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火灾延续时间

时间:2021-11-10 14:43:13 意向书

篇一:《消防给水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表》

消防给水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表

篇二:《消火栓规范试题GB50974-2014》

姓名: 部门: 得分:

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8分)

1、消火栓系统

2、湿式消火栓系统

3、动水压力

4、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二、填空题:(每个空格1分,共49分)

1、丙类厂房的火灾延续时间___________、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人防工程___________、地下建筑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可以作为消防水源。

3、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___________,当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___________。

4、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___________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___________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___________,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___________。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应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应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_等地点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7、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___________。

8、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达到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

9、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___________的消防水泵。

10、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___________。

11、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12、消防水泵应采取___________吸水。

13、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当管径大于DN300时,宜设置___________。

14、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采用碟阀时,应带有___________,

15、消防水箱的容量:一类公共建筑___________。多层公共建筑___________。二类高层公共建筑___________。一类高层住宅___________。二类高层住宅___________。建筑高度大

于21m的多层住宅___________。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___________,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___________。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点静压为___________。

17、消防水箱的进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___________,进水管宜设___________或

___________。

18、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

___________。

19、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

___________。

20、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

必须设置___________。

21、消火栓栓口动压压力不应大于___________,当大于___________时必须设置减压措施。

22、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___________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

障时由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

三、简答题:

1、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哪些建筑除外?(4分)

2、 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水泵结合器。(5分)

3、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场所。(7分)

4、 哪些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3分)

四、综合分析

一幢厂房,高度为23m,占地面积为6000m2,建筑面积为30000m2,建筑层数为五层,使用性质为丙类。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0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厂房内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解答下列问题:

1、消防水箱不应小于多少立方;(2分)

2;消防水池的要求容量;(2分)

3、计算消火栓泵、喷淋泵扬程、流量;(8分)

4、计算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2分)

五、场景描述(10分)

某综合建筑地上6层,建筑高度22.70m;地上一层为商铺、地上二至四层为办公,地上五至六层为旅馆。该建筑内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室内消火栓系统见图2-27-1。

室内消火栓系统见图2-27-1内4、5为同一个标号

(一) 选择题(第1题单选,第2题多选)

1、检测时,本建筑室内消火栓栓口距离地高( )米,判定为合格。

A. 0.9 B. 1.1 C.1.25 D.1.5{丙类,火灾延续时间}.

2、本案列中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主要附件有( )。

A.止回阀 B. DN65的试验放水阀 C.压力表 D.闸阀 E.压力开关

(二) 分析题

1.请分析本案列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图2-27-1中的错误。

篇三:《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

消防工程师安全案例分析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层制衣厂房应设自动灭火系统,该建筑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该厂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中危险级Ⅱ级,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8 L/min•㎡,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室内消火栓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占地面积大于300㎡厂房应设DN65的

室内消火栓,其消防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0 L/s,同时使用水枪不少于2只。

该建筑每层长度60m,宽50m,层高的6m,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消火栓应布置在位置明显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o角,消火栓水带长度不宜大于25m。

该建筑体积为50×60×6﹦18000 (m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丙类厂房体积在5000 m3~20000 m3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5 L/s。

每个室外消火栓流量在10 L/s~15 L/s,因此,在该厂房四周120m内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室外消火栓。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应将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且向环状管网供水的输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当室外消火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水泵的水压和水量

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给水均由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供水。

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共用消火栓泵一台,备用泵一台,其流量应为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之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喷洒工作泵一台,备用泵一台。消防水池容量V﹦(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内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防排烟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应设防排烟设施。该厂房

四周外墙上共设50樘3m×2m的窗,符合自然排烟条件,排烟窗总面积S﹦3×2×50﹦300 (㎡)。

排烟窗面积占占地面积﹦300/2000×100%﹦15%,大于规范规定2%~5%的要求。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衣厂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以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采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安全疏散设施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丙类厂房应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该厂房所有安全出口或疏散门上方均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符合规范要求。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灭火器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均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置灭火器,住宅也宜配置灭火器。 该厂房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火灾种类为A类火灾。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Q﹦KS/U﹦0.50×2000÷75﹦13.33A≈14(A)。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QE﹦Q/N﹦14÷5﹦2.80≈3(A)。

4㎏ABC干粉灭火器﹦2A,灭火级别2A×2×4﹦16(A)>14A;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级别2A×2﹦4(A)>3A均符合规范要求,但A 类火灾场所中危险级的手提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为15m,存在漏保护的地方。因此,在该厂房中点位置设一具20㎏ABC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40m,可以覆盖漏保护地方。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注意事项

1.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2.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10 L/s。

篇四:《2015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前预测卷及答案(2)》

2015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前预测卷(2)

一、单项选择题

1.乙炔火灾属于( )火灾。

A.A类

B.B类

C.C类

D.F类

2.通过灌注不燃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蒸汽等,来降低空间的氧浓度,这是( )灭火方法。

A.冷却

B.隔离

C.窒息

D.化学抑制

3.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大于等于( )个百分点的易燃气体为1级。

A.8

B.10

C.11

D.12

4.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 ),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可按火灾危险性小的部分确定。

A.5%

B.10%

C.15%{丙类,火灾延续时间}.

D.20%

5.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 )。

A.0.15h

B.0.25h

C.0.50h

D.1.00h

6.挡烟垂壁从顶棚下垂的高度一般应距顶棚面( )以上,称为有效高度。

A.50cm

B.60cm

C.70cm

D.80cm

7.每个防火分区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

A.5m

B.10m

C.15m

D.20m

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其泄压面积宜按公式计算,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

( )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该数值的多个计算段。

A.2

B.3

C.4

D.5

9.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 )。

A.5mm

B.10mm

C.15mm

D.20mm

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级的装修材料上。

A.A级

B.B1级

C.B2级

D.B3级

1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

A.4

B.5

C.6

D.8

1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督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

A.建筑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情况

B.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C.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D.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13.供消防车向消防给水管网输送消防用水的预留接口指的是( )。

A.室外消火栓

B.室内消火栓

C.水泵接合器

D.水鹤

14.室内消火栓水带长度不应超过( )。

A.20m

B.25m

C.30m

D.50m

15.净空高度为10m的多功能体育馆自喷系统的作用面积为( )。

A.160m2

B.200m2

C.260m2

D.300m2

16.轻、中危险级场所自喷系统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

( )只。

A.6

B.8

C.10

D.12

17.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

A.0.25MPa

B.0.25MPa

C.0.35MPa

D.0.45MPa

18.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设置的细水雾系统宜选择( )。

A.局部应用开式系统

B.全淹没开式系统

C.局部应用闭式系统

D.全淹没闭式系统

19.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 ),且容积不宜大于(

A.500m2,1600m3

B.800m2,1600m3

C.500m2,3600m3

D.800m2,3600m3

20.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大于( )的泡沫灭火系统。

A.100

B.200

C.300

D.400 )。

篇五:《第8章 消防》

第8章 消防

8.1 一般规定

8.1.1石油化工企业应设置与生产、储存、运输的物料和操作条件相适应的消防设施,供专职消防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使用。

8.1.2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时,应加强消防设施的设置。

8.2 消防站

8.2.1 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设消防站。消防站的规模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邻近单位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

8.2.2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车辆的车型应根据被保护对象选择,以大型泡沫消防车为主,且应配备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车;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尚宜配备高喷车和通讯指挥车。

8.2.3 消防站宜设置向消防车快速灌装泡沫液的设施,并宜设置泡沫液运输车,车上应配备向消防车输送泡沫液的设施。

8.2.4 消防站应由车库、通信室、办公室、值勤宿舍、药剂库、器材库、干燥室(寒冷或多雨地区)、培训学习室及训练场、训练塔,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等组成。

8.2.5 消防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车库室内温度不宜低于12℃,并宜设机械排风设施。

8.2.6 车库、值勤宿舍必须设置警铃,并应在车库前场地一侧安装车辆出动的警灯和警铃。通信室、车库、值勤宿舍以及公共通道等处应设事故照明。

8.2.7 车库大门应面向道路,距道路边不应小于15m。车库前场地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地面,并应有不小于2%的坡度坡向道路。

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8.3.1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罐)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水池(罐)的补充水和10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

8.3.2 工厂水源直接供给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水压和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时,应建消防水池(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罐)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能保证向水池(罐)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2. 水池(罐)的总容量大于1000m3时,应分隔成两个,并设带切断阀的连通管;

3. 水池(罐)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4. 当消防水池(罐)与生活或生产水池(罐)合建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

5. 寒冷地区应设防冻措施;

6. 消防水池(罐)应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设施。

8.3.3 消防水泵房宜与生活或生产水泵房合建,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3.4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系统。当消防水池处于低液位不能保证消防水泵再次自灌启动时,应设辅助引水系统。

8.3.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出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消防水泵宜有独立的吸水管;两台以上成组布置时,其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能确保吸取全部消防用水量;

2. 成组布置的水泵,至少应有两条出水管与环状消防水管道连接,两连接点间应设阀门。当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出水管应能输送全部消防用水量;

3. 泵的出水管道应设防止超压的安全设施;

4. 出水管道上,直径大于300mm的阀门不应选用手动阀门,阀门的启闭应有明显标志。

8.3.6 消防水泵、稳压泵应分别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能力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泵的能力。

8.3.7 消防水泵应在接到报警后2min以内投入运行。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能依靠管网压降信号自动启动。

8.3.8 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源时,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8.4 消防用水量

8.4.1 厂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和相应处的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8.4.2 厂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应按表8.4.2确定。

表8.4.2 厂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丙类,火灾延续时间}.

厂区占地面积同一时间内火灾处数 (m2)

≤1000,000

>1000,000 1处:厂区消防用水量最大处 2处:一处为厂区消防用水量最大处,另一处为厂区辅助生产设施

8.4.3 工艺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及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装置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类别及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当确定有困难时,可按表8.4.3选定;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3h;

2. 辅助生产设施的消防用水量可按50L/s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

3. 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计算;

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60L/s;空分站的消防用水量宜为90~120L/s,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3h。

表8.4.3 工艺装置消防用水量表(L/s)

装置规模 装置类型 中型 大型

150~300 300~600 石油化工

150~230 230~450 炼油

90~120 120~200 合成氨及氨加工

8.4.4 可燃液体罐区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置泡沫混合液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

2. 当着火罐为立式储罐时,距着火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进行冷却;当着火罐为卧式储罐时,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3. 当邻近立式储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可按3个罐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为浮顶、内浮顶罐(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8.4.5 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供水范围、供水强度和设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范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表8.4.5的规定;

2. 罐壁高于17m储罐、容积等于或大于10000m3储罐、容积等于或大于2000m3低压

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3. 润滑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4. 储罐固定式冷却水系统应有确保达到冷却水强度的调节设施;

5. 控制阀应设在防火堤外,并距被保护罐壁不宜小于15m。控制阀后及储罐上设置的消防冷却水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

表8.4.5 消防冷却水的供水范围和供水强度

项目

火罐 固定顶罐 浮顶罐、内浮顶

固定顶罐

浮顶罐、内浮顶

1/2 供水范围 罐周全长 罐周全长 罐周全长 罐壁表面积 罐壁表面积 罐壁表面积的同 供水强度 0.8L/s·m 0.6L/s·m 0.7L/s·m 2.5L/min·m2 2.0L/min·m2 与着火罐相附注 — 注1、2 — — 注1、2 注3 移动式水枪冷却 邻近罐 着火罐 固定式冷却 邻近罐

注:1. 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罐按固定顶罐计算;

2. 浅盘式内浮顶罐按固定顶罐计算;

3. 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但不得小于罐壁表面积的1/2。

8.4.6 可燃液体地上卧式罐宜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冷却面积应按罐表面积计算。供水强度:着火罐不应小于6 L/min·m2;邻近罐不应小于3 L/min·m2。

8.4.7 可燃液体储罐消防冷却用水的延续时间:直径大于20m的固定顶罐和直径大于20m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罐应为6h;其他储罐可为4h。

8.5 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8.5.1 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应设独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0.7~1.2MPa。其他场所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压力应确保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0.15MPa(自地面算起)。消防给水系统不应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合并,且不应用于其他用途。

8.5.2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状管道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2. 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管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3. 当某个环段发生事故时,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其余环段应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与生产、生活合用的消防给水管道应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量的要求;

4. 生产、生活用水量应按70%最大小时用水量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

8.5.3 消防给水管道应保持充水状态。地下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管顶距冰冻线不应小于150mm。

8.5.4 工艺装置区或罐区的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经计算确定。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的流速不宜大于3.5m/s。

8.5.5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地上式消火栓;

2. 消火栓宜沿道路敷设;

3. 消火栓距路面边不宜大于5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

4. 地上式消火栓距城市型道路路边不宜小于1.0m;距公路型双车道路肩边不宜小于1.0m;

5. 地上式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水口应面向道路。当其设置场所有可能受到车辆冲撞时,应在其周围设置防护设施;

6. 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8.5.6 消火栓的数量及位置,应按其保护半径及被保护对象的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20m;

2. 高压消防给水管道上消火栓的出水量应根据管道内的水压及消火栓出口要求的水压计算确定,低压消防给水管道上公称直径为100mm、150mm消火栓的出水量可分别取15L/s、30L/s。

8.5.7 罐区及工艺装置区的消火栓应在其四周道路边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宜超过60m。当装置内设有消防道路时,应在道路边设置消火栓。距被保护对象15m以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保护对象可使用的数量之内。

8.5.8 与生产或生活合用的消防给水管道上的消火栓应设切断阀。

8.6 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雾

8.6.1 甲、乙类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高大构架和设备群应设置水炮保护,其设置位置距保护对象不宜小于15m。

8.6.2 固定式水炮的布置应根据水炮的设计流量和有效射程确定其保护范围。消防水炮距被保护对象不宜小于15m。消防水炮的出水量宜为30~50L/s,水炮应具有直流和水雾两种喷射方式。

8.6.3 工艺装置内固定水炮不能有效保护的特殊危险设备及场所宜设水喷淋或水喷雾系统,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供水的持续时间、响应时间及控制方式等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性质、操作需要确定;

2. 系统的控制阀可露天设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