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费收缴基数

时间:2021-11-10 18:15:54 意向书

篇一:《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上缴部分)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篇二:《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

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主要指什么?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

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基本薪酬每月领取5000元,属于月收入3000-5000元的档次,1-11月份应按1%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50元;12月份兑现与绩效挂钩那部分薪酬时领取的薪酬和按月领取的薪酬之和为24.5万元,属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档次,应按2%交纳党费,本月需交纳党费4900元(24.5万元×2%)。

6、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答: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确定。

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答: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的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篇三:《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各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局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其他

(一)、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

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2016年党费收缴基数}.

(三)、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七)、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出)党支部。

(八)、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14年1月起执行。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不得拖延,不得擅自留存和使用党费。

二○一四年一月五日

篇四:《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的通知(县下发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非公企业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是每个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党员工资和津贴收入的增长变化,一些党组织没有及时调整党费标准,个别上级主管部门疏于监管,致使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核算不清,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现将开展2015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党费收缴标准

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个人的党费交纳标准。

(1)对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根据党员2015年1月的工资总额减去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医保后的余额确定党费缴纳基数。没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把党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的奖金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每半年核算一次,月平均数为交纳党费基数。

2.企业中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

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3.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在乡镇机关工作或者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其他领域党员,即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由党员自觉、主动地如实申报,党支部负责核实。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016年党费收缴基数}.

2、做好党费基数年度核定工作

从今年起,各地各单位要每年根据党员工资收入变化情况,认真核算每名党员的党费交纳基数,如实填写《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和《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做好年度党费测算工作。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党委认真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在3月9日前将《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盖章后和《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一并报县委组织部,电子版请同时发县委组织部邮箱,以后每年于2月底上报。联系人:黄绍望,联系电话:6668263。{2016年党费收缴基数}.

3、严肃党费收缴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重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个人和组织,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1、《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 2、《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

中共乐安县委组织部

2015年3月4日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15年3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由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属工委、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党工委,县委各单位党委填写,请在3月9日前盖章后交县委组织部。

附件2

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

比例缴纳党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以党员2015年1月的工资总额减去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医保后的余额确定党费缴纳基数。没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把党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的奖金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每月以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由党员自觉主动地如实申报,党支部负责核实。

篇五:《党费收缴计算基数 2》

党费收缴计算基数、比例及计算方法

一、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下面就如何确定党费计算基数予以明确。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其中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有:

1、工资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全年绩效工资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计算)”3项;机关工人有“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2项。

2、津贴补贴部分。包括“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5项。(①不含个别人有的津贴,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津贴;②不含临时性津贴;③不含岗位特殊津贴;④不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⑤不含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1、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3部分。

2、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统筹外养老金”。

二、党费交纳比例(新标准)

(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党费计算方法

1、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按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7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7项收入之和要减去该党

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是用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这个基数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所得税)×相应比例=党费。

2、事业单位党员按规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8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8项收入之和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相应比例=党费。

篇六:《党费怎么计算》{2016年党费收缴基数}.

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