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11-10 16:43:40 意向书

篇一:《《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2015年7月1日)》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

指导意见

2015年07月05日 09:50:11 来源: 新华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我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

——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提升。网络设施和产业基础得到有效巩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固定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人工智能等技术及其产业化能力显著增强。

——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全社会对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认识不断深入,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基础条件,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调动全社会力

量,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商贸企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现有条件,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

3.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把握市场需求导向,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推动各类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与互联网开放平台联动协作,为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牵头)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以智能工厂为发展方向,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

篇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据新华社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创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育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的互联网化水平,创新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智能产品创新,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强化创新驱动,三是营造宽松环境,四是拓展海外合作,五是加强智力建设,六是加强引导支持,七是做好组织实施。

篇三:《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关于能源电力,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以下为指导意见全文:

国发 〔201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

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我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三)发展目标。

篇四:《解读《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紧抓融合变革新机遇 引领创新发展新时代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中国工业报

发布时间: 2015年7月7日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 曹淑敏

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和跨界融合,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内容。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互联网基础日趋坚实,创新力、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快互联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融合创新,打造新动能、壮大新经济、引领新常态,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所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立足国情、统筹全局、高屋建瓴,对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顺势而为,适应中国国情的行动纲领

二十一世纪以来,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互联网是提高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核心支撑,事关国家当前和长远发展。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基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全面部署与加速应用,极有可能重塑全球经济结构、重构国际竞争规则、转换产业角逐主赛场。我国互联网处于大发展、大融合、大变革的历史阶段,不仅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领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网络基础和支撑,还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社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

(一)顺应互联网演进规律的客观要求

《指导意见》立足发展实践,突出时代特征。作为通用目的技术(GPT),互联网技术创新活跃,学科交叉密集,跨界渗透广泛,融合变革深刻。新一代深度感知、高速传输、海量存储和智能处理等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快速发展,万物互联蓄势兴起,网络数据爆炸性增长,涵盖人民生活、企业生产、公共服务和政府管理等方方面面。互联网由浅层次的工具产品转向连接一切的国家关键基础设施,融合创新的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放大{《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效应迸发释放,异彩纷呈。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如同百年前的电力革命,互联网正深刻改变着传统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基于互联网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长尾经济蓬勃兴起,气势宏伟。《指导意见》体现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二)抢占全球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指导意见》紧随变革大势,着眼世界大局。当前,围绕数字竞争力的全球战略布局全面升级,塑造国家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综合新优势,掌握全球经济竞争主导权的国际竞争加剧,这一轮产业革命的实质是抢占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产业新生态。美国发布《先进制造战略》,在交通、能源、航空、铁路、医疗、安全等领域强化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继工业4.0战略后,德国推出《2014~2017年数字议程》,意在打造具有持久竞争力的数字强国。国务院5月初颁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指出互联网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关键要素。《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协同制造”,彰显工业乃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的重要地位。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高效物流等行动,促进现代生产性服务健康发展,为工业转型提供保障。

(三)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需要

《指导意见》着力创新驱动,适合中国国情。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平稳度过新旧产业和动能转换期,需要强劲有力和恒久持续的支撑力量。抢占经济制高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必须走互联网融合创新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运用,近几年相继出台了宽带中国、信息消费、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等战略指导性文件,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以互联网为主导的信息经济市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发展质量好、就业渠道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理论测算结果表明,2014年我国信息经济总量达16.2万亿元,同比增长21%,占GDP比重超过26%,已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力量。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经济占GDP比重依然较低,未来增长的空间大,后劲足。《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激发市场蕴藏的巨大活力,大幅提升我国信息经济发展水平。

二、紧扣主题,推动战略协同的关键举措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三大战略。《指导意见》是从互联网视角对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融合发展进行的战略部署,是推动三大战略协同发展的关联纽带,

更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关键驱动力量,利在当前、功在长远。

(一)《指导意见》与网络强国战略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