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时间:2021-11-01 14:03:04 200字

第一篇、评委中的采购人代表应有制度规定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评委中的采购人代表应有制度规定【转贴】

作者: gzztitc 发表日期: 2007-12-06 复制链接 收藏

评委中的采购人代表应有制度规定 (上)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7-12-04 崔建才

众所周知,为了提高采购评审质量,防范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财政部专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参与采购评审活动的专家评委规定了严格的资格标准和职责义务等,对专家的选聘也有严格的随机抽选办法及相关的保密性规定等。可对同样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表,其产生办法目前却没有任何制度性规定和约束,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方法也是非常简单和随意。这就导致在实际标书评审过程中,因采购人代表的选派工作不够规范等而产生问题很多,也相当严重,有的已酿成了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对此,笔者建议,对评委中采购人代表的产生也应当制定严格的制度规定。

向评标委员会派遣采购人代表的法律依据

采购人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标书的评审活动,在许多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是采购人作为采购项目的权益主体和使用主体应拥有的正当权益。在《采购法》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中明确规定,在实施“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时,其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的成员必须要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在《招标投标法》的第三十

七条也有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中也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此可见,采购人派遣代表参与采购评审活动是他们的法定权利之一,采购人应该也有其权利派遣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行使其有权参与的相关采购评审活动。

实际工作中选派采购人代表的不规范现象

采购人代表产生的程序简单,随意性较强。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的采购人在将其采购项目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后,有的就坐等采购代理机构为其采购,而不派代表参与相关的采购评审活动,有的是由采购人的单位负责人,甚至于单位的资产管理员等随意派遣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评审活动的,而根本就没有想到要由大家共同商讨推荐谁去做采购人代表,更没有想到要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备案或批准等。有时,事先确定的由甲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的,说不定甲代表在临时有事的情况下,还自己擅自请乙替换自己作为评委成员参与采购评审活动,甚至于在甲已经参与采购评审工作的过程中,还有继续更换采购人代表的现象等等。总之,在实际工作中,这种随意派遣采购人代表的现象比较普遍,全然不知派遣采购人代表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对产生的采购人代表缺少必要的保密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可否认,并不是所有的采购人在派遣其采购人代表时都是非常随意的,而事实上,有些采购人在选派谁去做采购人代表时,确实是非常慎重认真的,但,有不少的采购人却忽略了一个应对采购人代表保守秘密的问题。结果,尽管派遣了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评审活动,但,由于没有对采购人代表的信息保密,导致采购人代表一产生,其信息就被泄露出去了。继而,通过采购人代表,其他专家评委的名单信息等又陆续地泄密了。不仅使采购评审工作滋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违法乱纪问题,也扰乱了专家评委的正常评审工作。

选派采购人代表时,很少考虑到他们作为评委应具备的最起码的能力和条件。从法律角度上讲,采购人代表也是评标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之一,他们参与采购项目的评价审核活动所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有时对采购评审结果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为此,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委会的成员,对他们的选派也是有一定的最基础的能力条件的。如,要熟知本单位的采购需求、能了解最简单的采购操作程序、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发现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的采购人在派遣代表参与采购评审活动时,却并没有考虑所选人员是否具备上述这些最起码的资格条件,而只是根据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谁有空就派谁参加。

对所认定的采购人代表,缺乏最起码的约束措施和职责要求。尽管采购人选派其代表参与采购评审活动,只是他们的一项临时性工作,随着采购活动完成后,采

购人代表的使命就会宣告结束,正因为如此,不少的采购人对选派参与采购评审活动的采购人代表就没有太多的目标要求,更没有更多的制度约束,如,对自己参与评委活动必须自我保密、采购人代表必须要以采购人需求为宗旨开展工作、要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立场、要清正廉洁、要遵纪守法、不得损害采购人自己利益等等。这就导致采购人代表不仅迷失了工作方向,其行为也失去了约束。 规范派遣采购人代表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采购人代表的派遣行为是树立良好政府采购形象的具体体现。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是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进行的,邀请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评审活动,就是充分扩大采购人表达其采购需求自主权的重要举措,更是变相让采购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此举明显是政府采购形象的重要体现。而相反,如果采购人代表的产生不够规范,被派遣的采购人代表不但不能完成采购人的使命,还在具体的标书评审活动中,变相进行倾向性的解释,甚至于还以采购项目的所有者自居,强行要求采购指定的品牌等,那就严重地丧失了政府采购形象。

严格规范采购人代表的选派行为是维护采购人权益的重要举措。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他们机构的职能和宗旨就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采购人代理实施政府采购,并确保所采购的商品或服务等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条件,以最大限度地维护采购人的正当权益。而为了顺利地达到这一目的,采购人依法可以派遣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以随时解答自己的采购需求,并可跟踪服务于自己采购需求的实现过程。这样,对采购人来说,选派合格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就是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具体举措。

规范采购人代表的派遣行为也是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宗旨就是“受托”为采购人服务,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代理实施采购工作,力求达到最佳的采购质量和服务效果。而如果作为评委会成员之一的采购人代表,是由采购人随意派遣的,在实际工作中,对其工作不能认真负责,甚至于对采购人自己的采购需求还不能具体地陈述和认定等,那就会影响到其他专家评委的评审活动,对采购结果也可能带来影响。这样,如果投标人又发现了标书评审中存在的这些影响评审质量和效果的弊端行为或存在问题,不但会带来负面影响,严重的还会导致重新评标或重新采购等情况,这就严重地影响了采购工作效率。(上)

评委中的采购人代表应有制度规定 (下)

采购人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要求

要完全熟悉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人代表作为采购人自己推荐出去参加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的评委会成员之一,首先就必须要完全熟悉自己的采购需求,能够明确并能随时向其他各专家评委或投标人解释或陈述自己的采购需求情况,特别是相应指标的设定前提等,这是确保采购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更是维护采购人自己权益的重要保障。

要能基本了解政府采购的操作程序和简易规定。采购人代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其目的就是为自己所采购的项目服务,因而,是一项时间很短的临时性的工作。但,为了能使采购工作更加顺利,采购人代表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最起码的操作程序和简单的采购规定等还是要了解的,如,自己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采购评审活动、必须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协助调查和解决投标人的投诉、必须要严守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等。

要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洞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从客观上讲,虽然同样是评委,但,采购人代表与其他专家评委相比,他们在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评审技能还是比较缺乏的,但,这些方面并不是采购人代表的工作。作为评委,采购人代表有其自己的工作重点和能力要求,必须要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要能将自己单位的实际采购需求详细地表达出来,并且能从投标人的标书中分析出投标人对其招标条件内容的“响应”程度,从而能够初步评价投标人的影响和投标人竞争力的大致情况,能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不能什么都不会做,丧失保障采购人权益的机会。

要有全面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道德素质。采购人代表是采购人选派出来参与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的工作人员,因而,他们必须时刻把自己单位的重托及政府采购的宗旨放在首位,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现场工作秩序和采购操作程序,要勤勤恳恳,该加班时要加班,同时,要能严格坚持廉洁奉公的原则,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不得透露任何评审信息,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不得实施任何形式暗箱操作等,必须要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要有能力协助和配合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或解答相关方面的质疑和问询。如果在采购过程中,发生了供应商的投诉事项,在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时,采购人代表要积极给予配合和协助调查,以在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同时,也能同步保障其他各供应商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同时,如果在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过程中,少数供应商或投标人就采购过程中的某些事项或环节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那么,作为评委会成员之一的采购人代表,也应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或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给予调查和答复。

采购人代表产生的一般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评委聘请计划。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受了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业务后,就必须要抓紧时间研究和分析采购业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组建采购评审小组的工作计划,特别中其中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选聘计划,其中包括拟请的采购人代表及各类别专家评委的数量等。

采购代理机构要向采购人和专家库管理部门通报拟选聘相关评委的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了要抽选的采购人代表,以及相应专业的专家数量后,要提前将相关情况分别通报给采购人及专家库管理部门,并初步约定抽选这些评委的时间,以使这些单位能够及早做好抽选的准备工作,避免将来发生例外或其他突发情况而贻误采购评审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要如期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评委的随机抽选活动。在采购评审活动开标的前一天,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到相关机构去抽选评委,其中,对需要参与评审活动的专家评委要到“专家库”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专业需求随机抽选不同类别的评审专家。而对采购人

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也要在开标前一天,到采购人单位去联系确定,并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原则和条件,从其单位的现职工作人员中随机确定所需数量的人选。

提前约请被选中的包括采购人代表在内的所有评委,并将有关注意事项一并告知他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工作要求,各类别的评委都是在开标前一天才能确定,并且都是随机抽选,而那些被选中的当事人自己也不知道他们已被选中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对此,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要将评委的抽选情况及时告知这些当事人,一方面,便于那些被选中的评委能够及时安排好手中的日常工作,能够准时报到参与采购评审活动;另一方面,要将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关注意事项提前告知当事人,提请他们严格遵守。如,要求他们严格保密评委身份、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恪守廉洁奉公的职业素质等。(崔建才)

北京工程招标,如果是国家投资要求采购人代表具有高级职称,政府采购和国际招标没有特别要求。

正确界定采购人主体地位与评委构成

作者: 2005-08-15 10:13 赵昌文 来源: eNet硅谷动力 [收藏到E起摘]

三、采购人主体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拥有法律授予的权利与义务,但是采购人必须摆正好自己的位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实际操作中,采购人不可能是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者,这种职能已经转给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的职责明确而单一。一是采购预算编制职能。一年一度的采购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程序化与有序开展的关键,这是采购人的主要职能之一。二是采购计划申报职能。采购预算未编制或编制不完善的,还必须申报即时需求的采购计划,要由采购人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采购资金到位情况,财政具体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下达采购计划给集中采购机构执行。三是积极协助采购机构做好开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招标项目核定,技术参数的提供,歧视性内容的剔除,共同拟定招标信息、标书、评分办法,答疑与组织考察,这些事项是采购人职责范围与义务。现在有一个不良倾向,即采购人一旦把采购项目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就认为不关自己的事了,可以高枕无忧了,涉及到与采购人有关的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则敷衍了事,无专人负责,使得采购工作前期开展十分困难,采购机构还得花费相当大的精力来协调,其实采购人既是采购当事人之一,又是需求方,根本就不能逍遥事外,那样只能使采购工作寸步难行。四是确定中标人职能。18号令59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受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这条规定是依法办事与尊重采购人权力的最佳结合点。五是考察与资格后审权。在评委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后,采购人有权按招标文件规定事项对候选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有权让采购提供相关资格材料,进一步了解其履约能力与诚信水平,一旦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候选人存在欺骗行为,就可以提出废标请求。六是废

第二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题库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1、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具有明显倾向性或者歧视性等问题,给投诉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可以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正确答案: C

A、采购活动尚未完成的,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B、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C、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D、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由被投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正确答案: D

A、政府采购不守信名单

B、政府采购不诚信名单

C、政府采购黑名单

D、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清晰的,应当()。正确答案: B

A、不予受理

B、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

C、要求投诉人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D、认定为无效投诉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正确答案: D

A、县级以上

B、市州级以上

C、省级

D、省级以上

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出具投诉处理决定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正确答案: B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20日

D、20个工作日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正确答案: A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20日

D、20个工作日

7、投诉人拒绝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处理。正确答案: B

A、投诉无效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B、自动撤回投诉

C、不予受理

D、无法受理

8、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的办法。正确答案: A

A、书面审查

B、调查取证

C、当面质证

D、书面取证

9、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正确答案: B

A、5天

B、5个工作日

C、7天

D、7个工作日

10、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受理投诉后()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正确答案: B

A、3天

B、3个工作日

C、7天

D、7个工作日

11、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自()之日起即为受理。正确答案: C

A、投诉书递交

B、投诉书发出

C、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收到投诉书

D、处理意见出具

12、关于供应商投诉,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正确答案: B

A、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

B、投诉书一旦提交便不能修改

C、不予受理的投诉也要书面告知

D、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13、()负责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正确答案: B

A、监察部门

B、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C、审计部门

D、法院

14、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指定的报纸,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发布;指定的杂志,应当及时刊登有关公告信息。()正确答案: D

A、1,5;

B、3,7;

C、3,5;

D、1,3

1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信息,由()负责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正确答案: D

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审计部门

C、监察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6、下列()项不属于公开招标公告内容。正确答案: B

A、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C、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D、供应商资格要求

1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不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向()投诉或举报。正确答案: C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A、监察部门

B、审计部门

C、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D、法院

18、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评审最适用()。正确答案: B

A、性价比法

B、最低评标价法

C、综合评分法

D、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9、招标文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外,服务类项目的价格权重最高为()。正确答案: C

A、80%

B、60%

C、30%

D、50%

20、招标文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外,货物类项目的价格权重最高为()。正确答案: B

A、80%

B、60%

C、70%

D、50%

2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正确答案: D

A、选择性

B、非实质性

C、相应

D、实质性

2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正确答案: C

A、3,若干

B、7,3

C、3,3

D、7,若干

23、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的,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确答案: A

A、委托协议

B、采购合同

C、代理协议

D、委托代理协议

24、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正确答案: D

A、10%

B、5%

C、8%

D、20%

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__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__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正确答案: B

A、七;七

B、五;五

C、三;三

D、十;十

26、各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

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正确答案: A

A、第一季度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B、1月份

C、2月份

D、第二季度

27、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正确答案: B

A、隶属关系

B、投资关系

C、债权关系

D、收购关系

2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正确答案: C

A、均要

B、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

C、至少应当有一方

D、只要有一方

29、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正确答案: A

A、2%—3%

B、4%—5%

C、2%—4%

D、3%—5%

30、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正确答案: C

A、1家

B、2家

C、3家

D、4家

3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正确答案: C

A、10%—15%

B、5%—10%

C、6%—10%

D、6%—15%

3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

第三篇、招标采购评审案例分析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案例分析

技术方案和评审应“滴水不漏”

基本情况

蓬莱市水城气体顶压自动消防给水设备招标项目,经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后如期开标。共有6家企业参与投标,其中北京A公司报价70万元,黑龙江B公司报价62万元。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最终B公司以最低价成为候选中标人。此后,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

公告期间,A公司针对中标结果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招标文件中所要求采购的是水力气控式消防设备,而中标的B公司的产品是以电磁阀作为控制方式,根本不是水力气控式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对此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处理过程

接到质疑文书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招标文件中“各投标人在勘察现场后,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最优的设计方案投标”的表述,认为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B公司的控制方式就是对设计方案的优化,因此维持原来的中标结果。A公司不服,继续对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发出质疑文书,并同时向市长信箱进行反映,以期通过行政渠道更改招标结果。

出现这种情况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了汇报。蓬莱市政府采购办经仔细分析,发现评标委员会对此次招标项目评审有不细致、不完整的问题,决定立即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除原评标委员会评标组长留用外,其余专家另外抽取。新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6家企业的投标文件重新评审,认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气体顶压消防设备的水力气控式处理方式是实质性内容,除北京A公司外,其余5家投标文件的控制方式均为电磁阀式控制方式,虽然招标文件中有“各投标人在勘察现场后,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最优的设计方案投标”的规定,但不能改变水力气控式处理方式要求的实质性,“最优的设计方案”也只能是在水力气控式处理方式基础上的优化。同时提出了两条处理意见:一是由于只有北京A公司一家企业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效报价不足3家,予以废标。二是气体顶压消防设备的控制方式不只有水力气控式一种,在之后的招标文件中不必指定具体的处理方式,只要达到气体顶压消防灭火要求即可。

基于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意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重新对北京A公司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并通知其他投标人。择日开标后,山东C公司以48万元中标。

案例启示

总结此次案例,有以下几点启示:

1.对于技术性的方案、设计等项目,应事先组织详细的技术论证,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使设定的技术参数、方式和方法不形成技术垄断和壁垒,通过市场的有效竞争,体现出招标投标的效果。

2.质疑是供应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应该把质疑处理作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项正常工作对待。应积极引导供应商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定程序进行质疑,以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争取在合法、有效的范围内圆满解决。

3.从精选、严格的角度出发,选出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家参与招投标,监督、引导他们认真履行评审职责,为招标项目负责,为采购人和供应商负责,使招标活动有正确合理的结果。

4.处理供应商质疑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步骤进行,多沟通、多倾听,尽可能多地引入专家意见,认真对待每一个质疑,否则容易引起混乱和麻烦,甚至升级到投诉或诉讼。

询价采购:小项目隐藏大问题

哪些货物属于标准化货物?询价采购是否可以指定品牌?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不够3家是否继续采购?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预算是否废标?在5种政府采购方式中,询价采购被视为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然而看似简单的询价采购,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少难点和误区。

适用条件不易把握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询价采购规模占采购总规模的7%,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其规模仅次于竞争性谈判方式,然而这一数字和几年前相比也有所下降。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询价采购一般适用于少量的货物采购,如汽车、办公家具等,其采购份额一般占整个采购的1/6。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供的该省第一季度统计数据显示,询价采购规模约占总规模的5.5%。陕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平表示,相对而言,询价采购既能满足采购单位的一些数量不多、金额较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需求,同时也能有效地节约采购成本,对于一些采购规模不大、采购任务相对较小、无条件实施招标方式的贫困地区和中小城市的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是一种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

记者在对询价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用进行调查时也发现,在市县级采购活动中,询价采购采用的频次相对较高,虽然单次询价采购的金额不大,但采购的项目却较多。南方某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询价采购规模虽然不大,但项目数量能占到70%以上。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2条规定,询价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也就是说,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这类项目中供应商的差别主要是价格因素,因而只需要通过价格比较就能确定所需产品。如2H铅笔,虽然生产厂家很多,但所有产品在长度、大小、强度、书写时间、质量等方面几乎一样,也不存在售后服务问题,而且常年价格稳定,可以通过价格比较方式确定所需产品。

“询价与公开招标方式的成交原则不同,但与公开招标方式又有相似之处,询价就是时间、程序相对简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一种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询价采购主要用于金额不大,即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标准化的货物采购。

然而,对于哪类货物属于标准化货物,实践执行中并不好把握。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询价采购是一种简化的招标方式,但根据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其适用条件不好把握,操作性不够强。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询价采购≠指定品牌

目前,各地询价采购的模式五花八门,有的地方允许询价采购指定品牌,有的地方规定询价采购必须在3个或3个以上的品牌之间进行,且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代理商。

比如南京市出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规定,当询价项目为单一品种货物时,采购人应在采购需求中列明货物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当询价项目为多种不同品种货物时,为使供应商报价具有可比性,采购人可对每种具体货物推荐不少于3个档次和配置基本相当的厂商、品牌及型号进行询价。询价小组应当接受相当于或高于推荐品牌的其他品牌货物参与报价。

对询价采购是否应该列举品牌一直存在争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第21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上述规定,采用招标方式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严禁指定品牌,毋庸置疑。但对于非招标方式,即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却不适

用,因此询价项目能否指定品牌“法无明文规定”。然而,政府采购要在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指定品牌显然有排斥其他供应商之嫌。

在询价采购实践中,曾发生过不少由指定品牌引起的质疑和投诉。江苏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去年根据采购人要求选用了指定品牌询价方式采购一套教学用具,最终A公司以最低价成交。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向中心反映,A公司所供的货物不是正规渠道货物,包装破损,其配套设施亦不符合采购要求,提出取消该公司成交资格请求,要求次低报价的B公司作为成交供应商。虽然最终经过调解,问题得到解决,但该采购中心在对此次纠纷所做的思考中表示,指定品牌采购必定给代理商通过“销售报备”进行价格垄断和货源控制提供可乘之机,造成供应商先向厂家报备,再参加投标。厂家从保护供应商的利益角度出发,将项目授权给指定的某供应商操作,并协调相关供应商前来陪标,极有可能使供应商达成投标默契,形成价格垄断。为此,采购中心必须坚决制止单一品牌采购,只能定项目定标准,但不得定品牌,积极推行无品牌采购,这样,从法律层面“逼”实施“报备”策略的厂家就范,使其主动放弃,不同品牌之间竞争迫使厂家不能操控价格。

但也有县级采购中心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项目如果不指定品牌进行竞价确实存在操作上的困难,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金额较小、市场价格较为透明的项目可以指定品牌采购,但应当在采购信息中明确,供应商可以对指定品牌提出质疑,供应商在采购信息发布阶段没有提出质疑,则不得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后再对类似问题提出质疑或投诉,这样有助于防范于未然。同时,对于指定品牌项目必须采取一定的控制机制,比如事先组织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做到心里有底。金额较小的项目指定品牌采购风险较小,可以通过代理商之间的竞争获得较为优惠的价格,金额偏高则容易引起制造商的注意,可能会出现价格垄断等现象。政府采购中心应改变“见单即办”的采购模式,尝试不同采购人之间的同类项目打包采购。

程序需要更具操作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对于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规定,询价采购首先要成立询价小组。由于适合询价的货物主要是简单标准的货物,在目前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必须对质量合格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产品进行询价,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列入询价范围。为此,法律规定要成立一个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小组成员有采购人代表,还要有专家,其中专家应占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以上。

询价小组在开始询价采购前,要确定下列事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是指货物本身售价还是应当包括运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以价格成交还是综合评审成交。然后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被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后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按照以上要求,询价小组需在采购活动开始时就成立,但在政府采购实践中,不可能在组成询价小组之后才制定询价文件和确定询价供应商,时间上和程序上都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不少地方出于实际工作需求,将询价的程序进行了适当调整。而且,由于询价采购具有采购货源充足和大宗性的特点,一些地区甚至直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和确定询价供应商。

对于符合条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不少地方的做法是,采购人不调整采购项目需求或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继续进行询价采购,集采机构或代理机构应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只对2家供应商发布询价通知书。如南京市出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中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符合资格条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经询价小组审查询价文件无不合理条款,公告及程序符合规定,且市场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少的情况下,询价采购继续进行;符合资格条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应终止询价,重新组织采购。第二次询价仍然只有一家时,经询价小组审查询价文件无不合理条款,公告及程序符合规定,且市场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少的情况下,询价可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当已知市场上供应商充足,而参加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时,询价小组可以终止询价,重新组织采购。

此外,在询价采购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较为突出。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询价方式最主要的问题是在公开报价后,所有报价均超预算导致项目废标,没有任何补救的办法。“如采购一批办公电脑,有3家供应商应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后,询价小组发现均超采购预算,该项目只能废标。”而对于上述情况,该负责人建议,应该在相关办法中规定询价采购超预算后的补救措施,如先由询价小组不公开报价情况,明确告知供应商超预算重新报价,以此类推,以确保询价项目的顺利进行。

竞争性谈判策略和技巧:限制自由裁量权

限制自由裁量权 竞争性谈判方式具备比较优势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经过实践证明,凡是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其质疑投诉比率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质疑投诉比率。其中原因,值得从事政府采购的同行认真研究。

鼓励竞争是政府采购的必然趋势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中运用得较为普遍的一种采购方式,该方式给人一种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感觉。从采购方式看,竞争性谈判比公开招标更具有灵活性。

《政府采购法》第38条规定:“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这段法律条文说明竞争性谈判具有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所不具有的空间和时间优势:一是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谈判,相比公开招标更具有针对性,谈判小组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单个供应商投标方案的深层次问题,可以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澄清误解,解决纷争,使采购需求得到较大的满足,这种直接谈判能削弱评审专家的主观倾向性。二是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谈判,无论是价格、技术、商务谈判都释放出一种保密性,这种保密氛围实质上促成了一种竞争态势的产生,使采购人可以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在采购内容上在告知所有投标人的前提下可以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以政府采购科学理性原理来看待每一个采购项目,认清实现采购需求的渠道并不是惟一的(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的规律,这是因为竞争性谈判充分尊重采购项目内容可以变更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能够较好地解决采购效率与采购需求所引发出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从而达到政府采购的和谐统一,当然前提是必须让所有投标人知悉。这种方式还可以当场化解由于投标供应商在价格、技术、商务等实质性条款方面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而产生废标的境地,为采购人赢得了宝贵的采购时间。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标方式则不具备上述优势。

自由裁量权难以规范

从限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看,竞争性谈判方式的优势更加明显。限制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是减少投标供应商质疑投诉的重要原因。在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过程中,投标供应商的许多质疑都源于对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的不信任。由于公开招标综合评分评审打分的过程不够公开,一个项目中评审专家对同一个问题出现多种不同的打分情况,进而使投标人对专家的公平、公正产生一些怀疑。在综合评分法的制度层面设计中,财政部第18号令第49条规定:评审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从法律规范和实践情况来看,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几个方面,除价格、商务等硬性指标外,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专家在技术方面自由裁量,才能拉开评

分的档次。有的监管机构不允许专家之间有任何讨论,害怕打出来的分值都一样,分不出高下,难以定标。这充分说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对投标文件的理解后“自由”地进行评标打分。这也是采购人广泛选择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标方式进行采购的深层次原因。因为,综合评分法可能买到性价比适中的货物,而不是价格最低的货物。现在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开工作相对做得不错,但评审过程的公开做得不够好,还需要不断完善。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适用法律和投标文件所展现的事实和证据,在一定幅度内量体打分,比如评分标准中的0分到5分,其中就有从轻从重情节,让专家来裁决。不能说评审专家对每个项目、每个供应商都对号入座,分打得一模一样,这是难以做到的。因为项目的时间、地点、情节、采购需求、投标响应程度等都有区别。因此,每位评审专家对每个项目、每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评审分值不一样是正常的。

同时,当投标供应商的大体情况相当时,约束自由裁量权就要求专家在规定的分值幅度内正当适用法律程序,不能支持一个供应商的胜出而在分值上去打压其他供应商,否则程序就失去公平、公正。现实中,投标供应商之所以对专家打分产生疑问,根源在于自由裁量权出了问题,或者更进一步说,是专家的形象出了问题,如果专家枉法裁判、胡乱打分,就会使专家的公信力降低。

评审专家在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从程序到实体,必须是公平公正的。除此之外,还有评审专家的业务能力水平的问题,还必须在这个层面上建立许多规范性措施。但凡事都要掌握“度”,专家打分规范化也要掌握适度原则。打分规范化只能是方向性和原则性的规范,跟医生看病一样,中医号脉,西医查体,如果把病情都列出来,输入电脑让电脑看病,那还要医生何用?

两种方式能否融合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集体与单个供应商进行面对面谈判,而不是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那样独立“打分”,从而减少了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评审的公开性、透明性。同时,由于评审专家遇到的任何问题可以直接询问供应商求得解答,供应商对于自己的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瑕疵,通过专家组的询问、辨别和供应商自己的确认,使问题当场解决,也就大大降低了质疑、投诉的概率,从而减少了由于废标而使政府采购成本增加的可能性,也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良好形象得到积极维护。

当然,竞争性谈判的定标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提出最低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这与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关于分值最高者中标的原则似乎大相径庭,格格不入。对于这点,在政府采购制度的设计上,可否考虑将两者进行有机的融合。如在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方式中,取竞争性谈判的集体与供应商谈判这一公开性较强的方式,加上在综合评分法中的取高分中标做法,使采购人选择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服务,促使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变得更加“阳光”,使政府采购进一步向高开稳走的方向发展。

单一来源采购的国际比较

单一来源采购是没有竞争的谈判采购方式,是指达到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但在适当条件下采购人向单一的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通常是所够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我国在《政府采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采用。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合同方法即单一来源采购。《示

第四篇、评标专家的五大要求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在涟水县评标专家大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专家:

大家上午好!

今天的大会,是我县招标投标领域的一次重要会议。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我代表全体评委,就十年来参加评标工作谈几点体会和认识,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和评委专家批评指正。

1、充分认识招标投标制度的重要性

招标投标制度起始于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政府采购活动,之后逐步被国际上广泛采用,两百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十分重要,不然不会受到广泛采用。它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优化公共财产的一种良好制度,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工程项目质量、货物采购质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预防和减少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伴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我国早在1902年工程发包中使用过这种制度,但真正推广还是在1980年以后,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之后。科学而充分地认识这种制度的重要性,从主观意识上自觉维护这种制度的实施,是对一个评委最起码的要求。

2、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评标水平

一是学习法律法规。从1999年以来,我们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作为一个评委,需要认真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等,增强依法评标的自觉性,规范评标行为,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二是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统计表明,产品技术每五年就会翻番,也就是说,拿五年前的评判标准来评判现在的产品,就不合适。特别是政府采购类与工程类不同,产品很杂,品种很多,技术更新很快。因此作为评委,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知识,才能胜任工作。以本人为例,从事这项工作十年来,始终坚持自觉学习、在工作中学习。每次评标过程中或者评标结束后,对一些碰到的疑难但都能抽出时间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资料进行反思和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掌握,提高评标水平。

3、公正廉洁,自觉执行评标纪律

评委是政府监管部门通过一定的条件筛选出来的,可以说都是某一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是专家,评委的一言一行具有某种示范和导向作用,或者称之为权利,同时也代表着政府监管部门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正廉洁、严格执行评标纪律十分关键。因此,作为

评委,要用好自己的权利,在某些问题上要敢于拒绝、敢于说不,我觉得这也是一个评委应尽的义务。如果在这方面出问题,不仅个人形象受损,也会使政府监管部门的形象受到损害,甚至可能使招标方和投标方失去对你的信任。作为一个合格的评委,在这方面必须过硬。回顾这些年来的评标经历,不乏有投标人通过关系找我要求“关照”的事例。例如2005年评审一个采购项目时,淮安市区一家电脑公司,通过涟水一家电脑培训机构找到我,要求在评标时给予关照,许诺事成后给予重谢。我不为所动,坚持公正评审,虽然“得罪”了投标人,但维护了招标人的利益,维护了政府的形象,感觉到心里踏踏实实。

4、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履行职责

评委就像法官,需要针对事实材料,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评判,经过一系列程序之后,决定“谁胜谁负”。在评标过程中,能免碰到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重要但又容易被告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就好象尺子,能“测量”出我们身上的职业道德水平。当你面对一大堆投标文件,众多的产品品牌,冗长的产品参数与性能计算(有时是推理),各种各样证明材料、复印件甚至可能是虚假业绩材料的甄别,投标人形形色色的不理解与干扰(有时甚至是蛮不讲理和恶意投诉)、招标人的质问与偏爱、不同的项目要求,不同的付款方式,各种招标评标方法差异的理解与把握时,最能看出你的职业道德来。从事这项工作,相信大家都可能碰到过上述的“疑难问题”,我们的原则应该应该是:认真、认真、再认真,履行好职责,坚持对招标人负责,对投标人负责,对政府监管部门负责。记得有一次,我参评一个看似简单的采购项目,从早上九点多钟开始一直评到下午两点多钟才结束,我和几个评委在肚子特别饿、身体特别累的情况下,不计报酬,认真而圆满地履行了职责,完成了评标任务。

5、服从招标投标办公室的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单位、团体都 需要有一套管理制度。评委这个团体的管理部门就是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所有的评委,无论资历多老,都要严格服从管理。这也是我们做好评标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大家都应该自觉遵守管理部门的各种规定。

最后祝我县招标投标事业兴旺发达!祝评标专家库成长壮大!

谢谢大家!

王亚军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第五篇、投标发言稿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各位专家、评委:

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专家评委给了我们这次竞标的机会, 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个展示企业文化的平台,浙江海天建设是一家具有30余年施工经验的大型建筑集团企业。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幕墙等工程各壹级资质。现有职工2万余人,拥有中、高级各类经济技术专业人员近4千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齐全,年施工能力超500万平方米。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先、质量至上、开拓创新、持续发展”的方针。首批通过了建筑施工企业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工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的整合认证。 历年来,有几百项工程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优质优秀样板工程。其中北京理工大学中心教学楼等3项工程获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公司连续多年荣获浙江省百强企业,全国建筑企业经营业绩100强企业,全国施工企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全国优秀建筑企业。公司始终注重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通过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管理,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创出了一大批文明工地和安全标准化工地,其中获得省级以上称号近百项。

由我公司承建此项工程的优势:

一、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企业,从本项目开工以来我公司及现场积极配合贵公司的各项工作,如本工程中标后将以更高的质量目标北京市建筑长城杯的标准实施施工,由我公司承建的中科合成油北京基地暨研发中心项目在贵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通过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具备争创建筑长城杯的条件。

二、在施工现场布置及结构施工期间充分考虑了后期幕墙施工的需要,现场已经设置好幕墙的临建及加工堆放场地,脚手架搭设均已考虑幕墙施工需求。

三、幕墙的预埋件在结构施工时进行预留,既保证了结构的安全,同时避免后置埋件造价高,又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弊端。此部分埋件费用我方至今未向贵公司申请。

四、在投标报价中我方充分考虑了总包方的优势,进行市场询价,在能让利的方面均以成本价计取费用。

下面我向大家简单汇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情况。

一、 组建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是搞好本工程的基础

工程的质量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根本,海天人深知在当今建筑业市场体制日趋完善,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程,才能提升企业竞争力,争取更多机会。公司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把技术水平高,有丰富幕墙施工经验的专业人员补充中科合成油北京基地项目部管理班子,并且选派专业化的劳务队进行施工,充分发挥我公司善于打施工硬仗的光荣传统,精心组织、优化管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本工程具有以下重点、特点、难点:

1.外装饰面积较大,工期紧。

根据前期的深化设计思路,快捷的完成材料样品的封样工作,是保障本工程顺利展开的关键。在本工程中,外墙装饰材料的品种多,玻璃幕、陶土板、铝单板、铝合金窗、防腐木、不锈钢装饰条,每种材料都有不同的材质特点,不同品种将做出不同的装饰效果。为了更好的体现设计师的设计思路,进场后需迅速准确的完成封样工作。合理的处理好各种材料交

接处的处理,也是成功地实现设计意图的关键。

装饰材料的品种多,加工周期长,按质、按时的完成材料的订货、加工也是本工程施工工期目标实现的关键点之一。

2.建筑结构复杂程度较大,弧线部分较多,现场情况变化大。因此在施工时首先要制定详细、完整的放线计划,并在放线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以确保放线的准确性。幕墙龙骨安装时要根据建筑的轴线、标高与放线点进行安装,注意垂直度的控制与相邻钢结构的相对位置控制,只有做好这一步,后续步骤才有做好的基础。

3.装饰结构组合应用:为体现建筑结构特点,各种不同的装饰结构组合应用于不同的建筑装饰中,选用材料档次高,对于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要求高。

4.施工方法要求高:根据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整个外装饰将采用“分步施工法”进行施工,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人员管理及分配、到材料运输及调配、资金运筹都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各位专家、评委、本工程如果我公司有幸能中标,我们将绝对有信心给建设单位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对本工程实施重点贯注,把它看作同中科合成油工程公司合作的一个新的亮点来重视,将对项目实行一级承包制,首先是质量承包,其次是工期承包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先创品牌工程,再求经济盈利,以社会效益为先,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更有能力,给业主交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最后祝愿本工程不管哪家中标,都能顺顺利利、保质保量的完工。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第六篇、我的评标经历与心得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我的评标经历与心得

田欣农

我参加评标工作已经有十多年了,涉及的种类包括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招标、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组织的招标,以及一些建设单位的自主招标。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我认为对一位评标专家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要有所评专业的专业知识,这是进行评标工作的基础。

其次,要对涉及招标、采购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这是能顺利完成评标工作的前提。

另外一项基本要求就是对评标中突发事件的把握和判断要准确,了解评标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在哪里。随着目前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往往会在投标文件中或评标会场外做手脚、动脑筋,而且现在对于整个行业的投诉率越来越高,这必然对评标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对于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评标专家,招标代理公司的专家应更具备综合能力,尤其是在政策尺度的把握上。下面举几个我在评标工作经历中印象深刻的实例,希望对读者有所借鉴。

一、新曹杨职业学校工程

2005年7月25日,在梅川路普陀区招标办举行了“上海市普陀区新曹杨职业学校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会。此工程建筑面积为5.8万平方米,且政府投资,所以竞争十分激烈。共有40家投标单位参加了公开报名,34家购买了标书,最后26家递交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只有报价最低的10家公司可进入后续的评标。在后续的评标中又有2家被判为废标,经过几番角逐,只有浙江宝业、扬州五建、上海一建等8家单位进入最后的评审。最终,商务报价最低的浙江宝业公司以商务加技术的综合得分最高被评为中标单位。

但在整整4个月后的11月25日,我们原班专家又被请到同一会议室开会,原因是建设单位对于上次的评标结果产生了疑义。

建设单位表示:已有投标单位投诉宝业等单位报价过低,参考价8千万元的工程,一些单位只报7千3百多万元,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宝业公司的钢筋、混凝土报价只有市场价的70%多一点,市标办规定此两项主材报价在市场价的70%~90%之间的,应有供货合同等证明。尽管宝业公司提供了此类证明,但建设单位还是对其真实性提出了疑问。

会议组织者特意请来了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施工科的邵科长,他在建设单位讲话后作了发言,大意是目前招投标市场恶意低价现象严重,已影响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希望引起有关各方的重视。由于当天参加会议的有纪委、监察、标办、采购中心等各部门的人员,会场气氛变得相当凝重。

业内人士都知道,低价现象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在这次评标中就解决。现在问题的实质是建设单位希望专家组能判定宝业公司提供的合同证明虚假无效,达到取消其中标资格的目的。

经过激烈的讨论,专家组给出如下意见:宝业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给出了证明其可以低价取得材料的合同,专家组评标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前次评标会确定宝业公司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成立。至于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尽管我们知道要取得此类证明比较不易,但此判别工作已超出了专家组的评标工作范围,建设单位可另案提交公安部门执行。

这次评标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直到如今都对我们的招标工作起着借鉴作用。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各方,建设单位、代理单位、评标专家,包括管理部门都应该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事,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公正,否则将会引起纷争,甚至可能出现法律问题。上述案例中,如认为此证明材料存在真伪需进行鉴定,那么其他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是否都需要做出有“公安水准”的鉴定呢?

二、崇明越江通道长江大桥工程

此工程即为崇明越江通道“南隧北桥”的北桥,2005年8月召开了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评标会。

以工程的规模划分,此项目实为一跨海大桥项目,大桥全长16.5公里,跨江段9.6公里。监理不分标段,只请一家。但施工却分为70米连续梁段、100米叠合梁段、730米斜拉桥段、浅滩段、陆上现浇连续梁段等多个标段,工艺复杂,需要监理单位不仅要现场监理,而且要深入各混凝土预制件、钢结构构件厂驻厂跟踪监理。工程点多面广,预计工期为2005年至2010年的六年,建安投资约40~45亿元人民币。 四家投标单位的开标情况如下:

尽管工程相当复杂,但监理评标工作却相当简单,因为如此规模跨海大桥的监理工作,在当时只有铁道部所属的武汉大桥工程咨询公司做过,业绩就是当时即将完工的东海大桥。由于其他单位没有类似经验,所以按监理成本测算的监理费和监理组人数都相差很大,这在一般项目监理评标时很少出现。

本项目评标的结果是武汉大桥工程咨询公司与上海市政院联合体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的同时,获得了一个丰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价。

5000万元监理费的工程很少遇见,但我认为若从招标人或代理人的角度看待这次招标,就会觉得其招标方式不尽合理,因为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也许招标人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而且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时会以更强硬的态度出现。其实,对于此类高难度、创新型工程的相关项目招标或采购,可以商讨出一个合适的办法,既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又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且使得招标人和中标人都成为赢家。

三、普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该工程主要内容是为大楼新装一部观光电梯,同时解决上下交通拥挤的问题。工程规模很小,总投资仅百十万元。建设单位邀请了三家单位参与投标,三家投标是法律规定的招投标活动的下限,数量少可以节省招标成本和社会成本。由于项目小,建设单位仅请了三位专家进行评标,除我以外,还有两位专家来自施工单位。

会议一开始,建设单位的代表就以焦急的心情表示,三家投标单位中一家是废标,剩下两家还能不能进行正常的评标?如若不能,那么此前一个月的招标时间就将浪费,这会影响整个项目的工期。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有效标”和“废标”这两个概念。所谓“有效标”是指开标时通过包装、密封、签署、数量、递交时间、递交人等检验的投标文件,称作“有效标”。而对有效标作初步评审时,如果发现有明显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精神时,评标委员会可判令其为“废标”。尽管废标不再参与评审,但从上述概念分析,废标还是有效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八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三条: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第二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

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很明显,本项目开标后有效标是三个,只是在招标代理单位做回标分析时,发现一家投标单位的“措施费”报价超越了该项的最高限价,故认为其废标。但另外两家的报价均在八十万刚过,被认为形成了有效的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可继续评标,招标有效。

在继续评标过程中,我感觉通过这些年来的招投标实践,投标单位已很少犯“超越限价”这类低级错误,于是我要求查看招标文件。果然,问题出在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上,他们把用于安全、文明的“措施费”与工程建设中开办费性质的“措施费”混为一谈,从文件的章节划分、文字描述分析,投标单位并没有出错。最后尽管没有再判这家投标单位为废标,但它还是为自己过高的措施费报价付出了代价,没有能够中标。

(作者: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篇、招标演讲稿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吉林市农村信用社招标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大家好我是吉林省特恩斯服饰集团的商务代表,很荣幸参加联社这次招标活动,同时十分感谢领导对我们公司的大力支持和信任。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们的公司---吉林省特恩斯制衣有限公司我们公司成立于1998年,秉承“以质量创品牌、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同时在内蒙、白城、长春等地成立了专卖店和服装专柜例如:同志街店和欧亚商都,随着这几年的发展,我们在东北三省取得了完善的销售网络,被大家誉为:“南有温馨鸟、北有特恩斯”的美名。接下来 说一下我们的优势 1 我们只做一线品牌 我们的品牌 “特恩斯”源于香港 成长在咱们吉林省。2 专注 我们一心只做服装,并且只一心一意职业装,只有这样,我想我们才能干得更好 干得更大。 3 成本 首先 我们不会和某个厂家比价格 在这个市场中 有比我们价格低的 也有比我们价格高的。我只说我们的特点。面料 我们有三家主要面料供货商南山 阳光 海澜 我们每年都会采购180-200万米面料,我肯定时大客户,他们肯定会给我们一个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 不然我可以在其他来年个厂家选啊 肯定比他们自己的便宜。而且是物美价廉,我们只会用最好的面料、最精湛的工艺才能保障您能做出最档次的服装。我们的工艺,、先说领吧 我们领子是经过三百多道工序中的纳针工艺,通过五次技术定型 两次整烫定位 是领子呈反驳状态 反驳线呈刀切一条直线 上实下虚 不留任何线迹和折痕。看看 我们袖 我们的袖是采用德国杜克普的全自动程控上袖机 经过八次上锈工艺,是袖子呈小圆顺状态,当袖子自然垂直时 袖子成45度角前倾,前袖笼成小S型 小袖口成C型 与人体的自认弧度相匹配。 再看看我们的胸 我们韩国的水次棉 三次圭拔定性 胸部挺括 饱满 更显男人的魅力 女生曲线美 再看看 我们肩 我们采用德国海砂的垫肩 经过工艺处理 是肩部挺实 不是塔尖变形的情况。我们净值就径直在细节 在细节中彰显品位 就比如小小的纽扣 我们日本的岛田果实扣 日本的全自动程控上口缠扣机 天然物污染 售后服务:一 让您放心 可以看得见 摸的着 咱们可以随时到咱们工厂去考察,你可以在厂子的流水线看见自己的衣服从一块面料怎么成为一件衣服的。不会出现像一些厂家为了暴利而外加工的情况二 节省时间 快捷 不管是从发货 或者是返修都能及时给咱们得到最及时的服务 三 方便 咱们在长春都有专卖店 如果你个人有什么服装方面的特殊要求,咱们可以随时上门服务。非织造材料是

一种由定向或随机排列的纤维通过摩擦、抱合或粘合或者这些方法的组合而相互结合制成的片状物、纤网或絮垫(不包括纸、机织物、簇绒织物,带有缝编纱线的缝编织物以及湿法缩绒的毡制品)。所用纤维可以是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可以是短纤维、长丝或当场形成的纤维状物。为了区别湿法非织造材料和纸,还规定了在其纤维成分中长径比大于300的纤维占全部质量的50%以上,或长径比大于300的纤维虽只占全部质量的30%以上但其密度小于0.4g/cm3的,属于非织造材料,反之为纸。无纺布又称为非织造布,与织造布的主要区别在于无经纬线分布。无纺布按生产工艺又分为纺粘法无纺布、热扎法无纺布、针刺法无纺布、浸渍法无纺布、水刺法无纺布等。非织造布材料按成网方法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干法、湿法和聚合物挤压成网法。一、干法,按缠结加固方法又分为机械加固、化学粘合及热粘合。1、机械加固法分为水刺法、针刺法和缝编法。2、化学粘合法分为浸渍法、泡沫法、喷洒法、印花法和溶剂粘合法。3、热粘合法分为热轧法和热熔法。二、湿法,分为圆网法和斜网法。按加固方法分为热粘合与化学粘合法。三、聚合物挤压成网法,又分为纺粘法、熔喷法和膜裂法。纺粘法按加固方法分为机械法、化学法和热粘合法。针刺法非织造工艺的特点<> 适合各种纤维,机械缠结后不影响纤维原有特征 <> 纤维之间柔性缠结,具有较好的尺寸稳定性和弹性<> 用于造纸毛毯大大提高寿命 <> 良好的通透性和过滤性能 <> 毛圈型产品手感丰满<> 无污染,边料可回收利用 <> 可根据要求制造各种几何图案或立体成型产品水刺法加固纤网原理与针刺工艺相似,但不用刺针,而是采用高压产生的多股微细水射流喷射纤网。水射流穿过纤网后,受托持网帘的反弹,再次穿插纤网,由此,纤网中纤维在不同方向高速水射流穿插的水力作用下,产生位移、穿插、缠结和抱合,从而使纤网得到加固。结构与性能水刺加固纤网利用高速水射流连续不断地冲击纤维,纤网中纤维在水力作用下相互缠结,因此水刺非织造材料纤网中纤维为柔性缠绕结构。相对而言,针刺加固纤网则为刚性缠绕结构。托网帘编织结构与纤网单位面积质量及密度的配合可得到各种外观结构效果。 水刺非织造材料的用途不同,对其性能要求也不同。纯棉水刺非织造材料与其它非织造材料的对比:<> 采用天然棉纤维。 <> 不过敏,残硫含量小于1.0mg%100g,符合FDA标准。 <> 各种方法消毒后均无异味。<> 透气好,吸水性强、速

度快。 <> 缝线不开裂、不起毛、手感柔软、悬垂性好。 <> 无静电。<> 能进行任何方式的灭菌。 <> 能自然降解,无需特殊处理,无毒无害。二、水刺工艺技术应用的拓展<> 不仅作为加固手段,而且作为叠层复合手段 <> 利用超细纤维 <> 与其它非织造工艺的结合 <> 传统纺织品的整理

第八篇、评标专家库

招标采购专家评委发言

试论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管理

2007-12-15 10:59

在招标活动中,建立评标专家库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使用管理,是规范招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评标工作,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必备措施,对于提升我国招标市场的诚信度和深人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推进作用。

一、建立评标专家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现实招标的实践证明,建立评标专家库势在必行,无可非议。 一是建立评标专家库是评标工作“外脑”的延伸。在开展评标时个人的精力才干毕竟是有限的,即使是一个单位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也是在一定范围之内。而在开展招标项目的编标和评标时,则需要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把关定向,自身的知识和力量先天不足,就要借助外力发功。特别是一些企业上了前所未有的陌生项目,更需要相关专家论证正确与否,自己头脑发热盲目上马则要栽大跟头。某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为开发的新项目招标采购氮气,这个招标代理机构在编标时从专家库调出好多相关专家“把脉”,专家们经过测算推理,均认为该招标人购买氮气不如采购制氮机划算,购买三年的氮气费用就能购买制氮量较大的制氮机,如果购买制氮机自己制氮,不但自用方便,而且剩余的氮气还可外卖增值。后来招标委托人听取了专家们的劝导,招标采购了制氮机,至今运营很好。从这个事例中不难看出,建立建全评标专家库相当重要。

二是公正评价招标项目的需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主开展编标和评标,往往难免以感情代替政策,以恩怨判断是非,就像人们常说的“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一样。如果把外面的“和尚”请来“念经”,情况会截然不同。他们不拘泥于“圈子”的束缚,没有“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断,会站在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评价某个项目的编标与评标,因而使得招标项目能够健康运行。

三是防腐败倡廉的必要举措。从专家库里抽取专家参与招标项目的编标与评标,虽然不可能等同请来相关监管部门人员亲临现场监标,但也是外来的一股清新之风,使招标人不能轻易搞猫腻,即使有这种想法也心生戒意,不敢堂而皇之的巧取豪夺。有人曾经这样比喻,抽取的评标专家是搞猫腻的“拌脚石”,是招标活动中防腐倡廉的“前卫”监督员。因此,不能小瞧评标专家在防腐倡廉中的微妙作用。

二、专家库的类型及模式

从目前国内已组织的各式各样的评标专家库看,大体可以做这样的区别和划分。从档次上看,可以分为高级库和普通库,即完全是正高级以上职称,高级人才聚集的专家库,现在国家商务部的中国国际招标网的评标专家库就属于高级库型的一种;从地域上看,可分为国内专家库和国际专家库;从行政系列上看,可分为国家级、地方级和本级;从行业系统上看,可分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有形建筑市场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国际评标专家库等。建立评标专家库尽管类型不一,模式各异,但从总体上必须要掌握下述五点:

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

就专业技术来讲,入库的专家应该是行业专业技术的出类拔萃之辈,将这些精英会集起来以助招标时编标评标之用,那会发出珠壁相连的辉映之光。如果人库的评标专家在专业技术上是平庸之徒,使用起来就会吃力,必然损害评标专家的权威性。

要有综合性

一个评标专家库不能只有冶金或纺织专业行业方面的专家,最好是有方方面面的专家,这样不管操作什么招标项目,抽取评标专家信手拈来,应有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绝,那将是最佳库容。 要有个人入库标准及建立建全的个人档案

什么标准能进入专家库,在这个问题上国家七部委2001年7月5日发了一个第12号文件明确规定: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b.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c.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同时,相继建立建全评标专家个人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奖惩情况等档案,并将考核成绩随时归档,由专人保管记录以便管理。

要有先进操作性和储存保密性

评标专家库一般都应该储存电脑中,专人专职看管,抽取过程中只能看见编号和专业,不能看见姓名,对编号应周期性的随机打乱调整,这样做既方便快捷又能有效地防止泄密。

要与时俱进

组建评标专家库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因为随着时空变化,入库的专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衰老病死应该清除,受到惩处不能继用的也要涮掉,够格的新人要不断录人,伴随新专业应运而生的新型科技人才要不间断的输入库存。只有保持“吐故纳新”,才能使专家库长盛不衰。至于专家库的规模、储存方式和库存数量,目前仅国家发改委于2005年9月19日颁布的第36号令《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分别规定“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专家人数在800人以上”,“乙级在500人以上”。而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及国际招标、工程建设方面的专家库还没有具体规定标准。笔者依据近年与组建专家库打交道的经验而论,其它没有相应规定的评标专家库如何建立?最好遵循“守规守法、方便可用、数量适中”的原则为宜。

三、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

对专家库如何使用与管理?尽管各地作法不一,但从常规来看,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掌握抽取程序现行法规中对抽取和通知评标专家参与及评标报到时间等要求尚无统一的硬性规定。综合各方要素,是否可以这样操作?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要到有形建筑市场专业服务机构去抽取专家,因为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没有利益关系,且涉及此项工作的人员较少,易于控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抽取专家的保密性。国际招标抽取专家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操

作。到其它专家库抽取专家则要注意做好抽取记录,并按抽取顺序依次通知评标专家,待专家确认可以参评后,再具体告知评标地点,但不须告知具体评标项目名称及内容。对因故不能参评的注明原因再依次抽取备用专家,整个通知最好使用专用电话,全过程录音备案。尽量缩短通知评标专家与开标之间的时间间隔,防止通知后间隔时间过长导致泄密,出现评标专家受某些因素影响出现评标不公等不良情况发生的几率。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最好用手机短信同评标专家议定是否参加评标,从而彻底杜绝通知过程中的泄漏现象。

2、适当进行法规培训

一般库存评标专家因为忙于业务活动,很难全面掌握国家关于招标投标方面及本地相继颁布的法律法规。这就需要评标专家库所有人适当组织库存评标专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促使他们在编标评标过程中不但在专业技术方面释放聪明才智,而且在法律法规方面很有素养,做到令行禁止。

3、积极实行动态管理

对评标专家库实行静止管理已是陈规旧习,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必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专家参加的评标活动,要有考核纪录。同时对他们的违规行为要有对应的罚则,对初犯违纪较轻的要进行戒免谈话,较重的而又屡教不改的则要掏汰出局。

4、必须监管到位尽责

在抽取评标专家及专家到场评标时,各相关监管部门应指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