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时间:2020-06-02 00:00:00 300字

篇一:《20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为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提高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见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文“关于调整北京市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1]

编辑本段关于调整北京市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提高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小时提高到1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5.7元/小时提高到30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已有人阅读2011-02-17 14:41 新京报

本网快讯(记者马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上调公积金计量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不低于960元上调至不低于1160元。同时,北京公积金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812元。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职工工资在扣除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后,如果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不变。

此外,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的职工工资在扣除公积金月缴存额后,如果低于北京市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据了解,公积金此次调整是因为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最低960元提高至1160元,公积金缴存额计量标准也随之调整。

篇二:《北京2011年最低工资及社保》

北京2011年起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160元

2010年12月28日 02:25 来源:新京报 北京六条社保线集体上调

北京首次集中提高6条社会保障线,明年1月1日调整,惠及283万人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调至1160元,增幅超过20%。此外,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1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标准首次上调30元。昨天,北京首次集中发布6条社会保障线调整标准,惠及283万人。

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6条社会保障线调整标准,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联动调整各条社会保障线,除调整城镇相关社保标准之外,覆盖农村居民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也首次同步上调,幅度为人均月增30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方案中,各项待遇调整金额均创历史最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意见,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为10.2%。

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则超过了20%,由现行的960元调至1160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统计,此次待遇调整将涉及283万人,预计全年共需要增加支出51.5亿元,其中,区县财政负担2.9亿元;各项社保基金负担48.6亿元。 - 调整方案

1 标准首次上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增30元

2011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310元,增加30元。

市人力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隗淑容介绍,2009年,北京市在原“新农保”制度基础上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全覆盖。

按照该制度,城乡居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 这是首次对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

她表示,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有21万人。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 7600万元。

2 和基础养老金同步

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人均月增30元

2011年福利养老金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30元,增加30元。

市人力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隗淑容表示,福利养老金的标准也是首次做出调整。

她介绍,2008年,北京建立了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对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目前,北京市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人员有60万人。

她说,今后,还要对二者建立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将同步调整。

3 明年将继续调整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03元

2011年伤残津贴由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调整到人均每月2504元,增加303元,增幅13.8%;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人均每月1262元,调整到每月1412元,增加150元,增幅11.9%。

市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红介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

2011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此次调整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新标准已经出台,生活护理费标准要待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据悉,三项待遇的调整将由社保基金支付,预计社保基金全年将增加支出2200万元左右。

4 养老金偏低将获“照顾”

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10元

北京市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10.2%。调整后达到每月2268元。同时,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了100元。

市人力社保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处长朱荣元介绍,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历经18次调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人员约190余万人,人均已达到每月2058元。

他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办法预计将于今日公布。 他说,在按照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增加(每人每月45元)的基础上,向三类群体进行政策倾斜。

据介绍,其中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工商业者,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 5 失业人员收入也要提高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增加120元

2011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20元,平均增长17.49%。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468元上调到588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按照《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制定,既要考虑到鼓励就业,又同时要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据介绍,目前,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10万人。

不过,如果失业人员在明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差额将不再补发。

市人力社保局还表示,在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同时,还将按照《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做出相应的调整。 6 最低工资应为“纯收入”

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增200元

201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每月960元调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1元提高到每小时13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5.7元提高到每小时30元。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王明山介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综合考虑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最低收入组人均生活消费

水平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调整等情况,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办法进行测算制定出的。

他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此前,市人力社保局已对4000企业、十几万职工的收入状况做出了调查。实际上,目前北京市新招用人员中,很多人员工资为1300—1400元,已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

据悉,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应是指扣除各项社保、公积金的“纯收入”。像加班工资、高温津贴,以及医疗卫生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都不应包含在工资计算范围之内。(

篇三:《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2011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季度13个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6%。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对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可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四大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篇四:《中国各省2008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在2009年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一、北京市--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标80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9.6元。

二、上海市--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96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0元。

三、天津市--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82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

7.6元。

四、重庆市--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的标准所适用的地区:

1,最低月工资680元的施行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最低月工资560元的施行地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

3,最低月工资520元的施行地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五、河北省--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750元的施行地区: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含高新区、港口开发区、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曹妃甸管理委员会)、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迁安市、遵化市、滦南县、迁西县;

2,最低月工资680元的施行地区:邯郸市(含马头生态工业城)、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不含塞北区、察北区)市区及郊区、宣化县、邯郸县、磁县、邢台县、沙河县、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高碑店市、定州市、安国市、大厂县、香河县、玉田县、乐亭县、滦县、唐海县、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武安市、黄骅市、任丘市、青县、沧县;

3,最低月工资600元的施行地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满城县、徐水县、定兴县、望都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博野县、清苑县、蠡县、安新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固安县、青龙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 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邱县、宁晋县、南宫县、临西县、吴桥县、泊头市、河间市、肃宁县、渤海新区、黄骅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州市、枣强县、深州市、故城县、景县、安平县、兴隆县、平泉县、宽城县、滦平县、承德县、 怀来县、涿鹿县;

六、山西省--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720元的施行地区: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

2,最低月工资670元的施行地区: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市、晋城市高平市,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

3,最低月工资620元的施行地区: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黎城县,晋城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山阴县、应县,忻州市定襄县、代县、宁武县,吕梁市交口县、交城县、文

水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汾西县、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4,最低月工资570元的施行地区: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七、内蒙古自治区--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680元的施行地区: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鄂尔多斯市区、乌海市区;

2,最低月工资620元的施行地区:呼伦贝尔市区、巴彦浩特镇、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

3,最低月工资560元的施行地区:赤峰市区、通辽市区、乌兰察布市区、巴彦淖尔市区、乌兰浩特市。

4,最低月工资500元的施行地区: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八、辽宁省--在2009年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700元的施行地区: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

2,最低月工资600元的施行地区:沈阳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大连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盘锦兴隆台区(含盘锦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最低月工资580元的施行地区: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抚顺市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营口市、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盘锦市双台子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杨杖子经济开发区

4,最低月工资540元的施行地区:海城市

5,最低月工资530元的施行地区:朝阳市

5,最低月工资510元的施行地区:抚顺县

6,最低月工资500元的施行地区: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九、吉林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1,最低月工资650元的施行地区:长春、吉林、松原市区;

2,最低月工资600元的施行地区: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

3,最低月工资550元的施行地区: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十、黑龙江省--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680元的施行地区:大庆市区;

2,最低月工资650元的施行地区:哈尔滨市区;

3,最低月工资525元的施行地区: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黑河市区;

4,最低月工资500元的施行地区: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

5,最低月工资460元的施行地区: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市区

6,最低月工资440元的施行地区:伊春(含铁力市)、县级市市区

7,最低月工资420元的施行地区: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十一、江苏省--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850元的施行地区:南京市区、江宁区、六合县、江浦县、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 2,最低月工资700元的施行地区溧水县、高淳县、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县、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

3,最低月工资590元的施行地区: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晌水县。

十二、浙江省--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960元的施行地区: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

2,最低月工资850元的施行地区:萧山区、富阳市 、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

3,最低月工资780元的施行地区: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4,最低月工资690元的施行地区: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嘉兴市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

十三、安徽省--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560元的施行地区:合肥市市区、马鞍山市市区;

2,最低月工资540元的施行地区:淮北市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芜湖市市区、铜陵市市区;

3,最低月工资500元的施行地区:蚌埠市市区、滁州市市区、巢湖市市区、宣城市市区、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

4,最低月工资460元的施行地区:当涂县、宁国市、亳州市市区、宿州市市区、阜阳市市区、六安市市区;

5,最低月工资420元的施行地区:肥东县、肥西县、濉溪县、潘集区、凤台县、毛集试验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铜陵县、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郎溪县、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怀宁县、桐城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蒙城县、涡阳县、界首市、太和县;

6,最低月工资390元的施行地区:长丰县、旌德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

十四、福建省--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750元的施行地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

2,最低月工资700元的施行地区:厦门市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3,最低月工资650元的施行地区: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

4,最低月工资570元的施行地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闽侯县、连江县、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仙游县

最低月工资480元的施行地区: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十五、江西省--自2007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580元的施行地区: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

2,最低月工资520元的施行地区: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景德镇市:珠山区、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新余市:渝水区、宜春市:袁州区、抚州市:临川区、上饶市:信州区、吉安市:吉州区、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最低月工资480元的施行地区:南昌市:进贤县、安义县、九江市: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彭泽县、永修县、共青城、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萍乡市:上栗县、芦溪县、景德镇市: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宜春市: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抚州市: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上饶市:德兴市、广丰县、婺源县、铅山县、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赣州市:南康市、瑞金市、龙南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县、赣县、会昌县、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

4,最低月工资450元的施行地区:九江市:湖口县、星子县、武宁县、新余市:分宜县、鹰潭市:余江县、宜春市:铜鼓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抚州市: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金溪县、上饶市:上饶县、玉山县、弋阳县、万年县、余干县、吉安市: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万安县、安福县、峡江县、遂川县、赣州市:寻乌县、安远县、全南县、石城县、上犹县、定南县;

5,最低月工资420元的施行地区:九江市:都昌县、修水县、萍乡市:莲花县、上饶市:鄱阳县、横峰县。

十六、山东省--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760元的施行地区: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威海市所辖市(区);

2,最低月工资620元的施行地区: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烟台市: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潍坊市所辖县(市、区);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莱芜市所辖区;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3,最低月工资500元的施行地区: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菏泽市所辖县(区)

十七、河南省--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650元的施行地区:郑州市市区(含上街区)、济源市;

2,最低月工资550元的施行地区: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开封市市区、洛阳市市区、市区(含吉利区)、偃师市、新安县、栾川县、孟津县、嵩县、汝阳县、平顶山市市区(含石龙区)、舞钢市、汝州市、安阳市市区、鹤壁市市区、新乡市市区、焦作市市区、濮阳市市区、许昌市市区、漯河市市区、三门峡市市区、义马市、渑池县、陕县、灵宝市、卢氏县、南阳市市区、商丘市市区、永城市、信阳市市区、周口市

市区、项城市、驻马店市市区;

3,最低月工资450元的施行地区:杞县、通许县、开封县、兰考县、尉氏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叶县、鲁山县、郏县、宝丰县、安阳县、林州市、汤阴县、内黄县、滑县、浚县、淇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卫辉市、辉县市、长垣县、获嘉县、封丘县、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温县、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鄢陵县、长葛市、禹州市、襄城县、许昌县、临颖县、舞阳县、淅川县、社旗县、唐河县、新野县、桐柏县、方城县、镇平县、西峡县、邓州市、南召县、内乡县、夏邑县、虞城县、宁陵县、柘城县、睢县、民权县、罗山县、潢川县、光山县、息县、淮滨县、商城县、固始县、新县、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鹿邑县、郸城县、淮阳县、沈丘县、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平舆县、新蔡县、上蔡县、汝南县、正阳。

十八、湖北省--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700元的施行地区: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2,最低月工资600元的施行地区: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黄石市市区、大冶市;十堰市市区;宜昌市市区;襄樊市市区;荆州市市区;孝感市市区;黄冈市市区;荆门市市区;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

3,最低月工资520元的施行地区:丹江口市、郧县;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襄樊市襄阳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县;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咸宁市市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市区、广水市;恩施市、利川市、鹤峰县、建始县;天门市;

4,最低月工资450元的施行地区:阳新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南漳县、保康县;大悟县、孝昌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神农架林区。

十九、湖南省--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665元的施行地区:长沙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最低月工资610元的施行地区: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张家界市、湘潭市、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

3,最低月工资580元的施行地区:娄底市娄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冷水江市、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衡阳市珠晖区、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南岳区、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桂阳、永兴、临武、嘉禾、常德市城区;

4,最低月工资560元的施行地区:长沙市所属其余四县(市)、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行政区、桂东、汝城、安仁、宜章、益阳市中心城区;

5,最低月工资530元的施行地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永州市、冷水滩、零陵区、常德市其他县市、怀化市、鹤城、中方区;

6,最低月工资500元的施行地区:益阳市其他县市、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江永、江华、蓝山、新田县、回龙圩管理区、沅陵、辰溪、溆浦、麻阳、新晃、芷江、洪江市、洪江区、会同、靖州、通道。

二十、广东省--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所适用地区:

1,最低月工资1000元的施行地区:深圳市特区内;

2,最低月工资900元的施行地区:深圳市特区外;

篇五:《2011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薪酬] 2011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NO.1 吉林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5月1日)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6.3元/小时;

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

其他县(市)和长白山管委会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薪酬管理)

此最低工资标准自2010年5月1日执行

NO.2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5月1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