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职称对退休好吗 哪些职称退休有津贴

时间:2020-06-02 00:00:00 100字

篇一:《考个高级职称真心爽!退休每月补千元!》

考个高级职称真心爽!退休每月补千元!

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广东今年不再增加额外津贴,而是保持正高每月补1000元,副高每月补贴800元的水平。

对此,广东省人社厅回应:2007年以来,按照国家调整办法的要求,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广东对具有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2014年,国家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的“适当倾斜”范围,不再包括“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家,今后,广东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是否向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倾斜,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广东正高退休每月补千元

上世纪末,我国开始推行养老保险时,对养老保险金的发放,主要参考标准是参保年限和缴费额度,导致有些高级工程师退休金不如门卫,引起社会哗然。随后,国家出台政策,对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保证正常养老金发放的同时,每月发放一定额度的额外津贴。之前是几十元,经过十余年的调整,到去年,很多省一般每月补贴都有500元左右。

2013年,广东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方案显示,对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正高每月补贴标准从700元提高到1000元,副高补贴由600元提高到800元。

不调整不等于停发放

持续补贴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在企业退休人员中,也形成了“双轨制”——同样缴费基

数、同样缴费年限,可能拥有正高职称参保人员退休金比一般退休人员要高15%以上。

今年各地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不再像以往一样,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给予额外的倾斜补贴。对此,有媒体揣测认为,持续10年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额外津贴取消了。

有网站整理出全国各省市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逐一查阅发现,所有公布的方案,都是养老金调整增长方案,也就是说,只是维持原来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在按照国家要求的增长10%原则,对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广东省更明确规定:“我省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也就是说,今年,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不再额外增加津贴,而是保持去年津贴水平发放。

各地调整依据的是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两个文件规定,今年在按照缴费年限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向高龄人员、低收入人员等群体适当倾斜。按照国家要求,不再根据退休人员在职时的身份(高级职称等),划分人群、制定单独的倾斜政策,对退休人员都通过高龄倾斜和低收入倾斜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篇二:《职称对涨工资退休金以及企业晋升的要求》

1·工程师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工程师作用:对于个人,用来涨工资,评定职称,做项目经理的必要条件。单位作用:用于提升企业资质,比如乙级建筑资质升级为甲级,或者二级升一级等等,必须要一定数量的中级和高级工程师才可以参加资质申请。 工程总承包,分包,招投标,也需要一批具有中级高级工程师人员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

2、代理评审的工程师职称是各省市人事厅(人事局)正规评审的职称,全国通用,公司用来提升资质,以及接受建委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都没有问题,保证评审出职称真实有效。 评审职称人员的工程师证书信息,均可在人事局官方网站查询,有人事局红头公示文件,任职名单以及评审表档案:中级工程师需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高级工程师年龄需三十五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学历复印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

3·湖北俊才教育已开通绿色通道包过的职称评审,大家 有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找QQ:气就把散刘散思思吴

篇三:《历年退休金向高级职称人员倾斜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历年退休金向高级职称人员倾斜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2014-01-09 12:50:12

每年都说上调10%的退休金,试问,有多少人拿到了10%的涨幅的退休金?为什么特别提出对高级职称的人员倾斜?法律依据何在?道理何在?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确定每个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根据所定的原则来核算,这是非常严格的,没有任何灵活调整的余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这一条明确了退休金调整的依据!即对大家共同面对的生活环境的几个要素分析进而加以调整。 遗憾的是,却在每年的退休金调整时偏偏要向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倾斜、扭曲调整退休金的要素呢?

在每位劳动者退休前,都是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获取薪酬的,职称并不是取得薪酬的必要因素和报酬多少的依据,而退休后怎么还会凭借职称来获取补贴、成为不断增加退休金的利器呢?

历年退休金向高级职称人员倾斜既不合法又不合理!(二)

如果说过去的贡献,已经从其本人的工资和奖金、甚至在补充养老金上体现了;不仅如此,在退休后确定退休金金额时也进一步体现了。而在退休后克扣其他和他们毫无关系的一般退休人员来优待他们,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退一步讲,如果说对他们欠账了,那么就要确认是谁欠他们的帐?哪个企业欠的就由哪个企业补偿,哪个地方欠的就由那个地方补偿!和周围其他普通退休人员毫无关系!

如果说一定要体现政府对具备职称的人格外关照、为了吸引人才,那就不妨从财政另拨资金单独补助给他们,不要在每年调整退休金时混为一谈。我认为,不应当牺牲广大一般退休人员的利益,而接连不断地为高级职称人员大幅提高退休金、为毫不相干的人员抬轿子、不断拉大二者之间的差距了。基本养老保险,理应把不同类型人员退休金保持相对均衡,尽量在退休后缩小其差距而不是扩大其差距。不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有悖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宗旨呢?

社保养老金的调整是社会性的民生、民心工程,要合法、要公正、要合理,更要考虑多数人的利益。党的十八大多次强调分配要公正合理!要给人社会生存的尊严!但现行社保养老金调整政策,却把企业的退休人员分成不同人群。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分配原则之一,就是按在职期间缴费多少,确定退休后领取退休养老金数额,但现行“向高工倾斜政策”,严重违背了上述这一重要原则,极大的侵占了广大缴费者的利益。希望尽快扭转背离保险法的做法,还公道于民!

篇四:《全市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附件1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职称对退休好吗}.

庆老科协发( 2011 ) 4 号

各县、区老科协,各单位老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离退休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今年全市老科协职称评审工作按一批进行。时间为6月底。各县区、各部门按上述时间安排,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市老科协上报评审材料。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离退休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面向全市,即:凡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或经组织、人事、劳动等主管部门批准提前办理离退休、退养手续的党政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人身份、单位所有制、工作地域限制,只要具备条件,均有资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政工职称。凡因病退、辞职、买断工龄及企业破产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并具备条件的,也可申报相应的专业职称。

外省市在我市的离退休人员,具备条件的,可同我市的离退休人员一样,评定相应的专业职称。 三、关于评审标准问题。鉴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并在今年正式实施,因此我市今年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标准按此规定执行。离退休人员政工职称的推荐、评审标准仍按省政工职评办黑政职办[20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时要做到坚持文件标准,结合离退休人员实际,重在业绩和成果,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四、要认真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努力提升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五、关于评审收费问题。专业技术职称和政工职称评审收费仍参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41号《关于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材料上报及有关要求。材料上报地点:大庆市萨尔图中七大路83号原群众艺术馆3楼302室,联系电话:5812281;联系人:夏慧韬。 申报材料包括:{有职称对退休好吗}.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1寸免冠照片4张。

(三)三证: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或《离休证》。

(四)申报晋升医疗卫生系列职称的、需提供由省卫生厅统一签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五)取得现《职称证书》后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

(六)提供离退休、提前离退休、退养、病退、辞职、买断工龄及企业破产下岗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七、本通知未涉及的其它问题,仍按黑龙江省老科协[2010]12号文件规定办理。

2011年3月30日

附件2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原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现专业技术职称及专

拟晋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

年 月 日 填{有职称对退休好吗}.

黑龙江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职称工作办公室制

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与申报须知{有职称对退休好吗}.{有职称对退休好吗}.

1.第1页“学历”应填本专业最高学历。如还有本专业其它学历可填到第2页“工作简历”栏中。进修、培训等填到第6页“学习培训情况”栏中。

2.第3、4页是评委审查申报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从取得现职称后开始填写,例如:现职称“工程师”88年4月取得,即应从88年4月开始填写,包括退离休后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

3.第5页要求填写取得现职称后的主要著作和论文。如果本人认为取得现职称以前的论文、著作非常重要,可填到第7、8页“业务自传”中。

4.第9页“原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系指申报人退离休所在单位(即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意见,包括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提交的各种证件、论文著作的真实性,对申报的职称和专业的合理性,以及推荐的理由,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5.第9页“初评意见”由各市(地)老科协、各厅局老科协、省老科协各工作委员会、以及省老科协授权的单位填写。

6.申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

(2) 一寸免冠照片3张(评审表内贴2张,职称证用一张)。 (3) 三证:学历《毕业证书》;现《职称证书》;《退休证书》或《离休证书》。 (4) 申报晋升医疗卫生系列职称的,还需提供由省卫生厅统一签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5) 取得现职称后的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

(6) 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论文必须有论文证书和论文原文。 以上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8.未达到法定年龄提前退休,例如病退、买断工龄、辞职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以及退养人员,需提供退休、退养有效证件或证明。

9.申报材料上报及要求:

(1) 首先要把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目录”上登记清楚,然后按顺序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最后将档案袋封闭好。

(2) 省老科协职称办面向全省各级老科协组织或个人全年接收申报材料。 (3) 材料上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B区3031室 老科协职称办 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82660758,联系人:刘 丽、肖林生

基 本 情 况{有职称对退休好吗}.

工 作 简 历

注:参加工作前的经历,不必填写。

取得现有职称后(包括退、离休后)

篇五:《去年退休正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每月加1000元》

去年退休正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每月加

1000元

2013年02月25日08:37 来源:东方早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在去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规定“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总计1000元。

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的:

2012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加500元。

2012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500元。

2012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已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0元。

具有(比照)副高级职称的:

2012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2012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300元。

2012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已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高级技师:

2012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2012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可按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 “专加”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2012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已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篇六:《关于对上海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

关于对上海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

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中关于“调整养老金要注意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适当倾斜”的要求,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上海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上海市200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并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和高级技师:

1、1985年职称制度改革以后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前需获得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退休时聘用在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一年,或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在相应职务岗位上聘期满两年及以上。 2、1985年职称制度改革以前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级别为1到6级),退休时专业技术级别4级(210.5元,含相当工资额)及其以上的,比照正高级职称增加养老金;专业技术级别6级(157.5元,含相当工资额)及其以上的,比照副高级职称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的高级技师,退休前需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并在相应的高级技师岗位上由用人单位聘用。

二、“专加”养老金标准

上述人员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具有(比照)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上述人员具有(比照)多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重复享受。

三、审批、申领和发放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情况,由其退休时所在单位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核。

对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的养老金,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申请并提出意见,填报《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单位在报送《审批表》,申领“专加”养老金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出示原件并附复印件):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2)1985年职称制度改革以前专业技术级别为1-6级的有关材料;

(3)《高级技师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4)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技师岗位的聘用证书。

3、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负责发放“专加”的养老金。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掌握条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四、经费列支渠道

“专加”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国家规定由养老保险基金予以支付,有不足部分由上海市财政每年在城镇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贴总额中统

筹解决。

五、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事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财政局

沪劳保养发(2006)44号 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