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效能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30 17:08:38 工作总结

【篇一】2020效能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作用,促进西固热电公司“效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提高各专业管理人员的制度执行力,我们4月份立项开展了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我们认真制定了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大力推行物资采购“阳光工程”,堵塞漏洞,降低采购成本,杜绝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3日-4月30日为学习宣传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自查阶段;6月1日-8月15日为检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为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等职能部门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物资采购的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系统基础检查。对物资部、设备部2006年有关物资设备采购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各类招标、议标工作中程序资料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规范、齐全,符合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我们重点对集体商务谈判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各项程序执行较好,但也发现有个别不足。如:在生水管道阀门更换项目中采购的金属硬密封蝶阀,由于当时正处于全公司联修阶段,工期紧、任务重,分场要求时间紧迫。物资部按急件进行了办理,未按照公司有关集体商务谈判制度进行议标。事后,物资供应部及时补办了相关议标手续。

  4、对物资材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设备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查阅合同是否规范,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过统计分析,1-10月份设备材料采购招议标及商务谈判共计47次,签订合同47份,为公司节约采购费用159.76万元。设备大修、技改招议标及商务谈判共计58项,签订合同58份,为公司节约费用74.5万元。

  四、监察建议:

  1、物资供应部要规范执行《议标性集体商务谈判实施细则》,对采购数额较少的材料必须要按相关规定进行;

  2、要把学习掌握管理制度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前提,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要进一步完善急件急办工作程序,要加强对公司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认识和自觉性。不断加强部门人员廉政建设,严格防范和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五、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职能部门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物资供应部、设备部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制度执行力。

  2、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对部门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和修订了一些管理制度。物资供应部修订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10项、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15项,设备部修订完善了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管理制度。

  3、通过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管理人员工作程序的不断规范,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提高了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自觉性,防范和杜绝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篇二】2020效能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县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正确领导下,在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的具体指导下,围绕省、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以“严程序、重实效”为重点,积极开拓进取,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的具体指导下,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今年对淘汰落后产能、污染减排、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等六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成立了六个效能监察组,进行了50余次现场督查。

  在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减排工作效能监察中,严格按照长监发[2009]8、9号文件要求的工作进度及标准对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并于7月中旬对我县列入2009年长治市钢铁等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六家企业废毁情况进行了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7月份市环保局、市效能办到我县的三家焦化企业沁新、常源、明源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肯定了这三家企业在污染减排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指出这些企业*都能很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方面的各项指标。

  在开展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效能监察中,我县住房建设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新建设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9]16号)文件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9]2号)文件执行。并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县城廉租房管理领导组。目前,在住房建设上市政府于7月15日和我县政府已签定住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其中商品住房1.09万平方米已经落实,对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对象已经进行了摸底调查,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住户,有望在年底兑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在推进生态建设工作效能监察中,我们按照市、县的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能,强化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该工作的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我县的造林绿化工作,工程天保封山育林正在规划施工阶段,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已经完成预整地;省级工程环城荒山绿化任务、村庄绿化已经完成80%,厂矿绿化、丰产林、干果经济林包括其他造林已经全部完成;市级工程已全部完成,今年6月上旬市林业局与市效能办在对我县对荒山绿化与通道绿化及园林村工程检查的过程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与评价。

  二、主要体会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顺利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县领导多次召集有关人员,研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并亲自指导行政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主动听取工作汇报,提要求,下任务。县主要领导还多次带领效能监察组亲临一线督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关注整改的落实。由于领导的重视,行政效能监察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找准工作重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领域广阔,内容丰富,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我们开展的工作项目越来越多,任务日益繁重。如果什么都抓,形不成工作重点,就抓不出明显的成效。今年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通过对六项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督促检查。在今年上半年的效能监察工作中,为确保监察效果,推动工作开展,我们根据列入效能监察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选准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尤其在“创卫”迎检期间,我们加大督查密度,连续十天,做到每天一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进行。

  3、注重查纠结合。在今年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我们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依据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将对工作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没有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回顾上半年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效能监察的途径、方式和方法还不多,工作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验收评价环节还需逐步规范,具体评价指标还需细化、量化;二是办案意识需要强化,案件查处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三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实践中存在头绪多,任务偏重,监察力量不足。

  下半年我县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将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的具体指导下,注意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继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努力把我县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的理论研究,不断研究和探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新形势下的有效方法。特别是要明确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的主体问题,进一步明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职责范围,使行政效能监察定准位、选好度,既到位,又不错位和越位。

  2、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一些关于基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实施办法,让基层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过程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寻,规范和有序推进。

  3、进一步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与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减少监察主体在行政效能监察中压力和难度。