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承诺书

时间:2021-10-26 16:26:53 节日作文

第一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2016小学有偿家教承诺书》

小学有偿家教承诺书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成中学教师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管理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树立学为人师、行为生范的教师高尚职业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16〕150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字〔2016〕132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义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16〕91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办班和教师带生、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精神,现就禁止我校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等管理进行自查和承诺。

一、成立学校禁止带生、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管理小组:

组长:王伟庆副组长:赵文斌

组员:丁向斌王加顺傅旭琳

二、学校对校内外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89919601举报邮箱:#url#

三、检查方式: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是指在期初和期中、期末阶段对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有关情况,学校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四、违规处理办法:

经学校查实教职工确实有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的行为,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办班和教师带生、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学校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校长用)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16年7月

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16年9月日

利通一小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吴忠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二00九年月日

东卫二校禁止有偿家教师德承诺书

为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承诺:

1、坚决不把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尤其不以办班形式进行有偿家教,更不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组织介绍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利。

3、坚决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经查实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遵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自行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

2016、7、8

第二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2016暑期有偿家教承诺书》

暑期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有偿家教承诺书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有偿家教承诺书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为保证以上协议的落实,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设立举报邮箱(#url#)及举报电话:4321205、 13396362598

承诺人:

xx-xx小学

2016年7月4日

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16年9月日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承诺人:2016年7月

禁止有偿家教承诺书书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 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 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校长: 承诺人(签字):

二0一四年三月

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

二、不进行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接受学校与本人解除工作合同。

承诺人:

2016年1月20日

第三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2016小学禁止有偿家教承诺书》

小学禁止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为保证以上协议的落实,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设立举报邮箱(#url#)及举报电话:4321205、 13396362598

承诺人:

xx-xx小学

2016年7月4日

学校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校长用)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16年7月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7)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时间:

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有偿家教承诺书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16年9月日

东卫二校禁止有偿家教师德承诺书

为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承诺:

1、坚决不把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尤其不以办班形式进行有偿家教,更不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组织介绍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利。

3、坚决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经查实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遵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自行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

2016、7、8

第四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2015》

阜宁县合利中心小学有偿家教承诺书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群众满意的教师,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在思想建设方面,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认识,爱岗敬业。以“爱”和“责任”作为师德核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刻以做“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学生喜爱”的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坚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行为,做到: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2、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学生参与家教,直接或间接获得家长给予的现金或物品。

3、不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自己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

5、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

6、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送礼,不接受家长的宴请。

三、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关爱每一位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解疑释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生学习进步。

四、凡是从事或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举报查实或上级部门查办的违规行为,将参照县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其处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且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不参加职称晋升。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15年3月1日

第五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祁仪一初中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部分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从事有偿家教,把教书育人的天职营利化,腐蚀了以奉献和服务为核心的教师职业道德,严重破坏了学校和教师群体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 恪守职业道德,不做有偿家教

不利用工作之便暗示、互相介绍、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组织、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教学活动。

二、 专注本职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以教书育人为天职,把精力集中到本职工作上,上好每一堂课。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课堂实效,让学生学好,让家长放心,用“佳教”抵制“家教”。 三、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每个学生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以学生的成长为第一要务,把学生、家长的需求视为自己的追求。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关爱后进生、转化问题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给学生以无偿的补习与辅导,这是人民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而不是我们以劳动换取报酬的的谋生手段!为了每一个孩子一生的幸福,为了每一个家庭将来的希望,为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为了教师的人生价值与人格声望,为了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辉称号,我们将履行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12年7月1日

第六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在职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在职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

承诺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

2、不组织中小学生在家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不利用职务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

3、不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

生补课,不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并收取费用。

4、不与其他教师之间以本校学生为主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

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子,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对本校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5、不到校外兼职,不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个人组

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

6、不强制推销或组织学生购买教学辅导资料、学习资料等。

贾罕小学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七篇 有偿家教承诺书《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根据区教育局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依法执教。

二、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在工作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教育局审批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史各庄镇第二中心小学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