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时间:2021-10-26 19:13:35 节日作文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暂行办法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一)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按岗聘用、评聘分开、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第一条 聘任基本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评聘分开、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实行聘任上岗的原则,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必须上岗到位,履行职责。

第二条 聘任的形式

(一)初聘与续聘

首次聘任为初聘。受聘人员任职满后,经考核合格,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继续予以聘任为续聘。续聘手续应在任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

(二)高职低聘与低职高聘

1.高职低聘是聘任的职务低于受聘人已具有的职务任职资格。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高职低聘:

(1)由于岗位职数限制,暂时无相应的岗位职务空缺;

(2)受聘人原聘任期限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者。

2.低职高聘是聘任的职务高于受聘人原有职务任职资格。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低职高聘:

(1)岗位职数有空余,暂时无相应职务的合格人选,工作确实急需又符合学院低职高聘规定的;

(2)受聘人属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或是务必挽留的紧缺优秀人才。

凡属低职高聘的,须报送学院领导审核。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三)缓聘:

缓聘:缓聘就是教职工具备相应职务资格,但因下述原因暂不予以聘任。

缓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正在国内外进修、工作的;

2、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病假满6个月后不能恢复工作的。

第三条 聘任范围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岗位根据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的需要,以学院编制数内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数为基数和在市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确定。我院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评审通过的专业技

术职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包括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图书馆系列、卫生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经济系类、编辑系列、研究系列、档案系列;

(一)专任教师岗位(含继续教育学院)聘任职称系类 专任教师聘任职称以高校教师系类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为主线,其他系列职称为辅线。通过招聘进入学院工作,首次聘任以招聘时通过审查并职称登记通过的职称。进入我院工作后,聘任高一级职称,必须是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专任教师评审高一级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不予聘任。聘任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后,鼓励专任教师评审非高校系列职称,作为双师型或双师素质教师的聘任条件。

(二)教辅技术岗位

1、图书馆岗位:聘任图书馆系列或工程系列职称

2、教育技术中心岗位:聘任高校系列系列职称或工程系列职称

3、实训中心岗位(含系部实训实验岗位):聘任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实验室系列、工程系列职称

(三)行政岗位聘任职称的系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行政人员原则上按岗位设臵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相关行政岗位的聘任。与专业技术相关的技术行政岗位如需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按下列设臵的行政技术岗位聘任相应的系列职称,没有设臵的岗位聘任高校研究系列职称。行政人员职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评分标准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二)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工科)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三)

附件八: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

系 管理科学系 班级 2011级营销3班 评定年度 2011-2012

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四)

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东莞市政府投资13.5亿元兴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依松湖,南望月山,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区位产业优势明显。

学院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全国一流现代化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以“瞄准市场、服务地方、强化技能、办出特色”为指导思想,秉承“崇德、笃行、精技、创新”的校训,依托东莞地方政策优势和产业环境,积极探索政校行企协同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校企合作,强化服务学生、企业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强化服务为目的,政校行企深度融合,抓质量工程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有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6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9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89059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23488.67万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2086.82万元,平均达1.26万元。拥有纸质图书67万册,电子图书5000GB。数字校园建设总投入5100多万,建成校园网万兆主干、千兆接入、百兆到桌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学院面向全国招聘优秀人才,学院现有教职工500多人(不含后勤集团员工),其中专任教师455人,校外兼职教师285人。有正高职称26人、博士46人,专业教师中有行业企业经历的占5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6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青年教师总数的90%以上。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等10系和公共教学部、思政部等教学单位。对接东莞5大支柱产业和4大特色产业,开设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印刷技术等25个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600余人,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9.48%。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的专业2个,省级重点培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教改项目6项。

学院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建有14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院以来,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截止2012年,学生在各类大赛中表现出色,共获得各种奖项150多个,其中国家级奖项10个。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大赛一等奖;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模具技能大赛二等奖;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竞赛二等奖;获全国商科院校财会技能大赛中个人和集体共5个奖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学院已与260多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实施订单式培养、共建培训机构、建立“校中厂”和设立校内奖教奖学金等形式拓展合作空间。开设“易事特电子班”、“易事特机械班”和“物流软件信息管理定向班”;引进东莞市松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院建设“校中厂”及研发中心;与沃尔玛公司共建广东首家校内大学生超市;与香港HSP高速模型公司共建大学生创业基地;成立“三正酒店管理学院”、“佳居乐培训学院”、“虎门培训学院”、“中海物流人才培训基地”;组建东莞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与东莞市台商协会洽谈,共办东莞台资企业人才培训学院。

学院坚持对外合作。先后与德国工商会、德国凯勒数控软件公司、德国斯宾纳精密机床制造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与德国凯勒数控软件有限公司共建的德国凯勒(东莞)数控技术培训中心已经投入使用,为东莞乃至珠三角地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新的平台。学院在建立东莞市台商协会人才培训学院、台湾永明联合培训学院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人员赴台湾考察

职业教育和举办东莞台湾职业技术教育合作交流会,学院与台企、台校达成多项共识,省教育厅初步确定学院为广东引进台湾职教资源的粤台师资培训基地。同时,还与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交流。

学院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加强校园生态环境建设、图书馆学习环境建设、团委举办科技文化节、科研处举办各种讲座、企业文化进校园等方式,使企业文化融入到学校文化育人过程中,同时还通过企业文化跟专业建设的融合,不断强化文化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学院以“五.四”、迎新及元旦等为契机,举办了多场大型文艺晚会;成立了创业者协会、飞扬音乐社、书法与绘画社等45个学生社团,开展了积极向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了以人为本、自由开放的育人氛围。“学者视野——百科文化讲坛”、每年12月的主题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已成为广受欢迎的校园文化品牌。广州亚运会期间,学院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亚运,他们出色的表现为学院赢得了多项荣誉。

二、答考生问

1.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2012年起,我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统称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由招生学院自主组织命题、考试、评卷、技能考试,选拔录取。

2.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身份有何异同?

答: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文凭、管理等方面与全国高考录取的考生身份完全相同,属国家任务生。

学费:5500元每年每生;住宿费:1400元每年每生。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

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技能证书要求见下表:

1. 3月21日-3月25日前进行预报名,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往届毕业生自行)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按要求将此表填写完整和电子照片发到指定的邮箱zhangxf@dgpt.edu.cn

2.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 3月31日前进行确认报名。往届毕业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确认报名。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职学校组织报名并向我院提交“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和下列纸质报名材料: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张贴照片;

②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④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相片相同);

⑤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⑥往届生才需要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中职学校打印《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盖章和学生报名材料一起交学院招生办公室;报考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4. 3月底前,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校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中职学校和考生按照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组织缴纳考试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等待学院寄发《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5.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和技能考试费用)原则上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中职学校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校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职学校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户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01001591910000844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769-23306889。

7. 体检: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高校职院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安排:自主招生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考试大纲及命题由我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制订。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实操的形式。考试地点设在本校内,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至5月10日,其中笔试时间为4月19日,技能测试时间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试室及考试时间安排

详见《准考证》。

八、录取原则

1.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自主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资格符合资料齐全方可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2.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的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三科考试累计总分(包括附加分)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3. 考生加分条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获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省级优秀奖及市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五)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社团成立

指导老师意见表

备注:指导老师须为我校注册的正式教师,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退休教师不得担任。指导老师必须固定且不得由顾问兼任。聘请老师作为社团的指导老师须经老师本人同意。本表一式两份:1、社团联合会存档;2、学生社团留存。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六)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科学系

《社交礼仪》实训报告

学 号: 姓 名: 班 级: 指导教师: 日 期:

个人学习礼仪心得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