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

时间:2021-10-26 18:59:30 节日作文

第一篇 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2017幼儿园教师岗位承诺书》

幼儿园教师岗位承诺书

幼儿教师承诺书是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必须要做的承诺,只有说道做到,这样才能够让学生们在学校安心的学习,让家长和学校放心,让社会对我们放心,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一下这些承诺书。

新年新气象,新的学期,新的风貌,为了提高自身的修养素质和动作能力,也为了严格要求自己,在此我承诺一下几点。

1.按时完成本园领导的安排及其它安排,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2.认真备好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尤其是教具及游戏)

3.了解每个幼儿的情况(尤其新生),抓好幼儿的生活常规,以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自理能力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4.时刻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认真做好及配合好保育工作。

5.经过家访电访方式,多与家长沟通,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共同教育幼儿。

6.不管任何时刻,全面关注幼儿,个别幼儿个别教育,让孩子都在同一条线上,师生同心,其力断金,为幼儿打造更加快乐健康地乐园.

幼儿教师承诺书是教师对学生的承诺,是一名教师的职责,对学生负责是每个老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要大家认真的学习就一定能够做一名好的教师。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意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良好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式,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家长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10条,请幼儿园、幼儿、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幼儿园教师师德承诺书

幼儿教师是人生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是第一开智者,是教幼儿如何做人的先行者,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我园工作人员的师德水准,我们全体教工向社会、家长、幼儿##郑重承诺

1、对孩子的生活护理做到:

(1)及时为大小便在身的幼儿擦洗干净后更换清洁的服装,换下的衣物洗净后,再让家长带回。

(2)保持幼儿在园内的仪表整洁和健康,保持不外露肚皮,不披头散发,不反穿服装和鞋子,不散落鞋带,不满脸污垢。

(3)每天让幼儿仪容整洁地离园。

2、关爱每一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个性。不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的活动权利。

3、尊重每一位家长,热情礼貌地接待,不指责训斥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婉言谢绝家长的礼物和宴请,与家长保持正常的关系;保持家园联系,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幼儿家访一次。

4、认真晨检,热情亲切了解询问幼儿身体状况,仔细做好药品接受、保管和服药工作,不漏服、不错服。坚持为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烧好病号菜。

5、按规定做好幼儿的各项体检工作,及时向家长公布结果,建立个案,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定期通过宣传栏向家长宣传有关儿童保健卫生知识。

6、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生活、活动需要,及时提供物质上的保证;对园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定期做好保养和维修工作,保障幼儿在安全、舒适、愉快的环境中身心健康成长。

7、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歧视幼儿,不说伤害他人自尊和心灵的话。每天面带微笑,亲切和气地对待每一位幼儿和家长。

8、自觉遵守园内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做好课前准备,组织好每一次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

9、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家长利益的事;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

10、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和法纪的事;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安于现状,积极进取。

11、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落实,有目的的开展各项家长活动; 坚持每月两次的园长接待日工作,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家长对幼儿园管理、保教、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

12、为家长缴款付费提供方便, 热情回答家长提问,耐心宣传财务政策,做好各类收费的解释工作;按时公布伙食、代办费等经费的使用情况。

以上承诺请广大家长、社区代表、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幼儿园教师工作承诺书

1、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教师与孩子进园请说普通话。2、严格考勤,不迟到早退,按时进行一日活动。2、关爱每一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个性。不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的活动权利。3、尊重每一位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婉言谢绝家长的礼物和宴请,与家长保持良好的关系。4、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做好课前准备,组织好每一次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5、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和家长利益的事。6、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穿奇装异服。7、认真晨检,了解幼儿身体状况,仔细做好药品接收、保管和服药工作,不漏服、不错服。8、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9、值班教师做好值班工作,对早到晚接的幼儿要耐心照顾。10、教师对孩子的生活护理要做到:(1)及时为大小便在身的幼儿擦洗干净后更换清洁的服装,换下的衣物洗净后,再让家长带回。(2)保持幼儿在园内的仪表整洁和卫生,保持不外露肚皮,不披头散发,不反穿服装和鞋子,不散落鞋带,不满脸污垢。(3)每天让幼儿仪表整洁地离园。.

幼儿园老师承诺书

近期在各大网站流传着虐童事件的新闻报道,我们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当看到那惨不忍睹的一幕时,都感到义愤填膺。作为希望之星幼儿园的老师,办襄阳最好的高端连锁幼儿园是我们的宗旨,在此,我们向所有的幼儿和家长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老师公约;

二、粗俗粗野的行为不能有;

三、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不歧视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

四、尊重孩子个性发展,保护孩子心理、身体健康,不大声喝斥孩子,不对孩子动手,不体罚或变向体罚孩子,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孩子参与活动的权利。

五、爱护同事,及时监督和制止他人的不当行为。

孩子是您的,也是我们的。我们钱塘分园的全体教职员工,将秉承:真心爱每一位孩子,真诚待每一位家长,学习永无止境,服务永无止境的工作标准。让孩子的童年,在希望之星的乐园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

第二篇 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2017幼儿园家长安全承诺书》

幼儿园家长安全承诺书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及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入园。

(二)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不得触摸,应及时报告老师、

幼儿园派人修理。

(五)幼儿户外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园,严格遵守刷卡、请销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及出走,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

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二)上下学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驾(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以及校车驾驶员被更换时,要拒绝让孩子乘,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

(四)严禁携带火种入校,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并自觉加入到“珍爱森林、

保护家园”行动中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项,学生和家长共同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

幼儿园(盖章) (承诺人)幼儿姓名:

所在班级:小班 负责人签字:

家长签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

幼儿家长上下学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交通安全,作为幼儿家长,我一定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诺,并严格遵守落实:

1、切实肩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园、离园。一定与老师当面交接孩子,认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园以人换卡,离园以卡换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或长时间委托别人代接幼儿时,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或签订代接代送委托协议书。

2、坚决不使用或租用超员超载车、无合法驾驶及车辆手续、无营运资质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园、离园。

3、教育引导家庭每个接送孩子的成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幼儿园的各项要求。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幼儿。

4、通过言传身教等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坚决不乘坐超员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在马路边、车辆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学途中不嬉戏打闹;靠右行走,不突然横穿马路;过马路时注意交通信号标志,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学会避让。

5、不捎带其他幼儿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儿,不一车接多个孩子(两个以上),排除安全隐患及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

6、接送幼儿时,为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觉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划定的红线以外,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7、保证自家孩子所乘车辆性能完好。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确保车辆安全。

8、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特殊天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幼儿园,按规定的线路走(大二、大三、中四离园时出西楼门),避免拥挤伤害到孩子。

9、若发现本园有一车接多个孩子(两个以上)的车辆或其他违规接送幼儿车辆,积极向幼儿园举报。幼儿园举报电话:1896358****

承诺人(班小朋友的监护人)签字:

2017年12月11日

中心小学幼儿园对家长承诺书

尊敬的幼儿家长:

你们好!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我们和家长一样视孩子为宝贝,为了孩子们能够平安、健康的成长。幼儿园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精诚服务于家长”的办园宗旨和“办特色,出精品”的办园目标,以提高幼儿保教质量为中心,注重幼儿素质培养及潜能开发。

中心小学幼儿园活动场地充足,走道楼梯均采用防摔伤地面,园内配备监控录像,幼儿活动既舒适又安全。班级配有先进的计算机及投影机,电子白板教学设备及液晶电视、dvd、电子琴、多媒体舞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每位幼儿都配备单独午休床、被褥、水杯、毛巾等。同时,新幼儿园配有室内大型幼儿乐园供孩子轻松游玩。

园内师资力量雄厚、保育人员齐全。现有教职工人,均接受过幼儿保育培训。2017年9月新进6名幼师专业毕业的幼儿教师,她们有着较强、较新的幼儿教育新理念,更为中心小学幼儿园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同时我园还配有专职保安、保育员。相信有这些优秀的幼儿教师,中心小学幼儿园一定能让每个孩子快乐健康成长。

幼儿园班级开设舞蹈、美术、洪恩英语等多门课程。尊重幼儿的学习兴趣、倡导幼儿主动学习、乐于学习、学会学习、快速学习,给孩子今后的学习奠定好学和会学的基础。

“每天进步一点点”是幼儿园全体教师前进路上不变的信念,“不论孩子是多么顽皮,我们都像宝贝一样疼爱。”这是我们的承诺。“蹲下来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是我们执着的追求。我们坚信:中心小学幼儿园必将成为幼儿成功人生的黄金起点。

幼儿园对家长承诺书

新学期、新气象、新的挑战赋予我们的是新的责任。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我园工作人员的师德水准,我们全体教师向社会、家长、幼儿郑重承诺:

1、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歧视幼儿,不说伤害他人自尊和心灵的话。每天面带微笑,亲切和气地对待每一位幼儿和家长。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坚持不断的学习,刻苦钻研,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2、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个性。不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的活动权利。

3、廉洁从救。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偿的为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自觉维护教师形象。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尊重每一位家长,热情礼貌地接待,不指责训斥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婉言谢绝家长的礼物和宴请,与家长保持正常的关系;保持家园联系。

4、自觉遵守园内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做好课前准备,组织好每一次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

5、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不分份内份外,不计较个人得失,乐意为幼儿、为他人、为集·体奉献自我。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我园声誉和家长利益的事: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

6、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和法纪的事: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安于现状,积极进取。

7、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落实,有目的的开展各项家园活动;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听取家长对幼儿园管理、保教、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

8、为家长缴款付费提供方便,热情回答家长提问,耐心宣传财务政策,做好各类收费的解释工作:

9、认真晨检,热情亲切了解询问幼儿身体状况。对于幼儿生病情况,要早发现、早治疗、早解决。

10、按规定做好幼儿的各项体检工作,及时向家长公布结果,建 立个案,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定期宣传有关儿童保健卫生的知识。

11、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生活、活动需要,及时提供物质—上的保证;对园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定期做好保养和维修工作,保障幼儿在安全、舒适、愉快的环境中身心健康成长。

以上承诺请广大家长、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栗树幼儿园幼儿家长安全承诺书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及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诺书。

承诺事项: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入园。(二)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文明有序。(四)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不得触摸,应及时报告老师、幼儿园派人修理。(五)幼儿户外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六)持接送卡入校园,严格遵守刷卡、请销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及出走,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二)上下学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驾(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以及校车驾驶员被更换时,要拒绝让孩子乘坐,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四)严禁携带火种入校,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并自觉加入到“珍爱森林、保护家园”行动中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上述事项,学生和家长共同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

幼儿园(盖章) (承诺人)幼儿姓名: 所在班级:

负责人签字: 家长签字: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三篇 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2015幼儿园管理制度》

第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第2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0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四、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七、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八、接送卡制度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十、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十一、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十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十三、用电安全制度

1、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2、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指定专人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购关:采购员杜绝买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2、把好验收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3、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4、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健康上岗,上班时必须安全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卫生防疫制度

1、幼儿园的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样制度。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幼儿园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幼儿安全教育:

(1)内容:

a、在公共场所、参加游览、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动时,应教育幼儿不得随便离开集体有事告诉老师。

b、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锐利的器具,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c、教育幼儿在运动或游戏时应按顺序,避免碰撞。没成人带领不能自已过马路,与成人一同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讲解和宣传科学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的危害。

e、教育幼儿没有成人看护不从高处往下跳或从低处往上蹦。

f、教育幼儿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

g、开门时要先推门,手不放在门缝中。

h、乘车外出时不在汽车上来回走动、打闹。

i、不使用棍棒在室内外追打。过往楼道要轻声,走路有序。

j、学会保护自己,不轻信生人的话,未经允许不跟生人走。

k、能说清楚自己的姓名、园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长所在单位名称。

l、大班幼儿逐步学会要根据天气、身体变化,自己增减衣服。

(2)形式:

A、以生动形象的方法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b、模拟演练。

c、利用家园栏、家长学校、家长资源等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

d、利用社会各种节日,如爱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动进行教育。

e、创设环境加强教育指导。

3、教职工安全教育:

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阅安全教育相关网站、请有关安全专业人员来园作讲座等多种方式,丰富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十九、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符合园情实际的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细则,安全工作管理员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组织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达到每日一检查,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总结。幼儿园要对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教师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层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走失走丢安全

1、认真接待幼儿的来园和离园,离园时晚班教师和保育员应在门口做好幼儿交接工作,亲自将孩子交给家长手中,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坚决杜绝误接、走失事情的发生。离园时早班教师维持好未接幼儿秩序。

2、对于中午有事要求离园的幼儿,当班教师要与家长交接好,并与同班其他老师作好交待。

3、外出锻炼、户外散步、走廊活动后要及时清点人数。

4、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稳的幼儿要多加注意,防止幼儿擅自离开班集体。

二、人身伤害安全

1、活动安全:

(1)教工在一日活动中要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习惯的培养(www.),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滑楼梯、有序上下楼梯、安全拿、使用剪刀、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等)。

(2)有阁楼的班级,边上不能开窗,杜绝幼儿爬楼梯和上下楼梯的安全有序。

(3)热爱幼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4)对班级里安全隐患的地方可贴上标记图,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如防止滑倒、禁止爬阁楼栏杆、有序饮水等、上铺幼儿的禁止动作等)。

(5)减少幼儿在底楼走廊里自由活动或体育锻炼,以免造成玻璃破碎。

(6)准时进教室接班,带班时不打电脑、不开手机,不练琴,不看报刊、杂志、小说,不接电话,不与其他工作人员闲谈,注意照顾到全体幼儿。

(7)保教人员组织幼儿户外体育活动时,首先检查幼儿的鞋带、衣裤、运动器械。活动前,要先向幼儿提安全活动方面的要求,教给幼儿正确的动作姿势;组织活动时,教师不闲谈,不袖手旁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叉腰、抱臂、插口袋,不背靠器具,防止幼儿发生意外;组织活动后,不请幼儿拿重的体育器械。

(8)班内幼儿发生跌伤、撞坏、擦破皮等现象,应及时向园保健医生汇报、处理,不私自处理,不得隐瞒、迟报;班内幼儿如发生中、大事故要立即向幼儿园保健医生报告、处理,并同时向园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班内发生中、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9)运动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所有教职工都有责任及时报修,排除事故隐患。

(10)注意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外出活动前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意后方能外出;需用车的必须了解车辆的安全及司机的资质,确保交通车辆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2、用餐安全:

(1)午餐、点心分发时要注意食品的安放安全位置,汤、菜、牛奶、开水不得放在地面和靠近幼儿活动区的地方,包括洗手水池、洗碗池。

(2)幼儿午餐喝的汤不允许幼儿自己端。

(3)吃饭不允许幼儿讲话,带刺的食物要小心;添饭时要放下筷勺;离开位置时咽下最后的饭菜,不允许筷勺放在口中走路。

(4)对于分发给幼儿食用的食品、牛奶、蛋糕等,班内教工要注意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应及时处理。禁止幼儿外带生日蛋糕等食品来园吃。

(5)对于晚吃完的幼儿,教师组织幼儿外出散步时要和保育员交接好,防止无人看管的现象。

3、午睡安全:

(1)睡前提醒幼儿小便。

(2)幼儿午睡时教工不擅自离开教室、不关教室门(最多用小椅子掩一下)、不和其他工作人员交谈、不吃零食、不在幼儿床上休息,保持安静的午睡环境。

(3)加强巡视,注意观察幼儿神态、身体是否有异物(包括幼儿首饰),防止异物入嘴、入鼻、入耳。幼儿入睡时观察幼儿盖被、出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汇报。

(4)对睡在上铺的幼儿要小心看管,防止跌落。

(5)照顾好体弱儿和生病的幼儿,及早处理好突发事件中的安全,如惊厥、高热等。

(6)不在午睡室燃蚊香、烧电炉,防止火灾发生。

三、物品财产安全

1、节约资源,白天随手关灯;下午最后一个离岗的教师,必须收拾好各类用具,关好门窗水电。(注意窗户上锁)

2、爱护班级财产,有的班级有电视墙的窗户要两边开,以防雨天淋浴。不用时电视、投影、空调、琴要盖布防尘。

3、数码相机不在班级过夜、手提电脑带回家或放在园部保险箱内。借还一律要登记。

4、教工外出组织户外活动、升旗仪式、开会时钱物、手提电脑要上锁。教师背包、手机等物品不随手放在桌上、橱柜上。

5、认真保管好班级财产,如各类幼儿玩具、教师用具等,如订书机、花边剪刀等。

第4幼儿园教师各项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6、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7、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8、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0、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发展性评价。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幼儿园安全制度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3、冬季取暖期间,保证取暖器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育员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篇 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虐童事件反思》

近年来,儿童权益受损事件屡发不止,如2012年10月24日由微博曝光的“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 11月16日贵州毕节五男童垃圾箱内烤火窒息死亡事件,2013年3月3日公布的湖北十堰“儿童福利院事件”,以及新近发生的“南京幼女饿死事件”。[1]这些事件骇人听闻,挑战底线,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引发了舆论热潮。虽然这些事件暂时得以平息,但由此引发的公众对儿童权利保护的关注热情并未降低[2]。儿童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由于其年龄小、心智未熟、认知辨控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儿童权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格外的保护,我国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权利。尽管如此,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式,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残疾儿童问题以及虐童事件,暴露出维护儿童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脆弱一面,人们对行政主管部门松散监管的谴责、对师德师风的怀疑,对虐童者受惩过轻的质疑,都引人深思,值得考究。

尽管我国为儿童权利保护在立法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立法中依旧存在很大问题,在实践中,则更是面临着诸种艰难的困境,这主要表现为儿童权利的行使与其他权利的碰撞,儿童权利的保护与其他主体义务的不当履行和不履行。

(一)儿童权利与监护权

在监护人行使监护权的过程中,我国儿童权利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式,这和我国在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家长制”管理思维有密切联系,我国传统社会中强调“父为子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男权社会着重维护“家长”在家庭中的权威,公开宣称并维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严重剥夺了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应有的基本权利。现代社会中,虽然儿童权利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传统的不平等观念已经有所改变,但毕竟这种传统思维和习惯影响了我国两千多年,在家庭生活中,传统思维的烙印时有出现。这使得儿童权利的保护与监护权的行使存在着紧张的关系,即监护权的行使容易侵犯儿童权利,而儿童权利的保护又必须以监护权的适当行使为前提。对于监护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学术界存有较大争议,但通说认为监护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7],要让儿童权利被得到切实保护,监护者就不能滥用监护权利,且须合法、适当履行监护义务。

1.滥用监护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主体十分复杂,主要有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8]。监护主体必须是有监护能力的人,他们在被监护人面前是强势群体,在行使监护权的过程中,容易滥用法律赋予的监护权利,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剥夺儿童权利主体资格。儿童和普通成年人一样,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是权利的享受者,这已逐渐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在我国家庭生活中,逢年过节之时,儿童一般会得到邻里、亲戚的“压岁钱”,也有机会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这些财产受我国《法民通则》、《意见》和《合同法》的保护。《意见》第六条和

第十条分别对其予以规定[9],《合同法》规定这些财产应该是儿童独立支配的财产,但是在我国家庭生活中,父母都会“代管”,继而剥夺其所有权,这主要是在父母的观念中,儿童权利主体资格尚未形成,他人对孩子的赠与,理解为是对自己的赠与,剥夺儿童权利主体资格则在所难免。第二,监护手段异化为“体罚”。“父母体罚”是指父母通过引起儿童身体的不舒适感或疼痛来阻止儿童重复

某种行为、纠正儿童的行为或教育儿童[10]。基于“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等传统观念,体罚在我国家庭生活中较为常见,由于孩子犯一些生活错误或者其他错误,父母往往会体罚孩子,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的,那么体罚孩子则当然无误,轻则辱骂一番,重则棍棒加之。第三,以监护之名行虐待之实。在家庭内部,如果说通过“体罚”教育儿童初衷是好,但手段不当的话,那么由“体罚”滑向“虐待”则是对儿童赤裸裸的故意伤害,儿童的身体条件和生理状况决定了这种伤害比施加于一般成年人的后果更为严重,尤其是造成的心理阴影将永远难以抹去。

2.不履行监护义务

监护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我国《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致使儿童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很多。最为典型的是近来发生的“南京饿死幼女案”,简直骇人听闻。

当然,现实中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主要表现为不尽教育义务。西部农村偏远地区,重男轻女观念禁锢人们的思想,女童难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随即辍学劳动的情况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监护人为了尽快“卸下”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即让儿童外出打工,难以受到同龄人应该享受的义务教育。另一方面是不照顾儿童生活。在农村地区,父母双方外出进城打工,留守儿童一般由祖父、外祖父或者相关亲戚照顾,他们处于学习、成长的最关键阶段,但由于父母常年在外,与孩子的感情逐渐疏浅,父母肩负的监护义务难以完全履行,儿童生活得不到照顾,最终结果是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侵害。

(二)儿童权利与学校义务

教育是提高儿童素养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学校是培育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父母将孩子送进学校接受教育,学校作为管理者,必须竭尽全力、恪尽职责。但是,由于我国城乡差异较大,地域差异明显,因此各个类型的学校硬件设施、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差距甚大,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难以得到彻底、全面贯彻。这一方面表现为学校不尽适当的管理措施,导致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或者偷抢后予以拐卖;另一方面是学校内部的各种伤害行为,譬如超量布置作业,对女童实施性侵犯,对学生的体罚,以及虐待等故意伤害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第四章专设为“学校保护”,从第17条至第26条分别规定了学校应当采取的措施和不应该实施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的保护义务,但是近年来这些违法现象时常发生,尤其是浙江温岭虐童事件掀起了儿童权益保护的舆论浪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1.儿童权利与学校的教育义务

受教育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儿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也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学校有履行教育的义务,儿童权利的切实保障,依赖于学校教育义务的及时履行和适当履行。在学校中,儿童权利遭到侵犯与学校不履行教育义务和不适当履行教育义务有密切关系。

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大职责,但由于部分教师在教育观、学生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

观上存在的偏差,以致对待不同的学生亲疏有别,评价有偏。比如许多教师亲成绩优异的学生,疏成绩较差的学生;亲本地学生,疏外地借读的学生;亲城市学生、疏农村学生[11]。作为教师,对待学生本应有教无类,这种差别化对待就是不履行自己身上肩负的教育义务,其影响是,那些成绩差的学生产生了自卑心态,厌学情绪,致使学校教育偏离了教育的本质。

除了不履行教育义务,最为常见的是不适当履行教育义务。在我国以应试教育为主要评价体系的教育体制之下,学校难以做到适当履行教育义务。例如,目前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些负担不断地透支着儿童的身心健康,降低了他们的学习兴趣。教师给学生布置超量的作业,认为这是在忠实地履行教育义务,其实这是刻板的固执己见,作业量多不等于传授的知识多,更不等于培育出的人才素养高,恰恰相反,凡事过犹不及,正是这种超负荷的学业安排,使得学生身心疲惫,丧失了在知识的海洋继续遨游的愿望。儿童作为权利主体,涉及自治利益(autonomy interest)的权利如需得到保障,则必须以学校适当履行教育义务为前提,学校不适当履行教育义务,则必然侵犯作为弱者的儿童之权利,儿童权利与学校的教育义务之间存在紧张的关系,即儿童权利要保障,教育义务要履行,二者之间难免呈现出教育义务履行优先,儿童权利保障居次的不平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学校不适当履行教育义务,导致儿童自由支配时间缩小,涉及自治利益(autonomy interest)的权利遭到侵犯,但儿童由于自身特殊因素,自身权利意识差,能力弱,更碍于师生关系,不会主动主张权利,导致其权利收到侵犯后,难以得到有效维护,即使主张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也仅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这种宣示性条款不能真正发挥法律规范的教育作用,继而保障儿童权利。

2.儿童的权利与学校的管理义务

学校是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阵地,为了保障儿童的各项权利,学校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适当管理,以保障儿童顺利接受教育,健康成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至40条就规定了教育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12],有力的惩处了相关责任主体,但是,学校未尽管理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对于学校的管理义务值得考究,以被管理人员为对象,可将学校的管理义务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义务。教职工包括学校专任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是教学活动得以顺利展开的条件,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主要传承者,在学校生活中,与学生接触最为密切,从社会上曝光的案件来看,其侵犯学生权利的可能性更大。在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中,主要当事人颜某就是该幼儿园的教师,之所以能够长期、公然进行虐童行为,就是因为学校对教师未尽管理义务。该事件曝光后不久,浙江省教育厅向全省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温岭市蓝孔雀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及进一步严格师德师风管理的通报》(以下称《通报》)[13],该《通报》第四条称“„„对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园从教人员,要通过加强培训、考试,争取尽快解决教师资格不达标问题。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是进入教师行业的必备门槛,可是在教育实践中,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1年年底,浙江全省尚有4万

名幼儿教师无教师资格证,占到目前在职幼儿教师的40%[14]。这都说明学校对教师招聘、培训等管理环节的松散,未尽管理义务。在该事件曝光之前,虽然学校降低教师的入校门槛——不要求教师资格证,这样能够扩充教师数量,尽量缓解幼师稀缺的状况,但是,既然浙江省教育厅既然在事后下发这样的《通报》,并规定新录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这恰好说明新加这一条件也不至于招录不上教师,事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不存在合理空间。

二是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义务。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义务主要通过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实现,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学生学习、校园生活方面的管理,教师对学生的管理范围理应不能超出这两个方面。在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中,艳某拍摄的与幼儿园有关的照片多达700多张,其中包括多张虐童照片:有将孩子扔进垃圾桶的,有用宽胶带封住孩子嘴巴的,还有罚站、悬空爬桌子、头顶簸箕以及男孩女孩互相亲吻、跳舞时被脱掉裤子等照片[15]。显然,颜某的这些行为已经超越了教学环节和校园生活中的管理范围,她对幼儿实施的这些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因为较之于成年人,对幼童实施的用胶带封嘴巴、罚站、倒插进垃圾桶等行为已经十分恶劣,这些行为加之于成年人都难以接受,更何况弱小的幼童。颜某之所以能够如此长期实施虐童行为,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觉得好玩”,在她心中把虐童当做乐趣,对幼童的这些伤害行为,我国《刑法》也无力可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须达到轻伤以上才能定罪,且虐待罪的主体只能是家庭成员,因此上述虐童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处于空白地带,这种立法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对于虐童行为,虽然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尚未达到轻伤,但是给幼童造成的痛苦程度可能远甚于给成年人造成的轻伤,况且对幼童实施虐待行为,其主观恶性可能比对成年人实施伤害行为的恶性深,年幼时的这些伤害行为可能带来的心理伤害,较之于成年人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能造成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口,其后果更为严重。因此,立法中幼童和成年人在故意伤害罪中的一律平等,其实质是不平等。

(三)儿童权利与政府监督义务

儿童权利的保护不仅仅依赖于家庭和学校,政府亦是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主体。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孤儿50.9万人,其中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儿童10.8万人,社会散居孤儿40.1万人。2011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31424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登记27579件,外国人收养登记3845件[16]。散居社会的40.1万孤儿如何能够接受教育、健康成长,让他们将来能够自食其力,进行劳动,不致于成为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分子,则深深地考验着政府的智慧。2011年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甘肃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接着连续发生的几起校车事故,迫使国务院于2012年3月28日出台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如出一辙,2012年浙江温岭虐童事件曝光后,浙江省教育厅向全省下发《通报》。在这些侵害儿童权利的行为发生后,教育、安全等主管部门痛定思痛,提出具体解决对策,这种亡羊补牢的举措本无可厚非,可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沉痛的,为什么在这些恶性事件爆发之前不能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则与政府不履行其监督义务相关。在这些恶性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教育主管部门迫于舆论的压力才下决心采取整改措施,政府这种事先不作为的行为实质上已经违反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规定的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18],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未尽监

督义务的具体表现。

为改善儿童权利保护的困境,切实保障儿童权利不受侵犯,首先应该突出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地位,只有各个主体从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制度层面意识到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才有可能采取实际行动保护儿童权利;其次,思想观念的更新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认可、支持和巩固,所以加快建立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十分必要;再次,法律的操作依赖于其他的制度配套支撑,更依赖于法律保护机构的积极落实,因此,鼓励、规范、发展儿童权利保护的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承担起儿童权利保护的部分职责,则有可能改变目前儿童权利保护中政府单方面作战的被动局面;最后,须进一步明确各个主体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负有义务者不敢懈怠,负有职权者不敢滥用,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才能向前持续推进。

(四)保护儿童在现实中的做法

1、突出儿童权利的法律地位

在家庭生活中,监护人之所以不能正确行使监护权,恰当履行监护义务,其主要原因是囿于传统社会道德因素的支配。尽管中国古代就有“尊老爱幼”的文化传统,但是,这种爱护仍是出于“爱护弱小”与“扶贫济弱”传统道德观念,“爱幼”的前提是“尊老”,这样受到保护的儿童只能依附于成人,他们的价值似乎主要在于从成人对于家庭和社会的整体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儿童的价值],因此,在监护人心中没有形成儿童权利的法律地位,在立法者眼里没有给予关照,反映出普遍的儿童权利意识淡薄,人们很少把儿童作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加以看待,至少是未把儿童作为一个需要给予特别保护的个体予以尊重,他们的权利是不完全的,更没有在制度层面形成防止儿童权利遭到侵犯的具体措施。因此,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及社会生活中大力宣传保护儿童权利的重要性,加速形成重视儿童权利,认可儿童权利主体地位的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自下而上推动立法者彻底贯彻《儿童权利公约》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迫使执法者统筹安排保护儿童权利的具体制度,把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提升至一个新的阶段。

2、建立儿童权利法律保护体系

儿童权利得不到保护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于法无据,国内有学者认为应该完善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也指出要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这说明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只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尚未形成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认为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说法大可质疑,衡量一国是否具有完备的儿童法律体系,最核心的标准在于是否有自成体系的、不同于成年人法律的程序法、实体法和组织法。而我国目前仅有三部专门性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即《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他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规范游离于成年人法律之中,这难免形成对成年人立法的依附,另外,现有法律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几乎全是义务性的规定,保护儿童权利的程序法少之又少。现有法律与我国台湾地区、国外相比,在立法方面严重滞后,目前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因此,应该尽快“建立”而非“完善”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其中,立法的重点在于弥补法律空白和加强现有法律的可操作性。

第五篇 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从虐童事件来反思我们的教育》

从虐童现象来反思我们的教育 濮阳市南乐县福堪镇六合小学 作者:张胜伟

据新闻报道山西省太原市一女童因不会算术题,被幼儿园教师狂扇十分钟狂搧七几十个耳光,令人发指。而四川一小学的寝室保安,竟然惩罚学生互弹生殖器,在一年多时间里,保安何某自创“群弹”、“磨杠子”、“擀小鸡鸡”等私刑惩罚晚归孩子,致使多名学生身体不适。 汕头龙湖区一家幼儿园中,老师指使"胖妹打手"殴打她们看不顺眼的儿童。孩子的哭嚎,老师的欢笑。更加可恶的是老师把这些画面用手机录下,当做平时的娱乐。照片里,女老师一脸微笑,两只手分别揪着一名男童的左右耳朵,将男童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耳朵被扯得变形。

这几日全国各地相继曝出了好几起虐童事件,人们“震惊”地发现虐待孩子的现象,原来就在我们身边,竟是如此普遍。这些事件在让我们吃惊、愤怒的同时,也让我们在思考,这些受虐的孩子成年以后,和其他孩子有什么不同?我们又该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一种舆论错觉是,好像在“扇孩子耳光”和“揪耳朵拍照”之后,各地才“相继”发生了许多虐待儿童事件。完全不是这样,其实“虐童”问题在当下社会一直存在,只是很多时候这些恶都很平庸、琐碎和分散,缺乏引起社会轰动、让舆论大哗、刺激眼球的冲击力,于是好像就没有了“新闻价值”,没有引起舆论和政府的注意。一旦有了像“连打70个耳光”、“揪住双耳提离地面”这种骇人听闻的

极端事件之后,依赖于这种极端丑陋,那些琐碎的、庸常的恶才有了“新闻价值”,才被捡拾起来集纳为新闻。近年来的幼儿园暴力案,可谓五花八门。每每这样的个案揭露,那触目惊心的场面总会引来舆论的一片哗然和愤怒指责,然后,是当事老师被处以从检查、停职反省到开除等惩罚,幼儿园赔偿、道歉以至于被取缔,事件便告一段落。但是,谁能保证被虐孩子的心里没有留下阴影?

真是可怕,人都是父母养的,怎么就能下的去手呢?说实话,新闻反复播放,我都不忍心再看了,看的我心都疼了!恨不得上去也把那些没有良德的老师,给暴揍一顿,难道他们以后都不要孩子了啊,那些披着羊皮的狼,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怜的孩子们啊!别说是当老师,我看是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和这些人为伍真是我们教育的耻辱。天使般的孩子竟遭如此虐待的确令人寒心。然而,除了情感上愤慨和谴责,更值得我们追问和反思的是,这些“失德”老师是如何走上工作岗位?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师德何在?更值得担忧的是,这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幼儿园,早已远离教育公益性、育人性的目标,如何能保证学前教育质量?如今甚至连儿童安全也难以保证。

这种行为首先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学校的老师是不应当体罚学生的,对学生有基本的尊重。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建立教师个人从业记录档案,一旦老师出现体罚学生虐待儿童的事件,本人将终生不得从事教师职业,从而在制度上,约束教师,保护未成年人。在医院医生有每年的年检,年检要保障什么呢,年检就是要保障这个人,在这一年的过程中,不存在不合格的这些层

面。所以我强烈建议能够在教师这块,把年检注册给予加强,并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能够着手实施,只要体罚学生,晋级,评模一律靠边站,哪怕是该教师教学成绩再好也一票否定。

国家中长期规划纲要已明确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一方面,既然是政府“主导”,国家就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让普惠性公办幼儿园能够基本满足公众的需求,并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以及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另一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办学并不代表“无政府主义”。相反,政府需要在其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需要为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管理,尤其是建立起相应的监管制度,对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办学资质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发生。从制度建设上给孩子们成长环境上的保障,固然是好事,但是,面对师生,甚至是老师和家长之间的信任危机,如何找回那份最基本的爱与尊重,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记得年轻刚上班时,当我讲的正起劲儿时,十几个孩子突然冲出教室去看飞机,虽然只有两分钟,却打乱了我精心准备的教学方案,我十分庆幸当时准备打人的手又放下了,学生还嘿嘿一笑:“老师,这个飞机真大”是啊师爱应无痕呀!再说学生对外界事物感兴趣是正常的心理反应,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意愿强加给学生,让学生成为我们摆布的木偶,如果这样,那我们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悲哀的。打骂学生只能是无能老师的体现,也不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对于某些个案的分析,也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些评论言辞激烈、观点偏颇也在所难免。但并不表明大众痛恨教育事业、痛恨教师队伍,只是他们期望的是公平理想的教育制度、是道德高尚、知识渊博的教师队伍。所谓爱之深,痛之切!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任何外在的表象都有内在的原因。我们应该看到社会对教师的指责,正说明部分教师师德不高,师风不正。所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势在必行。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有一定的标准和依据。我个人认为依据就是“依法执教”。当然我们目前的师德建设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我们的工作有遗漏,有失误,有时走弯路,有时做无用功,我们在合作时也曾有摩擦,我们的业务水平有待于不断提高,我们的教育理念有待于不断更新,我们有待于不断地完善自己,还有许多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我想师德师风的建设也不是通过一次活动,一次交流能够完成。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不把师德停留只是一种口号上!我们一定能够做好、当好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六篇 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体罚幼儿园道歉信》

经调查,幼儿身上淤青系海德幼儿园实习老师占某因幼儿晚上尿床,多次对其体罚所致。

本学期,张某家长因在外地做生意较繁忙,与该实习教师占某协议,把孩子全托在占某义乌

青口村住宿处,家长半个月接孩子回家一次。 根据调查事实,东阳市教育局责成海德幼儿园向社会公开道歉。市公安局对此事件立案

调查,并对当事人占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东阳市教育局表示,该局派出工作组对海德幼

儿园进行专项整顿。同时,责成海德幼儿园立即终止与占某的实习协议。

一、幼儿园老师被指体罚虐待孩子被开除 园方拒赔偿 年06月14日10:56 昨天早上,省城几十位家长站在济南世纪佳园内大风车幼儿园门口维权。他们告诉记者,幼儿园体罚事件反思

他们的孩子在该幼儿园遭到了一位季(音)姓老师的体罚和虐待,孩子们被要求做金鸡独立、

下跪、双手抱头蹲下等动作,还有的女孩被该老师抓头发,孩子们看的动画片居然是《鬼妈

妈》。而在家长提供的录像里,季姓老师部分承认家长的指责。 文/记者 杨芳 图/记者 刘

做游戏发现老师违规体罚 昨天早上,世纪佳园大风车幼儿园门口,几十位家长将两条白底黑字的横幅拉在了门口

两侧:“强烈要求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关爱儿童 严惩体罚 快乐童年不容侵犯”。 曹女士是第一个发现孩子被体罚的家长。她告诉记者,上周三下午接孩子回家,想问问

孩子学的什么,“有什么好问的,除了看动画片就是罚站呗!”孩子说。“我当时非常吃惊,想

问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越问她越不说,后来我想出了个办法,说妈妈扮孩子,孩子扮幼儿园

老师。”曹女士告诉记者,游戏刚开始,孩子就很大声地说了句:“××,你蹲到厕所里去!”

“我说怎么蹲啊?我不会。孩子就双手抱在头上,蹲了下去。等我在厕所里照她说的那个样

子蹲下,她立马关了灯、关了门出去了,还说了句:让你出来才能出来!那个声音和语调,

真不是孩子平时的样子。” 再做“游戏”,这次孩子让她做的动作是“金鸡独立”,双手举过头顶,一条腿向后抬着。

曹女士告诉记者,孩子还告诉她,受惩罚期间,不能吃饭、喝水、上厕所。她想找孩子老师

理论,孩子却哭着说:你别找,你要是去了,我又要挨罚了! 同班15个孩子无一幸免 “要是孩子调皮,老师罚也就罚了,可是我的女儿非常乖巧,也特别懂礼貌,怎么能这

样?”曹女士赶紧给中二班的其他几个家长打电话,让他们也问问自己孩子受没受到体罚,

没想到这一问,炸开了锅。 家长李女士告诉记者,女儿4岁10个月,从上托班就在这个幼儿园,孩子很喜欢上幼儿

园。她发现孩子有点异常,大约是从端午节后开始的,原来的一位老师休假了,此时季老师

才来到这个班。“端午节后几天再去送她,女儿抱着腿哭着不愿进,说不想去。晚上做梦也哭

着说,不想上幼儿园了„„” 接到了曹女士的电话后,她试探着给女儿说:“季老师被公安局叔叔抓走了,她是不是让

小朋友罚站?”女儿这才告诉她,季老师不让吃饭、不让睡觉,让她站了一个下午,一直到

妈妈来接。

家长们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大风车幼儿园中二班孩子的家长,该班一共有17名幼儿,除

了一名幼儿是该园老师的孩子、一名幼儿请假一个半月没来上课,其余15名幼儿均遭到了不

同程度的体罚和虐待。

让孩子看《鬼妈妈》

家长苏女士告诉记者,上周连续四天夜里,儿子都从恶梦里惊醒。“每次都是哭喊着,别

来抓我!别来抓我!” “我问孩子,谁来抓他?他说是鬼妈妈。”苏女士不知道鬼妈妈是什

么东西,孩子说幼儿园动画片放的是《鬼妈妈》。苏女士赶紧上网查了一下,原来这是一部恐

怖片。“我从来不看恐怖片,耐着性子把这个片子看完,实在是崩溃了。那是能给孩子看的东

西吗?”

同样是上周四,得知孩子被季姓老师抓了头发,麻先生找到幼儿园。但是让他没想到是,

一进幼儿园,孩子就扑上来抱住他的腿,哭着说:“爸爸,老师说要撕烂我的裙子„„你把季

老师抓起来吧„„”这让他的心都碎了。 当事老师承认体罚过孩子 家长们所讲述的该老师虐待孩子之事,在他们给记者提供的一份录像中部分得到了证实。 这份录像是家长们第一次与幼儿园的交涉时所录,时间就是上周四。这位季姓老师也出

现在录像中,身穿玫红上衣、黑运动裤,扎着马尾、戴着眼镜。起初她否认曾体罚孩子,随

即引起家长们群起质疑:如果一两个孩子说你体罚也就罢了,为什么这么多孩子都说?为什

么孩子不说别的老师,只说你?孩子们能联合起来,异口同声的冤枉你? 随后,一位家长当着王姓园长和季姓老师的面,做了金鸡独立、双手抱头蹲下等动作,

“你敢说你没让孩子做?”大约过了10几分钟,季姓老师承认让孩子们罚站了,但不承认抓

孩子的头发。同时也做了一个单腿站立的动作,说就是这么罚站的。 涉事老师被开 园方拒绝赔偿 昨天上午,部分家长告诉记者,在采取贴横幅的行为之前,家长已经与幼儿园方面接触

了两次,但是均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家长与园方第一次接触是在上周四,这次接触有1个多小时的时间,全程录像。虽说部

分承认了自己体罚学生,但是看季老师当时的动作和表情,家长们认为她的道歉不是真心的,

希望她能对着孩子们做出那些体罚的动作,然后说老师这样做是错的,以后再不这样了。“我

们之所以要求季老师这样做,是不想孩子们留下心理阴影。”家长们说。王园长当时答复:把

季姓老师开除。

担心走了一个季老师,还会有新的“季老师”,家长们要求幼儿园能给个说法。上周五下

午,家长们又去了幼儿园,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昨天早上,他们第三次来到幼儿园,这次

明确提出3个要求:赔礼道歉;退园退费;精神补偿。 上午9:20左右,在派出所民警的介入下,5位家长代表得以进入园中“对话”,一直到

11:40才出来。出来后他们告诉记者,此行没有见到王园长,见到了其集团的一位姓孙的负

责人,该负责人没有支持他们的要求。 记者想要采访幼儿园,但是被拒绝入内。昨天下午,

记者拨打王园长手机,语音提示对方关机。 有的孩子不愿上幼儿园了 采访中,家长们告诉记者,孩子受到的打击非常大。记者提出想要采访一个孩子,家长

委婉地拒绝:孩子已经在输液了,不想让他重温那些恐怖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