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

时间:2021-10-27 13:19:50 节日作文

篇一:《新疆高温补贴标准2015》

新疆高温补贴标准2015

2015年小暑即将到来,之后便迎来三伏天,这将意味一年中最热季节到来。全国高温模式开启,晴热高温天气将成为主角。新疆气温也将步步攀升,6月25日新疆29个地方出现35℃以上高温。“高温补贴”也成了热门话题。在高温天气中,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身体负担消耗严重,可能会中暑甚至达到威胁生命的地步。因此,在酷暑中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员工,予以发放高温补贴。高温天气中劳动的你,应该享有高温补贴。

新疆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新疆2015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8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新疆高温补贴标准2015:

新疆政府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5新疆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新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因高温补贴引发纠纷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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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有以下条件:

1.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2.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安排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补贴。

对于2015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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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其标准》

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及其标准

夏季快要到了,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可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由于每个省市对高温补贴标准的规定不同,因此不同地区的劳动者获得高温补贴的数额也是不同的。下面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一小长假过后,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一些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2016年夏季,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

全国各地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

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

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篇三:《2015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及标准》

2015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及标准

随着2015年炎热夏季的到来,高温补贴又成了职业人士讨论的热门话题。那用人单位该不该给员工发高温补贴呢,该怎样发呢?国家对高温补贴费又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气温40℃停露天作业:

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日 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 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 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对于温度上下限,办法明确,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孕妇高温禁露天作业:

办法还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此外,在高温或有强烈热辐射等条件下作业的劳动者权益也被重点考量。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超35℃室外作业享高温津贴:

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工伤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各地区高温补贴标准:

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

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高温补贴发放条件:露天35℃、室内33℃:

重 庆最严格比各地高2℃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14个省份中,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只有火炉 城市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最低温度为37℃。14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每年的发放时间为 6月至8月,这种方式有8个省份采用。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高温津贴·金额高温津贴金额苏浙湘领头京鲁等居第三档在执行月补的省份中,津贴金额可 分4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高温作业人员每月津贴160元。在8个省份中,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并列第五,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 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 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 元 /日。如果按照每月21个工作日计算,这也是14个省份中最低的标准,有评论指出,在城市里,2元钱也就能买一块雪糕。

上述内容就是我国法律法规对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从高温的气温到高温的补贴标准都有相应的介绍,大家可以适当进行参考。

篇四:《新疆统一企业高温津贴标准》

新疆统一企业高温津贴标准

气温35度以上用人单位支付

工人每天领6至12元高温费

都市报讯 伴随着仲夏的到来,高温天气也相继光顾我区各地。在炎炎烈日下,为不影响工程进度,不少劳动者依旧需要挥汗如雨地劳作。针对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我区为他们准备一份“清凉的礼物”——高温津贴。

6月22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高温津贴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区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气温以自治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露天工作可领取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12元。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

按照规定,我区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即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在高温天气期间,为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除发放高温津贴外,还应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将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该通知下发之前,我区一直没有统一的高温劳动津贴标准,最早一些国企曾有内部自行制订的标准。比如:一些企业发放一些绿豆、砂糖等解暑物品,也有一些单位象征性地发放高温补贴。因为高温补贴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各企业执行情况也参差不齐,尤其私营企业的发放情况不太好。

篇五:《2014年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4年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附注2014无锡高温费发放标准

随着无锡最高温度达到36.6℃后,无锡地区的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2014无锡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按4个月发放。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去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篇六:《2015高温补贴各地最新标准公布》

2015高温补贴各地标准

2015高温补贴各地标准已经出台,高温补贴是一项福利性的政策,是为广大职工在炎炎夏季顶着高温条件下为我国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海动的补贴,2015年高温天气已逼近,很多城市气温都超过了35℃,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生产劳动,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下面是2015高温补贴的各地标准。

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陕西

每天10元。

篇七:《2014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4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近日,高温天气席卷中国近半省份,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今年刚刚对标准进行了上调,但也有很多地方的标准数年未涨。

图为:各地2014高温补贴标准表 >>点击查看各地详情

近日,高温天气席卷中国近半省份,高温补贴的话题也引发大家热议。据会计网小编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今年刚刚对标准进行了上调,但也有很多地方的标准数年未涨。

27省份明确高温补贴标准

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截至目前,除河北、黑龙江、青海、西藏这四个地区外,其余27个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发放金额和发放时长不尽相同。

在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山西和江西的标准最高,为每月240元。在按天发放的地区中,天津标准最高,为每天24元。而从发放时长来看,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为4-10月整整7个月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调整了高温补贴标准。其中,北京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的补贴最低标准上涨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涨60元和30元;天津由去年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每人每天24元。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宁夏则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的高温补贴分别由每人每天7元和5元提高到12元和8元,并将发放时间由7月至9月共计3个月,调整至6月至9月共计4个月。

多地标准数年未涨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河北、黑龙江、青海、西藏这四个地区仍未明确制定高温补贴标准,而在已有标准的省份中,多个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7年前的标准。 其中,广东目前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未有调整;山东目前执行的是2006年的标准;湖南目前执行的是2005年的标准;甘肃目前执行的仍是1997年《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的标准,高温作业工人的补贴仅为45元/月。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由于各地区的差异,全国难以设定统一的高温补贴标准,现在有些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确实比较低,建议在由各地设立标准时,国家能给出指导性的最低线。

专家还建议,地方政府应该对高温补贴问题引起重视和改进,尚未明确标准的地区应该及时出台,而已有高温补贴的地区也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已经明确高温补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实行动态调整。

篇八:《高温费发放标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

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政发〔2008〕17号){新疆高温费发放标准}.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同步提高,做好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制度。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年、月、日、小时平均工资及增幅,并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全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