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26 22:00:46 节日作文

篇一:《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临时员工的管理,维护临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临时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合理用工、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同煤集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临时用工实行“公司宏观管理、用工单位具体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临时用工。公司各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临时员工的,网点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后工资科备案。

第二条 公司各网点招聘临时员工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岗位需求,按照“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由公司工资科负责。

第三条 临时员工的招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愿意为实业公司服务。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年龄控制在55周岁以下)。

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相应操作证书。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5、具有身份证。

第四条 公司各网点对连续使用超过三个月的临时员

工,必须与其本人签订劳动用工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工资科及临时工本人各一份)。一般技术岗位的临时用工可按年签订劳动用工协议。

第五条 临时员工的管理

临时用工计划管理由公司和各网点共同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由各网点负责。

1、加强临时员工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各公司和各网应经常组织临时员工学习政治、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学习生产技能,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形势教育,加强技能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临时员工的综合素质。未进行岗前培训的临时员工不能上岗。

2、临时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用工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或担保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公司聘用的临时员工应履行担保手续。被聘用的员工原则上应由公司在编正式职工为其担保。

4、临时工每月出勤不低于19天,工资的发放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任何个人不能挪用扣发工资,工资应如实发放到临时手中,如发现有挪用扣发临时工工资现象,经查证属实,给予责任人挪用扣发数目的十倍处罚。

5、各用工单位应为临时员工提供相应工种必要的劳动保护

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规定,同公司正式员工一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送工资科备案。

6、严禁招用童工和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杜绝有劣迹的社会人员进入我公司各网点。

7、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临时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临时员工的考核标准,可参照公司员工的要求进行,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临时员工,在符合管理岗位的条件下鼓励其参加本单位管理岗位的竞争。应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保持一定比例的人员流动,保持工作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应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的临时员工,不得重新聘用。

第六条 公司招聘使用的临时员工,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第七条 各网点负责人严禁擅自招聘临时工,如发现经查属实,该网点负责人就地免职。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试行,由工资科负责解释。

中央机厂实业公司

2011年8月10日

临时用工合同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规范临时用工,明确双方责、权、利,根据《*师范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聘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务关系的临时工,适用本办法。

3、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临时用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人力资源部指导、监督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

二、合同内容

1、合同期限: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2、工作内容:合同必须明确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岗位职责。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①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劳动卫生制度和劳动安全制度,为临时工提供必须的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②从事特种工作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③临时工每月工作一般为22天,超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④临时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劳务报酬:

①临时工工资不低于*市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

②行业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效益工资经考核后酬情发放。

5、双方责任:

①临时工根据合同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与合同无关的工作,若有违犯,所在部门有权作出处罚。

②临时工必须遵守总公司和所在部门的各项纪律,否则,根据规定作出处罚。

③公司向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

三、 合同解除及善后处理

1、在试用期内,双方皆可解除合同,而无须支付违约金。酬金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临时工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解除合同,但需征求临时工本人同意并支付一个月的酬金作为违约金: ① 经考核,证明无法适应工作岗位的;

② 经医生诊断无法继续工作的。

3、临时工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而无须支付违约金:

①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②因违法、犯罪受到制裁的。

4、临时工因公负伤,经鉴定无法在原岗位正常工作或致残、死亡,合同自行终止,公司承担临时工的医疗费用,并一次性发给残疾金或死亡家属抚恤金。

5、临时工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强迫劳动或遇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酬金时,可随时解除合同。

四、其它

1、合同有效期满后,如一方要求,征得对方同意后可续签,但一方须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2、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因执行合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3、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临时工本人保管,一份由所在部门保存。

本办法解释权属杭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

临时用工合同范本

篇二:《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山东首农西区生态农场有限公司

临时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 临时用工范围

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根据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需要,分为长期、中期、短期用工。

第三章 临时用工录用 5、录用程序

⑴ 各部门需使用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⑵ 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⑶ 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6、录用条件

⑴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 ⑵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7、聘用管理

⑴ 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为原则,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 临时用工管理

8、临时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实行临时工现场签单制度,每天由临时工本人在公司规定的表格上签字,由现场管理人员登记当天各临时工工作的起止时间,工程部管理人员或工程部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核实。临时用工登记表、考勤表、工作统计表、报酬统计表和报酬发放表均实行双签制度。

10、临时工实行按日计酬制度,不足一日的,按实际出勤小时数除以一日应出勤的小时数。

11、临时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由用工部门经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给予处理。

12、若非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在公司项目没有结束之前,临时工擅自离开项目,自离开项目之日起,公司不负担该临时工在路途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工部门要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13、在公司所有临时工一律穿戴劳保用品。 第五章 临时用工分类类型

1、长期临时用工——工作周期按年度计算——月结工资 2、中期临时用工——工作周期按季度计算——月结工资 3、临时用工——工作周期按临时天数计算——日结工资 第六章 临时用工费用报销程序:

1、用工部门管理人员汇总统计出勤工日,计算劳务报酬,编制劳务报酬统计表。

2、用工部门管理人员签署姓名及写明所做的具体工作(如有劳务协助方,应有劳务协作方的签字认可)。

3、用工部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的请示及审核工作。 4、审计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 5、财务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 6、总经审签。 7、会计出具凭证。

8、出纳办理现金或银行支付。

山东首农西区生态农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1

临 时 用 工 申 请 表{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附件2

临 时 工 登 记 表

篇三:《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 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章 招用程序

第五条 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 人事部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 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 临时工待遇

第十条 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 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六条 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第五章 临时工管理

第十七条 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十八条 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 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条 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第二十三条 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

附1: 临时用工管理流程图

附2: 解聘通知

解聘通知

篇四:《临时用工管理制度.DOC》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 临时用工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 临时用工录用

第五条 录用程序

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民工、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 录用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

3、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七条 聘用管理

1、 严格控制在生产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电气、机修、化验、计算机等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 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必须有1-2名具有本地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的人员出面担保。

3、 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2.1 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