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坚决杜绝和禁

时间:2021-11-10 15:34:11 意向书

篇一:《国有林场经营》

国有林场经营

(××× ×××大学 650000)

【摘要】随着我国林业逐步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也发生了转变,国有林场经营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但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为了加强对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防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我们必须切实做好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管理和国家生态建设用地的长期稳定。本文就国有林场经营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建议性的提出加强国有林场经营对策。

【关键词】国有林场 经营 现状 问题 对策

Abstract : With China's gradual shift to ecological forestry-based de- velopment strategy, the main task of state-owned forest has also under gone a change, state-owned forest management level has also been sign- ificantly improved, but and forestry is still a huge gap betwee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n order to strengthen pair of state-owned forestry centre forest land use is on the move the supervision, prevent the loss of assets of state-owned forest natural resources, we must do a good job in state-owned forest farm management, ensure forest management and ec- 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the long-term stability of the ground. In this pap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 of management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 were analyzed, and suggestions of management of state-owned forestry.

Key words : state-owned fores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0前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任务,在我国林业建设中起着示范和骨干作用。近年来,一些地方为解决工业及城镇建设用地,把征占用地的主要方向转向林地特别是国有林场用地。有的以促进招商引资为名,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将国有林场林地低价甚至无偿转给投资商家长期使用,导致国有林地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地方甚至为了把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土地规划为城镇建设用

地,将国有林场层层下放,造成林场建设与管理的混乱,严重影响了国家生态建设的发展。为了防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我们必须切实做好国有林场经营工作,确保林区管理和国家生态建设用地的长期稳定。本文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建议性的提出加强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对策。

1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简介: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叫国营林场。国有林场的林地、林木等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都是国家财产。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

规模:到2011年,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50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经营总面积

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5亿亩,森林面积6亿亩,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

主要任务:林场的主要任务是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基本组织:国有林场是我国林区的基本组织,同时它还承担林区教育、卫生、治安和社会管理的任务,有的代管乡村。 国有林场的特点是和农村交叉,一般是跨乡、跨县,也有的大型林场跨市,管理难度大。

国有林场的称呼有多种,有的叫林业局、有的叫森林经营所、有的叫治沙站等等。

国有林场按经营对象分用材林林场、防护林林场、经济林林场、风景林场等。按预算体制划分,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

按管理体制分省属林场占10%,地(市)属林场占15%,县属林场占75%。 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

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2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林业逐步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也发生了转变,绝大多数国有林场停止了商品性采伐,对国有林场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进行扶持,加大低产林改造和抚育间伐力度,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国有林场经营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但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1)资源结构不合理。在现有林中,存在着中幼林少、近成过熟林多,树种单一等问题,森林抵御火灾和病虫害等功能较弱。(2)树种结构单一。树种单一以成为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主要矛盾。(3)资金缺乏。随着林业建设的战略转变,林场原有经营模式被打破,旧的产业体系陷于瘫痪,收入来源被掐断,经济滑坡,职工收入降低,各方面矛盾凸现,保护与发展成为林场林业发展的首要课题。另外,扶持林业发展政策落实也不够到位,争取到一些项目,配套资金也难以到位;金融部门对林场的政策性投入规模不大,林业建设任务与资金投入矛盾仍比较突出。(4) 管理体制不畅。国有林场是政策性强的资源经营性单位,政企不分的积弊已久。人事分离的管理模式影响企业执行力,这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维持现状的后果是国有林场难有作为,应对危机机制失灵,如木材货款清收工作机制发挥不了应有效果。

3国有林场经营的问题

3.1资金严重不足

由于国有林场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按照“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国家当时划拨的资金只能满足于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本无力解决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问题。改革开放后,国家停止财政拨款,国有林场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受到木材市场恶性竞争、木材采伐限额、可采伐森林资源大幅减少等制约,其经营收入只能基本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职工温饱问题,还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态建设,不少林场为了完成荒山绿化和生态建设的任务,甚至不惜举债经营、借钱造林,导致债务缠身,步履维艰,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陈旧,安全隐患较多,整改极为困难,干部职工看不到前途,人心涣散,经营难以为继。

3.2 管理体制有待改革

国有林场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性质非政非事非企,员工身份不工、不农、不商。林场既无事业经费,又无经营自主权和执法权,在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服务、开展生态建设和资源管护、实施林政执法和国有资产监管的过程中处境尴尬,与其承担的职能和任务也不相适应。而且国有林场在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机制之间游离,大多具有企业、事业双重法人身份,这也与现代法治精神明显相背离。国有林场要完成资源培育、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等任务和目标,必须以连续的、足够的投入作保障,且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这本来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单靠林场自身的经营收入是根本无法实现的;而企业经营管理追求经

济利益最大化,其宗旨是投入少、周期短、见效快,与国有林场的经营有着质的区别和明显的冲突。许多人把国有林场与企业等同起来,认为检验国有林场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就是有否经济效益,这是极其错误的。国有林场承担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创造经济效益等多种职能,而且其主要职责是创造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经济效益是第三位的,因此,国有林场改革成败与否关键要看其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的人认为林业经营应该产业化、市场化,国有林场应该融入市场经济之中,参与市场竞争。这种认识没有考虑到,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只能对由其孕育产生的、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具有市场化属性的企业发生作用,对其它组织特别是国有林场这种公益性组织不起作用甚至会起反作用。

3.3国有林场面积在减少

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要明确长期由林场管理使用;属于集体所有,但长期以来一直由林场造林并经营管理的,在理顺所有者和经营者权益关系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长期稳定。但近年来,一些地方为解决工业及城镇建设用地,把征占用地的主要方向转向林地特别是国有林场用地。有的以促进招商引资为名,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将国有林场林地低价甚至无偿转给投资商家长期使用,导致国有林地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地方甚至为了把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土地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将国有林场层层下放,造成林场建设与管

理的混乱,严重影响了国家生态建设的发展。我国国有林场的经营规模一直不太稳定。我国国有林场营造林总面积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非常大。2008年一年,营造林总面积仅46.1万公顷,只及2003年营造林总面积的37.4%。其中,速生丰产林面积和生态公益林面积变动比较平缓。另外,近年来国有林场人均经营面积也呈总体下降趋势,2008年的人均经营面积就比1990年下降了11.3%。

3.4苗木种子结构单一,不利于火灾和病虫害的防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国有林场的管护。

3.5职工队伍培训严重滞后

多数国有林场特别是地方国有林场大多地处边远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加之工资、保险等无力完全落实,造成现有人才留不住,外部人才不愿来,林场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偏低等问题十分突出。加之对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不够重视,致使自身的林业经营理念守旧落后,对现代林业建设管理的知识掌握不多,改革创新意识滞后于生态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人员结构失衡,素质不高,发展缺乏后劲。

3.6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存在欠缺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存在不少缺陷:一是补偿的标准严重偏低。二是只有按面积进行的数量补偿,没有质量补偿,对林种、森林覆盖度、森林结构、物种丰富度、涵水保土能力等生态功能的重要指标没有考虑,导致经营者对生态公益林的维护、改造没有积极性,严重影响生态公益林质量的提高。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对补偿金随意截留、挪用,导致补助经费到位不足。四是国家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使用规定得太死,限制过多,真正能用于补偿管护经费的少之又少,影响了管护改造措施的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难以达到公益林区全面禁伐、限制开展生产性经营活动的目的。

4对策

4.1落实资金到位

筹措资金,减免税费,切实减轻林场发展压力。首先,筹措资金是国有林场

篇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

关于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的意见

林场发〔2012〕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林业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大局。目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正在部分省份展开。管理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是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主要标志。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有林场依法进行保护与经营。国家林业局对全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从严管理国有林场林地。国有林场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必须保持林地性质的稳定。严禁擅自通过调整国有林场隶属关系、撤销国有林场建制等方式减少国有林场林地面积或者改变国有林场林地用途。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为由,改变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权归属。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

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估工作。

三、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森林和林木,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要认真编制和严格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的科学经营,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的采伐限额,依据依法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采伐量确定。

四、严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林资发〔2007〕252号)所要求的在国家未出台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之前不得审批流转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规定,在国有林场改革期间,不得以筹集改革资金等为借口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对外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租赁、抵押、担保和转让,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

五、切实做好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目前尚未取得林权证的国有林场,应尽快依法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后颁发林权证。对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争议的林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注重证据、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林地权属纠纷和争议。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涉及国有林场的国有林地,或者与集体有争议的林地,国有林场要及时依法提出异议。对存在重复发证的,国有林场要依法通过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权威性和自身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国有林场为单位,查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和国有林场改革奠定基础。

七、切实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要加快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考核办法,把森林资源数量消长、质量变化和保护管理情况等作为考核国有林场的重要内容和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的重要指标。要建立信息畅通、操作规范、覆盖全面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体系,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八、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施综合管理,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施具体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省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职能,充实人员,保障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林业局{严格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坚决杜绝和禁}.

2012年10月29日

篇三:《林业经济课程论文-我国国有林场经营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林业经济学课程论文

题目: 我国国有林场经营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我国国有林场经营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严格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坚决杜绝和禁}.

摘要: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任务,在我国林业建设中起着示范和骨干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近年来,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为了保护国有森林资源优化国有林区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切实做好国有林场经营工作,确保林区管理的长期稳定。本文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建议性的提出加强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林场 经营 现状 问题 对策

Abstract : State-owned forest far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forestry in our country, bearing the backup forest resource cultivation and the double task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the demonstration and leading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forestry. Especially in the forest cultivation and protection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 the social recognition.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owned forest farm in the process of long-term development and accumulated a lot of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such as a hand, forestry economic worker living difficulties, lagg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the lagged development, etc.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state-owned forest resources optimization state-owned forest region economy development, we must earnestly do a good job in state-owned forest farm management to ensure the long-term stability of forest management. In this pape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 management, problem analysis, and proposed the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for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the state-owned forest farm management.

Key words : state-owned fores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1.我国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简介: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

规模:到2011年,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50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经营总面积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7.5亿亩,森林面积6亿亩,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

主要任务:林场的主要任务是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2.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林业逐步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也发生了转变,绝大多数国有林场停止了商品性采伐,对国有林场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进行扶持,加大低产林改造和抚育间伐力度,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国有林场经营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但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1)资源结构不合理。在现有林中,存在着中幼林少、近成过熟林多,树种单一等问题,森林抵御火灾和病虫害等功能较弱。(2)树种结构单一。树种单一以成为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主要

矛盾。(3)资金缺乏。随着林业建设的战略转变,林场原有经营模式被打破,旧的产业体系陷于瘫痪,收入来源被掐断,经济滑坡,职工收入降低,各方面矛盾凸现。(4) 管理体制不畅。国有林场是政策性强的资源经营性单位,政企不分的积弊已久。人事分离的管理模式影响企业执行力,这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国有林场经营的问题

3.1资金严重不足

由于国有林场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改革开放后,国家停止财政拨款,国有林场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受到木材市场恶性竞争、木材采伐限额、可采伐森林资源大幅减少等制约,其经营收入只能基本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职工温饱问题,还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态建设,不少林场为了完成荒山绿化和生态建设的任务,甚至不惜举债经营、借钱造林,导致债务缠身,步履维艰,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陈旧,安全隐患较多,整改极为困难,干部职工看不到前途,人心涣散,经营难以为继。

3.2 管理体制有待改革

国有林场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性质非政非事非企,员工身份不工、不农、不商。林场既无事业经费,又无经营自主权和执法权,在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服务、开展生态建设和资源管护、实施林政执法和国有资产监管的过程中处境尴尬,与其承担的职能和任务也不相适应。而且国有林场在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机制之间游离,大多具有企业、事业双重法人身份,这也与现代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