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住房公积金查询

时间:2021-11-01 01:13:50 意向书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建设部等国家九部委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的通知精神,依据眉市编办〔2003〕47号、84号文件,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7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眉山住房公积金查询,欢迎参考!

  眉山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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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科室及职能

  办公室职责

  1、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

  2、 负责日常文秘工作,包括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外材料的组织、编写;对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等;

  3、 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编发《简报》,编报有关统计报表;

  4、 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

  5、 编制及组织实施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

  6、 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安全保卫、妇女和工会工作;

  7、 负责人员考勤和日常行政事务及对内对外接待工作;

  8、 负责固定资产、车辆、办公用品的配购和管理;

  9、 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印鉴管理;

  10、负责住房公积金投诉及建议承办工作;

  11、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归集科职责

  1、 拟订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计划;

  2、 执行已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检查、分析计划执行情况;

  3、 组织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调研,并负责拟订有关政策及规定;

  4、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对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指导,帮助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5、 负责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督缴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 负责市级公积金三级帐户的登记、核对、管理;

  7、 承办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工作及公积金查询业务;

  8、 承办住房公积金缓缴、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审核工作;

  9、 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访工作;

  10、建立资金归集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负责归集业务统计、归档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科职责

  1、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方案,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筹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

  2、 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分配的核算管理,根据会计制度及核算规程编制会计报表;

  3、 负责与资金归集科、受托银行进行帐务核对、票据交割和票据录入;

  4、 负责中心内部财务工作,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和会计凭证的填制、登录、入帐,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会计帐、表、簿、卡及传票、凭证和业务用章的管理;

  5、 负责指导、稽核、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管理,对各管理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7、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及收益分配方案的起草;

  8、 负责专项审计工作的协调指导,并对各管理部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9、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运营科职责

  1、 提出年度贷款指标,编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工作;

  3、 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统计工作及贷款资料的档案管理;

  4、 组织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调研,并负责草拟相关的政策及规定;

  5、 监督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6、 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宣传指导工作;

  7、 定期检查、监督贷款使用及回收情况,提出并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防范风险措施;

  8、 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访工作;

  9、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管理部职责

  1、 编制、执行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记载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核算等情况;

  3、 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发展、保值和归还;

  4、 负责辖区内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初审;

  5、 定期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表;

  6、 根据中心授权办理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业务;

  7、 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