认为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和关爱青少年的成长,使他们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优势,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1篇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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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

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2篇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文章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出自wk-78500000564463.html,此链接!。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心得体会,学习心得。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000字3篇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 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篇三:《大作文-关于大城市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讨论和解决方法》

There is much discussions nowadays as how to decrease the crime rate of young man in big city. The people in city enjoy comfortable life that is created by modern civilization as they are induced by some negative things such as the drug, alcohol, violate TV program. It is hard to refuse the things for the young man in adolescence. Thus it is a problem that how to do to efficiently prevent crime of youth. I think there are two reasons to lead the problem that causes the young to commit crime. The negative effect of society and the parenting ignored by parents.

The more material enjoyment is created by people, the more evil is brought out. The evil not only changes the adult also captures the youth who is immature in the thinking easily. The newspaper that is filled with wine and cigarette advertisements is read by the young people. The TV program that contains violent and bloody views is watched by them. The recreational places that is maybe with drug and fighting are consumed by the children. Indeed, It must be a fact that the young man touch the crime in the ways.

Meanwhile the parenting is often ignored by people as one of

negative reasons in inducing the young people to commit crimes. In China, the TV channel for law often plays the program about a good child how to become a young criminal and interviews some of them in the age of about from 15 to 18. It is early similar experience in their memory that their parents did not accompany with them, even the parents were divorced or they often were fought by their parents in their childhood. Hence in my opinion the correct parenting is the important approach in falling down crime rate of the young.

Through analyzing the reasons of the young crime. I personally consider that the society and family is responsibility for the young. The first, the authority should strictly governs the recreational places to forbid the under age 18 people into. Moreover, the parents must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education from them as they must learn how to educate and look after the younger generation. In these way, the young man could gets a clean growing environment and warm family. I believe that through our efforts, the children who live in the huge city would not commit crimes at all.

篇四:《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作者:我非我呀 发表时间:2010-04-24 浏览次数:44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据记载,从南北朝至民国初年,我国古代“家训”一类的著作竟多达117种。其中,《老学究语》指出:“不怕饥寒,怕无家教;惟有教儿,最关重要。”,而《三字经》中“子不教、父之过”的告诫更是妇孺皆知。然现实中家庭教育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暴露出了诸多漏洞。

多年从事法律工作,面对一个个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总会触及到缘于家庭教育缺失的冲动与蓄意,总会感到心寒无奈。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告诉我,问题青少年大都是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父母忙于工作忽视孩子成长或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等家教薄弱的孩子。纵观所办青少年犯罪案件,其家教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一、家长自身行为不端,不当言传身教、耳濡目染

大量的实事表明:“发生在家庭,表现在学校,危害在社会”,这是每一个问题孩子产生的规律。我院所办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就是典型的因家长自身行为不端、放任溺爱、从小教育不当而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本案被告人刚满十八周岁,只因看见被害人与他的对象相跟着在街上走,便心生恨意,蓄意三次行凶,最终将被害人捅成重伤。令我们吃惊的是,该被告人已有了四年的恋爱史!他是从十四虚岁就开始谈对象了!而他的父母在他十一二岁时便外出打工了,从来不过问他的学习等,只是要钱时给钱、打了架了事而已。提审时,这个孩子表现异常烦躁,当我问他:“你知道你的妈妈因为你也被逮捕吗?”结果那孩子不假思索地说:“我连我也管不了,我还能管了她!”当我说到被害人差点被捅死时,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就是想让他死,出去了还要打他杀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对于父母的无视对于生命漠视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而开庭时,他的母亲在法庭上一直都是翘着二郎腿不停地晃,出言不逊,那孩子更是满不在乎。母子两人在法庭上的张狂无礼经审判长公诉人几次次制止都无效。庭审结束时,他的母亲语出惊人、极为经典:“谁让他和我儿子的女朋友相跟了!我儿子本来就脾气不好,经常跟人闹架,都是我们出面了事的。这次只要出钱能给他判缓刑,我们就赔偿,判不了缓刑就没钱!”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张狂无理与他母亲的自私狭隘配合得真可谓天衣无缝!家教的严重缺失在本案被告人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最近办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也透示出了家庭教育的盲点。被告人李某自己骑摩托车撞到了外地客商的合法摊位上,却反说人家的摊位撞坏了他的摩托车,要人家赔其10000元损失。其母亲见状不是劝导自己的儿子,相反却叫来了儿子的3个朋友来助威闹事,强行向外地客商索要赔偿款,而此举带来的后果是4个孩子均被起诉至法院。如果这位母亲在孩子有过错的情况下能及时进行训诫劝导,遏制事态发展的话,4个孩子怎么会一错再错而走向犯罪呢?最可气的是,这位母亲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孩子向被害人强要来的2700元钱!难道她不懂得耳濡目染、言传身教的意义吗?

二、家长轻视思想教育,教育简单粗暴、重分轻德

好多家长只关心孩子的身体与成绩,却不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不注重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干脆视而不见,任其发展。

家教的薄弱还体现在家长不懂孩子身心发展规律,一味地以分数高低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当自己的孩子学习下降或出现其它违纪违法问题时,却总是习惯于将责任推向学校和老师,抱怨学校管理不严、老师水平太低!而从来都不从自身及孩子的思想上寻找根源,而致使家教与学校教育没有形成合力,缺乏共同的管理意识。

三、家长望子成龙心切,盲目随波逐流、拔苗助长

目前,择校风已成了一股刹不住的狂风。家长们不论自己的孩子个性发展如何,到了升初中时,便一窝蜂地往条件好的市县送孩子。孰不知,外面的世界并不一定精彩!可怕的是十二、三岁的孩子一旦离开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照,则极易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干扰,经常哭鼻子的还算是好的,自制力稍差一点的就会走下坡路,大手大脚花钱、上网、抽烟、喝酒、早恋、偷钱、打架„„事实证明,从初一就送出去的孩子除少数“自觉听话”的外,大多数孩子总是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学习、思想、身体等各方面状况发展不容乐观。有的甚至于滑向了犯罪的道路。这种有悖于孩子成长规律的教育方式实在不值得效仿、跟风。

四、家长劳力外输普遍,频频重养轻教、丢包甩砣

近年来,山区劳动力大量外流,使很多学生在享受家庭教育上成为空白。在好多农村,学龄孩子双亲长期在外打工及父母一方不在家的占到了大多数,以上两种情况几乎都是将子女的教育全盘交给学校,将子女的衣食全盘托给亲属。年终期末也只看结果而不问过程。这种丢包甩砣的现象给学校教育与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也导致了这部分青少年问题层出,违法犯罪所占比例不断攀升。

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便给了我们 “天地人”和谐相处的启发,今天,我们努力创建和谐社会,而真正的和谐是什么?笔者认为创建和谐应当从孩子抓起,以期从潜移默化中达到一种顺应、一种默契。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的警示与挽救责任重大,但家长的负面影响更是不可小觑。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节课堂,“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古训并不是危言耸听,家长的麻痹大意给青少年造成的比比皆是。但愿家长们能积极与学校、社会一起努力、各尽其责、互相配合,形成教育的合力,多管齐下,加强对青少年的管教,不要让孩子输在道德的起跑线上,将青少年失足犯罪的风险降到最低。

一起案件谈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预防

作者:张婵 发表时间:2010-04-23 浏览次数:85

[案情]: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宜市西检刑诉(2003)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涛、唐剑波、蔡亮、付习文、郭明、秦琴、周娟犯绑架罪,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了本案。

经审理查明,2002年12月1 5日下午,被告人谢涛提议绑架宜昌市教中心学生邱某(女,16岁)以勒索赎金,得到唐剑波等人的同意,并就具体事宜进行了商议。次日上午,谢涛、蔡亮到枝江市租赁了一间民房以作藏匿邱某之需。下午3时许,谢涛、唐剑波、蔡亮、周娟来到宜昌市职教中心门前等候邱某放学。邱某放学时,唐剑波、谢涛先后多次对邱某提出找其谈点事,均被拒绝。12月17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谢涛、付习文、秦琴来到邱靖家的楼下等候。见邱某从家中出来,秦琴以谈事为由,强行将邱拖上出租车,将邱带至付习文家中。当日下午4时许,蔡亮给邱某家打电话,先后对邱的父母提出,邱某在其手中,让他们用5万元来赎人。12月18日下午4时许,蔡亮给邱家打电话,问邱的父亲邱正云赎金准备好了没有,邱正云说只准备了3万元,蔡让其将赎金装在一个红色塑料袋中,次日的上午10时到西陵剧场的门前等侯。下午5时许,邱某被带到枝江市租赁的房屋中看守。12月19日上午10时许,谢涛、唐剑波、郭明、蔡亮按约定来到西陵剧场,看见邱正云后,谢涛见附近的人很多,怀疑是警察,蔡亮用公用电话给邱正云打电话,让其从西陵剧场走到宜昌市财校门口等。谢涛等四人一同乘公共汽车到猇亭,谢涛给邱正云打电话责问其为什么带警察,并指令其到宜昌市磨盘溪公路旁交赎金,同时安排唐剑波到枝江转移人质。当谢涛、郭明、周娟在约定的地点准备收取赎金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七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采纳了七被告人关于在主要是利用被害人的年幼无知,以诱骗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的控制,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辩护理由。被告人谢涛在本案中,提出犯意,负责指挥,并直接参与全部的犯罪过程,在本案中起主要、决定作用,是本案的主犯;被告人唐剑波、蔡亮、付习文、郭明、秦琴及周娟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谢涛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三名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七被告人在归案后的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

谢涛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唐剑波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蔡亮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付习文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郭明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秦琴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周娟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评析]:

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从我院近几年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犯罪年龄渐趋年少,罪犯的平均年龄有低龄化趋势,而且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也比往年有所增长。

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且犯罪常表现为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在很多案件中,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青少年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形成共同犯罪。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

二、青年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外因有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

1、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具有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认识偏颇,观念紊乱,侥幸心理作怪等心理特点。由于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违法人员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有的甚至教唆青少年犯罪。

2、家庭教育的诸多缺陷,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环境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有的过于溺爱。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

3、有少数学校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认识不足。近年来,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法律教育从总体上看是在不断加强,但是发展不够平衡。学校是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而一些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重智轻德,法制教育流于表面化、形式化。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4、不良文化是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温床。由于一些宣传暴力的电影和文化作品的影响,社会不良刺激的增多,导致社会规范失控,价值观念的巨变,青少年犯罪上升。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不少青少年犯纯粹是对一些影视镜头的刻意模仿,犯抢劫、盗窃罪的青少年则多为影视里花天酒地的生活方式所诱惑,涉嫌性

犯罪的青少年几乎全部观看过淫秽影碟或访问过色情网站。此外,还有一些网吧、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和“玩就玩个心跳”、“过把瘾就死”等反映社会转型期的一种浮躁心态及其他一些灰色民谣、黑话、小道消息,无不对青少年身心造成消极的影响。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其核心在于预防,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各方面的力量,帮助青少年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一)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应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和抵制错误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要对青少年进行道德、理想教育,使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时期,这一时期,可塑性很强,正是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法制观的重要时期。要使他们接受正确的东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保证他们沿着祖国未来需要的道路健康成长,就必须在对他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只有使他们从小学法懂法,才能知道什么行为是合法,什么行为是违法或犯法,从而自觉遵纪守法。

(二)建立和倡导温暖、和谐、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环境,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正确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父母要了解子女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变化,不能固守“长辈”的角色和地位,缺少与子女“交朋友”的意识,对他们不能过于苛求,应给予他们更多学习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鼓励和诱导。家长除了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对子女进行基本生活技能的教育和培养、伦理、道德、法律教育。防止溺爱、体罚、控制、放任、庇护,要鼓励、交谈、权威(维护权威,最重要的是父母要提高自身素质,能够回答和解决子女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正确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以正确的自身行为,使子女心悦诚服)、限制(对子女的不良行为如逃学、无故夜出、乱交朋友、携带管制刀具等要进行管制和约束,以消除他们违法犯罪的诱因和机会),及时制止越轨行为等。

(三)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树立良好的校园环境。如果正确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那么良好的校园环境则是青少年德育教育的重要保障。这要求学校应从两个方面做好:一是要对其内心进行正确的引导。把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即: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多上思想道德品质课,引导和培养中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法制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培养学生开朗、活泼的性格; 二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外部行为的管理和约束。对学校要不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肃校纪校规, 正确规范和约束学生的行为。还要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管制和约束,有效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遏制不良传媒的误导,加强娱乐消费的引导和管理。不良传媒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之一,这一问题已引起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有关部门要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读、视、听指导,提高他们判别是非优劣的能力和鉴赏水平。如组织影视读物鉴赏指导组,推荐优秀作品,开展鉴赏评析活动,引导他们读好书、唱好歌、看好节目。针对娱乐场所对青少年行为的巨大影响,要加强对青少年娱乐消费的引导和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的经营,坚决控制未成年人进入法律规定不得进入的娱乐场所。加快公益性文化设施如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馆的建设,发挥其娱乐、教育功能。

(五)司法机关在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时,要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已触犯刑律的青少年,司法机关在侦查、审理阶段要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更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庭审和帮教工作,使被告人能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吸取教训,洗面革新,重新做人。对已被判刑的青少年,审判机关应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和帮助工作。对青少年犯罪不能仅仅是一审一判了之,还应做好回访考察工作。通过回访考察,了解少年犯的悔罪态度、改造表现、思想动态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树立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的思想,并依靠社会力量,帮助和挽救青少年重新做人。此外,还应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在校学生进行庭审观摩,通过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案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合作。一方面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启发、诱导、鼓励的教育方法,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预防青少年犯罪中恢复性司法模式之适用

作者:仝蕾 发表时间:2010-04-24 浏览次数:49 关键词:刑事司法 刑事诉讼 司法制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04级研究生]

内容提要:恢复性司法模式是近年西方国家兴起的一种“实现修复正义”和“重塑社会和谐”为基本目标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模式。本文拟简要介绍西方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基本理念,并探讨其在我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适用的问题,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模式 青少年犯罪预防 本土化

少年司法制度自诞生以来,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并在这一百多年中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综观世界各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与演变,无不是“在其少年非行防治之相关法制发展的各个阶段上,亦由于少年问题本质、社会需求、或其它政经制度面因素的影响,而在‘刑事’或‘福利’的两极化基础理念间调整其对策”。代表性的有美国拉锯模式、日本整合模式及德国教育刑法模式等。20世纪后期,非监禁刑和社区矫正在许多国家青少年犯罪预防中得到发展,这与近年西方国家兴起的以“实现修复正义”和“重塑社会和谐”为基本目标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模式——恢复性司法是密不可分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对青少年犯罪案件适用了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恢复性司法模式的提出、释义及其基础理念

众所周知,以国家起诉为标志的现代刑事司法模式和以监禁刑为中心的现代刑罚结构带来很多问题,例如监狱人满为患,建造监狱、监禁机构的费用昂贵,罪犯改造效果不理想、被害人的利益被遗忘等等。面对这些问题,各国的刑事司法人员和刑事司法学开始探索一种新的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被视为刑事司法的一个替代模式。它被认为是对犯罪作出的一种独特的反应,有别于改造性的和报复性(只是惩罚)的反应。它实行的一种办法是‘在一项具体犯罪中有利害关系的所有各方聚在一起,共同决定如何消除这项犯罪的后果及其对未来的影响’”。

“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用来描述当时在北美出现的“被害人——犯罪人和解程序”(victim offender reconciliation programs)。1974年,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基奇纳,两个年轻人实施了一系列的破坏性犯罪,他们打破窗户、刺破轮胎、损坏教堂、商店和汽车,共侵犯了22个被害人的财产。在法庭上,这两个年轻人承认了被指控的罪行,但后来却没有将法院判决对被害人的补偿金交到法院,在当地缓刑局和门诺派教徒中央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两名犯罪人与22名被害人分别进行了会见,通过会见,两人从被害人的陈述中切实了解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和不便,并意识到赔偿金不是对自己行为的罚款,而是给被害人的补偿,6个月后,两人交清了全部赔偿金。受此案的鼓舞,从1974年到70年代末,在加拿大和美国共出现了十几个以同样的方式来处理的案例。1989年,新西兰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当地土著人毛利人的明显带有恢复性特征的犯罪处理方式,并要求司法机关对青少年犯罪只能在以恢复性司法方式不能适当处理时才可以动用正规的刑事法司法程序。到了20世纪90年代,恢复性司法在西欧诸国、北美的美国和加拿大,拉美的巴西、智利、阿根廷,亚洲的新加坡,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几十个国家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末期,欧洲共出现了500多个恢复性司法计划,北美共有300多个恢复性司法计划,类似的计划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数目也超过了一千。

由于恢复性司法毕竟是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目前尚未出现被普遍接受的恢复性司法的定义,其中以下几种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

“通过恢复性司法的镜头观察,犯罪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侵害,并产生了使情况好转的义务。司法包含了由被害人、犯罪人和社区共同寻找促进补偿、和解与保证的解决方式的含义。”

“简言之,恢复性司法是懊悔的犯罪人接受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对被害人和社区所负有的责任,同时使犯罪人重新融合到社区中的过程。它关注的是恢复:用维护自尊的方式恢复犯罪人,恢复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同时使被害人与犯罪人社区中得到愈合。”

“恢复性司法是指与特定犯罪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共同参与违法犯罪处理活动的司法模式。”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后果的非正式犯罪处理方法,所谓恢复性程序,是指通过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面对面的协商,并经过以专业人员或社区志愿者充当的中立的第三方的调解,促进当事方的沟通与交流,并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所谓恢复性结果,是指通过道歉、赔偿、社区服务、生活帮助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的受犯罪影响的生活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重新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庭和社区成员的谅解,并使犯罪人重新融入社区。”

上述几种观点,各有所侧重,笔者认为,恢复性司法的基础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恢复性司法的犯罪观认为,犯罪是社区中的个人对社区中的个人的侵害。在传统意义上,刑罚学理论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