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6,营改增

时间:2021-11-11 08:15:35 意向书

篇一:《吉林省营改增细则》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及配套定额。

二、费用组成内容

1.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与各专业原费用定额内容一致。

2.企业管理费包括各专业原组成内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增加的管理费用等。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税前工程造价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三、有关说明

1.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的,不改变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及费用计价程序等 。计价定额依据“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的相关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

2.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对应定额编制期的除税价格及费率。

3.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体现在本办法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里。 3.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一、编制说明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满足我省建筑业工程造价计价“营改增”平稳过渡的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与我省现行计价定额相配套的《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本费用定额是基于“价税分离”的原则和不改变现行计价体系为前提进行编制。

“价税分离”是指从营业税不含税工程造价中,将各项费用所包含的进项税分离出来,形成除税价格。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本费用定额是按综合系数的方式扣除现行计价定额中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以下简称机具费)的进项税额计算除税基价。

本费用定额中的费率是以增值税下的各项费用与营业税下的各项费用基本平衡的原则编制。

二、单位工程造价表现形式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税前工程造价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三、材料费、机具费调整系数表

(一)材料费、机具费调整系数表

现行计价定额中的材料费、机具费按下表进行调整,形成本费用定额的材料费、机具费。

使用说明

1.本费用定额材料费=现行计价定额材料费×材料费调整系数 2.本费用定额机具费=现行计价定额机具费×机具费调整系数 3.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使用含进项税额的信息价格体系。 4.价差=现行计价定额的价差×调整系数

5.计价依据中的机械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在本费用定额中统一简称机具费。

四、其他规定

1.总承包管理费、甲供材料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提前竣工(赶工)费、现场签证,均指除税后的费用,原费用定额内容和费率不变。

2.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费用定额费率考虑。工程结算时,评定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费用定额费率计取;评定为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0.97;其他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0.93。

3.优质优价:工程招标人明确要求工程项目达到以下优质工程标准的,其增加的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3.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的,按税前工程造价的5%考虑。“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按税前工程造价的2%考虑。

3.2省级优质工程奖“长白山杯”的,按税前工程造价的2.5%考虑。“吉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的,按税前工程造价1%考虑。

3.3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按税前工程造价的1%考虑。 3.4实施“优质优价”增加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按计价定额中的预算价格计入基价或综合单价,一般计税方法乘以材料费调整系数。

五、费用标准

(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

1.措施项目费

1.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如下(单位:%)

专业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按上述费率的80%计取。 1.2夜间施工增加费:每人每个夜班增加60元。

1.3非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地下(暗)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取。 1.4材料二次搬运费:按人工费0.30%计取。 1.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150%计取。冬季在室内施工,室内温度达到正常施工条件的,按该项目冬季施工完成人工费的30%计取。

冻土定额项目,不再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按人工费的0.38%计取。

1.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含越冬维护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费用预算。

1.7工程定位复测费:(单位:%)

2.企业管理费:(单位:%)

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1.房屋和构筑物的人工挖方量在3000立方米以上的土石方工程;2.堤坝、沟渠、人工湖、水池、运动场、厂区平整、建筑物完工后的场区清理等人工土石方工程;3.独立土石方工程包括挖、填、运。

3.规费:

3.1工程排污费:按人工费的0.30%计取。 3.2社会保险费:

3.2.1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合计费率为人工费的11.94%计取。 3.2.2生育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42%计取。 3.2.3工伤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61%计取。 3.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人工费的0.48%计取。

3.4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在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按税前工程造价的1.05‰考虑,结算时按实际缴纳计取。

篇二:《2016年营改增最新税率表》

小贴士: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实际税负的多少。芮然税率较高,但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进行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所以营改增后实际税负是降低的。除上述政策外,相关过渡政策请参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篇三:《2016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6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有哪些变化?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详情如下: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吉林省2016,营改增}.

篇四:《2016最新营改增税率表》

最新营改增税率表

篇五:《2016营改增业务范围及税率表明细一览》

2016营改增业务范围及税率表明细一览

2016年营改增最新范围有哪些? 营改增税率明细表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

1、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

3、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

4、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

5、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6、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

【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增值税的计征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类:

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吉林省2016,营改增}.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相关提示】

财税[2014]57号文只是一个征收率的简并调整和降低,并不涉及其他实体政策的变化,但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等特殊项目具体计算增值税时相应的公式应该调整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和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计算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公式是一致的。这个问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尽快修改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否则执行中又会出问题。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率表

税目

1.交通运输业

范围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

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税率 3%

说明

2.建筑业 3%

2001年减为7%

3.金融保险业 包括金融、保险 5% 2002年减为6% 2003年及以后减为5%

4.邮电通信业 5.文化体育业{吉林省2016,营改增}.

包括邮电、电信 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

3% 3%{吉林省2016,营改增}.

6.娱乐业 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5%-20% 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吉林省2016,营改增}.

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

7.服务业

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5% 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权、著作权和商誉 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5%

9.销售不动产 5%

营改增后税率变化表

行业名称1

行业名称2

行业名称3 公路运输 缆车运输

陆路运输服务

索道运输

交通运输业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其他陆路运输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研发服务

11%(税率)、3%(征收率)

索道运输 其他陆路运输

11%(税率)、3%(征收率) 水路运输 11%(税率)、3%(征收率) 航空运输 11%(税率)、3%(征收率) 管道运输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 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测绘、勘探 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转让商标权、转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其他服务业 广告业 其他文化业

5% 5% 3% 5% 3% 3% 3% 5%

税率(征收率)

营业税税目 公路运输 缆车运输

3%

税率

技术转让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5%

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5% 5% 5% 5% 5% 5% 5% 5%

部分现代 服务业{吉林省2016,营改增}.

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设计服务

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航空运输 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其他服务业 水路运输 代理业 代理业 仓储业 装卸搬运

3% 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3%、5%

物流辅助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 仓储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3% 5% 5% 5% 3% 5% 5% 5% 5% 5%

有形动产租赁服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认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17%(税率)、3%(征收率) 融资租赁 17%(税率)、3%(征收率) 租赁业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 6%(税率)、3%(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