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时间:2021-10-27 04:47:38 节日作文

篇一:《中国拐卖儿童的现状》

中国拐卖儿童的现状

1.关于中国儿童拐卖的权威完整数据缺乏,中国官方的说法是每年一万人左右,但是有第三方机构的估计则有7万人之多。公安部在搭建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但数据并未公开。 震惊全国的拐卖儿童案例:

2.被拐卖的小孩,主要流出地为云南、广西、河南,主要流入地为福建、广东、山东、河南。被拐卖的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拐卖男童的目的,一般是以非法领养为目的。拐卖女童则是以性剥削目的为主。

3.拐卖儿童的主要拐卖方式有四种,其中诈骗和欺骗最多占37%,其他的拐卖方式分别是绑架、滥用权力或利用弱势、使用暴力。

4.被解救的儿童仅有不到十分之一能够回到自己亲生父母身边。

5.据中国最大的寻子网站“宝贝回家”统计,从2007年成立至2013年5月,该网站共收到全国寻子登记5000多条,其中90%是因为监管缺失导致孩子被拐走,一半被拐家庭属于农民工家庭。

2009年4月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公安部相继推出了拐卖儿童案件“一长三包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DNA采血比对机制等举措,同时加强国际反拐合作,全面加大打击拐卖犯罪的力度,拐卖犯罪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从2000年至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5507起,由于拐卖人口案件往往涉及多名受害者,因此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实际人数估计要远高于这个数字。

在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公安部开展的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3500起,解救了16517名妇女儿童,遣返了1228名境外被拐卖妇女儿童。

自2009年4月9 日,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成绩斐然,共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超过3.65万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9092个,解救被拐妇女儿童逾8万人。

外国人对中国打拐儿童的关注:

“知晓一个社会的灵魂,就看这个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除此以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作为中国社会的观察者,美国人葛亚雷(Charlie Custer)将纳尔逊·曼德拉的话作为其纪录片《躯壳》(Living with Dead Hearts)的题记。这部近期在西方引起轰动的纪录片关注的是中国的拐卖儿童问题。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人口拐卖问题就已在中国凸现,而且大部分被拐卖的都是儿童。不过,对受害者的数量估计却显示出巨大的差异。国内官方的数据显示,每年大约有1万名儿童被拐卖;但美国国务院却认为这一数据在2万左右;一些独立机构统计的数据更高,认为每年中国被拐卖儿童的人数近7万,这一数据相较于美国国内每年被拐儿童在100-200人则显得相当骇人。

中国官方打击拐卖儿童的现状:

2014年8月5日全国反拐打拐培训班在大连举办

本次培训班的中心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强化反拐打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打拐经验交流、专家授课、志愿者座谈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反拐打拐工作措施成效,分析研究当前拐卖犯罪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讨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继续深化反拐打拐工作新措施。

在开班仪式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还对通过摸排采血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帮助群众查找到被拐多年儿童的有功民警进行了奖励。据了解,通过DNA信息比对,已经有3400余名多年前被拐儿童与亲生父母团

聚。 打拐在中国,已经进入了2.0时代。

全民打拐 微博、微信齐参与;三秦回家网、宝贝回家网、打拐网等专门网站以及各个门户网站推出的寻亲频道也致力于打拐。尽管网络上打拐很热乎,但起到主要作用的仍是公安机关。与民间力量相比,公安部门更为专业。因此打击拐卖儿童是以公安部门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现状。

篇二:《公安部公安部:“每年20万儿童失踪”报道严重失实》

公安部:“每年20万儿童失踪”报道严重失实

2013-06-04 09:02:52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有12589人参与

分享到

..

网言网语

“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专家称,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

网闻寻真

6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专家称,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

这一说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一时间,内容涉及“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的帖子、评论充斥网络。“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这一说法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今日电话联系了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以辨真伪。

陈士渠告诉记者,此前,他已通过其微博对“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一说进行辟谣。

记者查询陈士渠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发现陈士渠已就这一传言发布多条微博:“这些数字纯属谣传。目前儿童失踪被拐基本都发微博,会有网友立刻转发给我,看看我的微博,发案很少。媒体发布数字应先核实真伪”,“尤其是近年严打之下,发案很少”,“数字严重失实”。

陈士渠在回复一名网友的微博时还提到:“中国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万,按照媒体所称的统计数据每年20万,那就占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随便挑几个小学问问,他们学校有多少

人被拐了,都知道这数字严重失实。”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篇三:《郭晓润:震惊——我国每年约20万儿童失踪》

震惊——我国每年约20万儿童失踪

近日看到报道说: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 对这个数字我感到很震惊,这就意味这每年要新增20万 个因孩子失踪而承受巨大痛苦的家庭,还有失踪孩子的的家族。更重要的是让还没有失踪儿童的家庭人人自危,深怕自己的孩子从自己的家庭中失踪。

这个问题应引起社会大众广泛的重视。很多成年人都愿意回忆自己小时候可以每天不用大人的看管,跑遍自己所居住的地方的每一户人家,但现在说什么也不敢让孩子自己一个人跑出去了。

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呼吁政府大力参与到寻扎失踪儿童的这个行动当中,失踪儿童的家庭也应该更积极的寻求政府机关的帮助,不要怕给政府机关找麻烦,更不要怕看政府机关的冷脸子,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政府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

失踪儿童的流向是可以通过审问人贩子得到的,因此失踪儿童的家长还可以通过已经被抓获的人贩子这个渠道获得相关的信息的,然后在源头做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发生。现在失踪儿童家长做的很多努力只能是在消耗能量,安慰自己,效率极低。政府是有责任更有能力做些事情,提高寻找失踪儿童的效率的。

有一个可怕的现实就是有一些失踪儿童是被卖到乞丐那里的,所以对现在在大街上、地铁里乞讨的所有乞丐的管理就是杜绝这个社会问题的一个必要手段,而这个行为只能是政府来做。

这里要再次强调的是:失踪儿童这个社会问题这不仅仅是失踪儿童和失踪儿童家庭的事情,它还影响到有孩子的家庭对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担心和恐惧,导致家长们再忙再辛苦都要接送孩子上下学,现在城市的交通拥堵也与此有关系。也导致家长要时刻看护放学后和假期在室外玩的孩子,让孩子从小成长在大人的极度保护之下长大。因为行动不得自由,这样长大的孩子内心充满了对大人控制其行为的压抑和愤怒,和父母长辈的关系就变得剑拔弩张,带着这种情绪长大的孩子,必然要把对家人的情绪投射到工作、生活中,无法有人和谐相处。也有很多的孩子会因此对外界产生很大的恐惧感,对看护人产生极大的依赖心,不敢冒任何风险,恐惧强势的人,做什么都要看他人的脸色行事,这样的孩子怎么能成为民族的栋梁之才!

这些人贩子是在威胁我们的未来、威胁我们的民族!!!

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国人,都有责任为改变这个恶劣的社会而尽自己的一份力!!!

篇四:《到2012年为止中国学龄前儿童的人数是1.8亿》

目前儿童人口具体人数数据来源

1、到2012年为止中国学龄前儿童的人数是多少:超过1亿的0~6岁学龄前人口,

中国的幼儿教育服务有着世界上最庞大的学龄前人口,中国拥有超过1亿的0~6岁学龄前人口,占世界同龄人口的五分之一。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7年《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公布的数字,2004年全球幼儿教育毛入园率为37%,其中有四分之三的国家达到了75%以上,而中国仅为40.75%,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虽然2003年教育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到2007年全国3-6岁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5~6岁达到80%;大中城市普及3~6岁幼儿教育;但是,基于中国庞大的学龄前人口基数,即使能够实现这一计划,徘徊在幼儿园大门之外不能接受幼儿教育的适龄儿童人数仍然十分巨大,先圣孔子“有教无类”的理想还远远未能实现。

2中国目前0-6岁幼儿约有1.8亿

中国目前0-6岁幼儿约有1.8亿;仅我国城市0—6岁儿童就有近4000万名。每年新出生人口约2000万,其中城市人口就有600多万。庞大的基数、稳定的增长与更新,奠定了幼教市场坚实的客户基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中积淀下来“望子成龙”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给幼教市场提供了强劲动力。联合国文教组织宣称,教育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儿童早期教育代表朝阳教育产业的发展方向。据***新数据,中国网民人数已达2.2亿,成为世界上网民***

多的国家。

3;仅我国城市0—6岁儿童就有近4000万名。{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4中国大陆0-3岁的婴幼儿共计7000万,其中城市0-3岁的婴幼儿数量为

1090万。

5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表明,我国城市家庭教育占家庭消费的65.5%,有56.5%的家长把孩子教育投资列在首位。央行50城市最新调查:20.2%的居民储蓄动机是“攒教育费”,稳居居民储蓄动机的首位。{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6家庭教育支出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检测中心2006年调查显示,我国家庭消费比重已从99年的52%上升到2006年的70.5%,有84.3%的家长把孩子教育投资放在第一位,2006年城市家庭教育调查显示每个家庭每年为孩子的教育投资平均超过了3000元

7摇篮网的问卷显示:儿童早教年支出1000-3000元的占到40.5%,3000-5000元的占到14.71%,10000-15000元的占到12.44%。新浪调查问卷中,教育费用年支出1万元以上的家庭占21.6%,0~6岁婴童的花费占到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上。早教产品加盟这个项目潜力巨大!

篇五:《2015中国基础教育调查报告》

2015中国基础教育调查报告 前言

国家十三五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对于教育的长期规划,我们需要有更长远视野,这其中基本数据,基本依据,就是我们基础教育的发展情况。近日,中国教育在线根据教育部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近数十年,尤其是近20年的数据,进行了梳理,整理,发布了《2015年基础教育发展调查报告》,希望从较长时间维度上,反映基础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情况,为教育的长远发展与规划,以及决策,提供一些参考,一些数据支撑。

《2015年基础教育发展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按不同教育阶段,即学前教育,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以及教育投入等进行了介绍。同时,针对重大的留守儿童问题,报告做了专门的关联分析。考虑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对等性,对于中等职业教育也进行了梳理分析。

根据报告可以清晰地看到,虽然人口出生率不断变化,但我国人口下降的大趋势不可逆转,虽然在2000年以后,我们迎来一个新的人口出生高峰,但是,近10余年,每年新生儿数量长期维持在1600万左右,比上一个高峰少了1000万,这也构成了我国基础教育与教育的基本供给构成。

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的各个阶段的招生人数与在校生数均呈下降趋势,近年基本探底,趋于稳定,虽有局部反弹,但并未形成根本性的逆转。这里面比较特殊的是学前教育,在国家的大力重视与支持下,学前教育经历了一个历史上最大快速的大发展时期,无论入园率与在校生数,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让人欣喜。

从1997年开始,小学招生人数从2500万减少至2014年1658万,小学教师数量在这一时期也同步减少。伴随小学招生数量下降,初中招生人数从

2001年也开始直线下滑。已经从最高峰时每年招生2263万人,下降至2014年的1448万人。与招生人数和在校生总量的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初中阶段教师数量保持了平稳,甚至略有增长。

伴随学生数量的增长,普通高中阶段教师数量近年来一直呈增长趋势,2014年教师数量达到166万人。与基础教育其他阶段相比,是唯一明显增长的一个群体。到2014年高中阶段师生比下降至14.4,但仍然明显高于初中的12.6。

数据显示,近年中职教育下滑明显,无论是招生数,还是在校生数量,远远低于普通高中,中职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招生人数比例连续5年下滑,已经由51.1%下滑至43.8%。在校生达到1802.9万人,这距离2015年预定目标值差距达20%。

因为生源的绝对减少,高等教育已经从大众化快速迈向普及化,近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明显加速增长,近3年增长了10.6个百分点,达到37.5%,远远高于前10年的增长速度。

资源均衡问题实际不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发展问题,与地方经济直接相关。2013年北京地区基础教育阶段生均经费平均28668万元,而河南仅为5458元、贵州为6872元,差距达到5倍左右。与此相关,2015年北京高招本科录取率约为71.8%,位居全国第一,远远超过河南44.4%,广东37.1%,贵州39%,而全国的本科平均的录取率则为38.9%。上海也同样,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

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国家的教育投入多数都投入在基础教育领域。培养一个初中生国家投入是9258元,但是一个大学生仅有15592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城镇化比例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父母进入城镇务工。随之而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数量越来越多。到2014年,全国义务

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94.73万人,占全国儿童数量比例9%。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075.42万人,占全国儿童数量比例14.5%。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中的瞩目问题,困难问题,亟待解决。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随迁子女在当地学校就读政策。北上广是典型的人口流入地,也最具代表性。报告显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非京籍学生占比43%,达到47.3万人,而高中阶段减少至11.4%。广州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地户籍学生比例达51.2%,高中阶段比例为27%;三地相比,显然广州或者说广东的政策明显更有利于孩子随父母就读,而不是留守。

第一章 基础教育各阶段发展情况

1.1 学生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1.1.1 新生婴儿数量呈稳步增长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949年以来,我国共经历四次人口增长高峰。分别是:第一次,1949~1957年;第二次,1962~1970年;第三次,1981~1990年。 受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从2000年以来,我国开始经历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

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来看,新生儿数量已经进入一个平稳增长期,长期徘徊在每年1600万左右,未来将进一步补充各阶段生源,但已不太可能超越以往历史高峰。

1.1.2 学前阶段入园人数持续增长

数据来源:教育部

受第四次人口高峰期的影响,同时伴随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与支持,学龄前儿童入园数量从2004年开始以平均每年4%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2014年在园儿童数量已经达到4051万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汇总数据,2010年我国女性平均生育年龄为28.18岁。这表明第三次人口高峰带来的生育高峰预计将延续至2018年左右,之后将开始下滑。

未来几年学龄前儿童入园人数将继续增长,学龄前儿童入园以及适龄儿童入学将面临更大压力。

数据来源:教育部

学龄前儿童在园人数从2003年开始一直呈现增长趋势,2003年仅为2004万人,到2014年增长至4051万人,十一年间增幅超过102%。

篇六:《中国的贫困儿童 概念与规模》

中国的贫困儿童:概念与规模

张时飞,唐钧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2月第11卷第4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北京100732)

摘要:严格说来,中国目前仍没有一个权威的有关贫困儿童数量的统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我国减贫战略的规划与制订。从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城乡贫困家庭的统计数据中,尽可能地将与儿 童有关的数据“剥离”出来,并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近年来所做的相关调查数据, 尝试建立一个可以大致说明中国贫困儿童现状的概念框架并将其数量化。

关键词:中国贫困儿童;概念;规模

一、贫困儿童的概念界定

在中国,与贫困儿童有关的概念包括两类,即基 础概念和与现行救助政策有关的操作性概念。

1.基础概念{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基础概念主要有两个: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 如有需要,本文也会把贫困儿童的概念延伸至低收 入家庭中的儿童。

⑶儿童

本文指称的“儿童”,采用的是《联合国儿童权利 公约》中有关儿童的定义,即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 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 施行)中规定的“未成年人”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 年龄界定相同。如无特别说明,下文中的“儿童”和 “未成年人”指的是同一群体。

(2)贫困家庭儿童

本文把贫困家庭儿童简称“贫困儿童”。由于贫 困标准有绝对与相对之分,特别是我国城乡、地区之 间贫困状况和实践标准仍存在较大的差异,要认定 科学统一的贫困儿童概念实属不易。基于研究主题 和困境儿童的实际状况,本文把贫困儿童界定为其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所有儿童, 主要聚焦于下列三类群体,即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 童、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如此{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界定的主要 理由是:衡量儿童贫困的标准相对统一,一方面避免 了贫困儿童多样性特征给本文带来的困扰,另一方 面,上述数据无论是完整性还是可及性也较为理想。

(3)低收入家庭儿童

低收入家庭儿童是指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简称低收入儿童)。由于“低 收入家庭”尚无全国性标准,各地各部门执行的标 准也有很大差异,本文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尊重各地 各部门的现行标准,不刻意强求统一。从目前的情 况看,低收入户一般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150%之间的家庭。

2.与现行政策相关的操作性概念

讨论了贫困儿童的基础概念后,有必要将这些 概念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这就引出了一系列与现 行政策相关的操作性概念,这包括:低保家庭儿童、 孤儿、农村五保儿童、城市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 童、城市救助保护机构收容的流浪儿童和受艾滋病 影响的儿童(图1)

(1)低保家庭儿童

在本文中亦简称“低保儿童”,是 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农村特困户中未 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城镇 低保家庭中的儿童(以下简称“城镇低保儿童)和农 村低保家庭及农村特困户中的儿童(简称“农村低保 儿童”)。之所以把农村特困户中的儿童作为农村低 保儿童统计,是因为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仅是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种过渡形式,其覆盖人口大 部分将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⑵孤儿

根据民政部等15个部委2006年出台的《关于实 上无人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两 类群体: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包括集中或散居 的孤儿、弃婴;二是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包括 暂时查找不到家庭或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儿童,因父 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

(3)农村五保儿童

农村五保儿童特指已经或即将被农村五保供养 制度救助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本报告中亦 简称“农村五保儿童”。这包括两部分人:已经享受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未成年人和应该享受但仍未享 受五保供养待遇的未成年人。农村五保儿童是我国 农村孤儿中处境较为困难的群体。

(4)城市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

城市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系指由城市儿童 福利院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的儿童部集中收 养的孤儿或被家长遗弃的儿童(弃婴)。

(5)城市救助保护机构收容的流浪儿童

城市救助保护机构收容的流浪儿童系指由城市 救助保护机构收容,未满18周岁,脱离监护人有效 监护,无力自行返家或者不愿返家,在外游荡、乞讨、 捡拾的未成年人。

(6)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

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指的是受艾滋病打击的儿 童。主要包括4种类型:一是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 二是艾滋病致孤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因患艾滋病死 亡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三是艾滋病导致的单亲 家庭未成年人子女,是指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死亡的 单亲家庭中的儿童;四是艾滋病感染者家庭中的儿 童,是指父母双亲都还健在,但其中一方或双方感染 艾滋病毒家庭中的儿童。

上述概念在数量上的逻辑关系大体是: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规模最大,低保(家庭)儿童外 延次之,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低保(家庭) 儿童与孤儿、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的重叠部分会日益 扩大。农村五保儿童、城市养护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 和流浪儿童属于孤儿群体中境遇较好者。受艾滋病 影响的儿童是贫困儿童中处境最困难的群体。

二、贫困儿童的分类统计

在对贫困儿童及与之相关的概念作出较为明确 的界定以后,接下来的任务就要估算各种类型贫困 儿童的规模或数量。实际上,这在当今中国还是一 件不容易做但又必须要做的事。

在中国权威的、正式的统计资料中,并没有一个 关于完整的贫困儿童统计数据,甚至学者的估计数 也难得一见。因此,以下列出{中国每年丢失儿童数量}.

的分类统计数字,主要 是利用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或者是根据学界 的调查数据加以推算得出的。

1.城镇低保儿童

目前,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现行统计指标体系的 局限,城镇低保儿童的规模和结构,并无确切数据, 只能通过典型调查资料推算。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 保障司汇总的6个省份(东、中、西部各两个)资料, 截至2007年6月,江苏、安徽、青海等六省份城镇低 保对象共计4 139204人,占调查省份非农业人口的 4. 85%。其中:学龄前儿童139 844人,占调查省份城 镇低保人口的3 .37%;在校学生771 602人,占调查省 份城镇低保人口的18.64%。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 合计人数为911 446人,占调查省份城镇低保人口

22. 02%,占调查省份非农业人口的1.06%(表1)1。

表1六省区城镇低保儿童的规模与结构

若以此不太严谨的方式推算全国的数据,至 2007年6月底,全国22355 487名城镇低保对象中, 低保儿童约为4929385人。其中:在校学生4 176005 人,学龄前儿童753380人。换言之,目前,全国约有 492 9万城镇低保儿童,其中学龄前儿童占75.3万 人,在校学生417. 6万人,合计约占全国非农业人口1%左右。

1 数据由国家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城市处提供。

2. 农村低保儿童

相比城镇低保儿童, 农村低保儿童有较为正式的数据, 可以从现行农村低保统计指标体系中的 未成年人子项目中得到。根据民政部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 截至2007 年6 月, 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20 677 105 人, 其中未成年人1 338 308 人, 占农村低保人口的6147%; 农村特困救济对象4741984 人,其中未成年人470 735 人, 占农村特困救济人口的9.92%。两项制度覆盖人数共计25 419 089 人, 其中未成年人1809 043 人, 占农村低保和特困救济人口的7.11%, 占全国乡村人口的0.24% 2 。分省份数据如表2。换言之, 目前全国农村低保儿童约为18019 万人, 占全国乡村人口的0.24%。

3. 孤儿

根据民政部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摸底调查结果, 截至2005 年4 月, 全国孤儿总数为5713 万人, 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4.43。其中:城市户口的孤儿78 614 人, 占孤儿总数的1318% ; 农村户口的孤儿494757 人, 占孤儿总数的86’2% 。从地区分布看, 西部地区的西藏、青海两省( 自治区) ,孤儿率高达万分之十三以上。而经济环境相对比较好的地区, 孤儿率则比较低。例如北京、天津、上海三市, 孤儿率只有万分之一( 表3) [ 1] 。

2 数据来自http: / / cws.mca. gov. cn/ art icle/ t jsj / sjsj/ attach/ f ensheng0706. html.

篇七:《失踪儿童就是和谐中国的真相》

失踪儿童就是和谐中国的真相

作者:陈是 2011-02-13

有关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二十多万儿童失踪!了解中国式和谐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数字也一定会被和谐过。至于是怎样和谐的,和谐了多少,打了几折,大概就只有这幕和谐大戏的大小导演们才能够做到心知肚明了吧。

我无法想象这些导演们面对着这样的数字还能够激情满满地、而不是惴惴不安地,笑容可掬地、而不是泪眼盈盈地继续编制着只能用来安慰他们自己诡异忐忑之心的遮羞布;还能够煞有介事地、而不是良心发现地来调制旨在给全民“健脑”的而实际上很多人都有了、且越来越多的人也即将有了抗体的兴奋剂。

不妨,就我们以往的经验来参照,再来做个较为乐观的估计,这个数字是打了对折的,即每年有四十万左右的儿童离奇失踪。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每年有八十万左右的父母们,有一百六十万左右的爷爷奶奶们坐立不安、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生不如死!做过父母的,当然,我是说做过“人”的父母的人们都应该不难想见,父母宁愿自己去死一万次也会保全孩子,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又是比死亡更锥心一万倍的痛!奇怪的是,自称为人民的父母官的大小官僚们,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你们有过哪怕一丝一毫的痛,甚至哪怕只是不适,而是马照跑,舞照跳,奶照包,钱照贪,房照拆,人照死,孩照丢,和照谐。

我油然想起了在央视的舞台上痛哭流涕的李刚。如果你能够忘掉他百姓“父母”的身份,忘掉“我爸是李刚”等等这些不和谐的喧嚣,你一定会觉得这是一个多么爱子如命的父母。可是可笑的是,他偏偏不仅仅是那个用最嚣张、最

卑劣的方式撞死了人的儿子的爸爸。如果,他的儿子不是撞死了人,而是也被人贩子们给弄丢了,情况又会如何?我想他将不仅仅只是在央视哭两声那么简单了吧,还更要调动他能够调动的一切公权力,动用他能够动用的所有的人财物力,不惜一切代价,撒下天罗地网,挖地三尺去寻找。这是一定的,这也正是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的弦外却更靠谱之音!

然而,当丢失的是别人的,确切的说是子民的孩子时情形却有了天壤云泥之不同。但是,不同也只不过是不同,重要的是和谐还仍然是和谐。尽管宪法上赫然写着人人平等,尽管我们可以集中力量办三峡、高铁、磁悬浮、南水北调这样的大事,而每年徒增的数百万个骨肉相离、活着比死去更加煎熬的苦难生灵却也大概只是莞尔小事罢了。

这就是和谐中国的最本真的真相!

这样的真相彻彻底底地剥离了戴在胸前,挂在墙角,镶在警卫守卫的影壁上,刻在准备不朽的石头里的那感人至深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御体大字后面猩红的油漆,露出了其朽如烂泥的本质;这样的真相让你看到了这几个字两侧尽管被忘掉却赫然到刺眼的双引号。

不要再抱什么幻想了吧,真相就是真相。

当社会主义的红色以及别的什么颜色的资本家们给定了你糊口用的工资后,你需要的就不应是抱怨,更不该是罢工,而只是感恩;当铲车推土机们看中并瞄准了你的房子时,你需要的就不是不满,也不是讨价还价,更不是为和谐稳定抹黑的自焚,而是积极地响应,主动地配合,因为你要知道这其实是在“做大事”;当有什么不平,有什么冤屈,你都要进行自我消化,自我想开,而不是去搞什么上访,因为一不小心就要闹出什么碾断头颅诸如此类的交通事故发生,闹到全民侦探,倾国解释,巨资浪费… …

这个世界注定要有些事情让你穷尽了想象也匪夷所思。君不见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几乎已经成为了公理?同样是偷盗,有人能够做到万古流芳、名垂青史,有人即使臭也能够做到遗臭万年、永世留名,而有些人却只配默默无闻地蜷缩在笼子里数日出,只配享用过去五分钱、而现在不知道多少钱的弹丸。皆是“同行”,命运竟如此戏剧化的不同。造化弄人至此,真让你叹为观止,但然后就是慢慢习以为常,继而终于升格为公理,敦化为和谐。

人贩子也是人,他们也是在操持着一种养家糊口的营生啊!何况在和谐的背景下说不定还有生存之忧;而“父母们”是在操持着所有人的营生啊,难度就更其大了,众口难调也就在所难免了吧。于是,更聪明的办法是,我索性不调饭菜了,而改为调整、说服、教育、改变你的胃口,都改造成了标准化的社会主义的能理解、会感恩、懂和谐的胃口。这是一个更靠谱、更给力的办法。然而,这也断不是一个轻松的活,于是坑、蒙、拐、骗、劝、诱、威、吓等条文以外的办法纷纷亮相,忐忑以外居然能聊解燃眉之急。

还有什么好奇怪的,大家不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吗?手段可能有高下、有不同、有贵贱,但却也殊途同归,归之于和谐。

中国诚然有不断“走丢”的孩子,但不是也有充血的GDP吗?尽管前者是更中国的中国。

仅此安慰那些丢掉了父母,甚至也可能不慎丢掉了某些身体部位的孩子们!也仅以此表达我对于那些对于这一切见怪不怪、无比豁然、善于且敢于幸福的“父母”们最本真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