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县长写的信

时间:2021-10-10 20:05:27 六年级作文

篇一:《给县长的一封信》

给县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您好!

县长我是博爱中学小学部的一名六年级的学生!每当我和奶奶去买菜时总是看到人们吃东西时把白色垃圾扔到地上我皱起眉头想:难道他们不知道这垃圾对土壤的危害吗?我总是平静的望着那些人。每当我看见用完电池人们就埋在土里我就想:难道人们不知道电池的危害性吗?我就去土里把电池挖出来放入垃圾桶里

县长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大家都不懂的保护地球那在整个湖北省大家也是这样的吗?我心里整天闷闷不乐的想着为什么大家总是扔垃圾?我做了一个调查大多数同学说:每一次我吃完东西的塑料袋在四周都没有垃圾桶就直接扔在地上。我想您一定会说:不会先放在口袋里等找到垃圾桶再扔这不行吗?我了想一会:大家可能是因为吃完了东西的塑料袋太脏了放在口袋会将衣服弄脏的。在每次大家总是把几页纸白白浪费掉,我总是对他们说不用就给我吧!大家总是说我小气鬼。大家却不理解纸是树做的一定不能浪费。

我建议县长在每个地方宣告说:不要扔垃圾了,大家一定要保护地球啊!希望在处处角落装上监控器来看看大家的变化!我希望在未来的县城会变得更加美好!

建议人:彭圳辽

2013年1月29日

湖北荆州监利县博爱小学六年级:彭圳辽

篇二:《给县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最近工作顺利吗? 我先做一个自我介绍,我是师范附属小学的一位小学生,很高兴为您写信。 我为您写信的原因是:最近,我县的卫生环境不是很好,经常有人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有些工厂里每天不断地排放着污水或有害烟雾把县城搞得乌烟瘴气的。听说,我县还被省上批评过。 还有,县城里的人的行为道德不规范,有时还出现了骂人或打架等不规范行为,为我县抹了黑。 还有,我县还让别人看起来很不安全,经常出现酒后驾车出现交通事故。 我建议您抽点空,在我县召开一个“行为道德纠正”活动,告诉我县的人们要讲文明,懂礼貌,热爱祖国,热爱我县。

篇三:《给县长的一封信》

给县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五河县实验小学六年级的一名小学生。我生活在五河这个美丽的城市中,但是它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每当我上学放学经过玉带河时,一股臭味就扑鼻而来。这臭味是从哪儿来的呢?原来是从玉带河里散发出来的。

玉带河以前清澈见底,就像一条玉带,所以称为玉带河。河里有成群结队的鱼在里面游来游去。可是现在,河道中臭水横流,臭气弥漫。造成这种现象有多种原因:

一、附近居民生活中用过的废水没有地方排全都排到玉带河中。

二、人们没有环保意识,随手把垃圾扔到玉带河里,造成玉带河的表面浮这一层垃圾。

三、县有关部门对于以上现象,但是未找到根源。

如果玉带河里的水变干净了,就不会有这些臭味,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也有好处,为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要想办法让玉带河周围的居民有排放污水的地方。{我给县长写的信}.

二、 用流动车24小时播放提醒人们要环保的广告。让每个人走到任何地方都知道要保护环境。

三、多放一些垃圾桶让一些比较懒的人想扔就可以扔。把垃圾桶做得别致一点,还可以成为城市的装饰品。 这样不仅有利于玉带河的卫生,还有利于整个五河的环境卫生。

四、领导带头,公民参与,一起纠正破坏环境的行为,如果有人还做不到,就罚款、拘留。避免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这就是我的建议,县长您也生活在五河这个城市中,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来亲自了解一下。您工作繁忙,我就不多说了。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六(3)班张雨婷

2015年5月4日

篇四:《致县长的一封信》

致李化冲副县长的一封感谢信

尊敬的李县长:

您好!首先请让我们对您真诚地说一声;最诚挚的“谢谢!”谢谢您对我们的关怀。

我们是龙坪镇中心小学的全体师生,在我们的心目中您是一位关心教育、关爱儿童、心系百姓的好县长。

中心小学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的教师,但更需要有像您这样;有责任感,有爱心的领导的支持与关爱。

我们不能忘记2011年的夏天,骄阳似火,你却不顾烈日的熏烤,您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到我们的学校,当您看见中心小学受地方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学校办学条件差,学生学习困难,学校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当您见到中心小学的校门落后,锈迹斑斑;围墙墙基塌陷、墙身拉裂;教学楼房顶渗漏……您的眼睛湿润了。从那以后,您更是不分节假日还是清晨、黄昏、夜晚等一次次亲临中心小学考察,找中心村委、龙坪镇政府座谈。最后定下方案,后来您又一次次亲临学校查看……

您让这间百年老校又从根本上改变了容颜,增设了防渗、隔热房顶。新建留守儿童之家、增设爱心厨房、粉刷外墙、重建校

门、更新换代学生课桌凳、计划翻新围墙等。让这间百年老校换发了青春,变得更加美丽。

当您在南龙公路中心段停车驻足,漫步来到中心小学与南龙公路交汇处。耀眼的龙坪镇中心小学的校牌就会首先映入你的眼帘。经过校门前面平直的水泥道步入校门,两旁花池中新栽种的香樟树,犹如婷婷玉立的少女,频频向你点头问好。欢迎您的到来!

进入校园,迎面宽阔平坦的篮球场,体操表演场尽展英姿,环型跑道,顺墙花池竞相涌来,向你报以强有力的震撼﹗特别是教学楼前的桂花树更是别具一格,四季葱绿,年年八月花香扑鼻、漫溢校园。桂花树旁的假山水池,正居庭园中间,无私地供给全校师生洗手、取水、拖地、擦桌、洗凳、洗车、浇花、浇树等。教学楼位居后校园中央,在喧闹繁忙的南龙公路旁显得是那样的祥和与安静。在这里没有汽车的轰鸣声,更没有闲暇的吵闹声;时而传出的是一声声抑扬顿挫、娓娓动听、循循善诱的老师的解惑声。时而传出的是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思想万千的疑问声。位居左边的办公室灯火通明,我们的老师在这里夜以继日,孜孜不倦的工作,是那样的无怨无悔。右边的教师宿舍是那样的宁静和令人神往。教学楼后留守儿童之家宁静安详,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这是党员活动的场所、群众办事的窗口、儿童活动的乐园。是新时期人民政府的又一爱民工程。

习惯决定人生,习惯造就未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已成为中心小学工作的主旋律。学校结合学生实际,紧紧抓住学生卫生、学习、行为、生活等习惯开展德育工作,完善了德育管理制度,对班主任建立了考核制度。多个学科教学成绩稳步上升。

学校每天安排行政,教师值周各一名。指导执勤学生对校内不良行为习惯和不安全因素进行全天不间断的巡查,对不良行为习惯进行及时制止。弘扬好的习惯、抓典型、树榜样,大力表彰先进。好人好事数不胜数层出不穷。校风、学风,学生行为习惯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学校还设立卫生监督岗,强化监督,并开展学常规、懂礼仪,做文明学生。知荣辱,正校风,教师首先示范“弯弯腰、捡一捡”的行为,对全校学生影响极大。今天的中心小学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卫生死角,校园整洁,书声朗朗,歌声飘逸,笑声盈盈,人人有礼貌。教师爱岗敬业,学生刻苦学习,努力上进……

中心小学这一块天堂宝地,宜教、宜学、宜家、宜居,真是一方办学的好地方,百年来她培育了万千才子……

我们坚信,在您的关怀下,未来的中心小学必将更加漂亮、更加辉煌、更加繁荣昌盛!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爱,是博大无私的指引;爱,是人间不尽的情缘;我校全校在被关爱的同时,也一定会抱着一颗

感恩的心去回报社会,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对龙坪镇中心小学的大力关怀和对孩子们的无限关爱。

“长路奉献给远方,白云奉献给蓝天”。中心小学全体师生一定会牢记您的重托!用我们对事业的忠诚,勇于争先的精神,奋发图强,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龙坪镇中心村的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此致

敬礼!

校长;陈良英

龙坪镇中心小学全体师生

2012年1 月1

篇五:《给县长的一封信》

给县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们德化,从古到今已有千年历史,德化县在您的治理下,也变了许多。经济发达了,人们的个人财产也多了起来。可是,您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环保 从古到今,地球母亲用甘甜的奶水哺养了无数代子孙本来的她被小辈儿们扮饰患上楚楚感人可是,此刻人类为了自身的好处,将美丽的地球母亲折磨得暗无天日。她本来有草木茂盛的大地,可如今只剩一片枯黄;她本来有清澈的小溪,可如今只有溪中令人恶心的气味。人们洗衣服时,把水桶放在不收费水龙头下接水,本身却走在一边谈天,水满了他们也无动于衷。,有些同窗洗完还会忘关水,让水龙草头一直“哗哗”的流着。不光有连费水资源的现象还有环境污染的征象比如:大家乱扔垃圾,洗完菜把菜叶扔在小河里浪费电的征象我也常见,在家,电视机开着没人看,小灵通充好电不顿时拔掉„„人类只有1个地球,而地球正面对着严峻的环境危机。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应肉痛,我想:作为未来交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相识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的紧张性,无视有关环境掩护的法令法例,不去加强环境掩护意识,自发履行掩护环境的义务的话,地球将毁在我们的手中

由此,我郑重地向仍未觉悟的人们建议:

1、节约资源 减少污染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

2、绿色消费 环保选择

(1)用无铅汽油、无镉铅电池、无磷洗涤剂,减少水与空气的污染。{我给县长写的信}.

(2)购买低砩家用制冷器具、无砩发用摩丝,减少对臭氧层的污染。

3、重复使用 多次利用

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如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和餐盒,减少白色污染;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自备购物口袋或提篮。

4、分类回收 循环再用

不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5、保护自然 万物共存

不猎杀、使用珍稀动物和受保护的动物,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

6、讲究卫生 保护环境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制造噪音。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倡导同学门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建议叔叔阿姨们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来,为保护环境、造福后代贡献自己的力量。因为: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篇六:《给县长的一封信》

给县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李县长:

您好!

我是蒙卫升,家住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513-1号居民,系韦花利和蓝海波宅基地纠纷一案中的当事人韦花利的丈夫,我于2007年12月19日上午9时50分前,到你办公室反映过这一情况,并已将一份马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韦花利反映邻户蓝海波在动土建房时私自改变朝向并占用本户部分宅基地要求解决的答复》[下称《答复》]和本案纠纷上诉至马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所进行的一份《现场指认笔录》[下称《笔录》]及一份(内阁片各住户宅基地平面略图)三份材料已留给你。

当时我表明身份和说明来意后,因为你忙,所以我只能略向你反映案情的一些情况。现我再用文字详细地陈述整个案件的情况,敬请李县长在百忙之中,抽一些时间来看完这封信,分析一下老百姓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我给县长写的信}.

我户于1998年8月8日与其他16户,购买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第五、第六经联社位于内阁片(地名)的一片荒地(共20间,每间宽4.40米,长度不等)作宅基地,我户购得第19间,长19米(办证也是19米)。蓝海波购得第20间,长18米(办证是22米)。购买时我等各户都已立下契约,但是蓝海波在2001年6月建房时,不按照原来《契约》中的约定,擅自改变朝向,侵占到我户宅基地后右边角16.72平方米(法院已到现场勘查,情况属实)。

我户发现宅基地被侵占的时间是2002年4月27日,因宅基地使

用权人之一潘荣飞要建房,就召集各户主到场按原先受让宅基地时的约定进行定点放线,即:以东边距离汪凤海家瓦房的山墙60公分为界,平行往西分割为20间,(第21间是生产队后来将剩余的边角料处理给唐爱鸾),每间宽4.40米,长度不等。当时才发现整体长度不够,第19间就变成现在的三角形模样:前面超宽约2米,后面则短

2.48米,《笔录》中已标明。

我户发现自己的宅基地被侵占后,已通过队干和双方商量解决,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我于2002年6月起诉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于6月13日进行现场指认《笔录》,并于7月25日向马山县国土资源局的职工进行办证程序的《询问笔录》:“问:当事人购地18米,建房实际占地22米,我们按多少米来办证?答:应按18米来办证,但其补办多占地的处罚手续后,可以按22米来办证。”办证部门调查了吗?多办的那4米,当事人是怎么得到地?若还有地,生产队为何不懂得卖要钱?却刚卖18米给当事人?

由于当事人双方都持有证件,我已办有合法的两证《建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11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马国用(2001)字第1616号。且蓝海波已在界址调查表中签字画押,在《询问笔录》中办证人员已着重说明。按道理来说,假如我户尚未办理合法的两证,而仅有一张原始《契约》。1~18间的住户都按《契约》所规定的朝向建造房屋,现都已建成二至四层。你蓝海波自己偏离朝向而占到我户宅基地右后角16.72平方米。我的合法权利被侵害,是否也应得到法律的维护和支持呢?

更何况蓝波波在没有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房,仅办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且逆程序办证。而在《契约》中只有18米,建房办证

却是22米,明明侵占了我的宅基地,国土部门却极力维护他。如此下去还谈什么购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法律不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吗?

我户根本没有在他办证的界址调查表中签字!是我原先办证时留底的签字,有人帮他搞假,捏造事实。是真是假政府部门只要作笔迹鉴定,便可明白了。

正因为双方都持有证件,法院于2002年8月6日以马民初字第194号文向马山县人民政府询函,请求对两本证件效力的确认。8月15日马山县国土资源局以马国土资字(2002)4号文答复,其中写到:“整体应保持朝向一致,朝向由转让方第五、第六经联社在转让前已确定,各受让方不得违反分割方案进行施工。”这已经是很明确的了,为何在《答复》中又不以事实为依据来说话呢?

《答复》中写到:“在此之前,唐爱鸾户曾委托他人与在那里购买宅基地的各户,参加人员商量,唐爱鸾建房及各户今后建房朝向问题,今后各户必须统一按唐爱鸾的朝向建房”。请问他们的证据何在?简直是无中生有,不用证据来说话,真是十足的瞎官说瞎话!目前1~18间的住户都已建好2~4层楼房,如果按这位同志的说法,那么1~18间的住户不都是违法了吗?

《答复》中竟写到:“建基脚前,蓝海波曾邀相邻户韦花利到场,商定两户出资共建大脚。”可是当时我正在装修现我居住的这个房子,从未见过蓝海波来邀我户到场,连他哪天下基脚,我们所有住房根本无人知晓,我只是同意出资共大脚。他于2001年6月建房,建好后夫妻俩于10月17日晚到我家要共大脚的钱,并立下字据。

《答复》中写到:“我局认为:韦花利未建房的宅基地位置一直

保留在原公路两米之外,其中有部分被划为规划预留道路用地,原有长度19米应将应被缩短。”我现在没有争论长度,而是找宽度不对!这起纠纷已历时五年之久,难道这位官员还不明白纠纷的焦点吗?竟然还敢盗用“我局”二字,给人留下笑柄。

由于双方证件都还合法,法院已无能为力裁定,一审、二审均以该案属确权纠纷,应由政府受理,故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为此,我多次把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上访,容康社县长于2006年6月15日和费勇副县长于6月19日分别在两份反映书上批字,要求职能部门办理此案。马山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1日,以马政发[2006]22号撤销了蓝海波的土地证书。作出这一撤销证书时,没有采集这一方面的原始《契约》证据和队干及所有住户的反映意见,也根本没有人到场调查取证。因此导致证据不足,而误导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的案件审理。所以他们以南复建字[2006]4号文建议马山县人民政府撤销马政发[2006]22号文的处理决定,并提议另进行补充调查,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马山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12月15日以马政发[2006]63号文又撤销了马政发[2006]22号文。

但南复建字[2006]4号文所强调:“及时撤销马政发[2006]22号文处理决定,并进行补充调查,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至今也没有人下来调查取证,另行作出处理决定。我的权利被侵占,所以多次上访要求政府出面解决,但是政府每次均以那份毫无证据的《答复》来糊弄我。

从这一纠纷中可以看出,政府中的某些人是帮人不帮理,为何从开始纠纷至今,只有马山县人民法院到过现场要《笔录》,政府又有

谁这样做呢?都是毫无证据地胡说八道。

以上就是我对本纠纷的具体陈述,理由和证据的来源所在,现归纳为三点:

1、原始《契约》中已约定,各户所商议的房屋朝向,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但是蓝海波擅自改变朝向,由此侵占到了我的宅基地面积。

2、国土部门违反证件的操作程序,蓝海波在没有城建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国土部门也办证给他。{我给县长写的信}.

3、《契约》中写明蓝海波购买宅基地18米,国土部门却给他办22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上本人所陈述的都是事实依据,有证人证物佐证,政府部门可以亲自到现场和走访第五、第六经联社队干调查取证。从维护大局出发,为老百姓办公道事,说公道话,维护百姓的合法权利,才能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

若政府把这一纠纷置之不理,把它看成小事而不加以公正解决,我将通过必要手段,向整个社会一起来评理,谁是谁非?

敬请李县长为我主持公道!

此致!

篇七:《给县长叔叔的一封信》

给县长叔叔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叔叔:

您好!您的工作一定很忙吧?现在,我有一些问题要向您反映,打扰您了。最近我发现我们县的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尤其是白泥冲,污染得特别厉害,看到这些,我十分痛心。为了让这条母亲河恢复原样,我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

1、禁止向河里扔垃圾,应派出卫生人员清除已有垃圾。

2、不要滥砍四周山林,以免水源林遭受破坏,水源流失过多,要加强植树造林。

3、不要向河里排放污水,造成污染,鱼虾无法生存。

4、附近的厂矿搬迁到少人居住的地方,避免河水被污染。

5、最好有污水处理设施,做到废水再回收,以便再利用,变废为宝。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一片蓝天,一个生存的家园,不要让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是我们的眼泪,不要让地球上最后一片绿叶是我们的食物。保护地球,保护环境!请您发动全县人民一起行动吧!这是我,也是人民的希望!让我们恢复从前山清水秀、依山傍水的模样吧!

祝您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篇八:《给谢县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谢县长:

您好!我叫舒生唐,系龙王江乡龙王江村八组村民,2006年与本乡邱家湾村一组村民张官后发生山林权属纠纷,纠纷已近八年,溆浦县政府某些工作人员一直未依据相关山林权证的具体四至范围对山林权属纠纷作出正确的处理,溆浦县政府多次作出错误处理决定,多次被法院撤销,但县政府仍然作出不公正的处理决定。八年来,我已心力交瘁,情非得已,只得向您反映情况,盼您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来,了解事实真相,以知晓您手下的某些工作人员是如何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的。

水东林业中心站工作人员王平安伪造调解协议,并伪造我签字。县政府依据此伪造的调解协议做出了溆政林纠字[2007]4号认定书,该认定书将我承包的山林一部分认定给了张官后,湘西金矿依据此认定书支付了23800元山林租金,租金被相关人员瓜分。我对此认定不服,于2007年12月21日向县林业局提出确权申请,期间我多次催促林业局对纠纷做出处理,但久拖未处理,于是我向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院林业庭庭长曾志刚徇私舞弊,在主审法官出差期间,擅自作出(2009)怀中行初字第3号行政裁定,以龙王江八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我不服此裁定上诉至省高院。上诉期间,被溆浦县法制办副主任章贻鹏等一伙人采取恐吓、威胁手段让村民签字,伪造撤诉申请书,模仿村民签名,私刻龙王江八组公章,冒充原告到省高院撤诉,这些非法动作被龙王江八组及时识破,撤诉未成。省高院认为龙王江八组有诉讼主体资格,作出(2009)湘高法林行终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怀中行初字第3号行政裁定,指令市中院继续审理。但市中院没有及时重新立案,该院林业庭庭长曾志

刚将案件扣留了几个月,直到中院领导追查责任,撤掉了林业庭改由行政庭审理该案。

市中院于2010年11月4日作出(2010)怀中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责令溆浦县人民政府在三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期间溆浦县政府不仅未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且使用手中的权力与市中院暗箱操作,偷换判决送达时间,将判决时间提前了近六个月,作出了《视为撤回申请通知书》。在我多次向市中院申诉,市中院才纠正送达时间,直到2012年5月,市中院向溆浦县政府发出电话执行通知,要求溆浦县政府履行职责。溆浦县政府在判决生效后拖了一年半,才于2012年6月14日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官后出示了由溆浦县林业局在纠纷未处理期间违法所颁的“湘林证字(2009)溆林53929号”林权证(后被辰溪法院撤销),该林权证的四至界址与原107304号证记载的严重不一致,完全包含了争议地,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县政府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溆政处字[2012]第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后于2012年12月5日以张官后新提交了一份06597号林权证为由自行撤销该决定,又于2012年12月19日作出溆政处字[2012]第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我不服此决定,向怀化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在未通知我参与的情况下作了调查,也未对06597号林权证进行质证,就于2013年12月31日作出怀府复决字(2013)43号行政复议决定。我不服该决定,向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中院将本案移交至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

麻阳法院仅以被申请人程序违法为由,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2014)麻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溆政处字[2012]第4号行政

处理决定书;责令溆浦县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该判决书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溆政处字[2012]第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中的认定依据仍然采信,实际是维持了溆浦县政府的错误决定。

溆浦县政府于2015年1月20日作出与溆政处字[2012]第2号和溆政处字[2012]第4号行政处理决定相同的决定。我不服此决定,于2015年3月18日向怀化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溆浦县政府于2015年3月31日作出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在该答复书中所描述的内容仍然与溆政处字[2012]第4号决定书中的一样。

做为官方文件,漏洞百出,先是将我的山林权的四至范围方向更改,后是倾向性描述将争议地划分给张官后作为自留山,再是无视张官后107304号林权证下至“溪边田门山”(示意图BC线)以及张官后107304号、黄克均107309号相互连界(示意图AB线)的事实,同时也未对我提交的多个证人证言证明张官后的山是大路以上的证据予以采信,我在复议申请中提交与张官后连界的黄克均107309号林权证也被溆浦县政府直接无视。答复书中仅仅是依据了一个未经质证的林权证来认定包含了我的06723号林权证,一个村组的总林权证怎么可能包含另一个村的林权证?县政府未对我提交的关键林权证的四至范围进行核对,而是一味的假设性认为06723号林权证“北至秋1队山”是一个不确定的界址,事实充分么?证据确凿么?

只需要合法的林权证所裁明的四至范围作为处理依据就完全可以作出正确的处理,溆浦县政府却有意不按合法证据公正的处理纠纷,却为了庇护一伙违法人员,掩盖事实,不惜采取各种权术手段糊弄百姓。先是王

平安伪造虚假协议,冒充舒生唐签名;后是章贻鹏带队采取恐吓、威胁手段逼村民签字、私刻龙王江八组公章,冒充申请人前去省高院撤诉;再是县政府不顾山林纠纷未处理的事实,给张官后违法颁发了完全包含争议山的新林权证,再到后来给法院请客送礼,影响法院判决的公正;县政府千方百计阻拦、拖延、重复作出相同的处理决定,以维护自己错误行政行为。

法制怀化概念提了很久,我的合法权益却反复被践踏,司法公信力在哪儿?依法行政的政府在哪儿?一个简单的事实清楚的山林权属纠纷,溆浦县政府竟然在8年内未作出正确处理,不仅失掉了民心、污浊了政府形象,更是消耗了公权力的公信度。

我恳请谢县长查明以下几点事实:

1、湘西金矿支付的23800元山林租金都被谁分了?

2、王平安伪造协议、冒充舒生唐签字受谁指使、有何利益?

3、县法制办章贻鹏等私刻原告公章冒充原告去省高院撤诉是谁批准的?

4、县林业局在山林权属处于纠纷期间有什么权力给张官后颁发完全包含了争议地的新林权证?由谁批准的?

5、县工作人员在诉讼期间给办案法官请客送礼是由谁指使批准的?

6、为什么我提交的关键证据材料总是无视,而对方提交的材料即使未经质证也被采信?

前后8年,多次申请,多次复议,六次上告,官司赢了,却仍然改变不了县政府重复作出错误的处理认定。申诉无门,我只得向谢县长反映相关情况,希望谢县长在了解实情后,追究这些违法乱纪行为工作人员的责{我给县长写的信}.{我给县长写的信}.

任,促使溆浦县政府作出公正的决定。

此致

敬礼!

舒生唐

2015年4月12日

篇九:《给县长伯伯的一封信》

给县长伯伯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伯伯:

您好!

我是第一实验小学六(5)班的一名学生,名叫徐文雅,今年12岁。

我想对你说,我们这些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都要经过一条宽阔的大马路———嵩山路,这里来来往往的车辆真多呀!真是川流不息。但是这条路段既没有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又没有红绿灯,而且许多司机叔叔都很霸道,把车开得又快又猛,危险极了。我们每天拉着父母的手,生怕一不小心就会被车撞倒,心里真是好害怕。

我们小小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是正在成长的花朵,我们需要一个安定美好的环境来学习和生活。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我能无忧无虑,快乐地一个人去上学,不再提心吊胆,不再害怕危险,这样也不用父母那么辛苦。

县长伯伯,您能帮我们实现这个愿望吗?在那个十字路口上设一个红绿灯或者在那里安排一个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那样我们这些孩子的脸上会笑的更灿烂。

虞城县第一实验小学徐文雅

2013年12月23日

篇十:《给县长叔叔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长叔叔:

您好!您的工作一定很忙吧?现在,我有一些问题要向您反映,打扰您了。最近我发现我们县的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尤其是白泥冲,污染得特别厉害,看到这些,我十分痛心。为了让这条母亲河恢复原样,我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

1、禁止向河里扔垃圾,应派出卫生人员清除已有垃圾。

2、不要滥砍四周山林,以免水源林遭受破坏,水源流失过多,要加强植树造林。

3、不要向河里排放污水,造成污染,鱼虾无法生存。

4、附近的厂矿搬迁到少人居住的地方,避免河水被污染。

5、最好有污水处理设施,做到废水再回收,以便再利用,变废为宝。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一片蓝天,一个生存的家园,不要让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是我们的眼泪,不要让地球上最后一片绿叶是我们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